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空之探究 第二章 部派──空义之开展▪P4

  ..续本文上一页义经』三偈;明无诤法,引『阿他婆耆经』(阿他婆耆是义品的音译)三偈;引『利众经』(利众即众利,利是义利的利),明不取着一切法──法空;引『佛说利众经』二偈,明如实知名色(13)。『瑜伽师地论』也引『义品』,明一切法离言法性(14)。『义品』的成立很早,『杂阿含经』(「弟子记说」)已经解说到了(15)。从『大智度论』与『瑜伽论』的引用,可见『义品』对大乘法性空寂离言的思想,是有重要影响的。上文所引的五偈,是论力(『义足经』作勇辞,勇辞是论力的异译。『经集』『义品』作波须罗)(16)梵志举外道的种种见,想与佛论诤谁是究竟的。佛告诉他:人都是爱着自己的见解,以自己的见解为真理,自是非他的互相论诤,结果是胜利者长憍慢心,失败者心生忧恼。这意味着:真理是不能在思辨论诤中得来的,引向法性离言空寂的自证。

  

  说法空的声闻学派,引了『大空经』,『梵网经』,『义品』──三经,并说「处处声闻经中说诸法空」。『大智度论』在说「一切法空」后,又简略的引述了声闻藏的六(或七)经,如 [P99] 『论』卷三一(大正二五‧二九五中──下)说:

  

   「有利根梵志,求诸法实相,不厌老病死,着种种法相,为是故说法空,所谓先尼梵志,不说五众即是实,亦不说离五众是实」。 「复有强论梵志」佛答:我法中不受有无;汝何所论?有无是戏论法,结使生处」。 「及杂阿含中,大空经说二种空,众生空、法空」。 「罗陀经中说:色众破裂分散,令无所有」。 「!3顟喻经中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波罗延经,利众经中说:智者于一切法不受不着,若受着法,则生戏论,若无所依止,则无所论。诸得道圣人,于诸法无取无舍,若无取舍,能离一切诸见。如是等三藏中处处说法空」。

  

  六经中第一,先尼S/ren!ika梵志事,见『杂阿含经』(巴利藏缺)。佛与仙尼的问答,是:色(等五阴)是如来?异(离)色是如来?色中有如来?如来中有色?如来tatha^gata是我的异名,如如不动而来去生死的如来,不即色,不离色,如来不在色中,色不在如来中(17)── 这就是一般所说的:「非是我,异我,不相在」。『论』文所说「不说五众(五阴)即是实,亦不说离五众是实」,「实」就是如来,无实即无如来──我。这是二十句我我所见,而法空说者 [P100] ,依四句不可说是如来,解说为法空。『先尼梵志经』,可能是法空派所诵本,文句略有出入。『般若经』的原始部分,曾引先尼梵志的因信得入一切智,是继承声闻法空派的解说,集入『般若经』为例证的(18)。

  

  第二,强论梵志,如上面『义品』所说的。「强论』就是「论力」,『义足经』是译为「勇辞」的。

  

  第三,『大空经』,已在上文说过。

  

  第四,『罗陀经』,见『杂阿含经』,如说:「于色境界,当散坏消灭;于受、想、行、识境界,当散坏消灭。断除爱欲,爱尽则苦尽」(19)。五阴的散坏消灭,或依此立散空 avaka^ras/u^nyata^。

  

  第五,『!3顟喻经』,见『中阿含经』的『阿梨咤经』(20)。「法尚应舍,何况非法」的经意是:佛说的一切法(九分或十二分教),善巧了解,目的是为了解脱。所以闻思法义,对解脱是有用的,是有必要的;但为了解脱,就不应取着(诤论)文义,因为一有取着,就不得解脱。如一般所说:「渡河须用筏,到岸不用船」。从此可见,如来说法,只是适应众生说法,引导众生出离,而不是说些见解,要人坚固取着的。无边法门,都不过适应众生的方便。「法(善的正的)尚应舍,何况(恶的邪的)非法」,表示了一切法空。 [P101]

  

  第六,『波罗延经』是『经集』的『彼岸道品』。『众利经』是『经集』的『义品』。长行略引二经的经意,明智者于一切法不受不着,不取不舍。与『义品』的「第一八偈」相当(21)。

  

  声闻的法空学派,引声闻经以说法空的,主要的理由是:一、无我所;二、五阴法散灭;三、不落二边──四句的见解;四、佛法是非诤论处;五、智者不取着一切法。法空的学派,与阿毗昙门的辨析事相,是不同的。这是着眼于佛法的理想,方便引导趣入、修证的立场。

