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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唯识论三论判▪P4

  ..续本文上一页之无者不可令有,事之有者不可令无,本有种子,与彼无明同源俱起,其理至精,其事至隐。十地菩萨之于无明,犹如隔罗谷而见物;况彼凡夫宜其不了。

  第七十页云:则由其本有种义而推之,似直认妄识以为本心。

  生死唯妄幻,是故生死得由本有种子起,同是有为有漏,性相应故。今执有为生死为由辟翕,辟翕之兴,由彼恒转。从无漏之恒转,起有为之生死,性不相应,定不如理。

  第七十页云:彼本有种现起之识,应即是本心。何以故

  是本有故。岂可谓本有者非本心耶!岂本有之外,更有夫本有以为之体耶。

  本者对始言,有者待无说,此生灭法,非本心也。本心圆成实性,无三世则不可言本,绝断常则不可言有。以本心为本有,已是一虚妄执矣,奚从体认耶。

  第七十一页云:夫心即性也,以其为吾身之主宰,则对身而名心焉。然心体万物而无不在。

  夫心体万物而无不在,则是万物之主宰,实不遗万物。而以为遗万物独主宰此身者,实妄也,非真也。妄则非性,奈何混二者而同之,岂非认妄识为本心乎

  

  第七十一页云:今反求其在我者,乃渊然有定向。

  心体万物而无不在,则不可谓在我。在我而有定向,乃生死之大患。是故意乃我执,生于无明,奈何谓即心乎。

  第七十一页云:依此而立自我。

  一切法无我,此佛教根本大义,名一切法印。如是之理,方是诚谛。今云依此而立自我,岂非大谬!认贼作子,此之谓也。

  第七十二页云:本无异体而名差别。

  夫同体异名者,如赤之于红,豕之于猪是也。今识有资乎官能者,有不依官能者,有体万物者,有宰一身者。依处不同,作用亦异,云何同体。是何异于以马鹿同兽,遂指山林之糜鹿,与槽枥之牛马同体,不亦惑乎!

  第七十二页云:如彼旧师,析为各体,心其如散沙聚也。

  心体万物而不遗,则其本源,万物之多,非如散沙耶。于无我中,妄执有我,复认此妄,即是真实。遂谓此心,浑然唯我,展转妄计,尽从此生。又复执我见者,恒计身心以为纯一,如来为破彼执,故说五蕴。识名识蕴,非如散沙聚耶。

  第七十三页云:无分别者,以不同意识作解。

  识者了别,是故眼识缘青,确然证知如是境相,是有分别,非五分别。无分别者,自初见道乃至极果,于一切境知彼依他起故。能断彼已,证圆成实,故于虚妄境中,见真实性。故肇公云:“目对真而莫觉。”非谓现量缘青,知青即是真也。

  第七十四页云:然意识作用,不唯分缘而亦返缘。

  不唯意识如此,诸识皆尔也。如缘色而识自知知色之知。意识缘色,要须此知。眼识缘色,亦须此知。是故一切识有自证分,证自证分。至于全泯外缘,亲冥自性,亦是诸识之所同然。以转八识,成彼四智故。今言意识独尔,是尚未暗前五识之平日作用,又何从而究其名义自性差别也。

  第七十七页云:所应其心,而毋或夺主,则心固即性,而所以莫非性也。

  既曰,心所属后起人伪,性为本有天明。人伪纵可应乎天明,然后起决不可作本有,云何乃言所莫非性。

  第七十七页云:习伐其性,即心不可见,而唯以心所为心。

  以恒依心,故名心所。心若不见,此所何依

  所名不成,亦应不有感识意识。而众心所各各独立,便应一时有众多心,所缘诸境,便应纷乱。而诸凡夫,实不如此。

  第七十八页云:因果二法,条然别异,如谷粒生禾,真倒见也。

  由于种子生起现行,非如谷粒生彼禾苗。故以六义释彼种子,则今倒见,过由自生,非古唯识而有此见。

  第七十九页云:性通善染,恒与心俱,曰遍行数。性通善染,缘别别境而得起,故曰别境数。

  善染之不可同俱,如冰炭之不相容。今日性通善染,宁非自语相违

  如彼净布,随染成色,但可云,净布无色,不可云净布具一切色。又如彼水,随器成形,但可云水无定形,不可云水具一切形。遍行别境,本无善染之分,以与善心所烦恼心所俱起,故有善染之分。是故遍行别境,唯是无记,不可云性通善染。今云性通善染,便是世间相违,以与事实不相应故。

  第八十页云:触数者,于境趣逐故。

  旧云触者,令心心所触境,而今乃曰于境趣逐。夫趣逐者,如追奔逐北,而触则擒获也。彼夫追逐,未必能擒。追逐以足,擒获以手,此二功能,时具不同,必先由作意而后继有触兴。是故旧云,作意能引心趣所缘边。譬如追逐,触者令心心所触境,如彼擒获。今曰触者于境趣逐,不应正理。

  第八十页云:惊于心令增明故。

  心之作用,非可增减,如是作意,不可惊心,令其增明。所言惊者,作用未起,激发令起;彼未缘境,惊之令缘。是故作意,唯是惊心,令趣所缘,非是令其增明。

  第八十页云:如惑炽时。瞿然惊觉,明解即生。故此心毕竟染污不得者,赖有作意耳。

  作意既是遍行,一切人所同具,便应一切人于一切时中,由作意力,恒自解脱,不为一切烦恼结使之所缠缚。以彼作意能惊觉心,令生明解,不受染污。故奈何世人流转生死,众欲钩牵,不得解脱。又复作意遍行,则是此心恒受惊觉。如是诸惑,不容得生,云何乃俟此惑炽时,方始惊觉。故知作意,唯是惊心令趣所缘,非是惊心令生明解。

