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在另一种意义上,则使得禅师在已化成灰之后,仍旧十分活泼,并使他的骨头彻响如铜。有人会问,第二种情况“如何可能”呢?禅师会说:“当我呼唤沙弥,他不是应诺吗?”但你仍旧会坚持:沙弥不是禅师。如果我是这位禅师,我会把你打倒,说:“痴人,住口!”但我不是,因此我会这样说:“你的视象仍旧被分别识所尘遮。你看到禅师在一边,沙弥在另一边,你依照我们所谓的客观方法来解释经验,把他们两个分离开。你没有看出来他们互相活在对方之中,你没有觉察到,“客观上”死亡虽然发生在禅师身上,但这个死亡对于使得沙弥回应禅师的“这个”却没有力量。能看到这个“这个”,即是般若直观。”
6
这个“这个”,是我们的意识之原本而直接的对象。用诺索普(Northrop)先生的话说,可以称之为“未分得连绵”(undifferentiated continuum)。对西方人来说,“连绵”或许比“空”更容易领会一些,尽管它同样容易被误解,认为它是某种有“客观”存在的东西,是分别识所可以认识的东西。然而,在直接会见的“连绵”中,并没有主客之分,没有见者与被见者之分。它是尚未磨拭的“古镜”,因此分歧万象的世界还没有在其中反映出来。它是本来人,不再有血肉留下,然而他却不但能够向他父母说法,并且他一切无情与有情兄弟说法。它是“父亲”,其年龄不可以以数字计,因此一切事物都是他由概念化作用而产生的“孙儿”。它同般若相处于绝对的静态状态中,在这个状态里没有两极化作用发生。因此,我们意图把它带到可以分辨的意识表面来,是不能做到的。我们既不能说它是“有”,也不能说它是“无”。由推论所制造出来的诸范畴,完全用不到此处。如果我们想把它从永恒的neti neti(非此、非此)的沉默中唤醒,我们就“杀”了它,而分别识所知觉的乃是它极其无情被分割了的尸体。
般若居于此,但它绝不是被自己所唤醒。当它被唤醒,总是由分别识使然,但分别识并不知道此点,因为分别识总以为没有分别识就没有要被经验的世界,认为般若若属于此世界,就必须和分别识同一阶层,因此就可以根本不要般若。但事实是,若没有般若,分别识永不可能是分别识;般若是分别识的必要条件;使同一律得以作用的,是般若,而同一律乃是分别识基础。分别识不是这个逻辑定律的创造者,而是藉着这个逻辑定律来作用。分别识把它接取过来,它却不能被分别识所设计出来的任何方法所证明,因为分别识本身是依它而存在的。眼睛不能看到它自己;要想看到自己,需要镜子,但它从镜子里所见的却不是它自己,而是它的影子。分别识可以设计出一些方法来认识它自己,但这个认识却是概念性的东西,是假定出来的东西。
然而,般若却是那能够在自己之内转动并看到自己的眼睛,因为它就是同一律本身。主体与客体之能够同一,是般若使然,而其所有能够如此,绝不凭藉任何媒介。分别识在从一个概念移向另一个概念时,总是需要媒介──而这乃是分别识的本性。但般若是同一律本身,它不需要从主体转到客体。因此它挥舞着拄杖;有时肯定,有时否定,宣称“A不是A,因此是A”。这是般若逻辑。“未分的连绵”必须从这个意义来了解。
如果“未分的连绵”是从分别识的辩证所求得,则它就仍是一个概念,而绝不是体验。佛教哲学却是从纯粹的体验开始,从自我同一开始──而这即是自我展开与自我分区的活动,分别识于是存在。因此,在分别识中,一直有般若直观的潜存着。当一朵花以万象世界中的一个对象而被我们察觉时,我们可以认出分别识的作用,但般若也同时在作用着。然而由于我们大多数人停止在分别识阶段,未能达到般若,我们的视象就受到限制,不能足够深入,到达最终实在或空。因此有言,未开悟的人不能见到花的真如(tathata)实像。从分别识到般若不是连续的程序。如果是连续的程序,则般若即不是般若,而变成了另一种形式的分别识。在般若与分别识之间有一条沟堑;渐渡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扑跃,必须做“实存的扑跃”。从分别识思想到般若直观之间,没有中间概念,没有智性作用的余地,没有思虑的时间。因此佛教大师们催促我们“速道!速道!”直接、没有解释、没有辩解──这乃是般若直观的秉性。
我开始时说过,般若涵拥整体,而分别识则关乎部份。这需要更进一步解释。如果各部份聚在一起,成为不相连的和不相合的堆积,则分别识就不能把它们做为智性分析的题材。分别识之能够处理部份,是因为诸部份同整体相关──个体而言如此,集体而言亦如此──而由于如此,它们才呈现给分别识。每一个单元(或单子)都单独同另一个单元相结合,并同其他一切单元的集合相结合,如一个网状。触其一,则其余皆动。分别识了解这一点,并能够想象其间关系的错综复杂,而承认在它们之下,必有一个整合原理做为基础。不仅如此,分别识还能够列出这些原理是什么原理,如哲学与科学所为者然。但分别识不能够把这种行为遍及整个实在界;它的视域被限制在有限的界域,这个界域是不能无限扩充的。它必须止于某处。