  

  

  注【15-001】『大智度论』卷一八(大正二五‧一九二上──中)。

  注【15-002】『大智度论』卷三一(大正二五‧二九五下)。

  注【15-003】『大智度论』卷一八(大正二五‧一九四上──中)。   (4)『杂阿含经』卷一二(大正二‧八四下)。

  注【15-005】『大智度论』卷三一(大正二五‧二八八上)。又『论』卷一八(大正二五‧一九三上)。   (6)『成实论』卷一二(大正三二‧三三三上)。   (7)『长阿含经』(二一)『梵动经』(大正一‧八九下以下)。『长部』(一)『梵网经』(南传六‧一五以下)。   (8)『杂阿含经』卷三四(大正二‧二四五中──二四九上)。『相应部』(三三)「婆蹉种相应」作「十见」(南传一四‧四一八──四二七)。 [P102]

  注【15-009】『杂阿含经』卷九(大正二‧五六上──下)。『相应部』(三五)「六处相应」(南传一五‧六四、八六 ──八七)。

  注【15-010】『瑜伽师地论』卷八六(大正三0‧七七八中)。

  注【15-011】参照『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一三六──一三八)。

  注【15-012】『四分律』卷三九(大正二二‧八四五下)。又卷五四(大正二二‧九六八中)。

  注【15-013】『大智度论』卷一(大正二五‧六0下──六一上) 。又卷一(大正二五‧六三下──六四上)。又卷三一(大正二五‧二九五下)。又卷二七(大正二五‧二五九中)。

  注【15-014】『瑜伽师地论』卷三六(大正三0‧四八九上)。

  注【15-015】『杂阿含经』卷二0(大正二‧一四四中──下)。『相应部』(二二)「蕴相应」(南传一四‧一三─ 一四)。

  注【15-016】『佛说义足经』卷上(大正四‧一七九下──一八0上)。『经集』『义品』(南传二四‧三二0──三二三)。

  注【15-017】『杂阿含经』卷五(大正二‧三二上──中)。

  注【15-018】『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下)。

  注【15-019】『杂阿含经』卷六(大正二‧四0上)。『相应部』(二三)「罗陀相应」(南传一四‧三00)。

  注【15-020】『中阿含经』(二00)『阿梨咤经』(大正一‧七六四中──下)。『中部』(二二)『蛇喻经』(南传 [P103] 九‧二四七──二四八)。

  注【15-021】『经集』『义品』(南传二四‧三一0──三一二)。『佛说义足经』(大正四‧一七八上──下)。

  

  五 常空、我我所空

  『杂阿含经』卷一一(『抚掌喻经』)(大正二‧七二下)说:

  

   「空诸行,常、恒住、不变易法空,无我我所」。

  

  空诸行s//u^nya-sarvasam!ska^^ra,经约根、境、识、触、受、想、思说。与此意义相同的,是空世间s//u^nya-loka,如说:「云何名为世间空?佛告三弥离提:眼(等)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我)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尔」(1)。『相应部』也有此经,约根、境、识、触、受说世间,只说「我我所空,故名空世间」(2)。空,是以无我我所为主的,『杂阿含经』为什么说「常、恒、不变易法空」呢?『杂阿含经』 (与『相应部』)常见这样的文句,如说:「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3)。又常见这样的问答,如说(4):

  

   「于意云何?……(色)、受、想、行、识,为常为无常耶?答言:无常。 又问:若无常者,是苦耶(乐耶)?答言:是苦。 又问:若无常苦者,是变易法,圣弟子宁于中见(色、受、想、行、)识是我、异我、相 [P104] 在不?答曰:不也」。

  

  五阴、六处等无我我所,是从无常、苦,变易法而得到定论的。如依文释义,无常,苦,变易法,无我我所──空,文字不同,意义当然也有所差别。如依文义相成来说,那无常等都可说是空了。无常故苦,苦是依无常而成立的,如『杂阿含经』卷一七(大正二‧一二一上)说:

  

   「佛告比丘:我以一切行无常故,一切诸行变易法故,说诸所有受悉皆是苦」。

  

  一般的说,受有三类: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约三受说,不能说「诸所有受悉皆是苦」的。然从深一层说,一切行是无常、变易法,是不可保信的,不安隐的,终于要消失过去的,所以说「诸所有受悉皆是苦」。一般所执的自我,一定是常(恒、不变易),是乐(自在),而一切行非常非乐,这那里可说有我呢!无常是苦义,无常苦(变易法)是无我义;无常、苦、无我是相成的。这样的论究,…

《空之探究 第二章 部派──空义之开展》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