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ft"> 夫障碍者,贪欲是障碍,瞋恚是障碍,愚痴是障碍,布施是障碍......智能是障碍,佛想是障碍,法想是障碍,僧想是障碍,空想是障碍,无相想是障碍,无作想是障碍,无行想是障碍,不生想是障碍,文殊师利,取要言之,若于诸法有缚有解,当知如是皆是障碍。
因此,欲达真正忏罪清净,决非以生灭心,认为实有罪可忏、有恶可生。如此皆是障道,不得清净。故经中又言:
若有菩萨于诸五欲不生爱乐亦不放舍,观欲实性即是佛法,是则名为净诸业障。......若有菩萨观于犯戒即是不犯,观非毗尼即是毗尼,观于系缚即是解脱,观于生死即是涅槃界,是则名为净诸业障。......若有菩萨观一切法无有体相亦无根本,是则名为净诸业障。复次文殊师利,若有菩萨观悭及施不作二想,持戒毁戒不作二想,......若有菩萨观诸烦恼即是佛法是则名为净诸业障。
基于此烦恼体性,等同虚空之理,才能对诸法实相理观通彻,而达忏罪清净。亦如《普贤观经》所说:「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众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
可见,无生忏法是究竟忏罪的根本依据,从上表的大乘忏悔经中,几乎可见「于法无所着」、「思惟空义」、「念实相」、「观法性无常」、「实相正观」等无生忏的修持法。因此,忏罪清净与否,关键则在于理观之是否透彻。综合上述可知,从原始到大乘经的忏悔对象,为从释迦佛到十方三世一切佛、菩萨。忏悔的方法,也由单纯的「对首忏」,到藉梦相取决之「取相忏」,乃至穷究诸法实相的「无生忏」等三种忏法。
2、修持方法
《阿含》经典中所谈的忏悔法,大抵不离发露忏悔,不敢覆藏等方法。而大乘经之忏悔修持,除特重理观的通达外,事相之修法亦相当具体,例如:烧香、散花、酥油、灯涂等供养,或庄严静室、澡浴清净、二六时中至心求忏等身、心,以及道场之严净,都有清楚地说明。此外,于诸多经典中常见的修法为:忏悔、劝请、随喜、回向等四法,例如2、4、8、29、33、34、43等经所示。另编号23,东晋
佛陀跋驼罗译之《观佛三昧海经》,以及52号,梁朝时译之《菩萨五法忏悔文》(失佚译名),都具体谈到「忏悔、请佛、随喜、回向、发愿」等五法。可见六朝时,即具有五法忏悔的法门。因此,到了隋
智者大师制作《法华三昧忏仪》时,其中著名的「五法忏悔」,应是有所本的。
此外,亦因所依经典不同,而有其修法特色,例如上述之佛名经典,即是借着称念佛名,恭敬礼拜供养之功德,而达到忏悔灭罪的目的。其中51号三十卷本的《佛名经》,提到忏悔应兴七种心以为方便。即:惭愧、恐怖、厌离、发菩提心、怨亲平等、念报佛恩、观罪性空等。此七种发心,被融入后世所制的许多忏悔仪轨中,为忏罪的重要思想。另12、13、30、36、40、41、50、56、57等陀罗尼咒经,则是以书写或读诵陀罗尼咒为方法,而忏悔业障。此中55号,十卷本的《陀罗尼杂集》,共收集一百七十一部陀罗尼咒经,其中大多为持咒求忏,或却病除灾的咒经。
再者,23号《观佛三昧海经》除以五悔为主要修持法外,另以「系念观佛」为此经的重要特色。如经云:
若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犯四根本罪,不如等罪及五逆罪,除谤方等,如是众人若欲忏悔,昼夜六时身心不懈......如太山崩,五体投地,号泣雨泪,合掌向佛赞叹如来种种德行,作是赞矣,诵忏悔法,系念在前,念佛眉间白毫相光,一日至七日,前四种罪可得轻微。三七日时罪向渐灭。七七日后,然后羯摩,事在他经。若比丘犯不如罪,观白毫光暗黑不现,应当入塔观像眉间,一日至三日,合掌涕泣一心谛观,然后入僧说前罪事,此名灭罪。佛告阿难,此观佛三昧是一切众生犯罪者药,破戒者护,失道者导,盲冥者眼,愚痴者慧,黑暗者灯,烦恼贼中是勇健将,诸佛世尊之所游戏,首楞严等诸大三昧始出生处。
可见,此经是以阐扬观佛如来像好,正心修念佛定,以求罪障灭尽。又有41号《观普贤菩萨行法经》及54《现在贤劫千佛名经》皆谈到「忏悔六根」,即针对六根,知其过患而忏悔。此六根忏悔的思想,尤其以《普贤观经》更为后来智者大师制《法华三昧忏仪》时之重要行法依据。
