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性体复无别,此真自在作」(5)!有部的法体恒住,说转部立为常住的根本蕴(即一味蕴);作用起灭,立为无常的作用蕴(即根边蕴)。二蕴「和合成一有情」,就是在常与无常的二蕴统一中,建立胜义补特伽罗parama$rtha-pudgala 。从体用统一的见地,所以成立的补特伽罗,不是假名的,而是有真实性的我。依胜义补特伽罗,五蕴就有移转──从前到后的可能。记忆与业报问题,也就可以解说了。『大毗婆沙论』的二蕴合为有情说,正是为了说明记忆问题。
犊子部及其支派──正量部Sam!mati^ya,法上部Dharmottari^^ya,贤冑部 Bhadraya^ni^ya,密林山部Channagirika、都成立不可说我anabhila^pya-pudgala。犊子部从说一切有部分出,与说一切有部的论义相近,仅「若六若七与此不同」(6)。主要的不同,就 [P50] 是不可说我。犊子部立「五法藏」:过去法藏,现在法藏,未来法藏,无为法藏,不可说法藏。三世法是有为法,有为与无为法以外的不可说藏,就是不可说我。如『异部宗轮论』 (大正四九‧ 一六下)说:
「犊子部本宗同义:谓补特伽罗非即蕴离蕴,依蕴、处、界假施设名。……诸法若离补特伽罗,无从前世转至后世,依补特伽罗可说有移转」。
犊子部与说转部,都是依补特伽罗,说明前生后世移转的可能。犊子部的补特伽罗──不可说我,是「依蕴、处、界假施设名」,在原则上,与说一切有部的假名我,是没有太大不同的。犊子部所立的补特伽罗,分为三类,如『部执异论』(大正四九‧二一下)说:
「犊子部──可住子部……摄阴、界、入故,立人等假名。有三种假:一、摄一切假;二、摄一分假;三、摄灭度假」。
属于犊子部系的『三法度论』,说到「受施设,过去施设,灭施设」──三种施设(7)。『三弥底部(正量部)论』立三种人:「依说人、度说人,灭说人」;「说者,亦名安,亦名制,立名假名」(8)。假名,施设,说,都是prajn~apti的义译。施设,说,与『部执异论』的「假」相合。犊子部系的不可说我,依蕴、界、处而施设的;约现在的,过去的,涅槃的,立为三种补特伽罗,都是施设假。依说一切有部、立「实法有」与「假名有」的差别,假名有是没有自性的。 [P51] 「我」既依蕴、界、处施设,是假有,就没有自性,怎么又立有「不可说我」呢?这在说一切有部(及经部)的立场,是难以通解的,所以『俱舍论』问他;到底是实有,是假有?犊子部的意见、如『阿毗达磨俱舍论』卷二九(大正二九‧一五二下)说:
「非我所立补特伽罗,如仁所征实有假有,但可依内现在世摄有执受诸蕴,立补特伽罗。 ……此如世间依薪立火。……谓非离薪可立有火,而薪与火非异非一」。
说一切有部的责问、到底是实是假,被犊子拒绝了。犊子部以为,依蕴立我,是假施设,但我与蕴是不一不异的。如依薪立火那样,火不能离薪,但火也并不是薪。这样,我是不离蕴的,但依蕴立我、我并不等于蕴,所以别立不可说我。『智度论』说:犊子部「四大和合有眼法,如是五众和合有人法」(9)。如依四大成柱,柱是依四大施设的,但柱有柱的体相、作用,与四大是不同的。所以,说一切有部是「假无体」说,犊子部是「假有体」说。施设而可说有体,所以不可说我,不能以实有或假有去分判的,只能这样说:不可说我不是有为(无常),不是无为(常),而是不可说的有。犊子部的不可说我,似乎非常特出,其实依蕴施设,与说一切有部的假名我,说转部的胜义我,一脉相通,只是解说上有些差别而已。犊子部立不可说我,当然用来说明记忆、业报的现象,还有执取根身的作用,如『中论』卷二(大正三0‧一三中)说:
「有论师言:先未有眼等法,应有本住,因是本住、眼等诸根得增长。若无本住,身及眼 [P52] 、耳诸根,为因何生而得增长」。
本住vyavasthita,指不可说我而说。依『般若灯论释』说:「唯有婆私弗多罗[犊子]立如是义」(10)。人在结生相续的胎中,身根等渐渐增长起来。『阿含经』说:「缘识有名色」,依识的执取而渐长。然犊子部以为:这是不可说我的力量,如不是先有「本住」──我,识是不能执取而使诸根增长的。在生死相续,根身渐长中,不可说我有生命主体的意义,与神教的神我说相近。又『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三八(大正二九‧五五六下)说:
「婆雌子部作如是言:补特伽罗是所归佛」。
