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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佛教中的实在论和反实在论--暨论实体自性与特性自性▪P2

  ..续本文上一页上说:“五蕴幻身,四相迁变。”《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七说:“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野马,行如芭蕉,识为幻法。”但这些五蕴如幻的说法,也可看作是劝喻性的说法,就是劝导人们放弃对自身(自己的身心)执着的一种比喻,而不是专门针对诸法是否实有问题的论断。所以有部认为五蕴、十二处、十八界都是实有。

  再从缘起论的基本原则来分析。缘起的基本原则是:“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原则中,“有”与“无”相对,意味着“有”是有实在性的。而认为缘起法必无自性(即无实在性),是后起的大乘中观的观点,不能跨越时代加到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身上。

  再从解脱论来看,佛教的根本宗旨是追求解脱,而在“无我”的前提下,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的实有,并不妨碍小乘佛教的解脱。如上所说,小乘佛教(包括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的最高真理是四谛,见道是见四谛境,并不像大乘所说的要以“无分别智证真如(或空性)”。在“无分别智证真如(或空性)”的境界中,一切法是否实有(自性)就成了问题。而在小乘的修持中,一切法实有并不对解脱构成障碍。小乘所修,就是破我执、断烦恼;所以不断地断烦恼、积福德就可见道。而小乘的证果,是证阿罗汉果。阿罗汉是出世的,无须像大乘佛那样变出化身化土来利乐众生、普度众生,所以外部物质世界是不是实在,对阿罗汉来说是无关紧要的。因此,物质世界的实有,并不障碍小乘的解脱。

  三、大乘唯识宗的亦俗亦真谛自性实在论

  大乘唯识宗的实在论,既表现为第八识中的种子(因)及其所生法(果)具有实在性,也表现为三自性理论。这种实在性实际上是特性实在性,它处在亦俗亦真谛中,但为与中观自续派的世俗谛自性相区别,也可说是处在胜义谛中。

  1.唯识宗建立第八识的原因

  为了讨论唯识宗实在论的实质,首先须将唯识宗建立第八识的宗旨作一简略说明。

  小乘的缘起说和无我说,确立了佛教与外道不同的理论特色,但同时也遗留了一些未说清的问题。到了部派佛教时期,犊子部、正量部提出了“有我说”。分析这种对正统佛教思想背离的“有我说”,可明白小乘遗留未决的问题。

  犊子部的《三法度论》说明了其承认有人我的理由。据吕澄《中国佛学源流略讲》第四讲中介绍,该论把佛经中的有关说法加以总结,认为在“受”、“过”、“灭”三种施设的情况下,必须承认有人我。

  “(一)受(取)施设:五蕴组织成有情,它区别于木石的特点在于有“受”,即有知觉;既然有知觉,就不能光用五蕴来代表,必须假设有人我,才能够有执受者,有“受”(取)的作用,此即有情的个体。例如,经上常说的“如是我闻”、“佛说法”等等,都以此假说“我”为前提。

  (二)过去施设:为了把假设的主体在时间先后即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连续起来,也定要有“我”才行。如佛就说自己有过去种种“本生”。

  (三)灭施设:最后达到涅槃,也总得有一个个体来体现。”[2]

  这三条理由,简洁地说,就是每一众生应该有一个能产生觉受的主体,应该有一个轮回于生生世世的主体,应该有一个能证得解脱的主体,这样的主体,只能是实体我。

  上述轮回和解脱都需要有个实体我的想法,涉及到业力不失和因果不乱的问题。十二缘起只解决了因果相续的问题,但要因果相续,首先要业力不失,那么业力究竟是如何保持的?此外,所作所受、所修所证,绝不会是甲作乙受、甲修乙证。那么,因果不乱又是如何实现的?这些问题,小乘主张“无我说”的部派都没有真正解决,所以犊子部和正量部建立了“有我说”。此“有我说”是权衡了佛教各部派的无我说、片面的有我说,以及有我无我不定说,还有外道的实我论等各种不同理论而建立的,所建立的“我”,与五蕴不一不异,其性质是非断非常,属不可说法。但尽管如此建立的“我”与外道的“实我”并不完全相同,但此“我”还是属胜义谛的,即绝对真实的有。

  吕澄在《略述正量部佛学》一文中指出了犊子部和正量部的“有我说”的影响:“尽管不绝地受到批评、破斥,但它依旧流行,并还影响到其他部派,为他们暗地里采用着,像大众部的根本识、化地部的穷生死蕴,乃至说一切有部的同随得,都不妨看作变相的有我说。”[3]这种影响实际上表明,需要对业力不失和因果不乱的原因作出更为合理的解释。

  此外,犊子部和正量部建立的“有我说”,虽说对业力不失和因果不乱这些对佛教至关重要的问题作出了一种解释,但他们的“我”是胜义谛的,则无论他们怎么说此“我”与外道的“实我”有所不同,毕竟也是一种实体我,这就对“无我说”这种佛教特有的理论产生了消解和破坏作用。而理论的混乱,最终将影响到修持,使解脱的道路变得扑朔迷离。因为是否要破我执,是佛教修持的首要问题。

  大乘唯识宗则建立了一套精致圆满的理论,同时解决了“无我”与业力不失、因果不乱两方面的问题。这就是八识说和种子说。唯识宗认为,每一众生都有八种识,其中第八识是根本识。第八识既保持了业力不失和因果不乱,又不是“实(体)我”。

  就业力不失和因果不乱来说。每一众生的一切业都以种子形态保存在第八识中,这些种子遇到合适的条件就会生起现行(事物)。因此,过去的善业,在将来一定的条件下能结出善果;过去的恶业,在将来的一定条件下能结出恶果。由此而业力不失,因果不乱。

  那么,第八识为什么不是“实(体)我”呢?

