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不是我,不异我,不相在,是名如实知」。
释尊以为:现实存在的众生,如加以分别,只是五蕴,或六处,六界的总和。所以经中依色等五蕴,而一一的如以观察。一、无论是色……是识,都不能说是我,这就否定了「命即是身」的「即蕴计我」。二、也不是离五蕴而可说有我──「不异我」,这就否定了「命异身异」的「离蕴计我」。三、也不可能「相在」,相在是(以为身与我不同,而又)执色等蕴(藏)在我中,或我(藏)在色等蕴中。色等不在我中,我不在色等中,所以说「相在」也是不能成立的。色等蕴为什么不是我呢?其理由如『杂阿含经』卷一(大正二‧二上)说:
「比丘!色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即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受、想、行、识,也是这样)。
色、受、想、行、识──我们的身心,所以什么都不是我,原因为「无常故苦,苦故非我」。一切是生灭变易法,不是常恒的。没有常恒的,一切终归于变坏,不安定,不彻底,所以是苦的。是无常,是苦,就不能说是我。因为神学所说的我,是常住的,喜乐的;常乐的所以是我, [P44] 我是自由(主宰)的意思。释尊依现实身心去观察,以「无常故苦,苦故非我」,否定了色等是我。印度的神教,以为唯有证知自我,才能解脱。依佛法说,「我」,无论是众生的自我直觉,或宗教家的神秘真我,都出于同一的迷谬根源,正是生死根本。唯有彻底的无我观,体见正理,才能得到解脱。所以「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成为佛法的「三法印」。是佛法与非佛法,了义或不了义,都依此为准绳而得到决定。
色等法无常故苦,苦故非我,所以色等都不能是我,那为什么不能离色等而别立真我的存在呢?『杂阿含经』卷二(大正二‧一一中)说:
「诸沙门、婆罗门见有我者,一切皆于此五受阴见我」。
印度的婆罗门,是传统的宗教。如奥义书等所代表的。沙门s/raman!a是东方新起的宗教,如耆那教Nigan!t!ha等。传统的、新起的宗教,都是主张有神我的。他们所计着的我,虽多少不同,而都是依于现实身心──五受阴(新译作「五取蕴」)而起执着的。如离去五取蕴,那怎么会知道有我呢!如『奥义书』所说,我是常的,乐的,知的。喜乐是受蕴,知是识蕴,依于现实的受与识,而推论想象为微妙的,神秘的「乐」与「知」。如离开现实的五蕴,那里会有乐与知的概念?所以,不可以为五蕴不是我,而想象为并非没有我,可能还有「我」的存在!观五蕴非我,也不能离五蕴立我,「不是、不异、不相在」,说明了一切我不可得的「无我」。还有 [P45] ,无我的实践意义,由于我不可得而遣除我见──一切烦恼的根源。印度宗教界,如耆那教、数论Sa^m!khya等,也说到了无我无私,以为应遣除私我的妄执,自我才能得解脱,这仍旧是有我的。在佛法中,不但五蕴无我,印使证入正法,也还是无我──「不复见我,唯见正法」(2)。体悟的「正法」,是自然法而非人格化的,这是佛法与神教的最大区别。如形容「正法」而人格化的,那佛法也就有倾向有我论的可能。
人类感觉到自己的存在,觉得自己就是自己,一直是这样。性格的定型,身心现象的微妙,外道就以「扬眉瞬目」,「呼吸」,「睡、醒觉」等现象,为自我存在的证明。释尊的开示,论证五蕴「不是、不异、不相在」,「我」是一切处求都不可得的,达到了「诸法无我」的定论。早期的佛教,保持了佛教的这一正统的见地。约在西元二、三世纪间,佛教内分化出有我论的部派,就是被称为「附佛法外道」的犊子部Va^tsi^putri^ya,及再分出的部派。这是上座部 Sthavira系的通俗派,信众极多。以后,还有别的有我论,及类似有我论的部派出现。佛教的这一演变,可能受到世俗神我说熏染,而主要是,佛法的某些问题,不能使一般信众了解与信受,终于采取了修正过的神我说。
佛说无常、无我、涅槃,是佛法的最甚深处,对一般人来说,是非常难以理解(难以信受)的。(如人类有「记忆」现象,但无常而论到彻底的剎那生灭,也就是最短的时间,还是生而即灭 [P46] 的。如剎那生灭──无常,那前一念所知所见的,剎那间就灭去,后念生起时,早已没有前念了。前念与后念,异生异灭,怎么会有记忆的可能?记忆,总要有一贯通前后的,才能保持过去的经验到现在,而有再忆念的可能──这是「记忆」问题。当时的印度宗教界,承认前死后生,一生一生的死生相续。问题与记忆一样,前生所造的业,早已剎那灭去,至少也随这一身心的死亡而过去。前生的业已灭,怎么能感后生的果报?死了而又再生,前死与后生间,有什么联系── 这是「业报」问题。如生死系缚的凡夫,经修证而成为圣人。凡夫的身心、烦恼杂染都过去了,圣者的无漏道果现前,灭去的杂染,与现起的清净,有什么关联?如凡夫过去了,圣人现前,凡圣间没有一贯的体性,那凡夫并没有成为圣人,何必求解脱呢──这是「缚脱」问题。这些问题,一般神教就说有我:我能保持记忆;我作业,我受果;我从生死得解脱。有了常住不变的自我,这一切问题都不成问题。然在佛法中,「诸行无常」,剎那剎那的生灭;生灭中没有从前到后的永恒者,无常所以无我。这样,这些问题都不容易说明,至少不能使一般人满意而信受。佛法越普及,一般信仰的人越多;在一般人中,无常无我的佛法,越来越觉得难以理解信受了,这就是有我论出现于佛教界的实际意义。如(3)说:
1.「若定无有补特伽罗,为说阿谁流转生死?……若一切类我体都无,剎那灭心,于曾所受久相似境,何能忆知」? [P47] 「若我实无,谁能作业?谁能受果?……若实无我,业已灭坏,云何复能生未来果」? 2.「实我若无,云何得有忆识、诵习、恩怨等事?……若无实我,谁能造业,谁受果耶? ……我若实无,谁于生死轮回诸趣,谁复厌苦求趣涅槃」?
