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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的处观(陈琼璀)▪P3

  ..续本文上一页。(外)色、声、香、味、触、法是无常,凡无常者,是为苦,凡苦者,是为无我。

  结论是:凡无我者,是为“此非我所,此非我,此非我之我”。

  (内)过去、未来之眼、耳、鼻、舌、身、意是无常、苦、无我,何况现在之眼等耶?

  (外)过去、未来之色、声、香、味、触、法是无常、苦、无我,何况现在之色等耶?

  结论是:如是观者,多闻之圣弟子,对过去之眼等无所期望,于未来之眼等亦无悦乐,于现在之眼等为厌嫌、离欲、为灭尽而履行道。

  然而愚痴无闻凡夫,于一切不知解、不晓了:于眼、耳、鼻、舌、身、意及

  色、声、香、味、触、法,眼识以至意识,眼触以至意触,凡缘诸触所生之受,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对所有一切的自相、共相亦不知解、晓了。对此一切不离欲、不舍弃,欢悦、顾恋、爱味于眼以至缘诸触所生之受,则为欢悦、顾恋、爱味于苦,不能脱离于生、老、病、死苦。佛陀曾为弟子说法,于未成正觉之前当观察六入处的时候,是这样思惟的:

  (一)凡缘眼所起之安乐喜悦是眼之甘味,凡缘耳、鼻、舌、身、意所起之安乐喜悦,此为耳、鼻、舌、身、意之甘味。

  凡缘色所起之安乐喜悦,此为色之甘味,凡缘声、香、味、触、法所起之安乐喜悦,此为声、香、味、触、法之甘味。

  (二)凡眼之无常、苦、变坏之法,此为眼之患难,凡耳、鼻、舌、身、意之无常、苦、变坏之法,此为耳、鼻、舌、身、意之患难。

  凡色之无常、苦、变坏之法,此为色之患难。凡声、香、味、触、法之无常、苦、变坏之法,此为声、香、味、触、法之患难。

  (三)凡对眼制止欲贪、舍去欲贪,此为眼之出离。凡对耳、鼻、舌、身、意制止欲贪、舍去欲贪,此为耳、鼻、舌、身、意之出离。

  凡对色制止欲贪、舍去欲贪,此为对色之出离。凡对声、香、味、触、法制止欲贪、舍去欲贪,此为对声、香、味、触、法之出离。

  (四)若于此眼无甘味者,此等有情则于眼无爱著;由于眼有甘味故,有情于眼有爱著。若于此耳、鼻、舌、身、意无甘味者,此等有情则于耳、鼻、舌、身、意无爱著;由于耳、鼻、舌、身、意有甘味故,有情于耳、鼻、舌、身、意有爱著。

  (五)若于此眼无患难者,此等有情则于眼无厌嫌;由于眼有患难故,有情于眼有厌嫌 。若于此耳、鼻、舌、身、意无患难者,此等有情则于耳、鼻、舌、身、意无厌嫌;由于耳、鼻、舌、身、意有患难故,有情则厌嫌于耳、鼻、舌、身、意 。

  (六)若于此眼无出离者,此等有情则于眼无出离; 然于眼有出离故,有情出离于眼。若于此耳、鼻、舌、身、意无出离者,此等有情则于耳、鼻、舌、身、意无出离,然于此耳、鼻、舌、身、意有出离故,有情则出离于耳、鼻、舌、身、意。

  (七)于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于眼识、眼触、眼触因缘所生之受,或乐、或苦、不苦不乐,以至由于意识、意触、凡缘此意触所生之受,或乐、或苦、或非苦非乐,于此一切不知解、不晓了、不离欲、不舍弃者,则不得尽苦。于此一切知解、晓了、离欲、舍弃者,谓之善能尽苦 。

  故经文中佛陀告诸弟子:“诸比丘!诸有情未如实知此等内六处之甘味为甘味,患难为患难,出离为出离时,诸比丘!有情则含括天、魔、梵之世界,于含括沙门、婆罗门、天人,不得由集而令出离,离系、解放、以无取著之心过活。然诸比丘!诸有情因如实知此等内六处之甘味为甘味,患难为患难,出离为出离。诸比丘!有情等则得含括天、魔、梵之世界,于含括沙门、婆罗门、天人,由集而令出离、离系、解放、以无取著之心过日”

  (相应部“六处相应”经一七)。由于佛陀正觉于此一切,以智慧如实善观一切之甘味、患难、出离,乃能超越于一切世间,以至天、魔、梵世界,沙门、婆罗门、天、人,能宣示已证无上正等觉。

  另外在《相应部》“六处相应”经七一、七二、七三中,佛陀则告诸比丘,应如实知六种触处之生起、灭没、甘味、患难、出离,思惟眼等皆是无常、苦而变坏之法,故视眼等“此非我所,此非我,此非我之我”,如是以正智慧,对六处如实观,此即苦之终尽。

