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严》之尚清虚也,非《金刚》之证因果也,非《圆觉》之偏寂静也,非《维摩》之溺幽隐也,非《楞伽》、《楞严》之空空色色,有形无形也。”《禅林宝训》不但与以上所举诸经有明显的不同特点,而且与禅宗自身经典以及禅宗各宗派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它没有《景德传灯录》、《五灯会元》那种有正说,有反说,有庄说,有谐说,有横说,有竖说,有显说,有密说的“公案”、“机锋”和答非所问的“禅语”,更没有对古时禅宗“公案”注释式的“评唱”、“击节”。《禅林宝训》所载各位禅师接引来学的方式,与重顿超得妙,功行绵密的沩仰宗,重峻峭机锋,解黏去缚的临济宗,重稳顺绵密,判断修证的曹洞宗,重斩断葛藤,截断转机的云门宗,重对病施药,相身裁缝的法眼宗都有所不同,它直以正面说理,去训诫诱掖学人修养道德,利济众生。
面对宋代禅宗出现的种种弊端和危机,《禅林宝训》的作者们忧心忡忡,他们以强烈的责任感,以超世的勇气加以严厉的痛斥。上面提到,禅学发展到宋代,走上了由慧能开创的“不立文字”的早期禅宗的反面,由“内证禅”而变成了“文字禅”、“义理禅”。这种情况发展的极至就是《禅林宝训》的原编者之一妙喜宗杲禅师的老师佛果克勤所着的《碧岩录》。对这一段历史,《禅林宝训》是这样记述的:简要至极的教外别传之道,起初没有别的说法,前辈们坚信不疑地实行和守护它。到了北宋真宗天禧年间,雪窦对此至简至要之道着意变弄,一味求取新颖奇巧,他继承汾阳的做法,举古则为韵语,试图以此去发明古则的意旨,从而达到笼络当世学人的目的。禅宗风气由此而发生了一个大变化。到了北宋徽宗宣和年间,圆悟克勤又出己意,背离教外别传之道,着成《碧岩集》。那时,新进后生,朝诵暮习它,并称其为至高的学问,并没有人了悟这种学说的错误。南宋高宗绍兴初年,宗杲去福建,看到学者被一本《碧岩集》所牵引,不能迷途知返,由于日驰月奔,已浸染成弊。宗杲愤怒地碎毁刻板,并驳斥该书不正确的学说。通过一番努力,使教外别传之道在丛林中又得振兴。如果不是宗杲有高明远见去挽救末法的弊端,丛林就会出现更多更大的可畏惧的事来。[(6)]书中所反映出来的以宗杲为代表的一大批有识的禅僧为挽救佛教禅学弊端而做的种种努力,有力地表明,宋代禅学尚有一股清新之风,并非全是崇尚公案机锋、评唱以及玄远的那一套,禅学的真实本旨靠了这些禅僧在宋代还是得到了一定的恢复和张扬。这对全面把握和认识宋代及以后的禅学性质,是起到了独特作用。宋代禅学所具有的清新之风,还体现在佛禅与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的融合上,而《禅林宝训》一书又比较集中地汇集了这方面的资料。
《禅林宝训》中记载的禅师,很多是深谙儒家之理。书中多次提到了《孟子》、《周易》、《论语》、《中庸》、《礼记》等儒家经典,并以此去会通佛教的“慈悲”、“重义”、“行善”等思想,从而诲诫丛林住持及学者按此厉行。
在宋代禅僧中,提倡儒释融合的代表人物是云门僧人契嵩。三百篇的《禅林宝训》首篇就提到他。契嵩字仲灵,号潜子,仁宗赐“明教”师号。一生着书百余卷,除了关于禅宗定祖问题的《传法正宗记》、《传法正宗定祖图》、《传法正宗论》外,另有《镡津文集》流传于世。文集中收录了最能反映他思想特色的《辅教编》。《辅教编》的中心,是要“广引经籍,以证三家一致,辅相其教”。[(7)]在契嵩看来,儒佛之所以能融合,就在于二者有着共同的目标。首先是同归于治。“儒佛者,圣人之教也,其所出虽不同,而同归于治”。[(8)]具体地说,“儒者,圣人之治世者也;佛者,圣人之治出世者也”。[(9)]其次,是二者“同于为善”。契嵩认为,儒家所谓的仁义礼智信,与佛家所谓的慈、布施、恭敬、无我慢、智慧、不妄言绮语,虽然名目有所不同,但它们在立诚修行,善世利人方面是没有什么差别的。最后,契嵩把“善”的内容归结为儒家的忠孝、仁义等原则,并将此作为佛教中最尊崇的伦理原则和优先尊奉的戒律。他在《辅教编·孝论》中就明确指出:“夫孝,诸教皆尊之,而佛教殊尊也”,“夫孝也者,大戒之所先也;戒也者,众善之所以生也”。由此可见,契嵩已将佛教伦理与儒家伦理贯通融合了。因此,他所推重的道德修养,实际上是以儒家伦理规范为其核心的。
