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原始集成之相应教
第一节 杂阿含经的整理
第一项 相应教的三部分
第一章第三节中,曾经说到:圣典的结集,有原始结集,与不断的再结集。再结集──共同审定是否佛法,是以原始结集的经律为准绳的。如『长部』(一六)『大般涅槃经』(南传七‧一00──一0二)说:
(于彼所说)「善解文句,参照经律。若参照经律,而不入契经,与律不合,……此非世尊之语」。 (于彼所说)「善解文句,参照经律。若参照经律,而与经相应,与律相合,……确是世尊之语」。
「参照经律」,『根有律杂事』作:「检阅经文及以律教」(1)。以原有的经律为准绳,然后 [P630] 可以判决传来的是否佛法。原始结集的律部,是「波罗提木叉经」;僧伽所有的一切规制,是不能与「戒经」相违反的。经法方面,也有原始结集的部分,那就是「九分教」中的「修多罗」,『相应部』──『杂阿含经』的根本部分。这一根本的「相应修多罗」,在现存的圣典中,并没有独立的部类,而已被编入『相应部』──『杂阿含经』,成为该经的核心部分。这是根据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传承的古说而发见出来的。这部分的内容,虽同样的存在于巴梨语 Pa^li的『相应部』,而文句、次第,与汉译的『杂阿含经』,更为契合,这当然由于『杂阿含经』,也属于说一切有部诵本的关系。可是,汉译的『杂阿含经』,现存本并不是完全的;次第也极为紊乱。所以应加以整理,回复『杂阿含经』的原形,然后更能明确的,确认这原始结集部分──「相应教」的存在。将根本的「相应修多罗」,与次第集出的「祇夜」、「记说」(现存『杂阿含经』,是这三部分的综合),分别开来,对于原始结集的古说,将更容易得到学者的承认。
与『相应部』相当的汉译『杂阿含经』,是刘宋时求那跋陀罗Gun!abhadra所译的,凡五0卷,一三六二经(『大正藏』编目)。其中二三‧二五──两卷(六0四‧六四0‧六四一 ──三经),实为『无忧王经』(2),应该除去。现存的『杂阿含经』,不但有误编的,也有脱落的,次第又非常紊乱。经近代学者的整理,汉译『杂阿含经』的原形,已大致可见(3)。吕澄发见 [P631] 『瑜伽论』「摄事分」,为『杂阿含经』的本母──摩呾理迦ma^tr!ka^(4);对于『杂阿含经』的研究,给予最有力的启发。然近人的研究,大都着重于回复汉译『杂阿含经』的原形;而现在,要在近代研究的成果上,着重于三大部分的分类。说明『杂阿含经』──『相应部』的次第集成,与「九分教」(「十二分教」中)的「修多罗」、「祇夜」、「记说」──三分的次第成立相当;而确立分教与阿含的次第形成,为平行的发展。从而一扫先有分教,次有阿含;或先有阿含,次有分教的论诤。
「相应教」与「修多罗」的古义,出于『瑜伽论』及『杂事』。由于传说久远,取意不同,所以也存有小小差别。然从差别的传说中,更能明确的了解这一结集的次第。『瑜伽论』卷八五大正三0‧七七二下),立「事契经」,即「四阿笈摩」(阿含),而以『杂阿含经』为本,如说:
「事契经者,谓四阿笈摩。……即彼一切事相应教,间厕鸠集,是故说名杂阿笈摩」。 「即彼相应教,复以余相处中而说,是故说名中阿笈摩。即彼相应教,更以余相广长而说,是故说名长阿笈摩。更以一二三等渐增分数道理而说,是故说名增一阿笈摩」。 「如是四种,师弟展转传来于今,由此道理,是故说名阿笈摩──是名事契经」。
依此,「四阿含」是以相应教的『杂阿含经』为本的;『杂阿含』是「一切事相应教」,所以「四阿含」也通称「事契经」。那末,「事」是什么?如『瑜伽论』卷三(大正三0‧二九四上) [P632] 说:
「诸佛语言,九事所摄。云何九事?一、有情事;二、受用事;三、生起事;四、安住事;五、染净事;六、差别事;七、说者事;八、所说事;九、众会事。有情事者,谓五取蕴。受用事者,谓十二处。生起事者,谓十二分缘起及缘生。安住事者,谓四食。染净事者,谓四圣谛。差别事者,谓无量界。说者事者,谓佛及彼弟子。所说事者,谓四念住等菩提分法。众会事者,所谓八众」。
「九事」的内容,就是「一切事相应教」的事,『杂阿含经』的内容。「九事」的次第开合,现有三说,比对如下:
图片
〔瑜伽论本地分〕 (5) 〔瑜伽论摄事分〕(6) 〔杂事〕 (7)
l五取蕴─────── 3蕴─────────1五蕴
2十二处─────── 5处─────────2六处
3十二缘起────── 6缘起────────4缘起