综观大乘忏悔经典之修持法为:称念佛名、礼拜、归依、供养、持诵书写大乘经典、持咒、忏悔、随喜、劝请、回向、发愿、系念数息、思惟空义、忏悔六根、观佛念佛等,可谓丰富多元。而且依该经义理之特色,而所谈忏悔的方法,亦有所不同。
3、忏悔之目的或功德
在原始经典中所言忏悔,只为单纯之忏罪清净,善法增长。但在大乘佛法中,忏悔除了达到灭罪之目的外,亦是修持禅定的重要依据,例如25、26、27等禅经所言。此外借着忏罪修持,亦可得证三昧、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退转地,以及总持一切善法之陀罗尼。例如4、6、8、10、13、22、23、28、29、31、35、36、38、40、42、48、49、54、59、61等经所言,如此忏悔与三昧结合之思想,可谓大乘忏悔经典中,修习忏法的重要目标。因为,大乘忏法不但忏除罪相,更去除烦恼罪根,如此才可证三昧、得解脱。又唯藉修忏达持戒清净,才能入三昧正定,如此则能如实掌握诸法实相,了达观慧,此时才真谓忏罪清净。所以,忏悔究竟清净必得证三昧,亦必然入实相正观,体证罪性等同虚空法性之理。故相用虽三,其体是一,并无差别。这也是隋代智者大师,重视三昧修持,将忏法与禅定结合,制定忏仪的理法根据。
因此,从东汉到六朝时期之大乘忏悔经中,可发现忏悔不仅只是达到灭罪、净除业障为目的,更重要者是除烦恼根源,证得三昧、解脱、不退转地、乃至涅槃的重要依据。故此修忏之目的,乃与修行息息相关,实与往后六朝王室,乃至后人拜忏,或只为消灾免难、为国祈福之世间利益迥然不同。
4.原始与大乘忏悔思想之转型
「忏悔」一词,是由梵文ksama与Apatti-prati-dewana二字翻译而来。ksama,一般将此字汉译为「忏摩」。英译为enduring、bearing、suffering等,即容忍、忍耐之义,可引伸为「请求他人宽容自己所犯过错」。汉字中本无「忏」字,这是配合翻译佛典而造的「新形声字」。ksama,本译为「叉磨」,如唐
玄应在《一切经音义》说:「忏悔,此言讹也。书无忏字,应言叉磨,此云忍,谓容恕我罪也。」另在道宣《四分律戒疏》也提到:「悔是此土言,忏是西方略语,如梵本音忏摩也。忏字非仓雅所陈,近俗相传故耳。」而「所谓“近俗相传“,实际上是译经者在翻译时特意为对译ksama这个音而新造的字。因ksama的意义是对人发露罪恶、错误,请求别人容恕,以求改过。自然用从“心”的“忏”字比“叉”达意。」故可知忏字乃源于佛教,亦由于此字之创造,而使得佛教之忏悔思想有了新的发展。
Apatti译为happening occurring,而prati是 toward之意, dewana则可译为preach(说)或confession(忏悔、自白、告解),故Apatti- pratidewana可引伸为「向他人表白忏悔」之意。所以忏与悔之原意,就是请求宽恕原谅,以及说己罪过之意。这是在僧团中半月半月布萨,及每年安居后自恣所举行的忏悔仪式。但在大乘忏悔经典中,并没有具体祈求原谅及说罪的对象,亦缺乏祈求原谅的形式,而且除少分经典提到陈说罪过以外,似乎是较笼统地忏一切重罪。因此,笔者以为,大乘经典谈忏悔思想,基本上是重在对佛法根本义的透达。目的在破除对有法、有相的执取,认为有罪可忏、有障可除。但绝非执理废事,认为不须忏悔,因为只要迷在幻有中,仍不免感招苦果,解脱无由。因此,即使是声闻戒中,认为不通忏悔之五逆四重等罪,在大乘忏悔经典中,透过对诸法实相之通达,则仍有忏净的可能。故大乘佛法,则呈显更宽广的慈悲精神,为无明犯过之众生开启一线生机。如《增一阿含经》卷三十九,佛陀告诉阿阇世王:
世有二种人无罪而命终,如屈伸臂顷得生天上,云何为二,一者不造罪本而修其善,二者为罪改其所造。......尔时世尊便说此偈:「人作极恶行,罪过转为薄,日悔无懈息,罪根永已拔。」
所以只要肯忏悔,无罪不灭。唯必须对实相之理如实体证,才能转识成智,证三昧,彻底解脱。故大乘忏悔思想,融合了大乘与原始佛教教义,为大乘菩萨的慈悲精神作更广面、透彻的诠释。
(二)东汉至六朝时期忏仪的运作
早在东汉初年,皇室统治阶级等上层社会,已有佛教的信奉者。只是佛教被视为流行于当时社会,重视祭祀的黄老方术之一种。其中楚王刘英的信佛,即是明显的例子。当时刘英已有赎罪忏悔之思想,在《后汉书
楚王英传》记载,汉明帝永平八年(…
《中国佛教早期忏罪思想之形成与发展(释大睿)》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