补特伽罗pudgala,义译为「数取趣」,意义为不断的受生死者,是「我」的别名。佛教内的犊子部等,与神教的有我论,所以非有我不可,其理由是完全相同的。不过佛法是「诸行无常」论者,所以虽采取有我说,而多少说得善巧一些。「常我」,在部派佛教内,还不敢违反传统而公然提出来。部派佛教而立「我」的,有犊子部及其流派,说转部Sam!kra^ntiva^din,而这都是从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分化出来的。我在「唯识学探源』,『性空学探源』、已一再的加以论述(4),这里再作简要的说明。『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六下)说:
「说一切有部:……有情但依现有执受相续假立。说一切行皆剎那灭,定无少法能从前世转至后世,但有世俗补特伽罗说有移转」。
说一切有部立「假名我」──世俗补特伽罗sam!vr!ti-pudgala。有部以为:在世俗法中,一一有情sattva营为不同的事业,作不同的业,受不同的果报,这是世间的事实。由于有情执取当前的身心为自己,所以成为一独立的有情,一直流转不已。有情是依「有执受」的五蕴而假立的,虽然有世俗的补特伽罗、却没有实体的我可得。原来,说一切有部以为:一一法(色蕴 [P48] 等)「恒住自性」,法性是如如恒住的。依于因缘,安住未来的法,剎那起用,入现在位;作用又剎那灭,入过去位。有三世不同,而一一法性却始终恒住自性,没有变异。这可说「法性恒住,作用随缘」。依法的体性与作用来说,都没有什么是从前世到后世的,也就没有移转可说。但剎那起用时,不但有同时的「俱有」、「相应」、又能引发后后的「相续」;依五蕴的和合、相续,假名为补特伽罗,也就依假名补特伽罗,可说有生死相续,从前生到后世了。说一切有部的解说,是站在体(法性)用(作用)差别的见地;不过体与用的关系,虽不一而还是不异(没有别法)的。了解说一切有部所说,说转部的见解,就容易明白了。如『异部宗轮论』 (大正四九‧ 一七中)说:
「其经量部本宗同义;谓说诸蕴有从前世转至后世,立说转名。……有根边薀、有一味薀。……执有胜义补特伽罗。余所执多同说一切有部」。
铜鍱部Ta^mras/a^t!i^ya所传,从说一切有部分出说转部,又从说转部分出说经部 Su^trava^din,也就是经量部。『异部宗轮论』是说一切有部所传的,以为说转与经量,是一部的别名。然从特有的教义来说,这是说转部,与后起的经量部不合。说转部以为:五蕴有二类,有可以移转到后世的;有胜义──真实的补特伽罗。从说一切有部分出,而与说一切有部略有不同。所说的「有根边薀,有一味薀」,唯识学者解说为种子与现行,是不正确的!如『阿毗达磨大 [P49] 毗婆沙论』卷一一(大正二七‧五五中)说:
「有执蕴有二种‧一 、根本蕴,二、作用蕴‧前蕴是常,后蕴非常。彼作是说:根本、作用二蕴虽别,而共和合成一有情」。
二蕴说,没有说明是什么部派,但比对『异部宗轮论』,可断定为说转部的教义。根本蕴就是一味蕴,作用蕴就是根边蕴。实际上,二蕴就是说一切有部的法体与作用的不同解说。法体「恒住自性」,有部只许说「恒住」,不能说是「常住」,然在其他部派看来,恒与常是一样的。所以『俱舍论』曾评斥说:「许法体恒有,而说性非常,…
《如来藏之研究 第二章 如来藏思想探源》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