4四食──────── 7食
5四圣谛─────── 8谛─────────5圣谛
6无量界─────── 4界─────────3十八界
[P633]
┌─── 1弟子所说──────6声闻所说
7佛及弟子──┤
└─── 2如来所说──────7佛所说
8四念住等────── 9念住等───────8念处等
9八众────────10八众────────9伽他
上列三说,虽次第前后不一,而内容大体一致。这是「事相应教」──『杂阿含经』的全部内容。据『瑜伽论』「摄事分」,是分为三大类的(8):
图片
1.能说───如来及诸弟子所说──弟子所说佛所说分
┌─蕴界处缘起食谛───五取蕴六处因缘相应分
2.所说─┤
└─念住……证净等───道品分
3.所为说──八众────────结集品
三大类,九事,是『杂阿含经』的内容;也可说都是「修多罗」──「事契经」。然『瑜伽论』「本事分」,解说「十二分教」中的「修多罗」,是偈颂以外的,所以除去八众的「众相应」──偈颂部分,称其他的八事为「修多罗」(9)。又『瑜伽论』「摄事分」,虽总举九事(内开「说者事」为「弟子所说」、「如来所说」)以说明「事契经」,而抉择「事契经」的「摩呾理迦」,却没有「结集品」,「弟子所说」及「如来所说」,仅有九事中的七事(10)。这样,「事契 [P634] 经」──「修多罗」的内容,从「四阿含」而略为『杂阿含经』的三大类;又从三类而但是二类,除去偈颂部分;更除去如来所说、弟子所说部分,而仅是蕴‧处‧缘起‧食‧谛‧界‧念住等道品。蕴等七事,为事相应教的根本部分。称此为「相应修多罗」,其后次第集成的,也就随之而称为「一切事相应」的「事契经」。
注【71-001】『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七(大正二四‧三九0上)。
注【71-002】吕澄『杂阿含经刊定记』(内学第一辑‧二二七)。
注【71-003】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六四八──六五七)。
注【71-004】吕澄『杂阿含经刊定记』(内学第一辑二三三──二四一)。
注【71-005】『瑜伽师地论』卷三(大正三0‧二九四上)。
注【71-006】『瑜伽师地论』卷八五(大正三0‧七七二下)。
注【71-007】『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0七中)。
注【71-008】『瑜伽师地论』卷八五(大正三0‧七七二下)。
注【71-009】『瑜伽师地论』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中──下)。
注【71-010】『瑜伽师地论』卷八五──九八。
第二项 事契经与摩呾理迦(一)
[P635]
『杂阿含经』三大部类的第一部分,内容为:蕴、处、缘起、食、谛、界、念住等道品── 七事。吕澄发见『瑜伽论』「摄事分」,为『杂阿含经』的本母。与经文相对比,次第与内容相合。特别是,「界」在圣谛以下,道品以上,与缘起为一分,似乎次第不顺,而恰好与『杂阿含经』的次第相合。在『相应部』中,「界相应」也在第二大品「因缘品」中。这可见『杂事』的以「处界」为一类;『瑜伽论』说『杂阿笈摩』,以「蕴界处」为一类,都是依后代通说而改定的了。
『瑜伽论』「摄事分」,从八五卷起,九八卷止,共一四卷,是「事契经」的抉择宗要── 「摩呾理迦」ma^tr!ka^。吕澄『杂阿含经刊定记』,曾对比经文,证实为『杂阿含经』的本母(1);但疏略不备,错失的也多。现在再为详细的对比,以确定这一部分的次第,并为补充的,修正的说明。「摄事分」一四卷,分「行择摄」、「处择摄」、「缘起食谛界择摄」、「菩提分法择摄」四类。每类先举总颂,次出别颂,别别的抉择经文。在下面的经论对比中,一、论义是依经文而立的,但或摄多经为一门,或一经而分别为多门,不一定是一经一论相对的。二、前面说过了的,后文相同的,就简略了。这一类的有经无论,不能说是缺减,所以加( )号来说明。三、有经有论而没有颂的,特为补列,加〔〕号来说明。四、有论义而没…
《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 第九章 原始集成之相应教》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