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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学 第五章 佛教的基本经典与教义▪P3

  ..续本文上一页、迷妄、贪爱和执着,其需求常常与环境不协调,因此产生种种痛苦,而世俗的人们又不了解痛苦产生的原因,找不出解决人生痛苦的恰当途径和方法,只好随波逐流,听任环境的安排,陷入生死轮回之中而不能自拔,这就是所谓的“流转”。二是对世俗的“流转”生活采取相反的态度和方法,破坏它、变革它,使人生的趋向发生逆转,这就是所谓的“还灭”。“还灭”就是对世俗人生及其生活环境的否定和超越,从而达到人生的最高理想境界。这就是“灭谛”所要阐述的主要内容。

  “灭谛”的“灭”,是指人生痛苦的消灭和解脱,这是人生的理想归宿、最高境界,是佛教追求的最终目标。灭谛也称为“爱灭苦灭圣谛”或“苦尽谛”,即是要灭除对世俗生活的贪爱和执着,灭尽人生的一切痛苦和烦恼,从而达到超脱生死轮回的人生理想境界。

  在对人生最高理想境界进行表述和说明时,佛教借用了婆罗门教的“涅槃”。“涅槃”是梵语 Nirvāna(巴利语 Nibbāna)的音译,亦译作“泥洹”,其最初的意义就是“寂灭”,也就是彻底消灭,因此也把它译为“灭”、“灭度”或“圆寂”,即灭除烦恼,圆满寂静。佛教认为,如果彻底断除贪欲和烦恼,灭除产生痛苦的根本原因,便能达到涅槃寂灭的境界,使人生从痛苦的逼迫中获得彻底的解脱。总之,“灭谛”就是佛教关于灭除人生痛苦、实现人生理想价值、达到人生最高理想境界的学说。

  4.道谛

  释迦牟尼指出,要彻底灭除人生痛苦,达到涅槃寂静的理想境界,就必须采取正确的生活态度和修养方法。“道谛”就是佛教关于灭除人生痛苦、达到涅槃理想境界的途径和方法的学说。“道谛”的“道”,即是指道路、途径或方法。在佛陀生活的时代,印度各个思想派别、宗教派别的生活态度和修养途径各不相同。例如,在当时影响很大的耆那教提倡严格的苦行,主张通过对肉体的自我折磨、自我残虐来获得精神的解脱。顺世论和偶然论者则否认业力轮回和来世幸福,主张追求现世的快乐,因而采取纵欲主义的生活态度。婆罗门教则要求人们按照其教义行事,强调对梵天的信仰、祭祀和祈祷。还有一些极端的思想派别,由反对婆罗门教进而怀疑、否定一切社会道德价值标准,甚至宣称淫乱暴力亦无罪恶。释迦牟尼根据自身的实践经验,不赞成其他派别解脱人生痛苦的种种主张和修行方式,他既反对顺世论者和偶然论者的纵欲主义,又反对耆那教的极端苦行主义,同时也反对婆罗门教对天神的信奉、祭祀和祈祷,而是提出不苦不乐的中道学说,主张按照中正之道去修行、去生活。佛陀所提出的这种中正之道,不是对纵欲主义和苦行主义的折衷,而是对这两种的生活方式的否定。释迦牟尼指出,只有避免苦行和纵欲两个极端,按照中正之道去生活,才能真正灭除人生的各种痛苦,达到涅槃寂静的理想境界。佛陀所提出的这种中道主张,集中地体现在他的“八正道”学说之中。

  据佛教经典的记载,佛陀在鹿野苑宣说四谛义时,从不同的角度为五比丘反复地讲了三次,史称“三转*轮”。初转是肯定四谛,说此是苦、此是集、此是灭、此是道,称为“示相转”,即明示苦、集、灭、道四谛之相;二转是说四谛在人生实践中的意义,说此苦应知、集应断、灭应证、道应修,称为“劝相转”,即劝说行者应知苦、断集、证灭、修道;三转是说自己已经达到四谛的要求,即苦已知、集已断、灭已证、道已修,称为“证相转”。于此三转一一转时,每一谛各具眼(观见)、智(决断)、明(照了)、觉(警觉)四种行相,合三转则有十二行相,称作“三转十二行相”。

  总之,在佛教的四谛中,苦谛是揭示一切皆苦的现象,集谛是分析产生痛苦的原因,灭谛是说明灭除痛苦的结果,道谛是指示消灭痛苦的途径。四谛也可以从染净迷悟的角度分为两个方面:苦、集二谛是对世俗人生生死流转的因果的说明,属于迷、染的一面,其中苦是迷的结果,集是迷的原因;灭、道二谛是对理想人生灭除痛苦的因果的说明,属于悟、净的一面,其中灭是悟的结果,道是悟的原因。佛陀所关心、所探索、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如何使生活在迷染痛苦中的人们由染转净、由迷转悟、去恶从善、获得解脱。因此,对于整个佛教来说,“四谛”作为佛陀悟道的基本内容,是不可动摇、最为核心、最为根本的四种神圣真理。它不仅是原始佛教的基本理论,而且也是后来佛教各派所共同信奉的根本教义。

