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善恶业,必然会产生果报,从而导致来世的再生;“生缘老死”,即由生必有衰老、死亡、忧愁、哀伤、痛苦、烦恼和不安,由此生成一切苦蕴。
在世俗人生的这种因果序列中,佛陀强调,从“无明缘行”一直到“生缘老死”,并不是时间的直线式的前后,而是如环无端的前后,因与果是前后相续、无始无终的不断循环。在他看来,任何一个有情识的生命体,在没有获得彻底解脱之前,都依此十二因缘的因果序列,生死流转,轮回无穷。为了更清楚地说明生死轮回的因果循环,佛教后来又以所谓的“三世两重因果”来解释十二因缘,即:以“无明”和“行”二支为过去因,以“识”、“名色”、“六处”、“触”、“受”五支为由过去二因所招致的现在果;以“爱”、“取”、“有”三支为现在因,以“生”、“老死”二支为由现在三因所招致的来世果。这样,十二因缘就包含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有过去因、现在果和现在因、未来果之两重因果关系。
从佛教的十二因缘说可以看出,在众生生死轮回的循环过程中,“无明”乃是最为重要、最为关键的一环。无论是从因至果顺观,还是由果推因逆观,都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无明”是众生生死轮回的根本原因,是造成人生痛苦的总的根源。因此,要灭除人生痛苦,获得精神解脱,就必须消除对人生真谛的盲目无知,灭尽“无明”。没有“无明”也就没有“行”,直至没有“生”也没有“老死”。没有生死,也就是超脱了生死轮回,这就彻底消除了人生痛苦,达到了所谓的涅槃境界。总之,在十二因缘中,从“无明”到“行”乃至“老死”的缘起,便是生死轮回,亦即是苦、集二谛;从“无明灭”到“行灭”乃至“老死灭”的缘灭,则为涅槃解脱,亦即是灭、道二谛。前者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后者是“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不难看出,“十二因缘”说与“四谛”说是统一的,同为释迦牟尼悟道的重要内容。
在十二因缘中,“爱”作为现在三因(爱、取、有)之首,对现世的行为和来世的果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而也是相当关键的一环。正是由于种种的渴爱、贪爱、欲爱和情爱,人们才会对事物产生执着,造作种种恶业,引起生死流转,陷入无尽的痛苦之中而不能自拔。早期佛典在探讨人生痛苦的根源时,无不把“爱”置于突出的位置,如巴利语《长尼迦耶》第22《大念处经》所言:“爱生于此处,住于此处,这就是苦集圣谛”①(转引自郭良鋆《佛陀和原始佛教思想》第13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完全舍弃和灭除爱,摒弃它,放弃它,摆脱它,脱离它,……爱舍于此处,灭于此处,这就是苦灭圣谛”②(转引自郭良鋆《佛陀和原始佛教思想》第137页。)。
释迦牟尼提出的十二因缘说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即特别重视“业力”对人生命运的感招和决定作用。因而这种以“十二因缘”为核心的缘起说,又被称为“业感缘起”。在分析人生现象时,释迦牟尼吸收当时流行的业力思想,把业力纳入到人生的因果链条中去.用以解释人生的命运。在他看来,人生的命运和境遇,既不象婆罗门教所宣扬的那样,是由梵天或天神的意志主宰的,也不象命定论者所宣扬的那样,是由前世的宿命决定的,人在后天根本无法改变,同时也不象偶然论者所主张的那样,人生的一切都是无因无缘、偶然而生的。释迦牟尼认为,人的生命和命运是由各种因缘和合而成的。这种所谓的因缘,最主要的就是人自身在其生命过程中所作的“业”。“业”作为众生身心活动的总结,具有生起、感招苦乐果报的力用,它决定着果报的方向和性质,即是产生果报之因。释迦牟尼强调,有什么样的业因就会感招什么样的报果,众生现世的命运或来世的结果都是由其前世或现世所作的业决定的,是自己作业自己受果,也就是“自作自受”。这种“业感缘起”论,一方面具有某些宿命论的成分,即宣扬今世的人生境遇和命运是由前世所造的业决定的,但是,在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它承认个人行为的重要作用,强调人的命运都是自己作业、自己受果,这与婆罗门教所宣扬的由梵天或天神从外部主宰人的命运的说法毕竟又有很大的不同,它没有把人生的命运交给天神,而是重视发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同时,佛教的这种业感缘起论,也不同于那种认为人生的命运完全是由莫知其所以然的宿命所决定、人在后天丝毫也不能改变的绝对命定论,而是鼓励人们通过自身的努力,多作善业,不作恶业,所谓“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这样,将来就会得到善报,从而改变、提升自己的命运。应当说,佛教的这种业感缘起论,虽然是一种宗教因果报应理论,但是,由于它强调业力对人生命运的决定作用,重视自身努力对改变人生命运的重要意义,鼓励人们去恶从善,努力改造自己的思想行为,因此,它不仅在当时具有反婆罗门教的进步思想意义,即在今日,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思想价值。
