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14】『大乘稻!8蝏经』(大正一六‧八二四上)。『十二门论』(大正三0‧一五九下──一六0上)。
注【35-015】『杂阿含经』卷二(大正二‧一二下)。
注【35-016】『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二三(大正二七‧一一七下──一一八上)。
注【35-017】『阿毗达磨俱舍论』卷九(大正二九‧五0中、下)。
注【35-018】山口益‧舟桥一哉共着『俱舍论之原典解明』所引(二一五)。
注【35-019】『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二五(大正二九‧四八一上)。
注【35-020】『般若灯论』卷一(大正三0‧五一下)。
注【35-021】山口益译『中论释』一(七)。
注【35-022】『清净道论』(南传六四‧一五六──一六三)。
注【35-023】『大智度论』卷三五(大正二五‧三一八中)。
注【35-024】『相应部』「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三七)。
注【35-025】『杂阿含经』卷一一(大正二‧八四中)。
注【35-026】『杂阿含经』卷一二(大正二‧八六上──中)。又卷一四(大正二‧九三下)。 [P232]
注【35-027】『中论」卷二(大正三0‧一六中──一七上)。
注【35-028】『中论』卷一(大正三0‧二中)。
注【35-029】『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一九引经(汉藏教理院刊本四九下)。旧译『弘道广显三昧经』卷二说:「缘生彼无生」,是同本异译(大正一五‧四九七中)。
注【35-030】『中论』卷三(大正三0‧二0中)。
注【35-031】『中论』卷四(大正三0‧三五中)。
注【35-032】前三类四句,出十四不可记,如『杂阿含经』卷三四(大正二‧二四五下)。我有色等四见,如『长阿含经』(二一)『梵动经』说(大正一‧九二下)。
注【35-033】『中论』卷四(大正三0‧二九下)。
注【35-034】『中论』卷四(大正三0‧三三上)。
注【35-035】『中论』:1.卷二(大正三0‧一三上)。2.卷四(大正三0‧三二上)。3.卷四(大正三0‧三七上)。4. 卷四(大正三0‧三四下)。
注【35-036】『中论』:1.卷二(大正三0‧一二上)。2.卷三(大正三0‧二三中──下)。3.卷四(大正三0‧三一中)。4.卷四(大正三0‧三八下)。
注【35-037】『中论』卷四(大正三0‧三五中)。
注【35-038】『中论』卷四(大正三0‧三0下)。 [P233]
注【35-039】『中论』卷四(大正三0‧三0下)。又卷四(大正三0‧三六中)。
注【35-040】『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二七六中)。
五 假名──受假
「假名」,在『中论』思想中,有极重要的意义。首先,『般若经』的「原始般若」,充分表示了一切法「但名」的意义,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中──下)说:
「世尊!所言菩萨菩萨者,何等法义是菩萨?我不见有法名为菩萨。世尊!我不见菩萨,不得菩萨,亦不见、不得般若波罗蜜,当教何等菩萨般若波罗蜜」?「世尊!我不得、不见菩萨,当教何等菩萨般若波罗蜜?世尊!我不见菩萨法来去,而与菩萨作字,言是菩萨,我则疑悔。世尊!又菩萨字,无决定,无住处,所以者何?是字无所有故」(1)。
佛命须菩提Subhu^ti,为菩萨bodhisattva说般若波罗蜜prajn~a^pa^ramita^,而揭开了『般若经』的序幕。须菩提对佛说:说到菩萨,菩萨到底是什么呢?我没有见到,也没有得到过,有可以名为菩萨的实体。般若波罗蜜,也是这样的不可见、不可得。这样,要我以什么样的般若波罗蜜,来教示什么样的菩萨呢!接着,从不见、不得菩萨与般若波罗蜜,进一步的说:我 [P234] 不见有菩萨法,或(生)来,或灭(去)(2),什么都不可得,我假使名之为菩萨,说菩萨这样那样,那是会有过失感而心生疑悔的。要知道,名字na^ma是没有决定性的(同一名字,可以有种种意义的),不是落实在某一法上的,名字是无所有的。一切但有名字──唯名na^mama^tra^ ,没有实性,须菩提本着般若体悟的立场,所以这样说。说没有菩萨,没有般若,这就是为菩萨说般若波罗蜜了。如听了但有假名,一切不可得,而能不疑不怖,那就是菩萨安住于般若波罗蜜了。菩萨是人,般若是法,人与法都是假名无实的;这一法门,可能从一说部Ekavya^vaha^rika 演化而来。
