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善惡業,必然會産生果報,從而導致來世的再生;“生緣老死”,即由生必有衰老、死亡、憂愁、哀傷、痛苦、煩惱和不安,由此生成一切苦蘊。
在世俗人生的這種因果序列中,佛陀強調,從“無明緣行”一直到“生緣老死”,並不是時間的直線式的前後,而是如環無端的前後,因與果是前後相續、無始無終的不斷循環。在他看來,任何一個有情識的生命體,在沒有獲得徹底解脫之前,都依此十二因緣的因果序列,生死流轉,輪回無窮。爲了更清楚地說明生死輪回的因果循環,佛教後來又以所謂的“叁世兩重因果”來解釋十二因緣,即:以“無明”和“行”二支爲過去因,以“識”、“名色”、“六處”、“觸”、“受”五支爲由過去二因所招致的現在果;以“愛”、“取”、“有”叁支爲現在因,以“生”、“老死”二支爲由現在叁因所招致的來世果。這樣,十二因緣就包含過去、現在、未來叁世,有過去因、現在果和現在因、未來果之兩重因果關系。
從佛教的十二因緣說可以看出,在衆生生死輪回的循環過程中,“無明”乃是最爲重要、最爲關鍵的一環。無論是從因至果順觀,還是由果推因逆觀,都可以得出同樣的結論:“無明”是衆生生死輪回的根本原因,是造成人生痛苦的總的根源。因此,要滅除人生痛苦,獲得精神解脫,就必須消除對人生真谛的盲目無知,滅盡“無明”。沒有“無明”也就沒有“行”,直至沒有“生”也沒有“老死”。沒有生死,也就是超脫了生死輪回,這就徹底消除了人生痛苦,達到了所謂的涅槃境界。總之,在十二因緣中,從“無明”到“行”乃至“老死”的緣起,便是生死輪回,亦即是苦、集二谛;從“無明滅”到“行滅”乃至“老死滅”的緣滅,則爲涅槃解脫,亦即是滅、道二谛。前者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後者是“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不難看出,“十二因緣”說與“四谛”說是統一的,同爲釋迦牟尼悟道的重要內容。
在十二因緣中,“愛”作爲現在叁因(愛、取、有)之首,對現世的行爲和來世的果報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因而也是相當關鍵的一環。正是由于種種的渴愛、貪愛、欲愛和情愛,人們才會對事物産生執著,造作種種惡業,引起生死流轉,陷入無盡的痛苦之中而不能自拔。早期佛典在探討人生痛苦的根源時,無不把“愛”置于突出的位置,如巴利語《長尼迦耶》第22《大念處經》所言:“愛生于此處,住于此處,這就是苦集聖谛”①(轉引自郭良鋆《佛陀和原始佛教思想》第135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完全舍棄和滅除愛,摒棄它,放棄它,擺脫它,脫離它,……愛舍于此處,滅于此處,這就是苦滅聖谛”②(轉引自郭良鋆《佛陀和原始佛教思想》第137頁。)。
釋迦牟尼提出的十二因緣說還有一個重要特點,即特別重視“業力”對人生命運的感招和決定作用。因而這種以“十二因緣”爲核心的緣起說,又被稱爲“業感緣起”。在分析人生現象時,釋迦牟尼吸收當時流行的業力思想,把業力納入到人生的因果鏈條中去.用以解釋人生的命運。在他看來,人生的命運和境遇,既不象婆羅門教所宣揚的那樣,是由梵天或天神的意志主宰的,也不象命定論者所宣揚的那樣,是由前世的宿命決定的,人在後天根本無法改變,同時也不象偶然論者所主張的那樣,人生的一切都是無因無緣、偶然而生的。釋迦牟尼認爲,人的生命和命運是由各種因緣和合而成的。這種所謂的因緣,最主要的就是人自身在其生命過程中所作的“業”。“業”作爲衆生身心活動的總結,具有生起、感招苦樂果報的力用,它決定著果報的方向和性質,即是産生果報之因。釋迦牟尼強調,有什麼樣的業因就會感招什麼樣的報果,衆生現世的命運或來世的結果都是由其前世或現世所作的業決定的,是自己作業自己受果,也就是“自作自受”。這種“業感緣起”論,一方面具有某些宿命論的成分,即宣揚今世的人生境遇和命運是由前世所造的業決定的,但是,在另一方面也應當看到,它承認個人行爲的重要作用,強調人的命運都是自己作業、自己受果,這與婆羅門教所宣揚的由梵天或天神從外部主宰人的命運的說法畢竟又有很大的不同,它沒有把人生的命運交給天神,而是重視發揮主體的主觀能動性。同時,佛教的這種業感緣起論,也不同于那種認爲人生的命運完全是由莫知其所以然的宿命所決定、人在後天絲毫也不能改變的絕對命定論,而是鼓勵人們通過自身的努力,多作善業,不作惡業,所謂“諸惡莫作,衆善奉行”,這樣,將來就會得到善報,從而改變、提升自己的命運。應當說,佛教的這種業感緣起論,雖然是一種宗教因果報應理論,但是,由于它強調業力對人生命運的決定作用,重視自身努力對改變人生命運的重要意義,鼓勵人們去惡從善,努力改造自己的思想行爲,因此,它不僅在當時具有反婆羅門教的進步思想意義,即在今日,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思想價值。
