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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 第八章 九分教与十二分教▪P22

  ..续本文上一页,宣畅一切契经宗要,名为论议」。

  

  瑜伽论系,分论书为摩呾理迦、阿毗达磨;而这二类,又总称为「邬波提铄」──「论议」 [P620] 。这样,「论议」是一切论书的通称。『大毗婆沙论』的「论议」,是契经;『大智度论」所说,以契经为本,而通摄论书;『瑜伽论』专约论书说。这一差别,可说是「论议」──在佛教流传中的演变过程。

  

  

  注【69-001】『增壹阿含经』卷二0(大正二‧六五二中──下)。

  注【69-002】『增支部』「四集」(南传一八‧二九三──二九七)。

  注【69-003】『毗尼母经』卷四(大正二四‧八一九下──八二0中)。

  注【69-004】『毗尼母经』卷四(大正二四‧八二0上)。

  注【69-005】『阿毗达磨显宗论』卷一(大正二九‧七七八中)。

  注【69-006】『杂阿含经』卷四三(大正二‧三一0中──下)。『增支部』「六集」(南传二0‧一五八──一六一)。

  注【69-007】这一段,依拙作『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而编入(二三──二五)。

  注【69-008】如本章第三节第一项说。

  注【69-009】『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七0上)。

  注【69-010】『成实论』卷一(大正三二‧二四五中)。

  注【69-011】参阅拙作『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一六──一八)。

  注【69-012】『大般涅槃经』卷一五(大正一二‧四五二上)。 [P621]

  

  

  

  第六节 结论

  「九分」与「十二分教」,上来已分别的加以论究;现在,再作一综合的说明。

  

  先有「九分教」,后有「十二分教」的成立。「九分教」中,又先成立五支,次成立四支。所以「十二分教」的发达成立,可分为三个阶段。『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作这样的结论(1),确是非常难得的见解!然研究起来,「修多罗」与「祇夜」的成立最早,所以本论作为四阶段去说明。

  

  「九分教」与「十二分教」的一一支分,是在圣典的或立过程中,从圣典分类学的观点,而先后成立的。在圣典的成立过程中,分教的名义与内容,都有变化的可能。如「修多罗」与「祇夜」,为原始结集的分类,当时是有确切的部类可指的。等到「九分教」成立时,「十二分教」成立时,后代论师面对当时的全部圣典(声闻三藏;大小乘三藏)而进行解说(分配)时,原始的意义,不足应用,于是解说上不免有所出入。所以分教的意义与内容,要从成立的过程中去说明。而前阶段成立的支分,到了后一阶段,意义就有所调整(全体协调)。这应从其所以演变而加以说明,作为自然合理的演化。后代论师的解说,也许不合分教的本义,也应看作固有分教的新的适应。 [P622]

  

  分教的一一意义与内容,是不能从圣典自身而求得解决的。如「修多罗」、「祇夜」、「方广」等,在圣典自身──文句中,并没有明文可证。所以对「九分教」与「十二分教」的解说,不能不依赖于传承中的古说。古说,作为研究的线索;依着去研究,对分教的古义,及演化中的情况,才能逐渐明白出来。在现存的多种古说中,『大毗婆沙论』所说(2),说一切有部 Sarva^stiva^din论师的传承,比较的近于古意。『大毗婆沙论』的成立,虽在西元二世纪。而对分教的解说,传承古说,而不是面对当时的全部圣典。如没有将「阿毗达磨论」,作为十二分教的内容,比起其他古说,就显得难能可贵了!

  

  第一、「修多罗」是结集义,为原始结集的通称。结集后不久,由于文体的类别,分化为二:称长行部分为「修多罗」,大致与『杂阿含经』的「蕴诵」、「六处诵」、「因诵」、「道品诵」相当。称偈颂部分为「祇夜」,与「八众诵」相当。这是「相应教」的核心,原始结集部分。

  

  第二、此后,传出的佛法,都是以原始结集的教法(与律),为最高准绳,而共同论定集成的。在固有的「修多罗」与「祇夜」外,又有长行与偈颂,集出流行。长行部分,以分别、解答为主,称为「记说」。这是对于「修多罗」及「祇夜」(通称),以分别或解答方式,而阐明佛法的意义。在问答、分别中,显示、决了深秘教证(佛法本质问题)的特性,逐渐表达出来。这 [P623] 一部分,附编于「相应教」中,与『杂阿含经』「弟子所说」、「如来所说分」相当。『杂阿含经』集三部分而成,与「九分教」中的「修多罗」、「祇夜」、「记说」的次第成立,完全吻合。这所以『杂阿笈摩』,被称为「一切事相应教」的根本(3)。当时,不属于(原始)结集的偈颂,已大大的流行。主要是传于边地(如第一章所说),通俗而易于传诵的法偈。起初,也曾泛称为「祇夜」,为了与「相应教」中的「祇夜」有所分别,而被称为「伽陀」、「优陀那」。「优陀那」是以感兴语为主的『法句』。「伽陀」是以偈颂,宣说法要(除「祇夜」、「优陀那」以外)的通称。从古代的传诵来说,大致与『小部』『经集』中的『义品』、『波罗延拿品』、『蛇经』、『陀尼耶经』、『犀角经』、『牟尼偈』等相当。这类传诵广而影响大的法偈,当时已有类集(与现存的当然有多少距离),但始终不曾集入「四部」、「四阿含」中,这是值得注意的事。分教的五支成立,就是「相应教」的成立,一分法偈的成立。

  