  (二)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学说,是释迦牟尼在分析人生苦难及苦难产生的原因时,所提出的一种重要理论。在释迦牟尼生活的时代,不同的思想派别和宗教派别对人生的命运有着不同的解释。例如,婆罗门教认为,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都是由至上神梵天创造的,人的生命和命运也是由神意决定和支配的。宿命论者认为,世界和人生的一切都是由前世的宿命决定的,人在后天无法改变。偶然论者则主张,世界上一切事物的产生、发展和变化以及人生的命运都是偶然的,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在释迦牟尼看来,这些都是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的观点,都没有正确揭示世界和人生的真理。与此相对,释迦牟尼提出了自己的缘起理论,认为“诸法由缘而起”,“缘”指条件,“起”即生起、产生。这就是说,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依条件而生起的,如果离开了必要的关系和条件,就不能生起任何一种事物和现象。这种“缘起”论,实质上就是关于事物间因果联系的理论,也称作“因缘和合”学说。按照这一学说,“若有此则有彼,若无此则无彼,若生此则生彼,若灭此则灭彼”①(《中阿含经·长寿王品第二》第15《说处经》。),或者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②(《杂阿含经》卷十第262经,《大正藏》卷2,第67页上。)。也就是说,此与彼是互为因缘、互为条件的,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不是孤立的、无条件的存在,而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互为条件的存在,只有在相互的因果联系中,才能说明事物的生起、存在与转化。这种“缘起”理论,已经涉及到对宇宙现象的解释,包含有宇宙观的意义,并成为后来佛教宇宙观的理论基石。不过,释迦牟尼在创立佛教的时候,最为关心的并非宇宙观问题,而是人生观问题。因此,在释迦牟尼这里,缘起论主要是用以解释人生现象的。正是在缘起论的思想基础之上,释迦牟尼对整个人生过程进行了细致的观察和分析,提出了“十二因缘”学说,揭示了人生痛苦的本质及其最终根源。

  据佛教经典的记载,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悟道成佛时,对造成人生痛苦的原因进行了集中的观察和思考。在他看来,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老死,而老死则以生为本,人若无生,则无老死。那么,人何以会有生呢?释迦牟尼认为,这是由前世所造的业引起的。而人之所以会作业即有种种行为活动,其根源则在于人对外界事物有所追求和执取。由此,释迦牟尼进一步追问和思考:人为什么对外物汲汲追求、执着不放呢?他悟得的答案是:这是由于人对外物的种种贪欲和贪爱。在释迦牟尼看来,贪爱源于人对外物的感受,而感受则源于人对外在事物的接触和感触。人对外在事物的接触,须依赖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认识器官,亦即所谓的“六处”,也称作“六根”或“六入”。“六处”的产生及发生作用又依赖于人的身心,亦即所谓的“名”(精神)、“色”(肉体)。再进一步,释迦牟尼认为,人的身心源于托胎时的心识,这种心识是由意志的活动亦即“行”引起的,而“行”即迷妄的意志活动又根源于“无明”,也就是对人生真理的盲目无知。这样,经过一系列的观察和思考,释迦牟尼最终觉悟到:人生痛苦的根本原因乃在于“无明”,即无始以来的对人生实相的蒙昧无知;如果能够彻底灭除无明,那么,便会相应地灭除由此产生的迷妄的意志活动(“行”),乃至最终超脱生死轮回的痛苦,获得彻底的精神解脱。

  从上述释迦牟尼的思考中不难看出,释迦牟尼实际上把人生及其苦难视为一个环环相扣的因果锁链。在这条因果锁链中,共有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等十二个环节、十二个部分,这就是所谓的“十二有支”或“十二分”。在生死流转过程中,这十二个环节辗转感果,故称为“因”,互为条件,故称为“缘”,合称“十二因缘”或“十二缘起”。

  十二因缘具体的因果关系,可以从“顺”和“逆”两个方向进行观察。从逆的方向观察,即由果推因,称为“逆观”。据说释迦牟尼最初即是由“老死”逐渐逆观至“无明”,觉悟到“无明”乃是造成生死流转、人生痛苦的根本原因。若从顺的方向,即由因至果进行“顺观”,十二因缘的具体关系则表现为:“无明缘行”,即由于对宇宙实相、人生真理的盲目无知,而产生出种种世俗的、迷妄的意志活动;“行缘识”,指在迷妄的意志活动的牵引下,心识(个人精神统一体)向与意志活动相应的处所投生;“识缘名色”,是说由于心识的投胎而形成精神(名)和肉体(色)相结合的人的个体;“名色缘六处”,指随着个体身心在母胎中的发育,而产生出眼、耳、鼻、舌、身、意等不同的认识器官;“六处缘触”,是说人出生之后,眼、耳、鼻、舌、身、意等认识器官与外界事物接触,而产生种种感触和触觉;“触缘受”,指由于个体对外界事物的接触和感触,而产生苦、乐、不苦不乐等种种感觉、感受;“受缘爱”,指由于人对外界事物的感受而引起种种渴爱、贪爱、欲爱和情爱;“爱缘取”,指由于人的种种贪欲和贪爱,进而对外界事物追求执取;“取缘有”,指由于人对外界事物的追求执取而产生种种行为造作(“作业”),能引起来世的果报或生存环境(“有”);“有缘生”,是说由于前面的爱、取、有所生起的迷惑和所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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