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是对修善断恶不勤奋、不努力。“放逸”是
心情放荡,不修善法,不能断恶。“失念”是心意散乱,对于所修善
法不能明记。“散乱”是心意流荡,障碍正定,阻止善慧,增长恶慧
。“不正知”是误解世间法及出世间法,破坏佛教“真理”。
(六)不定
不定是对识、性(善、恶、无记)、界(欲、色、无色三界)都
不定。共四种:悔、眠、寻、伺。“悔”又称为恶作,是对作过的事
情感到后悔,能够障碍禅定。悔分三性,如果对所作恶业感到后悔就
是善性,如果对所作善业感到后悔就是恶性,如果对所做无记事感到
后悔就是无记性。“眠”是昏迷而不自在,能障碍智慧。“寻”是对
事理的粗略思考。“伺”是对事理的细密思考。
色法即物质,有变坏、质碍、示现等义。共十一种,包括五根(
眼、耳、鼻、舌、身)、五境(色、声、香、味、触)和法处所摄色
。
法处所摄色即意识所缘的色,共五种:
1.极略色。把一大东西分析至最小单位,称为极微,这就是极略
色。
2.极迥色。设想把空界的光、影、明、闇等假色,分析至不可再
分的边际地位,假立极微,此称极迥色。
3.受所引色。由戒所引发于身的无表色,仅是内在的无形体的功
能,不同于表现于外的有表色。“受”是因教、因师所领受,“引”
是引发,从教理或教师领受其教训,引发于身的一种潜能,故称受所
引色。
4.遍计所起色。有情众生不懂得佛教真理,由第六识意识虚妄计
度而显现五根、五境等,误认为实有。唯识宗认为:有情众生所妄执
的色都是众缘所生,唯识所现,犹如水中月、空中花一样,都是虚幻
不实的。
5.定所生自在色。由于修练禅定所产生的色、声、香、味、触等
境,由于禅定的功能,对于一切境色都无碍自在。
“心不相应行法”的“心”是指心王八识,“行”是五蕴中的行
蕴,有迁流造作之意。“不相应”是说此法既不与心法、心所法相应
,又不与色法相应。共二十四种:得(获得)、命根(寿命)、众同
分(众生的共性)、异生性定(凡夫众生与圣人的相异性)、无想定
(认为无想即涅槃的一种禅定)、灭尽定(佛教圣人为止息受想劳虑
所修练的一种禅定)、无想果(修无想定所得到的一种果报)、名身
(名词)、句身(句子)、文身(字母)、生、老、住、无常、流转
、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时、方、数、和合性、不和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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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法是一种非因缘和合而生灭变化的绝对存在,共六种:
1.虚空无为。真如之理犹如虚空,通达无碍,与诸法非一非异,
非即离等,既不能说,又不能想。
2.择灭无为。“择”为简择,“灭”为灭除,以无漏智的简择力
,灭除烦恼痛苦,证得涅槃,由灭苦涅槃果所表现的无为法称为择灭
无为。
3.非择灭无为。不用智慧的简择力,在无缘的情况下所得到的无
为法,称为非择灭无为,即灭绝因缘的空所表现的真理。
4.不动无为。色界四禅以上,不为苦乐所动,此种无为称为不动
无为。
5.想受灭无为。修灭尽定,生入无色界的非想非非想处,已经出
离一切“想”和“受”,此种无为称为想受灭无为。
6.真如无为。真如即无为。
五位百法是唯识宗对世间精神、物质及出世教法的总分类。唯识
宗认为:在五位百法中,心王八识的功能最为殊胜,人或轮回于烦恼
的生死世界,或达到涅槃,都取决于“心”,故将心法列于首位。心
所法必须与心法相应而起,故将心所法列于第二位。唯识宗认为:色
法不能单独存在,是心法和心所法变现的幻影,并非实有,所以要把
色法列于心法和心所法之后。心不相应行法是借助心法、心所法、色
法三位分别虚假施设而有,所以必须把它列于第四位。无为法难知,
一般人难以理解,只有佛教圣人才能理解。认识到无为法就可以达到
涅槃境界,这是一切佛教理论的最后归宿,故将无为列于最后。
唯识的意思是说:五位百法都离不开识,心王八识是识的自相、
自体,心所法是识的相应,色法是识所变,心不相应行法是识的分位
