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在另一種意義上,則使得禅師在已化成灰之後,仍舊十分活潑,並使他的骨頭徹響如銅。有人會問,第二種情況“如何可能”呢?禅師會說:“當我呼喚沙彌,他不是應諾嗎?”但你仍舊會堅持:沙彌不是禅師。如果我是這位禅師,我會把你打倒,說:“癡人,住口!”但我不是,因此我會這樣說:“你的視象仍舊被分別識所塵遮。你看到禅師在一邊,沙彌在另一邊,你依照我們所謂的客觀方法來解釋經驗,把他們兩個分離開。你沒有看出來他們互相活在對方之中,你沒有覺察到,“客觀上”死亡雖然發生在禅師身上,但這個死亡對于使得沙彌回應禅師的“這個”卻沒有力量。能看到這個“這個”,即是般若直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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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這個”,是我們的意識之原本而直接的對象。用諾索普(Northrop)先生的話說,可以稱之爲“未分得連綿”(undifferentiated continuum)。對西方人來說,“連綿”或許比“空”更容易領會一些,盡管它同樣容易被誤解,認爲它是某種有“客觀”存在的東西,是分別識所可以認識的東西。然而,在直接會見的“連綿”中,並沒有主客之分,沒有見者與被見者之分。它是尚未磨拭的“古鏡”,因此分歧萬象的世界還沒有在其中反映出來。它是本來人,不再有血肉留下,然而他卻不但能夠向他父母說法,並且他一切無情與有情兄弟說法。它是“父親”,其年齡不可以以數字計,因此一切事物都是他由概念化作用而産生的“孫兒”。它同般若相處于絕對的靜態狀態中,在這個狀態裏沒有兩極化作用發生。因此,我們意圖把它帶到可以分辨的意識表面來,是不能做到的。我們既不能說它是“有”,也不能說它是“無”。由推論所製造出來的諸範疇,完全用不到此處。如果我們想把它從永恒的neti neti(非此、非此)的沈默中喚醒,我們就“殺”了它,而分別識所知覺的乃是它極其無情被分割了的屍體。
般若居于此,但它絕不是被自己所喚醒。當它被喚醒,總是由分別識使然,但分別識並不知道此點,因爲分別識總以爲沒有分別識就沒有要被經驗的世界,認爲般若若屬于此世界,就必須和分別識同一階層,因此就可以根本不要般若。但事實是,若沒有般若,分別識永不可能是分別識;般若是分別識的必要條件;使同一律得以作用的,是般若,而同一律乃是分別識基礎。分別識不是這個邏輯定律的創造者,而是藉著這個邏輯定律來作用。分別識把它接取過來,它卻不能被分別識所設計出來的任何方法所證明,因爲分別識本身是依它而存在的。眼睛不能看到它自己;要想看到自己,需要鏡子,但它從鏡子裏所見的卻不是它自己,而是它的影子。分別識可以設計出一些方法來認識它自己,但這個認識卻是概念性的東西,是假定出來的東西。
然而,般若卻是那能夠在自己之內轉動並看到自己的眼睛,因爲它就是同一律本身。主體與客體之能夠同一,是般若使然,而其所有能夠如此,絕不憑藉任何媒介。分別識在從一個概念移向另一個概念時,總是需要媒介──而這乃是分別識的本性。但般若是同一律本身,它不需要從主體轉到客體。因此它揮舞著拄杖;有時肯定,有時否定,宣稱“A不是A,因此是A”。這是般若邏輯。“未分的連綿”必須從這個意義來了解。
如果“未分的連綿”是從分別識的辯證所求得,則它就仍是一個概念,而絕不是體驗。佛教哲學卻是從純粹的體驗開始,從自我同一開始──而這即是自我展開與自我分區的活動,分別識于是存在。因此,在分別識中,一直有般若直觀的潛存著。當一朵花以萬象世界中的一個對象而被我們察覺時,我們可以認出分別識的作用,但般若也同時在作用著。然而由于我們大多數人停止在分別識階段,未能達到般若,我們的視象就受到限製,不能足夠深入,到達最終實在或空。因此有言,未開悟的人不能見到花的真如(tathata)實像。從分別識到般若不是連續的程序。如果是連續的程序,則般若即不是般若,而變成了另一種形式的分別識。在般若與分別識之間有一條溝塹;漸渡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須撲躍,必須做“實存的撲躍”。從分別識思想到般若直觀之間,沒有中間概念,沒有智性作用的余地,沒有思慮的時間。因此佛教大師們催促我們“速道!速道!”直接、沒有解釋、沒有辯解──這乃是般若直觀的秉性。
我開始時說過,般若涵擁整體,而分別識則關乎部份。這需要更進一步解釋。如果各部份聚在一起,成爲不相連的和不相合的堆積,則分別識就不能把它們做爲智性分析的題材。分別識之能夠處理部份,是因爲諸部份同整體相關──個體而言如此,集體而言亦如此──而由于如此,它們才呈現給分別識。每一個單元(或單子)都單獨同另一個單元相結合,並同其他一切單元的集合相結合,如一個網狀。觸其一,則其余皆動。分別識了解這一點,並能夠想象其間關系的錯綜複雜,而承認在它們之下,必有一個整合原理做爲基礎。不僅如此,分別識還能夠列出這些原理是什麼原理,如哲學與科學所爲者然。但分別識不能夠把這種行爲遍及整個實在界;它的視域被限製在有限的界域,這個界域是不能無限擴充的。它必須止于某處。
