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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释·善说海 第五品 正知正念▪P4

  ..续本文上一页》中云:“大悲伤主杀短矛黑人而积累十万劫(资粮)摧毁轮回。”

   卯二(广说)分二:一、以财饶益;二、以法饶益。

   辰一(以财饶益)分二:一、施衣食等方式;二、施身之方式。

   巳一、施衣食之方式:

   食当与堕者,无怙住戒者,

   己食唯适量,三衣余尽施,

   化缘所得的斋食中应当拿出一分施给堕入邪道的旁生、饿鬼以及无依无怙的乞丐等,还有持梵净行的守戒者。一般来说,要将食物分成四份,如《亲友书》中云:“食物理当如药物,无有贪嗔而依之。”为了使身体不致过于单薄或沉重,自己进餐应当适量,如果以贪心等而享用,不精进行善,则成为罪业。如《月灯经》中云:“彼等化缘得美食,不修瑜伽而享用,彼等彼食变成毒,如牛犊不洗莲根。”

   自己除了所穿著的祖衣、七衣、五衣外剩余的所有资具全部要布施。《菩萨别解脱经》中云:“设若有者来乞钵盂、法衣,今有佛陀开许之三衣外剩余者,当如法施舍。设若不足三衣,依何而住梵行,故莫施舍。何以故?善逝未言施三衣。”

   巳二、施身之方式:

   修行正法身,莫为小故伤,

   行此众生愿,迅速得圆满。

   对于享用正法的身体,不要为了微不足道、小恩小惠的利他而故意伤害。如是若爱护奉行正法的这个身体,渐渐能使众生意愿尽快得以圆满。《四百论》中云:“虽见身如怨,然应保护身,具戒者久活,能作大福德。”

   悲愿未清净,不应施此身,

   今生或他生,利大乃可舍。

   悲愿未清净是指还没有进入殊胜意乐地之前,不应当直接布施这个身体,因为这样做不一定对他众有利,而且可能导致心生后悔、退失道心、成为善法的违缘。《学集论》中也说:“譬如药树见而喜,根等当净施种子,非享用时当保护,圆佛药树亦复然。”对此,有些论中说“意乐平等时可以布施彼”,而普明命尊者并未如是解释。

   若问:如果不舍身体,那不是与誓言相违了吗?不相违。《释论》中说:如果在今生或他世中作为成办广大他利之因——他人之仆。如果以后意乐已得清净,则理所应当布施身体。

   辰二、以法饶益:

   无病而覆头,缠头或撑伞,

   手持刀兵杖,不敬勿说法。

   对于无病而蒙头缠头、打伞、拄手杖、持兵刃这些无有恭敬心者一律不要讲经说法。

   莫示无伴女,慧浅莫言深,

   于诸浅深法,等敬渐修习。

   (出家的法师)在寂静的地方不应为单独的女人讲法,对于智慧浅薄的人不能传讲深广法门及无生空性。对于声闻小乘与殊胜大乘的法门应当同等恭敬循序渐进加以修习,否则将成为舍法罪。如《摄诸法经》中云:“文殊,有者于善逝所说之法作有者善妙、有者恶劣之想,则彼已舍正法。”

   于诸利根器,不应与浅法,

   不应舍律行,经咒诳惑人。

   对于所有堪为广大法门的根器者不应当传授浅显的法门。《宝积经》中云:“于不堪为法器之众生宣讲广大佛法乃菩萨之错;于信解广大法门之众生宣说小乘乃菩萨之错。”行为上也不能将学处完全弃之一旁,而仅以诵经念咒就能解脱的欺人之谈来蛊惑众生。

   丑三、断除成为世间不信之行:

   牙木与唾涕,弃时应掩蔽,

   用水及净地,不应弃屎尿。

   不清净的牙木、唾液、鼻涕丢弃时,要用土等掩盖起来。在可使用的水、草地处不能解大小便等。

   食时莫满口,出声与咧嘴,

   坐时勿伸足,双手莫揉搓。

   进餐时,口中的食物不能过满,也不要发出“加加”等大的声音,不要过大咧嘴张口。坐的时候,不能伸足,也不能双手同时揉搓。

   车床幽隐处,莫会他人妇,

   世间所不信,观询而舍弃。

   无论是出家还是在家人,在同一车乘床垫与房间内幽静隐蔽之处,不要与他者的女人坐在一起。作为出家僧人切莫与任何女人坐在一处。总而言之,成为世间人不起信心的所有行为,自己发现或请问诸位智者而予以断除。

   单指莫示意,心当怀恭敬,

   平伸右手掌,示路亦如是。

   在为别人指路时,不应用左手或单个手指来表示,因为这是对他人轻视或不恭敬的行为。所以,要满怀着恭敬之心伸展右手而指点道路。

   肩臂莫挥摆,示意以微动,

   出声及弹指,否则易失仪。

   仅仅为一点小事打手势,肩臂不能大幅度挥动,要以稍稍动摇、轻轻出声或弹指来作表示等。如果在无有必要的情况下,身语威仪过于粗鲁,显然就成了不谨慎的行为。如此一来,导致世间俗人不生信心,如果不予以断除,就不能成办他利,而成为无义的外缘,《学集论》中云:“彼非应受持,世间侮佛苗(佛子),如灰覆之火,众生狱等烧。”所以,务必要努力断除不如法行为。