(三)八正道
“八正道”是释迦牟尼悟道成佛后初次说法时所提出的八种灭除痛苦、证得涅槃的正确方法或途径,也称作“八圣道”、“八支圣道”、“八道行”、“八直行”等。其具体内容是:
1.正见:指远离邪非的正确的见解或观点,具体地讲,就是指对四谛、十二因缘、无常、无我、中道等佛教智慧、佛教真理有正确的知解。
2.正思:亦作“正志”、“正思惟”,指远离世俗的主观分别、意图和妄想,端正自己的思想意志,正确思惟佛教谛理,不思贪欲,不起愤恨与害人之心。
3.正语:亦作“正言”,指合乎佛法的纯正净善的语言和说话方式,也就是不妄语、不两舌、不恶语、不谤语、不绮语、不暴语,远离一切不合乎佛法的戏论。
4.正业:亦作“正行”,指合乎佛教要求的正当的、端正的活动和行为,也就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强取,远离一切恶行。佛教所谓的“业”通常指身、口、意三业,不过,这里所说的“正业”主要是指保持身业的清净,“正语”则是保持口业清净,“正见”与“正思”则主要是指保持意业的清净。
5.正命:指遵守佛教的规定,过正当的生活,即以正当的方式或职业营生,远离一切不正当的职业和谋生方式,尤其是要摒弃那些会对各种生物造成伤害或危险的职业,如买卖武器、买卖人口、买卖肉、买卖酒、买卖毒、施行咒术等,皆应舍弃和反对。
6.正勤:亦作“正精进”,指远离懈怠与昏沉,正确地努力修行,去恶从善,向解脱精进。其具体表现为“四正勤”,即通过努力修习,已生之恶法令断,未生之恶法令不起,未生之善法令生,已生之善法令增长满具。四种正确的勤修可以断除懈怠,故亦称“四正断”。
7.正念:好专心一意,正确地观想与忆念四谛等佛教真理,远离贪欲和愚痴。其具体表现为“四念住”,亦名“四念处”。“念”即观想、忆念,“住”或“处”指所观之境。“四念住”指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即集中精神,以高度的佛教智慧对身(肉体)、受(感受)、心(心识)、法(一切宇宙事物和现象)四境进行观察和思考,破除以身为净、以受为乐、以心为常、以法为我这四种世俗的颠倒妄想,正确照见身之不净、受之不乐、心之无常、法之无我,并永志不忘,从而舍弃对人体生命和世间生活的贪爱执着。
8.正定:指正确的禅定。严格说来,“禅”与“定”有所区别。“禅”是梵语 Dhyāna(巴利语 Jhāna)的音译,亦译作“禅那”,意为“静虑”,指于静中善能思虑、如实了知的精神作用。“定”是梵语 Samādhi(巴利语同)的意译,音译“三昧”、“三摩地”等,指心专注于一境、不散不乱的精神状态。不过,在一般情况下,人们通常把“禅”和“定”合称,指于静定中集中精神进行思虑的宗教修养方法。禅定的修行方法,在释迦牟尼之前的古印度社会即已相当流行,释迦牟尼在修道和创立佛教时,也把禅定作为最主要的行法,要求人们端身正坐,注心一境,远离散乱和不善,集中精神,深入沉思四谛、十二因缘等佛教真理,以佛教智慧观察宇宙和人生的实相,从而达到身心的解脱。在释迦牟尼之时,佛教通常以“四禅”为主要的禅定修习方法。“四禅”指佛教修习禅定时心理活动逐次发展的四个阶段,是对治诸惑、生诸功德的四种根本禅定。初禅断伏欲界(具有食欲和淫欲的众生所处的世俗境界)的烦恼,远离欲界之恶法、不善法,而感受到脱离欲界的喜、乐,但仍有寻思、伺察等粗细分别的心理活动,尚须进一步加以对治。至二禅时,已断除寻思和伺察等粗细分别的心理活动,形成信根,但是仍有喜、乐之感受。三禅舍去二禅的喜、乐,以正念、正知继续修习,而产生离喜妙乐。四禅则进一步舍去三禅之妙乐,把全部精力集中在佛教的信仰上,唯念修养功德,由此得到一种非苦非乐的特殊心理感受,使身心处于清净纯洁的境界,并由此而生起佛教的智慧,获得精神的解脱。
释迦牟尼根据自己悟道成佛的经验,指出,上述的八正道乃是众生从迷界之此岸到达悟界之彼岸的根本途径、根本方法。佛教常把八正道喻作渡河之船筏或行道之车轮,称之为“八道船”、“八筏”或“八轮”。“八正道”与戒、定、慧之“三学”也是统一的:正语、正业和正命属于戒,正勤、正念和正定属于定,正见和正思惟属于慧。与“八正道”相反,不符合佛教教义的所谓的邪见、邪思、邪语、邪业、邪命、邪精进、邪念、邪定,则被称为“八邪”或“八邪行”。
从“八正道”的具体内容可以看出,所谓“八正道”,并非玄虚神秘的抽象教条,而是释迦牟尼对人生日常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素朴的具体忠告。在释迦牟尼为佛教徒所指明的这条解脱之道中,既排斥了完全不顾社会道德生活规范的纵欲主义的生活态度,又摒弃了自我折磨、自我残虐的苦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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