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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來藏之研究 第二章 如來藏思想探源▪P5

  ..續本文上一頁,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知」。

  

  釋尊以爲:現實存在的衆生,如加以分別,只是五蘊,或六處,六界的總和。所以經中依色等五蘊,而一一的如以觀察。一、無論是色……是識,都不能說是我,這就否定了「命即是身」的「即蘊計我」。二、也不是離五蘊而可說有我──「不異我」,這就否定了「命異身異」的「離蘊計我」。叁、也不可能「相在」,相在是(以爲身與我不同,而又)執色等蘊(藏)在我中,或我(藏)在色等蘊中。色等不在我中,我不在色等中,所以說「相在」也是不能成立的。色等蘊爲什麼不是我呢?其理由如『雜阿含經』卷一(大正二‧二上)說:

  

   「比丘!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即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受、想、行、識,也是這樣)。

  

  色、受、想、行、識──我們的身心,所以什麼都不是我,原因爲「無常故苦,苦故非我」。一切是生滅變易法,不是常恒的。沒有常恒的,一切終歸于變壞,不安定,不徹底,所以是苦的。是無常,是苦,就不能說是我。因爲神學所說的我,是常住的,喜樂的;常樂的所以是我, [P44] 我是自由(主宰)的意思。釋尊依現實身心去觀察,以「無常故苦,苦故非我」,否定了色等是我。印度的神教,以爲唯有證知自我,才能解脫。依佛法說,「我」,無論是衆生的自我直覺,或宗教家的神秘真我,都出于同一的迷謬根源,正是生死根本。唯有徹底的無我觀,體見正理,才能得到解脫。所以「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成爲佛法的「叁法印」。是佛法與非佛法,了義或不了義,都依此爲准繩而得到決定。

  

  色等法無常故苦,苦故非我,所以色等都不能是我,那爲什麼不能離色等而別立真我的存在呢?『雜阿含經』卷二(大正二‧一一中)說:

  

   「諸沙門、婆羅門見有我者,一切皆于此五受陰見我」。

  

  印度的婆羅門,是傳統的宗教。如奧義書等所代表的。沙門s/raman!a是東方新起的宗教,如耆那教Nigan!t!ha等。傳統的、新起的宗教,都是主張有神我的。他們所計著的我,雖多少不同,而都是依于現實身心──五受陰(新譯作「五取蘊」)而起執著的。如離去五取蘊,那怎麼會知道有我呢!如『奧義書』所說,我是常的,樂的,知的。喜樂是受蘊,知是識蘊,依于現實的受與識,而推論想象爲微妙的,神秘的「樂」與「知」。如離開現實的五蘊,那裏會有樂與知的概念?所以,不可以爲五蘊不是我,而想象爲並非沒有我,可能還有「我」的存在!觀五蘊非我,也不能離五蘊立我,「不是、不異、不相在」,說明了一切我不可得的「無我」。還有 [P45] ,無我的實踐意義,由于我不可得而遣除我見──一切煩惱的根源。印度宗教界,如耆那教、數論Sa^m!khya等,也說到了無我無私,以爲應遣除私我的妄執,自我才能得解脫,這仍舊是有我的。在佛法中,不但五蘊無我,印使證入正法,也還是無我──「不複見我,唯見正法」(2)。體悟的「正法」,是自然法而非人格化的,這是佛法與神教的最大區別。如形容「正法」而人格化的,那佛法也就有傾向有我論的可能。

  

  人類感覺到自己的存在,覺得自己就是自己,一直是這樣。性格的定型,身心現象的微妙,外道就以「揚眉瞬目」,「呼吸」,「睡、醒覺」等現象,爲自我存在的證明。釋尊的開示,論證五蘊「不是、不異、不相在」,「我」是一切處求都不可得的,達到了「諸法無我」的定論。早期的佛教,保持了佛教的這一正統的見地。約在西元二、叁世紀間,佛教內分化出有我論的部派,就是被稱爲「附佛法外道」的犢子部Va^tsi^putri^ya,及再分出的部派。這是上座部 Sthavira系的通俗派,信衆極多。以後,還有別的有我論,及類似有我論的部派出現。佛教的這一演變,可能受到世俗神我說熏染,而主要是,佛法的某些問題,不能使一般信衆了解與信受,終于采取了修正過的神我說。

  

