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品 安忍
丁二(安忍)分二:一、当修安忍;二、修持方法。
戊一(当修安忍)分二:一、嗔恨之过患;二、安忍之功德。
己一(嗔恨之过患)分三:一、未见之果;二、已见之果;三、概述。
庚一、未见之果:
一嗔能摧毁,千劫所积聚,
施供善逝等,一切诸福善。
注释中解释说:只是单单的嗔心就足以摧毁千劫中所积累的布施、供养佛陀等三宝以及严谨持戒这所有的福德。《文殊游舞经》中云:“文殊,所谓嗔心能毁百劫所积善。”
对此从所毁、能毁、摧毁方式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一般来说,所毁的善法有三种,即未以方便智慧所摄持的随福德善、以证悟无我所摄的随解脱分善以及被方便智慧所摄的大乘善法,这里指的是其中的第一种。
能毁:缘殊胜对境而生起十分猛烈的嗔恨心,后来也无有后悔等对治。
摧毁方式:不是说从根本上摧毁种子,而是压服顺次生受业的能力后转为顺后生受业。其原因是较深重罪业的果报也是首先成熟。罗睺罗尊者说:“业之重果报,若近若串习,若前彼等中,前前将成熟。”尽管有如此说法,但感受时间改变实际上对随解脱分善也能起到作用,因此所毁的善根并不固定,摧毁的方式也没有固定(意思是说可能从根本上摧毁善根)。《圣一切有部经》中说:“优婆离,大善根亦减低、净除、灭尽无余,是故甚至对木烬亦不能生嗔心,更何况说于有心识之身。”
罪恶莫过嗔,难行莫胜忍,
故应以众理,努力修安忍。
所有罪恶中再没有超过嗔心的了,而且艰难的苦行也无有胜过对治嗔心的安忍,因而要依靠众多道理千方百计努力修忍辱。
庚二、已见之果:
若心执灼嗔,意即不寂静,
喜乐亦难生,烦躁不成眠。
如果怀有炽灼的嗔恚之心,那么就会心烦意乱,十分痛苦,不可能处于平静的心态中,这样一来,当然也就难以得到意乐与五根门的从属安乐,以致于夜不成眠,烦躁不安,身心无法堪能。
纵人以利敬,恩施来依者,
施主若易嗔,反遭彼弑害。
嗔令亲友厌,虽施亦不依。
尽管主人以财产的利益与恭敬的恩惠赐给那些前来依靠他们的仆人,但如果主人易嗔易怒,反而会遭到他们的反抗杀害。嗔心使亲友心生厌烦,虽然以布施来摄集有情,但由于被嗔心控制使得一切有情都不与之亲近、交往。
庚三、概述:
若心有嗔恚,安乐不久住,
嗔敌能招致,如上诸苦患。
总而言之,嗔怒致使安乐不会长久住留,因此,嗔恨的敌人会带来诸如上述以及其它的痛苦过患。
己二、安忍之功德:
精勤灭嗔者,享乐今后世。
如果全力以赴摧毁嗔恨,那么此人无论今生还是他世都会享受快乐。
戊二(修持方法)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己一(略说)分二:一、思维所断因之过患;二、理当遣除。
庚一、思维所断因之过患;
强行我不欲,或挠吾所欲,
得此不乐食,嗔盛毁自他。
强制性地给我造成不幸、百般阻挠我所希求之事,得到这种不悦意的食物,嗔心(的身体)就便得强壮起来,足以毁灭自他。
庚二、理当遣除:
故当尽断除,嗔敌诸粮食,
此敌唯害我,更无他余事。
因此,理所应当断绝自己的这个嗔恨敌人的不悦意“食物”。原因是,这位怨敌除了如此加害我以外再无有其余的事情了。
遭遇任何事,莫扰欢喜心,
忧恼不济事,反失诸善行。
无论遇到任何事,自己都不要扰乱欢喜的情绪而造成心不愉快。即使忧愁苦恼也无济于事,根本实现不了愿望,反而会失毁一切善妙行为。
若事尚可为,云何不欢喜,
若已不济事,忧恼有何益?
再者说,假设事情尚有可扭转的余地,那么还有什么不高兴的呢?倘若已经无济于事,那忧愁苦恼又有什么用呢?根本无有任何利益,因此不欢喜实不合理。
己二(广说)分二:一、总说嗔恨对境之分类;二、遮破嗔彼。
庚一、总说嗔恨对境之分类:
不欲我与友,历苦遭轻蔑,
闻受粗鄙语,于敌则相反。
由于使我或我的亲友们饱尝痛苦,遭遇不幸,对我们百般侮辱使得不到利养,让我们听闻恶语中伤、毁坏名誉的刺耳语言,给我们带来的是这四种不愿意,相反的四种是我们所欲求的,而对我的怨敌则与此相反,(令他们)痛苦等是我欲求的,彼等安乐等是我不愿意的,总有此十二种,再加上阻挠十二种愿意之事,为此对怨敌生起嗔怒。
庚二(遮破嗔彼)分二:一、遮破于令遭不幸者生嗔;二、遮破于作所欲障碍者生嗔。
辛一(遮破于令遭不幸者生嗔)分三:一、破嗔于我造四罪者;二、破嗔于亲友造四罪者;三、破嗔于怨敌作四善者。
壬一(破嗔于我造四罪者)分二:一、破嗔令我痛苦者;二、破嗔轻侮我等三者。
癸一(破嗔令我痛苦者)分三:一、忍受痛苦之安忍;二、定思正法之安忍;三、忍耐作害者之安忍。
子一(忍受痛苦之安忍)分四:一、作意轮回之自性;二、作意出离之因;三、以修习观察安忍;四、作意功德。
丑一、作意轮回之自性:
乐因何其微,苦因极繁多。
在轮回中享受安乐之因的善业等只是偶尔产生,可谓少之又少,而痛苦之因的不善业等却多之又多,这是无勤中就存在的,生苦是轮回的自性,因而应当安忍。
丑二、作意出离之因:
无苦无出离,故心应坚忍。
苦行伽那巴,无端忍烧割,
吾今求解脱,何故反畏怯?