,无为法是识的实性。因为五位都离不开识,所以从总的方面建立识
名。“唯”字只是为了排除一般人认为离识之外还有客观物质世界的
主张。“唯”是破,“识”是立。“识”即“唯”,所以“唯识”是
持业释。“唯识”是说世界上只有识,除识之外别无其他。宇宙间的
一切事物都是相分,都是识变现的幻影,就像水中月、镜中像、空中
花一样是虚幻不实的。
注释
注01 《大正藏》卷30,第60页。
注02 有学,小乘佛教的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三果,仍修治戒、
定、慧三学,故称有学。
注03 《成唯识论述记》卷二末,《大正藏》卷43,第298页。
注04 《成唯识论》卷2,《大正藏》卷31,第7-8页。
注05 《大正藏》卷31,第20页。
注06 《大正藏》卷31,第61页。
注07 《大正藏》卷31,第46页。
注08 《大正藏》卷43,第540页。
注09 《大正藏》卷31,第139页。
注10 《大正藏》卷43,第540页。
注11 《大正藏》卷31,第139页。
注12 《大正藏》卷31,第46页。
注13 《成唯识论》卷8,《大正藏》卷31,第46页。
注14 《成唯识论述记》卷9,《大正藏》卷43,第544页。
注15 《大正藏》卷31,第61页。
注16 《大正藏》卷31,第46页。
注17 《大正藏》卷31,第794页。
注18 《大正藏》卷31,第46页。
注19 《大正藏》卷31,第139页。
注20 《大正藏》卷31,第61页。
注21 《大正藏》卷31,第46页。
注22 《大正藏》卷43,第545页。
注23 印顺:《摄大乘论讲记》第246页。
注24 《大正藏》卷31,第46页。
注25 《大正藏》卷31,第47页。
注26 《大正藏》卷31,第61页。
注27 《大正藏》卷31,第10页。
注28 《大正藏》卷31,第10页。
注29 同上。
注30 《大正藏》卷43,第241页。
注31 《大正藏》卷31,第10页。
注32 《大正藏》卷43,第318页。
注33 《大正藏》卷43,第318-319页。
注34 《大正藏》卷31,第10页。, font>
注35 《大正藏》卷43,第319页。
注36 《成唯识论》卷2,《大正藏》卷31,第10页。
注37 《大正藏》卷31,第10页。
注38 《大正藏》卷31,第8页。
注39 《大正藏》卷43,第302页。
注40 《成唯识论》卷2,《大正藏》卷31,第9页。
注41 同上。
注42 同上。
注43 同上。
注44 同上。
注45 同上。
注46 《大正藏》卷31,第40页。
注47 转引自《成唯识论》卷2,《大正藏》卷31,第8页。
注 48 恶叉聚( Rudra-ak.sa ),“恶叉”是一种树名, 其籽称为
金刚子,可作念珠,落地而聚,故称“恶叉聚”。
注49 转引自《成唯识论》卷2,《大正藏》卷31,第8页。
注50 《成唯识论》卷2意引《瑜伽师地论》卷2,见《大正藏》卷31
,第8页。
注51 三无漏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注52 转引自《成唯识论》卷2,《大正藏》卷31,第8页。
注53 《成唯识论》卷2意引《摄大乘论》,《大正藏》卷31,第8页。
注54 同上。
注55 《大正藏》卷43,第321页。
注56 《大正藏》卷31,第11页。
注57 《大正藏》卷30,第588-589页。
注58 《大正藏》卷30,第589页。
注59 《大正藏》卷31,第43页。
注60 同上。
注61 同上。
注62 同上。
注63 同上。
注64 同上。
注65 《大正藏》卷31,第9页。
注66 《大正藏》卷32,第578页。
注67 《大正藏》卷43,第312页。
注68 同上。
注69 《大正藏》卷32,第578页。
注70 同上。
注71 《成唯识论》卷2,《大正藏》卷31,第9页。
注72 同上。
注73 同上。
注74 同上。
注75 同上。
注76 同上。
注77 同上。
注78 同上。
《唯识宗哲理略论》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