(叁)八正道
“八正道”是釋迦牟尼悟道成佛後初次說法時所提出的八種滅除痛苦、證得涅槃的正確方法或途徑,也稱作“八聖道”、“八支聖道”、“八道行”、“八直行”等。其具體內容是:
1.正見:指遠離邪非的正確的見解或觀點,具體地講,就是指對四谛、十二因緣、無常、無我、中道等佛教智慧、佛教真理有正確的知解。
2.正思:亦作“正志”、“正思惟”,指遠離世俗的主觀分別、意圖和妄想,端正自己的思想意志,正確思惟佛教谛理,不思貪欲,不起憤恨與害人之心。
3.正語:亦作“正言”,指合乎佛法的純正淨善的語言和說話方式,也就是不妄語、不兩舌、不惡語、不謗語、不绮語、不暴語,遠離一切不合乎佛法的戲論。
4.正業:亦作“正行”,指合乎佛教要求的正當的、端正的活動和行爲,也就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強取,遠離一切惡行。佛教所謂的“業”通常指身、口、意叁業,不過,這裏所說的“正業”主要是指保持身業的清淨,“正語”則是保持口業清淨,“正見”與“正思”則主要是指保持意業的清淨。
5.正命:指遵守佛教的規定,過正當的生活,即以正當的方式或職業營生,遠離一切不正當的職業和謀生方式,尤其是要摒棄那些會對各種生物造成傷害或危險的職業,如買賣武器、買賣人口、買賣肉、買賣酒、買賣毒、施行咒術等,皆應舍棄和反對。
6.正勤:亦作“正精進”,指遠離懈怠與昏沈,正確地努力修行,去惡從善,向解脫精進。其具體表現爲“四正勤”,即通過努力修習,已生之惡法令斷,未生之惡法令不起,未生之善法令生,已生之善法令增長滿具。四種正確的勤修可以斷除懈怠,故亦稱“四正斷”。
7.正念:好專心一意,正確地觀想與憶念四谛等佛教真理,遠離貪欲和愚癡。其具體表現爲“四念住”,亦名“四念處”。“念”即觀想、憶念,“住”或“處”指所觀之境。“四念住”指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即集中精神,以高度的佛教智慧對身(肉體)、受(感受)、心(心識)、法(一切宇宙事物和現象)四境進行觀察和思考,破除以身爲淨、以受爲樂、以心爲常、以法爲我這四種世俗的顛倒妄想,正確照見身之不淨、受之不樂、心之無常、法之無我,並永志不忘,從而舍棄對人體生命和世間生活的貪愛執著。
8.正定:指正確的禅定。嚴格說來,“禅”與“定”有所區別。“禅”是梵語 Dhyāna(巴利語 Jhāna)的音譯,亦譯作“禅那”,意爲“靜慮”,指于靜中善能思慮、如實了知的精神作用。“定”是梵語 Samādhi(巴利語同)的意譯,音譯“叁昧”、“叁摩地”等,指心專注于一境、不散不亂的精神狀態。不過,在一般情況下,人們通常把“禅”和“定”合稱,指于靜定中集中精神進行思慮的宗教修養方法。禅定的修行方法,在釋迦牟尼之前的古印度社會即已相當流行,釋迦牟尼在修道和創立佛教時,也把禅定作爲最主要的行法,要求人們端身正坐,注心一境,遠離散亂和不善,集中精神,深入沈思四谛、十二因緣等佛教真理,以佛教智慧觀察宇宙和人生的實相,從而達到身心的解脫。在釋迦牟尼之時,佛教通常以“四禅”爲主要的禅定修習方法。“四禅”指佛教修習禅定時心理活動逐次發展的四個階段,是對治諸惑、生諸功德的四種根本禅定。初禅斷伏欲界(具有食欲和淫欲的衆生所處的世俗境界)的煩惱,遠離欲界之惡法、不善法,而感受到脫離欲界的喜、樂,但仍有尋思、伺察等粗細分別的心理活動,尚須進一步加以對治。至二禅時,已斷除尋思和伺察等粗細分別的心理活動,形成信根,但是仍有喜、樂之感受。叁禅舍去二禅的喜、樂,以正念、正知繼續修習,而産生離喜妙樂。四禅則進一步舍去叁禅之妙樂,把全部精力集中在佛教的信仰上,唯念修養功德,由此得到一種非苦非樂的特殊心理感受,使身心處于清淨純潔的境界,並由此而生起佛教的智慧,獲得精神的解脫。
釋迦牟尼根據自己悟道成佛的經驗,指出,上述的八正道乃是衆生從迷界之此岸到達悟界之彼岸的根本途徑、根本方法。佛教常把八正道喻作渡河之船筏或行道之車輪,稱之爲“八道船”、“八筏”或“八輪”。“八正道”與戒、定、慧之“叁學”也是統一的:正語、正業和正命屬于戒,正勤、正念和正定屬于定,正見和正思惟屬于慧。與“八正道”相反,不符合佛教教義的所謂的邪見、邪思、邪語、邪業、邪命、邪精進、邪念、邪定,則被稱爲“八邪”或“八邪行”。
從“八正道”的具體內容可以看出,所謂“八正道”,並非玄虛神秘的抽象教條,而是釋迦牟尼對人生日常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素樸的具體忠告。在釋迦牟尼爲佛教徒所指明的這條解脫之道中,既排斥了完全不顧社會道德生活規範的縱欲主義的生活態度,又摒棄了自我折磨、自我殘虐的苦行主…
《佛教學 第五章 佛教的基本經典與教義》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