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除众生痛苦;所以无嗔是慈的主体,不害是悲的主体。即不害能克服害心所,从而产生悲悯。
四、烦恼六者:(一)贪。(二)嗔。(三)痴。(四)慢。(五)疑。(六)不正见。
【今译】第四类根本烦恼心所有六种:一是贪心所。二是嗔心所。三是痴心所。四是慢心所。五是疑心所。六识不正见心所。
【评析】此处介绍六种根本烦恼。一是贪,即对三界内的一切存在及其原因生起爱恋执着的心理。此心所能障碍无贪,使众生生死轮回不止,在三界中长受轮转的痛苦。这里说的原因,甚至包括无漏法,如爱恋执着佛果、涅pan等,也属贪。
二是嗔,即对各种苦及其原因生起憎恨的心理。此心所能障碍无嗔,并成为不安定性及恶行的依托对象。
三是痴,即对于一切事和一切理迷惑愚暗的心理。痴就是无明,对佛法、因果、真理等迷惑愚暗,能生疑惑,引邪见,贪等烦恼由此而起,造各种恶业,结各种苦果。所以,此心所能障碍无痴,并成为一切苦果生起的依托对象。
四是慢,即自恃所长、待人傲慢的心理。这是由于有我执而产生的抬高自己的心理,导致对他人的一切都心存轻视,由此而流转生死轮回,遭受各种痛苦。
五是疑,即对各种真理存有疑虑的心理。由于对真理有疑虑,所以此心所能障碍善法的生起。佛教所说的疑,特别指对佛教道理的怀疑。如《瑜伽师地论》第五十八卷说,这疑的对象有五种,即疑他世作用(指在这一生结束后,还有后世的生命)、疑因、疑果、疑四谛(苦谛、集谛、灭谛、道谛)、疑三宝(佛、法、僧)。
六是不正见,也称恶见,即对各种真理产生的颠倒见解。此心所以污染的慧心所为主体,能障碍善见,感招苦果。
恶见有五类。一是萨迦耶见,也称身见,即在五蕴身中执着“我”和“我所”,由此而生起其它各种恶见。二是边执见,即对“断”、“常”两边的执着,“断”是认为人死后什么都没有了,“常”是认为有一永恒不变的主体(如自我、或灵魂等),流转于生死轮回之间。由于有这种边执见,就障碍了非断非常的中道,也障碍了出离生死的修行(即灭谛)。三是邪见,即否定因果、否定作用(如不承认善恶行为的作用)、否定事实(如不承认世间有真阿罗汉)等。四是见取见,即认取各种恶见中的一种,执着其最为优胜,并执着能依靠此见而证得清净的道果。五是戒禁取见,即对根据各种恶见而受的戒律或奉行的禁忌执着为最优胜,执着能由此而证得清净的道果。因此就产生了各种毫无利益的勤奋刻苦。
五、随烦恼二十者:(一)忿。(二)恨。(三)恼。(四)覆。(五)诳。(六)谄。(七)jiao。(八)害。(九)嫉。 (十)悭。(十一)无惭。(十二)无愧。(十三)不信。(十四)懈怠。(十五)放逸。(十六)昏沉。(十七)掉举。(十八)失念。(十九)不正知。(二十)散乱。
【今译】第五类随烦恼心所有二十种:一是忿。二是恨。三是恼。四是覆。五是诳。六是谄。七是骄。八是害。九是嫉。十是悭。十一是无惭。十二是无愧。十三是不信。十四是懈怠。十五是放逸。十六是昏沉。十七是掉举。十八是失念。十九是不正知。二十是散乱。
【评析】此处介绍随烦恼。随烦恼有二十种,其中,前十种称为小随烦恼,第十一、十二种称为中随烦恼,后八种称为大随烦恼。以下对二十种随烦恼作一简述。
一是忿,指对当前不利的环境愤怒发作的心理。即对当前可见可闻的不顺心的环境(包括他人、他人的见解等),产生愤怒,作出粗暴的行为或语言的反映,或斗殴,或辱骂。
二是恨,即怨恨的心理。此心所由忿为先导,心怀怨恨,久久不忘,并因此而产生焦躁烦恼。忿与恨的区别在于:忿是由当前的环境而产生的,恨是藏在心里久久不忘。
三是恼,即恼怒的心理。此心所由忿和恨为先导,即对先前的愤恨一直不能忘怀,再接触到当前的不顺心环境,心中的愤恨难以克制,便作出狂暴的行为或发出恶毒的言辞。
四是覆,即隐瞒的心理。指在自己作了罪恶的行为后,唯恐失去名誉和利益,便加以隐瞒。而隐瞒罪行的人,心里往往懊悔烦恼,忐忑不安。此心所既是贪也是痴,即唯恐失去名誉和利益,是贪的表现;而不怕将来会受苦果,是愚痴的表现。
五是诳,即欺骗的心理。指为了获得名或利,假装有德之士的样子,以此欺骗他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生活方式。
六是谄,即谄媚他人的心理。指为了蒙蔽他人,设置各种变通方法,以投其所好;或是为了掩盖自己的过失,表现出特殊的威仪,使师友们不能认识他的本来面目,所以谄使其人不能接受师友的正确教诲。
七是骄,即骄傲的心理。指对于自己的成功,深深地贪爱执着,陶醉于此,并以此自傲,由此而产生了其它种种不良心理。
八是害,即损害他人的心理。指对众生没有悲悯之心,所以损害他人。