  第三、前五支,重于形式的分类,内容是重于法义的。此后,圣典又不断集出。内容方面,承分别、解答──「记说」的风格,而又多为事的叙述。所以不只是形式的分类,而更为内容的分类。在这一阶段中,有「本事」、「本生」、「方广」、「希法」的成立。「本事」,是「不显说人、谈所、说事」的(4),只是传闻的佛说如是。或集出传闻如是的法义,成「如是语」;或集出传闻如是的先贤的善行盛德,名为「本事」。「本生」,是于传说的先贤盛德(「本事」) [P624] 中,指为佛的前生;而在「波罗提木叉分别」成立中,佛与弟子的前生事,也传说集出。对「本事」而说,「本事」是直说过去事,「本生」是结合过去人事与现在人事,而成前后因果系。广分别与广问答,实是「记说」的延续。所以广问答的『满月大经』、『帝释所问经』、『六净经』;广分别体的『梵网经』、『沙门果经』等,在圣典自身,都是称为「记说」的。然法义的阐述更广,成为更有体系的说明,与旧有的「记说」,不大相合,所以成为「方广」一分。铜鍱部 Ta^mras/a^t!i^ya学者,专重形式,别称广问答经为「毗陀罗」,是不足以说明圣典集成过程中的时代倾向。还有,佛及圣弟子所有的希有功德(依事实而表现出来),也成立「希法」一分。「方广」是深广义,「希法」是奇特事,形成一对。这四分,约契经说,都是篇幅较长,被编入『长阿含』、『中阿含』、『增壹阿含』的。到此,九分教成立,也就是依固有的「相应教」,更集为「长」、「中」、「增一」,而完成「四部」、「四阿含」以前的情形。

  

  还有值得说到的,圣典有了新的特色,也就有了新的分教。但在集成过程中,新形的圣典而外,与固有圣典,性质与形式相类似的,也是不在少数的。这些,或增编于固有的(分教)部类中,或没有编入。没有编入的,也以形式及性质的近似,而被称为「修多罗」等。这样,「修多罗」等渐成为分教的通称,而不再局限于固有的部类了。所以当「本事」等会编而成「长」、「中」、「增一」时,内容是不只是这四分的,这是一点。「如是语」的成立,说明当时有长行与 [P625] 重颂相结合的契经。当「如是语」的集成中止,或略去「序说」、「结说」,而失去「如是语」的特性时,长行与重颂相结合的体裁,是被称为「祇夜」的;重颂体,成为「祇夜」的新意义。上面说到,『立世阿毗昙论』,是「如是语」型,而称重颂为「即说祇夜言」(5)。「如是语」(重颂)──被称为「祇夜」,应该是九分教成立以后的事,这是第二点。

  

  第四、九分教成立,「四部」、「四阿含」也不久就集成了。九分教的次第成立,是重于「法」的。当原始结集时,属于「律」的,有『波罗提木叉经』的集成,也称为「修多罗」。到「四部」、「四阿含」集成前后,「波罗提木叉分别」(「经分别」)也大体完成。这是部派没有分化,九分教的时代;推定为第二结集时代。此后,部派分化了。在上座部Sthavira没有再分化──分为分别说部Vibhajyava^din,与分别说部分离后的上座部的时代,律部的集成;论部的成立:三藏圣典的实际情况,已不是九分教所能该摄。于是成立「因缘」、「譬喻」、「论议」──三分,完成十二分教的最后定论。

  

  「因缘」,是制戒(学处、轨则)因缘,是出于「波罗提木叉分别」及「犍度」部的。以制戒的「因缘」为例,而宣说经、偈的事缘,也被称为「因缘」。「譬喻」是光辉的事迹。『长阿含』的『大本经』,『中阿含』的『说本经』,『长寿王本起经』,都是「譬喻」,但当时还没有成立为「譬喻」一分。等到律部中,佛与弟子的事迹,详广的叙述出来。(制戒)「因缘」的 [P626] 意味淡,而「譬喻」的意义增强,「譬喻」也就成为一分。「因缘」与「譬喻」,都通于契经,而实属于毗奈耶的(6)。在九分教时代,「阿毗达磨」、「摩呾理迦」(还有被称为「毗陀罗」的广分别),已有独立的特殊形式。「四阿含」集成后,更被重视起来。上座部论书的最早形成,是「经分别」(7);这是「论议」(「优波提舍」是经的分别解说)成为一分的实际内容。『大毗婆沙论』,对后三分的解说,始终以经、律为主,所以取「共同论议」、「共同解说」的经说为「论议」。

  

  「十二分教」的成立,后三分与九分教的结合,次第上形成分别说系,说一切有部系──二大流(8)。分别说部系,以「优陀那」及「因缘」为次第,而以「譬喻」、「论议」为末后二分。这似乎表示了,「譬喻」与「论议」是后起的,「因缘」早已存在。「波罗提木叉分别」的「因缘」,的确是与「九分教」的时代相当的(但成为分教之一,却在其后)。说一切有部系,将「因缘」、「譬喻」,列于前面,而成「尼陀那」、「阿波陀那」、「本事」、「本生」的次第。这四分的结合在一起,表示「譬喻」的早已存在,而四分同为叙事的部分。这四分的原始差别是:「因缘」与「譬喻」是现前事;「本事」与「本生」是过去事。「论议」始终为最后一分,也就是末后成立的一分。

  

  佛教圣典的部类学,以「十二分教」为定论。大乘经典的集成,大都以「方广」为名,而被 [P627] 摄属于「方广」分的。

  

  

  注【70-001】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四七九)。

  注【70-002】『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五九下──六六0中)。

  注【70-003】『瑜伽师地论』卷八五(大正三0‧七七二下)。

  注【70-004】『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注【70-005】『立世阿毗昙论』卷二(大正三二‧一八五上)。

  注【70-006】『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四上)。

  注【70-007】拙作『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七二)。

  注【70-008】参阅本章第一节第二项。 [P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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