如果没有痛苦,就不会对轮回生起厌离心,如此也就不会有出离轮回的念头,因此你这颗心要好好思维而坚定不移地承受痛苦。再者说,对反抗大自在天苦行的天女俄玛生信者尚且在九月九日等受一日或三日的禁戒而毫无意义地住于火堆中安忍焚烧、割断自己的身体等苦受,为了与嘎讷札巴地方的人们竞争而竟然忍耐互相用利刃打击的苦受,那么我现在是为了解脱,为什么反而畏缩怯懦呢?
丑三(以修习观察安忍)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寅一、略说:
久习不成易,此事定非有,
渐习小害故,大难亦能忍。
《大疏》中解释说:久经串习还不变得容易的事无论在哪里都必定不会有,譬如通过长期熏习,具有悭吝者竟然能将吝啬的痛苦作快乐想。同样,菩萨修习一切痛苦为安乐想,最终必获得《父子相会经》中所说的“诸法变成安乐”的等持。因此,通过逐渐修习安忍小小的损害,到后来巨大的灾难也就能忍受了。
寅二、广说:
蛇及蚊虻噬,饥渴等苦受,
乃至疥疮等,岂非见惯耶?
虽然有些注释中为了说明要串习的小小痛苦,说“遭受蛇、蚊蝇、饥渴等感受以及疥疮等无义的痛苦难道不是已经伺空见惯了吗”将喻义连在一起解释的,但实际上解释为“既然见过这些无义的痛苦就理当安忍具有意义的痛苦”较为恰当。
故于寒暑风,病缚捶打等,
不宜太娇弱,若娇反增苦。
此外,对于严寒酷暑、狂风大作等,重病缠身、遭受束缚、被人殴打等,自己不应当过于娇柔怯弱,如果过于娇弱反而会更增加痛苦。
有者见己血,反增其坚勇,
有人见他血,惊慌复闷绝,
此二大差别,悉由勇怯致。
再者说,有的人见到自己的血反而会更加坚强勇敢,有的人看见他人的血也会惊惶失措,昏迷不醒。这两者有如是悬殊的差别完全是由内心坚韧与怯懦而导致的。
寅三、摄义:
故应轻害苦,莫为诸苦毁。
智者纵历苦,不乱心澄明。
因此,要通过修习力而轻视一切损害,不被一切痛苦所害。智者即便历经千辛万苦,然而内心仍旧要保持明清,不受扰乱。
丑四、作意功德:
奋战诸烦恼,虽生多害苦,
然应轻彼苦,力克嗔等敌,
制惑真勇士,余唯弑尸者。
在与一切烦恼进行殊死搏斗时,虽然会遭受众多损害,但要不顾一切苦害而力争摧毁嗔等烦恼仇敌,制服烦恼仇敌的这些人才堪称为战胜怨敌的真正勇士,而杀害其他有情之辈就像杀尸体一样毫无意义。
苦害有诸德,厌离除骄慢。
悲愍生死众,羞恶乐行善。
再来说说痛苦的功德:依靠痛苦能生起厌离心,遣除骄傲自满的情绪,从而悲悯流转在痛苦生死轮回中的众生,希望他们脱离轮回,警惕轮回之因的恶业而乐于奉行对治罪业的善法。
子二(定思正法之安忍)分三:一、遣嗔作害者;二、遣除嗔不应理之邪念;三、摄义。
丑一(遣嗔作害者)分三:一、作害者身不由己故不应视为嗔境;二、遮破自主之作害者;三、摄义。
寅一(作害者身不由己故不应视为嗔境)分三:一、自主;二、无心;三、摄义。
卯一、自主:
不嗔胆病等,痛苦大渊薮,
云何嗔有情,彼皆缘所成。
如人不欲病,然病仍生起,
如是不欲恼,烦恼强涌现。
若想:敌人使我生起痛苦,因此我才嗔恨他。胆涎等疾病是诸多痛苦的大根源,对它们竟然不嗔恨,为什么唯一嗔怒有心的怨敌呢?如果认为:胆病等是以外缘不由自主而形成的,因而不应嗔恨。那些作害者实际上也是以烦恼的外缘而造成痛苦,烦恼的外缘也是在不情愿中被外缘力所压而涌现的,如同不愿意中也会生病一样。
卯二、无心:
心虽不思嗔,而人自然嗔,
如是未思生,嗔恼犹自生。
若想:胆病等没有想作害,而怨敌有作害的想法,因而嗔恨他们。那么理应嗔恨自己,因为心虽然没有思维“我要嗔恨”,但人们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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