  相对于南传《相应部》中这样对六入处的观察,在北传的杂阿含经三一九至三二一中,有一位名生闻婆罗门亦曾向佛陀提出“云何一切?”“云何一切有?”“云何一切法?”佛告婆罗门:“一切者,谓十二入处: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是名一切。…….”“眼及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耳、鼻、舌、身……意、法、意识、意触、意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是名为一切法”(大正二,页九一)。这一切又名为世间,由六入处集则触集,如是乃至纯大苦聚集,然而以眼无常、苦、非我故,受逼迫苦,不得于眼随意自在,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故说言:“危脆败坏,是名世间。……眼是危脆败坏法,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一切亦是危脆败坏。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说危脆败坏法,名为世间”(杂阿含经二三一,大正二,页五六)。于六入处集、灭、味、患、离如实知,是名圣弟子到世界边,知世间,世间所重,度世间,佛陀教诸弟子可以从七个不同层次去观察六入处:

  (一) “云何为世间?谓六内入处。云何六?眼内入处,耳、鼻、舌、身、意内入处。

  (二) 云何世间集?谓当来有爱,喜贪俱,彼彼乐著。

  (三) 云何世间灭?谓当来有爱,喜贪俱,彼彼乐著无余断:已舍、已吐、已尽、离欲、灭、止、没”(杂阿含经二三三,大正二,页五六)。

  (四) 观察缘于眼、色而生喜乐,是名眼、色味,乃至缘于耳、鼻、舌、身、意,声、香、味、触、法等而生喜乐,是名耳、鼻、舌、身、意,声、香、味、触、法味。

  (五) 若眼、色无常、苦、变易法,是名眼患,乃至若耳、鼻、舌、身、意,声、香、味、触、法等无常、苦、变易法,是名耳、鼻、舌、身、意,声、香、味、触、法患。

  (六) 若于眼、色调伏欲贪,断欲贪,越欲贪,是名眼、色离,乃至于耳、鼻、舌、身、意,声、香、味、触、法调伏欲贪,断欲贪,越欲贪,名耳、鼻、舌、身、意,声、香、味、触、法离。

  (七) 云何世间灭道迹?谓八圣道: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

  如是于六入处、六入处集、灭、味、患、离及于六入处灭道迹如实知者,名知世间,能到世界边,能免于众苦。

  从另一些经文中,我们也可以发觉,佛陀有时会从这样的思考方式教导弟子层层深入地观察六入处:

  (一)有六内入处。云何为六?谓眼内入处,耳、鼻、舌、身、意内入处。

  (二)有六外入处。云何为六?谓色是外入处,声、香、味、触、法是外入处,是名六外入处。

  (三)有六识身。云何为六?谓眼识身,耳、鼻、舌、身、意识身,是名六识身。

  (四)有六触身。云何为六触身?谓眼触身,耳、鼻、舌、身、意触身,是名六触身。

  (五)有六受身。云何为六?谓眼触生受,耳、鼻、舌、身、意触生受,是名六受身。

  (六)有六想身。云何为六?谓眼触生想,耳、鼻、舌、身、意触生想,是名六想身。

  (七)有六思身。云何为六?谓眼触生思,耳、鼻、舌、身、意触生思,是名六思身。

  (八)有六爱身。云何为六爱身?谓眼触生爱,耳、鼻、舌、身、意触生爱,是名六爱身。

  (九)有六顾念。云何为六?谓色顾念,声顾念,香顾念,味顾念,触顾念,法顾念,是名六顾念。

  (十)有六覆。云何为六?谓色有漏,是取,心覆藏;声、香、味、触、法、有漏,是取,心覆藏。是名六覆。

  (杂阿含经三二三至三三二,大正二,页九一、九二)

  如此从内、外六入处以至心、心所法随而展开一连串的活动,可知于顾恋境界,一向爱味,远离惭愧。若坚执取所缘境界,由此增上力故,内怀隐匿,以至推动身、口、意造种种恶行,故生其覆。言覆者,因能障蔽智慧,不见真理,故有时佛陀与弟子间讨论到这些问题的时候会告诉弟子,于此六触入处如实不知、不见、不自内证者,愚痴、无明、大冥,是名无明。无明就是无知,谓无知者:眼无常不如实知,眼生灭法不如实知,是名无知;耳、鼻、舌、身、意无常、生灭法不如实知。由不知故,若眼见色,喜于彼色处行;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识法,喜于彼法处行。或由不知故,若眼见色,忧于彼色处行;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识法,忧于彼法处行。或由不知故,若眼见色,舍于彼色处行;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识法,舍于彼法处行。这种观察又叫做六喜行、六忧行、六舍行,舍就是既非喜亦非忧的意思。这样观察可以如实知见于顺喜所缘境界时随顺而行,则深心喜乐,不如正理执取其相,发生贪欲,多起寻思,继而想办法方便求觅,因此身、口、意广行造作种种福、非福行;于能顺忧所缘境界时随顺而行,则深心厌恶,发生嗔恚;于能顺舍所缘境界时,随顺而行,深心愚昧,发生愚痴,以至造作种种福、非福行。然而佛陀则教诸弟子应作六常行,云何六常行:若比丘眼见色,不苦不乐舍心住,正念、正智;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识法,不苦不乐舍心住,正念、正智,是名比丘六常行。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世间难得。

  由于根、境、识和合触俱生受等心所法,在六处相应的经文中,很多时可以见到佛陀教导弟子如实观察诸受。有一次,佛弟子优陀夷与一位婆罗门尼讨论到苦、乐的问题时,婆罗门尼曾问优陀夷:“有沙门、婆罗门,说苦、乐自作;复有说言苦、乐他作;复有说言苦、乐自他作;复有说言苦、乐非自非他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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