契嵩的上述思想对宋代禅宗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禅林宝训》的结集和流行,直接受到了契嵩思想的影响。三百篇的《禅林宝训》首篇即契嵩关于道德的论述。此篇是摘自《镡津文休》卷七《论原·道德》。《禅林宝训》做这样的编序,其用心是不言而喻的。翻开《禅林宝训》映入你眼帘的,全是道德、节义、廉耻、操守、厉行的内容。可以这么说,这些思想构成了《禅林宝训》一书的主旨。
关于道德的意义,《禅林宝训》指出:道最尊贵,德最美好。有了道德,即使是平民百姓,也不可说他们是穷乏的;而没有了道德,即使得到天下的人,也不可说他们是通达的。这是因为学者忧虑自身道德的丢失,而不害怕自己权势地位的丧失。[(10)]
对长老、住持如何去诱掖学人,《禅林宝训》更是从儒家的仁义礼智去提出要求和指出方向。因为在他们看来,长老、住持就是道德的器物,即本身就是道德的体现,并且,丛林的兴衰存亡又与有无道德紧密相关。浮山法远圆鉴禅师认为,住持要具备三个重要的素质。一是仁爱,二是贤明,三是勇敢。所谓仁爱,就是要实行道德,所谓贤明,就是要遵循礼义,所谓勇敢,就是要处事果断。此三者都具备了,丛林就会由此兴盛。[(11)]佛智指出,住持的身体有四个支撑点:一是道德,二是言行,三是仁义,四是礼法。善为住持的人,必先尊尚道德,守卫言行。能为学者的人,必先保存仁义,遵循礼法。结论是,丛林由道德保护着,如丛林之住持没有道德,那么,丛林必将呈现颓废之势。[(12)]
从以上言论可以看出,宋代禅学确实在与儒家思想融合方面做了切实的努力,极大丰富了禅学自身的内容,从而使禅学更进一步具有了儒学化倾向。宋代禅学与儒家伦理道德的融合,如联系宋代禅学自身的发展情况来评价这一事实,可以得出积极的结论。具体地说,宋代禅学在“公案”、“机锋”、“评唱”、“击节”等充斥的情况下,学者日鄙,纪纲日坠。欲拯救并振兴禅学,从“道德”入手,以德化人,以情感人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儒佛两家的仁义慈悲的宗旨较完美地寄寓在《禅林宝训》中,使人们对宋代禅师平添了一份肃然起敬之感。由此,也证明了《禅林宝训》在禅学的发展中所发挥的特殊功用是不能低估的。
三、《禅林宝训》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禅林宝训》是宋代禅宗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宋代禅宗的历史,主要也就是临济、云门和曹洞三派的历史,而其中又以临济宗发展的最为盛炽。由临济宗而演化出来的黄龙和杨岐两宗,与五家合称为“五家七宗”。黄龙派在两宋之际走向衰落,进入南宋不久便法系断绝,杨岐派逐渐取代黄龙派而成为临济正宗。
但我们又说,宋代禅学思想及其表现形式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各宗各派各擅其声,分宏其旨,而大多是共扬其音,同弘其义。具体言之,以“颂古”、“评唱”、“节击”形式而兴起、盛行的“文字禅”,由临济的汾阳善昭肇其端,而后由云门的雪窦重显衍其流,再后由临济杨岐派的佛果克勤终其果。这股有违早期禅宗“不立文字”的“文字禅”之风,使宋代禅宗走入了歧途,从而造成了禅学丛林日废的局面。由此也引起了宗杲为代表的一批有识禅师的忧虑,并挺身而出以救末法之弊。《禅林宝训》记述了这段历史,并作出了自己的是非判断。
以儒家思想为基准去实现儒释的融合,构成了宋代禅学发展的另一环节。《禅林宝训》虽以收集临济宗着名禅师言行为主,但却把云门僧人契嵩关于道德修养的言论冠于《禅林宝训》三百篇之首。这一方面说明《禅林宝训》的编集和流行,直接受到了契嵩思想的影响,另一方面说明倡导儒释融合以及道德的思想并非是一家之声。因此,也才能形成宋代禅学发展的又一个特点。《禅林宝训》最集中地反映了这一特点。《禅林宝训》对宋代禅宗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地记述以及所进行的是非评断,这对后人研究宋代禅学的发展轨迹及其特点是有很大帮助的。