九是嫉,即嫉妒的心理。指谋求自己的名利,不能容忍别人的荣耀,听到或见到别人的成功时,便心生嫉妒,身心不宁。
十是悭,即吝啬的心理。指对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或修行、行事等方法,深深地贪爱,不愿慷慨地施舍,而是秘密地积蓄或保藏。
十一是无惭,即不知羞惭的心理。指没有自尊,也不敬重善法,反而轻视贤者,排斥善法,对错误和罪恶则不感到羞耻,从而生起各种恶行。
十二是无愧,即不知羞愧的心理。指对于世间的道德、法律、舆论等,毫无顾忌,崇拜凶暴之人,倚重恶法,对错误和罪恶不感到羞耻,从而生起各种恶行。
十三是不信,即不能产生信仰和信心的心理,尤其指对佛教道理不能生信。即对真实道理、三宝功德、能证佛道,不能深信不疑,不能乐于求证,污染其它心和心所。对修行来说,不信能进而产生懈怠。
十四是懈怠,即懒惰松懈的心理。指对应修的善法,懒于修习;对应断的恶事,懒于断除,从而滋长了不良的心理。此外,对恶事勤奋努力地去做,也应看作是懈怠,因为这会使善法退步乃至丧失。
十五是放逸,即放纵、放任的心理。指对不善的事不能防止,对善事不能加紧修习,由此增长了恶法,而减损了善法。此心所是由于懈怠和贪、嗔、痴,不能防止恶、修习善,所以总的称为放逸。
十六是昏沉,即昏昧沉重的心理。由于其本性是昏昧沉重,此心所也使共同生起的其它心与心所都不能胜任其功能。此心所能障碍轻安的生起,能障碍观的修习。
十七是掉举,即不能寂静的心理。由于其本性是不能寂静,此心所也扰乱了共同生起的其它心与心所,使它们都不能保持寂静。所以,此心所能障碍定的修习。
十八是失念,也称忘念,即对被认识对象不能清楚地记忆的心理。失念的原因在于愚痴。在修行中,失念能生起散乱。据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释》说:“故此中失念,亦不是通途心理学之观点。即非就记忆力缺乏为言,却是就日常生活或修养功夫上有时忘失正念,即说此等现象,名为失念。《广论》以于诸善法不能明记,为失念之自性,确是释迦以来相传本旨。”
十九是不正知,即对于被认识对象得出错误的、歪曲的认识。不正知往往会引发恶性的身业(行为)和语业(言辞),从而毁戒和犯戒。
二十是散乱,即心在认取对象时处于流散杂乱、躁动纷扰的状态,使同时生起的心和心所也处于散乱状态,不能安住于认识对象上,所以能障碍定,并引发恶慧。掉举与散乱的区别在于:掉举是在同一对象上不断变化见解,散乱是不断地变化认取对象。
六、不定四者:一悔。二眠。三寻。四伺。
【今译】第六类不定心所有四种:一是悔。二是眠。三是寻。四是伺。
【评析】此处介绍不定心所。一是悔,也称恶作,即厌恶先前所做的事而追悔的心理。此外,追悔先前不做某事,也属悔心所。由于追悔,使心不能安住,所以此心所能障碍止。
二是眠,即睡眠、瞌睡中的心理状态,此类状态使身体不能自由活动,心变得极为迟钝,五识停止活动,只有第六识还能生起,但不能进行清晰的观察。
关于寻和伺,据《成唯识论》:“寻谓寻求”,“伺谓伺察”。“寻求”与“伺察”都是观察之义,此处含观察、思索、推测等意思。唯识学认为此二心所都只与第六意识相应,所以实际上是与第六识共同形成了判断、推理等思维活动。二心所的区别据《成唯识论》,是“不深推度”与“深推度”。即“寻”心所只是作浅层次的粗略的判断和推理,而“伺”心所能作深层次的细微的判断和推理。二心所的思维活动能导致身心安宁或身心不安。此二心所是以遍行心所中的思和别境心所中的慧为自己的主体。另外,在“三分别”中,寻、伺与第六识共同形成了“自性分别”,即对现前事物的判断和推理;慧与第六识共同形成了“计度分别”,即对非现前事物的判断和推理;而念心所与第六识共同形成了“随念分别”,即对已经熟悉习惯的事物的记忆。
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种: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声。八香。九味。十触。十一法处所摄色。
【今译】第三大类是色法,大略有十一类:一是眼根,〔即视觉机制。〕二是耳根,〔即听觉机制。〕三是鼻根,〔即嗅觉机制。〕四是舌根,〔即味觉机制。〕五是身根,〔即触觉机制。〕六是色境,〔即颜色等一切视觉对象。〕七是声境,〔即声音等一切听觉对象。〕八是香境,〔即气味等一切嗅觉对象。〕九是味境,〔即味道等一切味觉对象。〕十是触境,〔即身体直接接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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