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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 第三章 波罗提木叉经▪P2

  ..续本文上一页,法律的约束,诱导比丘们以趣向解脱。这是佛法开展中的自然历程(也是从佛的摄导,演进到僧伽──教团的领导),正如中国古代,以礼法治国,而后来却不能不颁布刑法一样。布萨说(学处的)波罗提木叉,表现了组织的,法治的精神。但在佛法中,还是充满道义的,善意的,互相安慰勉励的特性。在佛法中,德治与法治相统一,我曾以「导之以法(真理与道德的感召),齐之以律」,来表彰佛陀化世的精神。

  

  这可以说到「波罗提木叉」的意义。『铜鍱律』「大品」「布萨犍度」(南传三‧一八三)说:

  

   「波(罗)提木叉者,是初、是面、是诸善法之上首,故名波(罗)提木叉」。

  

  a^di是「初」义,mukha是「面」义,pamukha是「上首」义。分解pa^timokkha的含义,作如上的解说。同属于分别说部Vibhajyava^din系的『四分律』也说:「波罗提 [P112] 木叉者,戒也。自摄持威仪、住处、行根、面首、集众善法,三昧成就」(16)。『五分律』也说:「波罗提木叉者,以此戒防护诸根,增长善法,于诸善法最为初门故,名为波罗提木叉」(17)。『毗尼母经』说:「戒律行住处,是名波罗提木叉义」。又「波罗提木叉者,名最胜义。以何义故名为最胜,诸善之本,以戒为根,众善得生,故名胜义」(18)。『舍利弗阿毗昙论』也说:「若随顺戒,不行放逸,以戒为门、为足、为因,能生善法,具足成就……是谓爱护解脱戒」(19)。这一系列的解说,都是以戒为善法的初基,善法的依住处,一切定慧等功德,都由此而成就:依此以解说戒法为波罗提木叉的。

  

  另一重要的解说,是以moks!amokkha为「解脱」义,如译波罗提木叉为「别解脱」。『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一(大正二四‧五二五上)说:

  

   「别解脱者,由依别解脱经如说修行,于下下等九品诸惑,渐次断除,永不退故,于诸烦恼而得解脱,名别解脱。又见修烦恼,其类各多,于别别品而能舍离,名别解脱」。

  

  觉音于『清净道论』,于「波罗提木叉三跋罗」Pa^timokkha-sam%vara,也是解说为「别解脱」(律仪)的,如『论』(南传六二‧三五)说:

  

  「此中别解脱律仪,谓学处戒。别别,护者,解脱,脱恶趣等苦,故名别解脱律仪」。

  

  pra^ti为「各别」义,所以说波罗提木叉是「别别解脱」。又有「对向」、「顺向」的意义 [P113] ,所以或译波罗提木叉为「从解脱」、「顺解脱」。这一解说,为北传佛教所常用。佛的制立学处,是因事而异,因人而异的。受持各别的学处,解脱各别的烦恼与苦果。依学处──「威德波罗提木叉」说,波罗提木叉是「别解脱」义。然约「教授波罗提木叉」说,当时还没有制立学处。约尸罗s/i^la──戒的重要性,为一切善法的根本依处,「初」、「面」、「上首」、「最胜」,是波罗提木叉义。一名多义,随时随事而有所演化。约体以释名,大抵「初」与「上首」等,是波罗提木叉的初义。等到制立学处,诵说波罗提木叉,也就渐被解说为别解脱了。

  

  在佛法的开展中,布萨说波罗提木叉,有前后不同的二阶段,这可说是一项重要的知识。对于「波罗提木叉经」的研究,也同样是极重要的。

  

  

  注【18-001】『摩诃僧祇律』卷二二(大正二二‧四一二中)。『十诵律』卷二四(大正二三‧一七六中──下)。

  注【18-002】『铜鍱律』「大品」「布萨犍度」(南传三‧一八0──一八一)。『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八(大正二二‧一二一中)。『四分律』卷三五(大正二三‧八一六下)。『摩诃僧祇律』卷二七 (大正二二‧四四六下)。『十诵律』卷二二(大正二三‧一五八上)。

  注【18-003】『增支部』「八集」(南传二一‧一五0──一五七)。『中阿含经』卷五五『持斋经』(大正一‧七七0上 ──七七二下)等。

  注【18-004】古代所传的译典,都是「六斋日」──一月六次。唐义净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三九(大正 [P114] 二三‧八四三上);所撰『南海寄归内法传』卷四(大正五四‧二三0上)作「四斋日」。就是初八‧十五 ‧二十三‧二十九或三十日。六斋日是古制,『铜鍱律』(南传三‧一八一)也是一样。但如逢月小,没有三十日,就只有五斋日。而十四与十五,继续布萨,对在家信众的家务,是会有些不便的。大概由于这种原因,渐演化为一月四次的「四斋日」。