  佛說無常、無我、涅槃,是佛法的最甚深處,對一般人來說,是非常難以理解(難以信受)的。(如人類有「記憶」現象,但無常而論到徹底的剎那生滅,也就是最短的時間,還是生而即滅 [P46] 的。如剎那生滅──無常,那前一念所知所見的,剎那間就滅去,後念生起時,早已沒有前念了。前念與後念,異生異滅,怎麼會有記憶的可能?記憶,總要有一貫通前後的,才能保持過去的經驗到現在,而有再憶念的可能──這是「記憶」問題。當時的印度宗教界,承認前死後生,一生一生的死生相續。問題與記憶一樣,前生所造的業,早已剎那滅去,至少也隨這一身心的死亡而過去。前生的業已滅,怎麼能感後生的果報?死了而又再生,前死與後生間,有什麼聯系── 這是「業報」問題。如生死系縛的凡夫,經修證而成爲聖人。凡夫的身心、煩惱雜染都過去了,聖者的無漏道果現前,滅去的雜染,與現起的清淨,有什麼關聯?如凡夫過去了,聖人現前,凡聖間沒有一貫的體性,那凡夫並沒有成爲聖人,何必求解脫呢──這是「縛脫」問題。這些問題,一般神教就說有我:我能保持記憶;我作業,我受果;我從生死得解脫。有了常住不變的自我,這一切問題都不成問題。然在佛法中,「諸行無常」,剎那剎那的生滅;生滅中沒有從前到後的永恒者,無常所以無我。這樣,這些問題都不容易說明,至少不能使一般人滿意而信受。佛法越普及,一般信仰的人越多;在一般人中,無常無我的佛法,越來越覺得難以理解信受了,這就是有我論出現于佛教界的實際意義。如(3)說:

  

   1.「若定無有補特伽羅,爲說阿誰流轉生死?……若一切類我體都無,剎那滅心,于曾所受久相似境,何能憶知」? [P47] 「若我實無,誰能作業?誰能受果?……若實無我,業已滅壞,雲何複能生未來果」? 2.「實我若無,雲何得有憶識、誦習、恩怨等事?……若無實我,誰能造業,誰受果耶? ……我若實無,誰于生死輪回諸趣,誰複厭苦求趣涅槃」?

  

  補特伽羅pudgala,義譯爲「數取趣」,意義爲不斷的受生死者,是「我」的別名。佛教內的犢子部等,與神教的有我論,所以非有我不可,其理由是完全相同的。不過佛法是「諸行無常」論者,所以雖采取有我說,而多少說得善巧一些。「常我」,在部派佛教內,還不敢違反傳統而公然提出來。部派佛教而立「我」的,有犢子部及其流派,說轉部Sam!kra^ntiva^din,而這都是從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分化出來的。我在「唯識學探源』,『性空學探源』、已一再的加以論述(4),這裏再作簡要的說明。『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六下)說:

  

   「說一切有部:……有情但依現有執受相續假立。說一切行皆剎那滅,定無少法能從前世轉至後世,但有世俗補特伽羅說有移轉」。

  

  說一切有部立「假名我」──世俗補特伽羅sam!vr!ti-pudgala。有部以爲:在世俗法中,一一有情sattva營爲不同的事業,作不同的業,受不同的果報,這是世間的事實。由于有情執取當前的身心爲自己,所以成爲一獨立的有情,一直流轉不已。有情是依「有執受」的五蘊而假立的,雖然有世俗的補特伽羅、卻沒有實體的我可得。原來,說一切有部以爲:一一法(色蘊 [P48] 等)「恒住自性」,法性是如如恒住的。依于因緣,安住未來的法,剎那起用,入現在位;作用又剎那滅,入過去位。有叁世不同,而一一法性卻始終恒住自性,沒有變異。這可說「法性恒住,作用隨緣」。依法的體性與作用來說,都沒有什麼是從前世到後世的,也就沒有移轉可說。但剎那起用時,不但有同時的「俱有」、「相應」、又能引發後後的「相續」;依五蘊的和合、相續,假名爲補特伽羅,也就依假名補特伽羅,可說有生死相續,從前生到後世了。說一切有部的解說,是站在體(法性)用(作用)差別的見地;不過體與用的關系,雖不一而還是不異(沒有別法)的。了解說一切有部所說,說轉部的見解,就容易明白了。如『異部宗輪論』 (大正四九‧ 一七中)說:

  

   「其經量部本宗同義;謂說諸蘊有從前世轉至後世,立說轉名。……有根邊薀、有一味薀。……執有勝義補特伽羅。余所執多同說一切有部」。

  

  銅鍱部Ta^mras/a^t!i^ya所傳,從說一切有部分出說轉部,又從說轉部分出說經部 Su^trava^din,也就是經量部。『異部宗輪論』是說一切有部所傳的,以爲說轉與經量,是一部的別名。然從特有的教義來說,這是說轉部,與後起的經量部不合。說轉部以爲:五蘊有二類,有可以移轉到後世的;有勝義──真實的補特伽羅。從說一切有部分出,而與說一切有部略有不同。所說的「有根邊薀,有一味薀」,唯識學者解說爲種子與現行,是不正確的!如『阿毗達磨大 [P49] 毗婆沙論』卷一一(大正二七‧五五中)說:

  

   「有執蘊有二種‧一 、根本蘊,二、作用蘊‧前蘊是常,後蘊非常。彼作是說:根本、作用二蘊雖別,而共和合成一有情」。

  

  二蘊說,沒有說明是什麼部派,但比對『異部宗輪論』,可斷定爲說轉部的教義。根本蘊就是一味蘊,作用蘊就是根邊蘊。實際上,二蘊就是說一切有部的法體與作用的不同解說。法體「恒住自性」,有部只許說「恒住」,不能說是「常住」,然在其他部派看來,恒與常是一樣的。所以『俱舍論』曾評斥說:「許法體恒有,而說性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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