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习惯,如云南大理的三月街;三是由观音菩萨修行法门中的某些义理或仪轨产生的风俗习惯,如观音忏、大悲水法、观音七、观音素等;四是受观音神通信仰产生的风俗习惯,如观音签、观音阄、观音课等。
观音宗教文化是观音文化的主体,是中国佛教的有机组成部分。观音世俗文化是观音宗教文化的副产品,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没有观音宗教文化就没有观音世俗文化,而观音世俗文化的发展又促进了观音宗教文化的传播。
四、六种信仰形态:
从观音信仰的基本义理以及与之相关的修持方式、修持目标等方面入手,我们可以发现,中国汉地的观音信仰其实是由四种形态组成的;
其一是“称名救难型”,最具代表性的经典根据是《普门品》,基本特征是相信观音具有“观其音声”的“方便之力”和随缘显相的“威神之力”,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若遇到各种难以解决的问题和灾难时,一心称念观音名号,以求获得感应,从而解决现实的一切问题。
其二是“智慧解脱型”,最具代表性的经典依据是《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楞严经》。与前一种信仰形态相比,智慧解脱型信仰形态是为了使众生证悟至高无上的佛智慧,从而获得最终的解脱,而称名救难型信仰形态则只是暂时解除众生的当下之苦,包括自然的、社会的和人身的。佛教认为,摆脱现实的各种苦难并不等于完成了最终的解脱,何况人生在世,苦难是绝对的,要永远实现绝对的解脱,就必须掌握般若智慧,证得实相涅
。即使已从当下的现实苦难中摆脱出来,也要再进一步。而对于菩萨来说,若只局限于寻声救苦,就失去了觉他这一基本标志。所以,观音救度众生,既像《普门品》所说的,寻声解救众生的当下之苦,又像《心经》所说的,最终还是通过般若智慧教化众生,使众生“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
”,获得最终的解脱。
其三是“密仪持咒型”,这种形态的观音信仰内容十分丰富,体系也非常庞大,在密教典籍中俯拾即是。完整的密教观音信仰在中国西藏流传下来,在中国汉地曾有流传,但很快又归于沉寂。不过保留明显密教特色的观音信仰却始终流传于整个东亚地区,形成了这种密仪持咒型的观音信仰形态。其主要特点是专心念诵各种观音神咒,亦有伴以身结而契,心作观想的,同完整的密教观音信仰已有许多区别。这种信仰形态被视为一种总持法门,因为它既可达到称名救难的目的,又能达到智慧解脱的目的。
其四是“解疑释惑型”,这是一种流传于广大民间的观音信仰形态,其主要特点是把观音当成世俗社会中指点迷津的神仙,求其预测吉凶,解除疑难,具体方法则是五花八门,在中国最著名的是“观音签”和“观音阉”。特别是观音签,据说“向来以灵验著称,只要诚心祈求,自有应验”。除以主体性信仰形态之外,还有净土往生等信仰形式,由于在主体上归属于阿弥陀佛等信仰形态,所以不宜划归独立的观音信仰形态之内。
其五是“行善福报型”。很明显,这种信仰形态是由观音宗教文化内部结构中的福德积累这一层面而来的。由于修慧不但可以得到终极的解脱,而且可以促进求助观音救难之感应的发生,所以,修慧便成为最核心的法门,而修慧的成功绝对离不开修福,所以,福德的积累便成为观音菩萨修行法门中一个重要的环节。这一点,我们在上面的论述中已经提到过。这里所说的行善福报型观音信仰形态,并不是一种依附于其他信仰形态的非独立的法门,而是指有一部分信徒就是以行善积福为其信仰的核心的。这种观音信仰形态的主要理论依据是佛教的因果报应论,主要目标是求得今生或来世的福报,所以,行善是手段,积福是目标,主要修行方式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广行一切善事。
其六是“解疑释惑型”,这是一种流传于广大民间的观音信仰形态,其主要特点是把观音当成世俗社会中指点迷津的神仙,求其预测吉凶,解除疑难,具体方法则是五花八门,在中国最著名的是“观音签”[3] 、“观音课”[4]和“观音阄”[5]。特别是观音签,据说“向来以灵验著称,只要诚心祈求,自有应验”[6],在民间流传极广。
这六种信仰形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体系完整的观音信仰形态。《法华经》在这几种信仰形态的生成与发展过程中居有十分重要的地位[7]。各信仰形态之间的关系首先表现在“称名救难型”与“智慧解脱型”的相互结合上,如《华严经·入法界品》中说:“愿诸众生若念于我,若称我名,若见我身,皆得免离一切怖畏。善男子,我以此方便令诸众生离怖畏已,复教令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永不退转。”[8]可见,从缓急角度来讲,称名救难在先,智慧解脱在后,前者重在当下,可获暂时之益,后者重在永久,可获最终解脱之效。而观音只所以能寻声救苦,也是因为他具有般若智慧。密仪持咒型观音信仰形态同其他几种观音信仰形态之间的关系可以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来看,即从理论上讲,咒语为总持法门,自然可以包纳其他两种信仰形态。但从实践上来看,一般都会再辅之以其他几种法门。“行善福报型”同“称名救难型”的区别在于后者以解除眼下痛苦为目标,而前者主要以获得来日善报为目标。“行善福报型”同“智慧解脱型”的关系主要在于前者为后者的基础,后者为前者的指导。即行善有助于智慧的修证,智慧有助于行善获得更高的福德。“解疑释惑型”则是从称名救难型发展出来的一种信仰形态,它和其他几种信仰形态无论在目标上还是方法上均有不同之处,但又相互联系。观音的救难品格、智慧境界、神通之力等都构成解疑释惑型信仰形态的基本前提。总之,上述六种信仰形态却并行不悖。
注释:
[1] 参见拙作:《观音文化简论》,《人文杂志》1997年第1期。
[2] 参见拙作:《观音信仰对中国古代艺术的影响》,《华夏文化》1996年第4期。
[3]《释门正统》卷三:“又有菩萨一百签,及越之圆通一百三十签,以决群迷吉凶祸福。祷之诚者,纤毫不差。叙其事者,谓是菩萨化身所撰,理或然也。”依此说则有一百签与一百三十签之两种:一百签者从天竺寺之观音院起,一百三十签者从越之圆通寺起。
[4] 参见〈观世菩萨感应灵课〉,高雄市净宗学会印3行本,2001年月。
[5] 参见《佛祖统记》卷二十六(永明智觉法师传):“夜半绕像,见普贤前莲花在手,遂上智者岩,作二阄:一曰一生禅定。二曰诵经万善庄严佛土。乃冥心清祷,得诵经万善阄,乃至七度。于是一意专修净业。”
[6]《观世音100零签精解》前言,海南摄影美术出版社,1991年1月版。
[7] 参见拙作:《法华经与古代南亚和东亚的观音信仰》,载《东南文化》1998年第3期。
[8]《大方广佛华严经》卷六十八《入法界品》,《大正藏》第10册,第367页上—中。
《中国观音信仰的基本体系》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