  注【18-005】『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一(大正二四‧五二九上)。

  注【18-006】『毗尼母经』卷三(大正二四‧八一四中)。

  注【18-007】『增支部』「八集」(南传二一‧一四一──一五0)。『增壹阿含经』卷一六(大正二‧六二五中──下)。

  注【18-008】『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大正二三‧五0八下)。

  注【18-009】『摩诃僧祇律』卷二七(大正二二‧四四九中)。

  注【18-010】『铜鍱律』「大品」「布萨犍度」(南传三‧一八0──二四一)。「摩诃僧祇律」卷二七(大正二二‧四六下──四五0下)。『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八(大正二二‧一二一中──一二八下)。『四分律』卷三五、三六(大正二二‧八一六下──八三0上)。『十诵律』卷二二(大正二三‧一五八上──一六五上)。『毗尼母经』卷三(大正二四‧八一四中)。

  注【18-011】『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一(大正二三‧六二八上──六二九中)。『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二 (大正二四‧五三一下)。『萨娑多毗尼毗婆沙』卷二(大正二三‧五一六上)。

  注【18-012】『摩诃僧祇律』卷二七(大正二二‧四四七中)。『铜鍱律』「小品」「遮说戒犍度」(南传四‧三五三─ [P115] ─三五九)。『四分律』卷三六(大正二二‧八二四上──中)。『十诵律』卷三三(大正二三‧二三九中─ ─二四0上)。『中阿含经』卷二九『瞻波经』(大正一‧六一0下──六一一上)。『中阿含经』卷九『瞻波经』(大正一‧四七八中──四七九下)。『增壹阿含经』卷四四(大正二‧七八六上──中)。『增支部』「八集」(南传二一‧七0──七九)。

  注【18-013】开始制立学处的时间,传说不一。除十二年说,二十年说外,『摩诃僧祇律』卷二(大正二二‧二三八上),作「成佛五年冬分第五半月十二日中食后」。

  注【18-014】『摩诃僧祇律』卷二七(大正二二‧四四六下──四四七上)。

  注【18-015】『四分律』卷三五(大正二二‧八一七下)。『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八(大正二二‧一二二上)。

  注【18-016】『四分律』卷三五(大正二二‧八一七下)。

  注【18-017】『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八(大正二二‧一二二上)。

  注【18-018】『毗尼母经』卷二(大正二四‧八0九上)。又卷三(大正二四‧八一四中)。

  注【18-019】『舍利弗阿毗昙论』卷一四(大正二八‧六二0上)。

  

  

  

  第二项 波罗提木叉与布萨仪轨

  出家弟子有了非法的行为,佛就因而制立学处s/iks!a^pada旧作「制戒」、「结戒」), [P116] 向大众公布,以后不得有所违犯。结集一条条的学处,半月半月中,布萨诵出,名为说波罗提木叉des/ana^-pra^timoks!a。说波罗提木叉,为从僧伽的和合(团结)清净(健全)中,达成「正法久住」的理想。所以在说波罗提木叉以前,如有违犯的,先要忏悔(发落)清净,这是一切「波罗提木叉经」Pra^timoks!a-su^tra──「戒经」所同的,如『四分戒本』(大正二二‧一0一五中)说:

  

  「诸大德!我今欲说波罗提木叉戒,汝等谛听,善思念之!若自知有犯者,即应自忏悔; 不犯者默然,默然者,知诸大德清净。若有他问者,亦如是答。如是比丘,在众中乃至三 问,忆念有罪而不忏悔者,得故妄语罪。故妄语者,佛说障道法。若彼比丘,忆念有罪欲 求清净者,应忏悔,忏悔得安乐」。

  

  在说波罗提木叉以前,三问清净,名为「说波罗提木叉序」。在正说波罗提木叉的过程中‧ 每诵一类学处,就向大众发问:「是中清净不」?不断的警策大众,要大众反省自己,发露自己的过失。因为在佛法中,惟有无私无隐的发露过失,才能出罪而还复清净;不受罪过的障碍,而能进向圣道,趣入解脱。所以布萨说波罗提木叉,成为教育僧众,净化僧众,使僧众成为清净和合的,极庄严的法会。对于个人的修行,僧伽的和合清净,有重大的意义,不只是熟诵而已。

  

  波罗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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