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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大佑《净土指归集》卷2,《续藏经》108,第79页
[37] 宗晓《乐邦遗稿》卷2,《大正藏》47册,第242-243页。
[38] 宗晓《四明教行录》(1202年)卷1,《续藏经》100,第446页。
[39] 潘桂明《中国居士佛教史》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587页。
[40] 赞宁《大宋僧史略》,下卷,《大正藏》卷54。
[41] 《乐邦文类》卷26。
[42] 《佛祖统记》卷26。
[43] 马克斯·韦伯语。他认为中国民间社会缺乏这个“团体的神”,故中国人的社会生活无法由宗教来组织。
[44] 中国民间宗教组织的迅速发展,往往是在一种信仰的饥饿状况中置入了民间宗教的新教义,进而发展为
全家老少参加的巨大宗教教团,成长为公权力也无法取缔的势力。因此,这不是“缓慢形成”的,所以只能以宗教狂热性高涨的“集团性改变信仰”来说明,由此“唤起某种连带感,集团性的宗教感情得到扩展”。“在信者作为全体接受拯救的意义上,是集团性的”信仰的狂欢,圣俗形成两极化,只有陷入饥饿状态的人们,因信仰新型宗教教义而获得再生。这个集团性改变信仰,乃是集团性拯救的前提条件。参三石善吉《中国的千年王国》,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第37-38页。
[45] 梁景之《清代民间宗教与乡土社会》,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290-294页。
[46] 杜继文、魏道儒《中国禅宗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377页。
[47] 李贽《焚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32页。
[48] 卜正民《为权力祈祷—佛教与晚明中国士绅社会的形成》,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0-31、104、320页。
[49] 黄育梗《又续破邪详辨卷一》,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史研究室编《清史资料》第三辑,中华书
局1982年,第122页。
[50] 民间佛教之中,常常可以见到史料中所记载的“异僧”,能行神迹,驱逐虎豹,转动巨石,“一郡皆呼为
圣”,“使百姓礼拜忏悔……。” 见《太平广记》,卷九十一。这种神异为“圣”的传统宗教行动方式,往往是中国信仰革命、社会革命、动员社会的一个前提。其小者,和尚不怪,信徒不拜;其大者,是革命者的自我神化,自为神验,神化救世主。
[51] 如佛教的三佛应劫救世观念,又称“三阳劫变”观念,深刻渗透了佛道两教融和的痕迹。它渊源于佛教
大乘救世说。西晋竺法护首译的《弥勒下生经》及鸠摩罗斯译《弥勒下生成佛经》已有端倪。 但它又逐渐与民间道教的天道变易说、谶纬经学的五行终始说与后来的末法思想等等结合。参马西沙、韩秉方《中国民间宗教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7、619页。但其间还有儒教天命观念的渗透、整合,如道教的劫变观念,所谓苍天已死、黄天当立者等。所谓“心世界”的改变,几同于天命信仰的改变。
[52] 梁景之《清代民间宗教与乡土社会》,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296-298页。
[53] 雍正皇帝曾在一个上谕中昭示:“邪教非世俗寻常僧道之谓,不可借此多事,即此严禁邪教,亦不可长大
声势,以骇众心。”见《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27辑,浙江巡抚黄叔琳折;引自梁景之《清代民间宗教与乡土社会》,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319页。其中,邪教于世俗寻常僧道是对立而言的两种宗教类型。
[54] 黄育楩《破邪详辩》卷2,《清史资料》第3辑,中华书局1982年。
[55] 《宋史记事本末》卷二三,“贝州卒乱王则”,中华书局1977年,第279-280页。
[56] 郑志明《无声老母信仰渊源》第一章“导论”,台湾文史出版社1985年。
[57] 《大明律》十一,礼一。
[58] 光绪三年陕甘总督左宗棠《严禁邪教告示》,引自马西沙、韩秉方《中国民间宗教史》,上海人民出版
社1998年,第906页。
[59] 据统计,明代成化到隆庆(1465-1527年)1百多年间,民间教门武装起事到达四十五起,其中千人以
上十二起之多;从万历年间到天启年间(1573-1627年),五十年间教门起事达到三十二起,千人以上的七起。参王净《明代民间宗教反政府活动的诸种表现与特征》,《南开大学学报》,1987年第2期。
[60]卜正民《为权力祈祷—佛教与晚明中国士绅社会的形成》,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7、30页。
[61] 欧大年《中国民间宗教教派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72-73页。
[62] 三石善吉《中国的千年王国》,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第61页。
[63] 黎熙元《神的体系与乡村人的社会视觉》,香港《二十一世纪》网络版,第三期,2002年6月29日。
[64] 爱德华·希尔斯《论传统》,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69-370页。
[65] S·斯普林克尔《清代法制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1页。
[66] 民间教派是建立在小传统基础上的一种社会制度。各种形式的宗教,多在创造各种不同概念的社会价值,
并藉以直接的达到目的。民间秘密宗教具有补偿性的特点。它一方面提出劫变思想,一方面又创造一个避风港。民间秘密宗教是一种自立救济的宗教团体。它是以宗教信仰作为群体整合的主要方式,各个教派多为世俗化的佛道教宗派衍生而来,杂糅了儒释道的思想,多以尊崇孔子使传教活动及宗教团体活动合理化,藉此吸收信众,对社会教化产生了重要的作用。民间秘密宗教也是一种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的合同式地方社会共同体,也是一种泛家族主义普及化的虚拟宗族。庄吉发《民间秘密宗教的经费来源与经费运用》,林富士主编《礼俗与宗教》,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第353-383页。
《传统佛教信仰群体的制度分析》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