   丑四、护持睡眠对境之理:

   睡如佛涅槃,应朝欲方卧,

   正知并决志,觉已速起身。

   初夜圆满时,如同怙主佛陀示现涅槃时的吉祥卧一样右侧下卧、以足压足,右手伸到右脸颊下,左手伸在左腿上。(出家人)身上用法衣盖好,头部随意朝向一方而入眠。具足正知,下决心为了善法尽快起床,入睡之前应当具备这种心态。如《宝云经》中云:“入眠之时,右卧而眠,足置足上,以起床与光明想而入眠。”

   子二、主要宣说修心:

   菩萨诸行仪,经说无有尽,

   然当尽己力,修持净心行。

   对于菩萨的所有行为威仪,经中宣说了无量无边的分类,无法一一实行,然而,必须要尽己所能修持前面所说的清净修心的行为。

   子三、净除成为心之障碍:

   昼夜当各三,诵读三聚经,

   依佛菩提心,悔除堕罪余。

   应当白日三次、夜晚三次念诵忏悔罪业、随喜福德、善根回向菩提的三聚经。皈依佛菩萨、依止菩提心、具足四对治力,从而使前面所说的根本堕罪以外剩余的罪业得以灭尽。

   癸四(成圆满学处之支分)分五:一、精勤修学学处;二、修学多种知识;三、刻意修学利他;四、依止道友善知识方式;五、为了知学处而参阅经典等。

   子一、精勤修学学处:

   为自或为他,何时修何行,

   佛说诸学处,皆当勤修习。

   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他众,何时何地的所作所为,要按照佛陀所说的学处在应时努力精勤修学。

   子二、修学多种知识:

   佛子不需学,毕竟皆无有,

   善学若如是,福德焉不至?

   一切佛子没有任何不需要学习的知识,因为如果不了达任何一法,都不能圆满利他。《经观庄严论》中云:“若不精勤学五明,圣者不成遍知佛,故为调伏摄他众,自知一切当精进。”对于如此详细了达一切学处且守戒的智者来说,哪还会有不成福德的事呢?

   子三、刻意修学利他:

   直接或间接,所行唯利他,

   为利诸有情,回向大菩提。

   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唯一要行持利他之事,并唯一为利他而将所有善根回向大菩提。

   子四、依止善友善知识方式:

   舍命亦不离,善巧大乘义,

   安住净律仪,珍贵善知识。

   应如吉祥生,修学侍师规。

   纵然为了自己的生命也不能舍弃精通大乘教义、并清净守持菩萨戒的珍贵善知识,乘即是指依之能行,所谓的大乘具足七种广大特点。如《经观庄严论》中云:“所缘极广大,如是成办二,智慧精进行,于方便善巧,真实大成就,佛陀大事业,具彼广大故,决定称大乘。”依止的方式:就像《华严经》记载吉祥生童子的传记中依止上师的方式那样,此经中云:不厌承担一切重担心如大地;意乐不退转如金刚;不为一切痛苦所动如铁围山;不放弃一切所行之事如奴仆;远离贡高我慢如笤帚;担负一切重担如乘;不嗔不怒如犬;不厌来来去去如船筏;照顾上师如孝子,当以如是心态恭敬承侍善知识。善男子,汝当于自己作病人想;于善知识作医师想;于法作妙药想;于精进修持作疗病想。

   子五、为了知学处而参阅经典等:

   此及余学处,阅经即能知,

   经中学处广,故应阅经藏。

   对于此论中所说的这些及佛陀所开示的其余所有学处,通过阅读经部便能了知。所有学处在一切经中都明显出现过。因而应当认真参阅经藏。

   首当先阅览,虚空藏经部,

   亦当勤阅读,学处总集论,

   佛子恒修行,学集广说故。

   或暂阅精简,一切经集论。

   亦当偶披阅,龙树二论典。

   为护世人心,知已即当行。

   其中最先要读阅《虚空藏经》,此经中宣说了堕罪与还净方法,这些都是需要首先了知的。寂天阿阇黎所著的《学集论》也必定要反复阅读。为什么呢?因为此论中对菩萨常常要行持的事宜阐述得极为详细。或者暂时阅读寂天菩萨总结所有经典的句义而造的《经集论》。勤奋研读圣者龙树菩萨所造的《学集论》与《经集论》。《大疏》中说:之所以在此论中未加以阐述是考虑到彼等论典中有明说。

   应当行持在任何经论中也未遮止的行为,为了避免世间人不起信心,而参阅《学集论》等论典中所有的学处,了知以后就要真实奉行。

   壬三、略说护持正知之法相:

   再三宜深观,身心诸状态,

   仅此简言之,即护正知义。

   应以了达取舍的智慧再三观察自己的身体、语言以及心的状态,仅仅这一点如果略而言之,即是护持正知的法相。

   己三、教诫结合相续而精进:

   法应恭谨行,徒说岂有益?

   唯阅疗病方,疾患云何愈?

   心身如果没有认真实地修持这些应行的修法,而只是空口言说能有什么意义呢?譬如仅仅读一读、看一看药方,疾病怎么就会痊愈呢?根本不会痊愈。

   不具正知念双目,闻等身体纵强壮,

   亦不能越轮回地,故智者当护知念。

  

《入行论释·善说海 第五品 正知正念》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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