如果以上是从历史研究的角度肯定了《禅林宝训》一书的历史意义和价值,那么,结合现代生活中的文化现象对它进行现实的思考,该书的意义和价值将会得到更好地体现。
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不仅表现为一种社会意识,同时又是社会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以其特定的内容和方式深刻影响着现代社会的方方面面。佛教作为中国现存的最大的宗教派别,更是不断开拓着它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现代文化继续发生着广泛持久的相互影响。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其首要前提是佛教需要有一套有维系自身生存发展的教理教义、科仪规范、修行实践、清规戒律以及宗教道德。而在现代佛学界,各寺院的住持、长老以及所有出家人,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则显得更加重要,削除势利人我之心,趋向道德仁义,心怀远大之志,利世济众,恩被泉石,应当继续成为现代僧人的龟鉴。所有这一切乃是《禅林宝训》的劝诫。让我们来看看《禅林宝训》究竟在哪些方面提供了可以借鉴的东西。
对于寺院的住持、长老,《禅林宝训》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为在他们看来,住持、长老即是道德的体现,因此必以行道为任,乃不虚其名,丛林事业兴衰与否,与此紧密相关。具体言之:住持应有四个支点:一是道德,二是言行,三是仁义,四是礼法。[(13)]住持应以至公为心,不可徇私自好,为外物所惑乱。[(14)]住持当与众同好恶,以合乎大中至正之义。[(15)]住持要行解相应,无沾沾于声利。[(16)]长老应以利济为心,以助宣法化之机。[(17)]住持以诚信为本,感人必深。[(18)]
对于学道的僧人,《禅林宝训》同样提出了不少诫训。如:诲人道德为立身之本,诫学者除利欲为止乱之源。[(19)]诲行道者损己利人以不贪为要。[(20)]诲人笃志勤学,当怀远大之志,不可徇俗苟利。[(21)]训人要能改过迁善,使道德口新。[(22)]
以上所列只是《禅林宝训》一部分嘉言善理,虽然这些是专对住持、长老、学人发出的训诫,但是,许多道理却具有普遍的真理性,对丰富人的精神生活和提高人的道德修养都不无裨益。惟其如此,《禅林宝训》才超越了佛学界而具有了普遍意义和价值。
注释:
(1)(4)(6)《与张子韶书》,《禅林宝训》卷四。
(2)《智林集》,《禅林宝训》卷三。
(3)《文献通考》卷二二七。
(5)《与草堂书》,《禅林宝训》卷三。
(7)《昭德先生郡斋读书志》后志卷一。
(8)《寂子解》,《镡津文集》卷八。
(9)《辅教编·原教》
(10)(19)《镡津集》,《禅林宝训》卷一。
(11)《二事与净因臻和尚书》,《禅林宝训》卷一。
(12)(13)《实录》,《禅林宝训》卷四。
(14)《与德和尚书》,《禅林宝训》卷一。
(15)《二事癞可赘疣集》,《禅林宝训》卷二。
(16)《记闻》,《禅林宝训》卷一。
(17)《双林石刻》,《禅林宝训》卷二。
(18)《黄龙实录》,《禅林宝训》卷三。
(20)《与九仙诩和尚书》,《禅林宝训》卷一。
(21)《云首座书》,《禅林宝训》卷一。
(22)《与文王簿》,《禅林宝训》卷二。
(原载《南京大学学报》1997年1期 作者系南京大学哲学系副主任、副教授)
《《禅林宝训》研究(徐小跃)》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