  第八十一页云:夫所谓非顺非违者,实即顺相降至低度。又云,取顺久,便不觉顺。

  非顺非违,若可云即顺相降至降度。应亦可云,即违相降至低度。此乃决定相违过。又复世间不如意事,十有八九,故云八苦交煎。则是取违较久,顺相低度,亦应觉顺。如彼世人,执彼微乐,乃生满足。云何乃谓顺相低便不觉顺。

  第八十一页云:且其欲必别有所寄。人生与希望长俱,若有一息绝望,则不生矣。故欲非遍义不容成。

  遍别之分,唯就境说。好财之人,欲唯在财,设遇美色,欲心不生。所专注境即生希望,所不注境或全不见闻。如人攫金于市,唯见其金,不见有人。则是欲者,定是别境,非是遍行。

  第八十二页云:心者纯净而无染故,亦不以善名。

  染净善恶,皆相待之名。心纯净而无染,而亦不善名;亦应是纯善而无恶,故不以净名。即是相违决定。又复惑者纯染而无净,故不以恶名,如是世间一切言说,皆成杂乱,了无定义。

  第八十三页云:亦必俱寻伺,以于境浅深推度故。由推度已,方得决定。

  慧以断疑,其为业用。推度之时,未得决定;既决定己,不假推度。云何乃谓慧数必与寻伺俱起。又复慧力强者,分别境事,不假推度,便能决定。而彼寻伺,于意言境粗细而转,必有解生。是故慧数不俱寻伺,寻伺必依于慧。

  第八十五页云:旧属本惑,亦所未安,故今以疑入别境。

  人生宇宙,本极明显。以有无明,遂致不了,渐生疑惑。故知疑者,唯依痴生,定是本惑。彼夫因疑得悟,乃是由疑,更修助道,破彼无明,断彼烦恼,明解方生,非谓由疑自然能悟。

  第八十五页云:即事求征,则难以语上。

  一切玄理,靡不于事信而有征,方成谛审。应云,即事求征,方足以语上也。世间学问,只患不彻底耳,非过在即事求征也。

  第八十六页云:若非想习潜存,则过去已灭之境像,何能再现于忆念中耶。

  一切心所作用相似,不应想数,独有想习。想为心所,且是遍行。此想习者,何依而存

  若依于境,则境已灭,想习亦亡;若依于心,则遍行想习,应能令心一切时中,于一切所曾习境,皆生忆念。心境之外,更无他处,此习何存。又复既计想于现前境而取境像,奈何不许念于过去境而取镜像

  独头意识所未习境尚生诸见,云何已习之境,不许取像。故知唯念,定无想习。

  第八十七页云:又虽曾更而不能明记者,即念不生。

  念既心所,又云想习潜存,云何于曾更事,有时专心思索终不复忆。故知定由随烦恼中,无念心所力故。障彼念力,令不复忆,潜念不生,说名无念。

  第八十七页云:于几席等等任运了知者,此犹属种。必忆《汉书》而果得分明记取者,方是念故。

  作用未生,方得名种。作用已生,便失种名。既已任运,了知几席,云何乃谓犹属种相,指彼桃树,谓即桃核。又复心所明显,种潜存,而以念力故,于彼《汉书》有忆不忆。以想种故,于彼几席,任运了知,则是心所力用,尚不及彼潜存种相。指彼壮夫,谓不能敌婴儿,如是即具比量相违过。故知几席数数更习,念力强故,故能任运了知。若于《汉书》赞诵既久,亦能了忆,如彼几席,审知唯念,实无想习。

  第九十二页云:私其形躯而计我、我所,是名我见。

  我见有二:一人我见,二法我见,皆恶见摄。法我见是总,人我见是别。法我见深微,人我见粗显。今释我见,不及法我见,故以法执,谓为真诠。 ;

  第九十二页云:植物亦物其自体,而隐有此我见。

  植物若有思虑,则六趣之外,更有七趣,如来便是妄语。良由执非心以为心,遂认无心为有心耳。殊不知植物,唯是色法,植物荣枯,如彼静物生灭,毫无异相。

  第九十四页云:此为摄受众生故,权现惑相。

  如来应化,为诸众生权现惑相,如《兴起行经》说,八地菩萨亦尔,则八地菩萨于佛何别。故知八地菩萨,留惑润生,定有惑种。但彼惑种,较诸凡夫,直是微尘拟诸大地耳。

  第九十七页云:今以散乱人掉举,不别立之。

  掉举令易解,散乱令易缘。初是主动,后是被动,是二虽不相离,作用不同,不可混一。

  第九十七页云:瞢重初位即是懈怠。

  如人精进禅观,以昏沉力无所堪任,故昏沉非是懈怠。懈怠数者,只是不修善不断恶,而耳聪目利,如恒不减。故知懈怠无关昏沉。

  第九十七页云:由如理作意力故,有定数生。

  无想定及彼四空处,是外道凡夫境界,以有我见及彼无明故。故知定力,不必从如理作意生,定依信起,便成出世,定依惑起,不免轮回。定业善恶,由彼信惑。而彼定数,非善非恶,故是无记别境心所。

  第一百一页云:随顺起嗔而实非嗔。

  既起嗔心,便与染俱,焉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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