  2.第八识不是“实(体)我”

  如前所说,“实(体)我”具有“主”、“宰”、“常”、“一”特征,而第八识不具有这些特征。

  首先,第八识不具有“主”的特征,因为第八识也是缘生缘灭的。按唯识学的理论,心法是由四缘生起,第八识也不例外。具体地说,第八识的因缘是自种,其所缘缘是自己的相分,其等无间缘是前一刹那的第八识,其增上缘是现行第七识。

  其次,第八识不具有“宰”的特征。第一,众生在三界六道中轮回,并不是由第八识决定的,而是由众生自己的业力决定的,即由众生先前的思想、言语、行为决定的。所以,第八识不是众生的主宰,更不是世界万物的主宰。第八识中储存着色法(物质世界)和心法(前七识和心所)的种子,就此意义可说,第八识是世界万物的终极存在,但不是世界万物的主宰。第二,众生先前的思想、言语、行为,即业是由前六识作的,第八识只是一个异熟果,即在业力成熟时,第八识变现出众生当受生的某一界、某一道的形态(即根身和器世间)。所以,第八识不决定业、只保存业。就这一点来说,第八识也不是众生的主宰。

  此外,第八识不具有“常”的特征。因为第八识是“非断非常”的。“非断”:就是说第八识连续不断,无论是每一瞬间,还是每一期生命,第八识都不会中断,始终连续。非“常”:首先,第八识作为有为法,也是刹那生灭的,所以非“常”;其次,第八识的相分是有变化的,其中,根身和器世间是一期生命一变,种子则每一刹那都可能有变化,因为种子生现行,现行又会熏成新种,而新种中保存了新的经验和知识,与旧种不一样,所以第八识非“常”。

  最后,第八识不具有“一”的特征。因为识和心所都可以分为多分,无论是二分、三分还是四分,相分与其他分一般不是“一”(在第六识中可以是“一”)。而第八识的相分更具有特殊性,它包括种子、根身和器世间,所以更不能说与其他分是“一”了。

  综上所述,第八识不具有“主”、“宰”、“常”、“一”的特征,所以不是外道和小乘所说的实体或实我。

  3.唯识宗关于事物实在性的论述

  唯识宗的第八识既然不是实体,不是实我,那么该宗的实在论到底是说什么呢?让我们来看看唯识学对实在性的论述。

  (1)在分类法上,唯识学将事物分为三类:实法,假法,非假非实法。

  实法是指由第八识中的种子生起的事物,包括基本的心理存在(前七识)、基本的心理功能(部分心所)、基本物质(五根,还有部分五境)。此外,既然第八识的种子生起的事物是实法,那么,种子和第八识应该也是实法。

  假法有多种类别,主要有:A聚集假,即由基本物质(实法)聚集而成的物体。如瓶、衣服等世间物体,唯识宗认为是由色、香、味、触等基本物质聚集而成,属聚集假。B分位假,即取实法部分性质或表现而建立的现象。如嗔属根本烦恼,是实法,而愤、恨、恼等属随烦恼,是假法,实际上它们是嗔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时态中的表现。C相续假,即现象在连续过程中表现出的一体性。有为法实际上是刹那生灭的,前一瞬间与后一瞬间,现象已有了一个灭后又生的过程,但表面看来是同一现象,没有任何变化,这就是一种假象,属相续假。

  非假非实法就是错觉、幻觉之类根本不存在的现象。

  在唯识学看来,实法和假法都是“有”,非假非实法是“无”。而实法与假法的区别在于:实法有自性,假法无自性。唯识学对“法”(事物)的研究,首先要判别其假实,论述其有“性”无“性”,此“性”就是自性。自性,一般解释为自体、体性等。但对唯识学的自性、自体、体性等词,不要将它们与外道和小乘的实体概念混为一谈,它们所体现出的实在性,不同于外道和小乘的实体实在性,对此下文将作讨论。

  (2)三自性理论。这是唯识学对事物实在性的理论分析。

  三自性就是遍计所执自性、依他起自性、圆成实自性。其中,依他起自性是基础,其他二种自性是在依他起自性上产生执着(遍计所执自性),或去除执着(圆成实自性)。

  依他起自性是说,一切事物都是依他起的,即依因托缘而生起的。其中,因就是该事物自己的种子,缘就是相应的各种条件。由于因和缘相对,因是主要条件,缘是次要条件,所以,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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