「原始般若」的人(菩萨)、法(般若)不可得,一切但有名字,在「中本般若」 (一般称之为「大品」)中,有了进一步的说明:一切是「和合故有,是法及名字,亦不生不灭,但以名字故说;是名字亦不在内、亦不在外、不在中间」(3)。并对但名的一切,提出了三假说,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二三一上)说:
「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名假施设、受假施设、法假施设,如是应当学」。
一切唯有假名,名字也只是假名,在般若中,一切都是不可得的。然从世间一切去通达假名不可得,也不能不知道世俗假名的层次性、多样性,所以立三种假。依『大智度论』,三假施设,是三波罗聂提。波罗聂提prajn~apti,义译为假,假名,施设,假施设等。这三类假施设, [P235] 『大智度论』的解说,有二复次;初说是:「五众[蕴]等法,是名法波罗聂提。五众因缘和合故名为众生,诸骨和合故名为头骨,如根、茎、枝、叶和合故名为树,是名受波罗聂提。用是名字取(法与受)二法相,说是二种,是为名字波罗聂提」(4)。依论所说,法波罗聂提──法假 dharmaprajn~apti,是蕴、处、界一一法。如色、声等一一微尘,贪、瞋等一一心心所,阿毗达磨论者以为是实法有的,『般若经』称之为法假施设。受假,如五蕴和合为众生,众骨和合为头骨,枝叶等和合为树,这是复合物。在鸠摩罗什Kuma^raji^va的译语中,受与取upa^da^na相当,如五取蕴译为五受阴,所以受波罗聂提,可能是upa^da^na-prajn~apti。受假──取假,依论意,不能解说为心的摄取,而是依揽众缘和合的意思。名假na^ma-prajn~apti,是称说法与受的名字,名字是世俗共许的假施设。所说三假,在各种译本中,是略有出入的,如下(5):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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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B | C | D | E | F |
|----------+--------+--------+--------+-----------------+--------|
| 名假施设| 名 假| 名 假| 字 法| | 名 假|
| 受假施设| | | 合 法| 因缘合会而假虚号| |
| 法假施设| 法 假| 法 假| | 所号法 | 法 假|
| | 教授假| 方便假| 权 法| 所号善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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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36]
要理解『般若经』的三假,可与阿毗达磨者的「有」,作对比的观察,如『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九(大正二七‧四二上──中)说:
「然诸有者,有说二种:一、实物有,谓蕴、界等。二、施设有,谓男、女等」。 「有说五种:一、名有,谓龟毛、兔角、空花鬘等。二、实有,谓一切法各住自性。三、假有,谓瓶、衣、车乘、军、林、舍等。四、和合有,谓于诸蕴和合,施设补特伽罗。五、相待有,谓此彼岸、长短事等」。
阿毗达磨论师,立实物(法)有与施设有,这是根本的分类,与『大般若经』「第三分」 ( F 本),但立名假与法假相合。依经说,我;头、颈等;草木等;过去未来诸佛;梦境、谷响等,都说「如是名假,不生不灭,唯有等想施设言说」(6)。所以二假中的名假,与阿毗达磨者二种有中的施设有相当。『般若经』立三假:法假当然与实物有──实有相当。五种有中的假有、和合有,是施设有的再分类,与『般若经』的「受假」相当。名有,是龟毛、兔角等,在世俗中也只有假说的一类,可以含摄在名假中;但…
《空之探究 第四章 龙树——中道缘起与假名空性之统一》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