什么是所归依的佛?婆雌子──犊子部以为:归依不可说我,归依于成正觉的所依蕴而立的不可说我。佛就是「我」,是不可说与蕴是一是异的「我」。犊子部一系,在中印度、西印度一带,非常兴盛。以不可说我为佛(如来),对后期大乘的如来大我说,应有不容忽视的影响!佛说‧一切沙门、婆罗门、都是依五蕴而执我的。依五蕴(界,处)立我,说一切有部,犊子部,说转部,都谨守这一原则。然在佛教中,还有依心立我的学派,如『成实论』卷五(大正三二‧二七八下)说:
「又无我故,应心起业。以心是一,能起诸业,还自受报。心死,心生,心缚,心解(脱);本所更用,心能忆念,故知心一。又以心是一,故能修集。若念念灭,则无集力。又 [P53] 佛法无我,以心一故,名众生相」。
佛法是没有实我的,但世俗法中,一一众生的死生、缚脱,作业受报,记忆等是有的。依「一心论者」的见解,这是一心的作用,依一心而有众生相──死生、缚解、业报等。『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一(大正二七‧五五中)说:
「有执觉性是一,如说前后一觉论者。彼作是说:前作事觉,后忆念觉,相用虽异,其性是一。如是可能忆本所作,以前后位觉体一故,前位所作,后位能忆」。
「觉性是一」,所以能忆念,正是一心论者的见解。一心论者的「一心」,『成实论』也明说「觉性」。「一心」,不是常住心,是念念灭而又心相续的。前心与后心虽不同,而同一觉性,所以可依心而立为众生相。依五蕴中的心来安立有情,在佛法是有理由的。依神教,「我」是造业、受报,系缚与解脱的主体,所以「我」又名为「作者」(也有说是「受者」的)。佛法否定了神我的作受说,对于有情的染净业报,都以心识为主来说明,如说(11):
1.「长夜心(为)贪欲所染,瞋恚、愚痴所染,心恼(杂染)故众生恼,心净故众生净。 ……譬如画师,画师弟子,善治素地,具众彩色,随意图画种种像类」。 2.「心为法本,心尊心使,中心念恶,即言即行,罪苦自追,车轹于辙」(为善,例)。
心、意、识是无常的,无我的,为一切法的主导者,取代了神我的地位。『杂阿含经』的缘 [P54] 起说,有「齐识而还」的十(或九)支说(12),也是这一意义。依五蕴而立有情,如集土地、人民、治权而成为国家。依心识而立有情,如以中央政府的元首,代表国家。「识缘名色,名色缘识」,心识与根身等有相依的关系,心识是不能独存的;如国家元首有权力,治理民众的政治,而又依赖于民众的支持一样。心识,取代神我而成为有情的主导者,所以有情(我)与心识,有联合的可能性。如来藏说有「我」的特性,其后与心识相联合,也是有其可能性的。
大乘佛教兴起以前,「胜义我」,「不可说我」,已在「部派佛教」中流传。大乘兴起以后,到了西元二世纪中,修正了的神我说,也在大乘佛教界出现,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四(大正五‧一七中──下)说:
「舍利子!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应如是观!实有菩萨;不见有菩萨,不见菩萨名;不见般若波罗蜜多,不见般若波罗蜜多名;不见行,不见不行;……」。
玄奘所译『大般若经』的「第二分」、「第三分」,经文相同(13)。从「原始般若」以来,菩萨但有名字,「大品般若」更广说一切我、法皆空,而与『十万颂般若经』相当的「初分」,却说「实有菩萨」,不能不感到意外!考晋竺叔兰于元康元年(西元二九一)所译『放光般若经』,竺法护于太康七年(西元二八六)译出的『光赞般若经』,姚秦鸠摩罗什于弘始五年(西元四0三)所译的『摩诃般若经』,与玄奘所译的「第二分」、「第三分」相当,都没有「实有菩萨 [P55] 」一句。在西元三到五世纪初,中国的古译都没有,而七世纪的玄奘译却有了。安慧Sthiramati 『杂集论』这样说:「如是十种分别,依般若波罗蜜多初分宣说」(14)。「实有菩萨」等经文,唯识学派Vijn~a^nava^^din以为是对治十种散乱分别的。特别点明是「初分宣说」,可见安慧的时代(西元五世纪),「实有菩萨」还只是「初分」所特有的,以后的「第二分」、「第三分」,也补入这一句,奘译才与古译不合了。
菩萨是菩提萨埵bodhisattva──觉有情,「实有菩萨」不等于实有「我」吗?玄奘所译的世亲Vasubandhu『摄大乘论释』卷四(大正三一‧三四二下)说:
「此中无相散动(乱)者,谓此散动,即以其无为所缘相。为对治此散动故,般若波罗蜜多经言:实有菩萨。言实有者,显示菩萨实有空体,空即是体,故名空体」…
《如来藏之研究 第二章 如来藏思想探源》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