然而,般若视域却没有界限;它涵括一切事物之整体,超乎空间的无限与时间的无止 ,而不是一个受限制的连绵。它的这种行为不是历遍每个整体,把它们认做是属于一个整合过的整体,而是一瞥之间就尽收眼底。虽是这般领悟整体,各部份却未越出般若的视域。这一个经验,我们最好称之为般若的做为演化,这个演化将整体做动态的收览,而不是静态的收览。
我们不可以把连绵解释为仅是单元或单子堆积;它不是由一个单元加一个单元而得出的观念。它是一个具体的,不可分得,不可界定的整体。在其中没有部份与整体之分。禅宗哲学家们会说,它是“万里一条铁”,没有“孔”可以让你去抓。它是“暗昏昏”的,没有颜色会资辨别。它是一个无底深渊,没有东西可以让你做主客之分。我们会说,这些句子是比喻性的,并不能提供多少关于般若直观的知识。但就那些真正经历过般若直观的人来说,这些比喻性的、象征性的描绘却真正具有意义。禅家所做的只不过是把这些经验译为他所惯用的词汇而已。
连绵不是由单元之堆积而构成的整体,这是显然的;如此,则要成为整体,必须另外增加一些东西,而这即是由般若直观所完成的事情。因此,我们必得承认般若是一种价值赋予原理。当般若贯穿这连绵,则整体即得到了一种价值,而其中的每一部份也变得有了意义,并且跃动着生命的脉搏。每一个单元,即使是最不足为重的,现在出现在这新的处境中也充满了意义。一片草叶并非与整体无关而可任人践踏的。从洗米钵中不经心漏出的一粒米真真实实是万种事物的源起。这乃是何以有言“般若生”而“分别识杀”的理由。诸部份要变为有意义,须结合为整体,而这种结合──不是机械式的,也不是算术式的──乃是般若直观的成就。分别识只有在同般若相熔合时,才能认识到这一点。
当我们说般若连绵未分化(无差别)或已分化时,我们必不可以以为这一个分的程序是从外而加给连绵的一种功能。分化是在连绵之内而生,因为般若连绵的本性不是滞留在空的状态,不是滞留在绝对的不动中。它要求自己无限的分生自己,而同时又仍旧要保持其自身不变。般若永远要保持它的自我同一,然而又仍旧投身于无限的分化。这乃是何以有言空是无限可能性的储藏所,而不是一种纯粹的空态。分化自己,而同时又不分化,如此永恒的从事于创造──这乃是空,是般若连绵。它不是由智化作用而得出的一个概念,而是由纯粹的行为所得的纯粹体验;它是充满活泼生机的一个点,可以把自己变成直线、平面和三向度的躯体。
现在我们可以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创造即静观,静观即创造。空留在自身中,是静观;当它投身于分化,即是创造。由于这种分化行为不是外加的,而是自我分生行为,因此它是创造;我们可以说它是从无而创生的行为。空不可从静态去着想,而得从动态;或者,更恰当些,同时是静态与动态。因此,般若连绵由静观而创造,并经由创造而静观。
因此,在般若中有一种永恒的进展,而同时又是永不改变的合一状态。永恒的开展,又无尽的限制其自身,般若永不失去它在分别识中的同一。逻辑上来说,般若创造行为包括着无止境的矛盾序列:以一切可能的形式,以一切可能的状态,般若含于分别识,分别识含于般若。因此,般若与分别识有无限的交织穿透。但我们切不可从空间的意义上来了解这句话。因为这个最为彻底的交织穿透,虽然无限复杂,却仍旧可以体系化,它是般若自己编织的网,分别识在其中每一积极的作用。因此,当有了般若直观,所有这一切“神秘”,都吐露出了它们的秘密,而当我们的视域还未越出分别识时,我们则不能穿透它的最底根基,因此自然不能了解般若如何在分别识中作用。
(1) prajna,pra-na,是基本智慧原理;对整体做综合领会,由般若而成为可能。
(2) vijnana,vi-jna-na,是差别(分化)原理。
(3) 法(dharma)是从词根dhr引生出来,dhr的意思是“维持生命”“持续”,而法的意义则有甚大的变化如“本质”,“存在”,“物体”,“教导”,“教理”,“原理”,“真理”,“法则”,“关系”,“规则”,等等。
(4) atman是“自己”,“自由意志”、“能主宰自己的人”。当佛教哲学否认“自己”之存在时,其意义是说个体是一个受条件限制的存在,其中没有自己统御的、自己意志的动因,因为个体之生是诸种因缘条件的会合,并且终归是要消散的,而任何受制于生死变化的东西,都不能说是自由意志的、自我统御的动因。…
《禅学随笔 四、佛教哲学中的理性与直观》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