然而,般若視域卻沒有界限;它涵括一切事物之整體,超乎空間的無限與時間的無止 ,而不是一個受限製的連綿。它的這種行爲不是曆遍每個整體,把它們認做是屬于一個整合過的整體,而是一瞥之間就盡收眼底。雖是這般領悟整體,各部份卻未越出般若的視域。這一個經驗,我們最好稱之爲般若的做爲演化,這個演化將整體做動態的收覽,而不是靜態的收覽。
我們不可以把連綿解釋爲僅是單元或單子堆積;它不是由一個單元加一個單元而得出的觀念。它是一個具體的,不可分得,不可界定的整體。在其中沒有部份與整體之分。禅宗哲學家們會說,它是“萬裏一條鐵”,沒有“孔”可以讓你去抓。它是“暗昏昏”的,沒有顔色會資辨別。它是一個無底深淵,沒有東西可以讓你做主客之分。我們會說,這些句子是比喻性的,並不能提供多少關于般若直觀的知識。但就那些真正經曆過般若直觀的人來說,這些比喻性的、象征性的描繪卻真正具有意義。禅家所做的只不過是把這些經驗譯爲他所慣用的詞彙而已。
連綿不是由單元之堆積而構成的整體,這是顯然的;如此,則要成爲整體,必須另外增加一些東西,而這即是由般若直觀所完成的事情。因此,我們必得承認般若是一種價值賦予原理。當般若貫穿這連綿,則整體即得到了一種價值,而其中的每一部份也變得有了意義,並且躍動著生命的脈搏。每一個單元,即使是最不足爲重的,現在出現在這新的處境中也充滿了意義。一片草葉並非與整體無關而可任人踐踏的。從洗米缽中不經心漏出的一粒米真真實實是萬種事物的源起。這乃是何以有言“般若生”而“分別識殺”的理由。諸部份要變爲有意義,須結合爲整體,而這種結合──不是機械式的,也不是算術式的──乃是般若直觀的成就。分別識只有在同般若相熔合時,才能認識到這一點。
當我們說般若連綿未分化(無差別)或已分化時,我們必不可以以爲這一個分的程序是從外而加給連綿的一種功能。分化是在連綿之內而生,因爲般若連綿的本性不是滯留在空的狀態,不是滯留在絕對的不動中。它要求自己無限的分生自己,而同時又仍舊要保持其自身不變。般若永遠要保持它的自我同一,然而又仍舊投身于無限的分化。這乃是何以有言空是無限可能性的儲藏所,而不是一種純粹的空態。分化自己,而同時又不分化,如此永恒的從事于創造──這乃是空,是般若連綿。它不是由智化作用而得出的一個概念,而是由純粹的行爲所得的純粹體驗;它是充滿活潑生機的一個點,可以把自己變成直線、平面和叁向度的軀體。
現在我們可以了解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創造即靜觀,靜觀即創造。空留在自身中,是靜觀;當它投身于分化,即是創造。由于這種分化行爲不是外加的,而是自我分生行爲,因此它是創造;我們可以說它是從無而創生的行爲。空不可從靜態去著想,而得從動態;或者,更恰當些,同時是靜態與動態。因此,般若連綿由靜觀而創造,並經由創造而靜觀。
因此,在般若中有一種永恒的進展,而同時又是永不改變的合一狀態。永恒的開展,又無盡的限製其自身,般若永不失去它在分別識中的同一。邏輯上來說,般若創造行爲包括著無止境的矛盾序列:以一切可能的形式,以一切可能的狀態,般若含于分別識,分別識含于般若。因此,般若與分別識有無限的交織穿透。但我們切不可從空間的意義上來了解這句話。因爲這個最爲徹底的交織穿透,雖然無限複雜,卻仍舊可以體系化,它是般若自己編織的網,分別識在其中每一積極的作用。因此,當有了般若直觀,所有這一切“神秘”,都吐露出了它們的秘密,而當我們的視域還未越出分別識時,我們則不能穿透它的最底根基,因此自然不能了解般若如何在分別識中作用。
(1) prajna,pra-na,是基本智慧原理;對整體做綜合領會,由般若而成爲可能。
(2) vijnana,vi-jna-na,是差別(分化)原理。
(3) 法(dharma)是從詞根dhr引生出來,dhr的意思是“維持生命”“持續”,而法的意義則有甚大的變化如“本質”,“存在”,“物體”,“教導”,“教理”,“原理”,“真理”,“法則”,“關系”,“規則”,等等。
(4) atman是“自己”,“自由意志”、“能主宰自己的人”。當佛教哲學否認“自己”之存在時,其意義是說個體是一個受條件限製的存在,其中沒有自己統禦的、自己意志的動因,因爲個體之生是諸種因緣條件的會合,並且終歸是要消散的,而任何受製于生死變化的東西,都不能說是自由意志的、自我統禦的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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