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va来中国,才请他诵出;由于阗沙门智胜译;竺道生与慧严,也曾参与译事(9)。现本作三0卷,分为五分:一、「比丘律」;二、「尼律」;三、「受戒等九法」;四、「灭诤法」与「羯磨法」;五、「破僧法等八法」,又「五百集法」、「七百集法」。
『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题目中的「和酰」二字,意义不明;古代经目中,也缺此二字。弥沙塞部,汉译或作「弥嬉舍娑柯」、「弥嬉舍婆挹」。「婆挹」,虽可能为娑柯saka^h! ,或婆拖va^da^h!的误写,但与「和酰」的音相合。所以不妨这样说:化地部的梵音,传为「弥沙塞和酰」,为古人所知。但「弥沙塞加酰部五分律」,被误写为「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 [P72] 「和酰」二字,这才成为不可解说了!
上来的『十诵律』、『四分律』、『摩诃僧祇律』、『五分律』,就是我国古传的「四律」。
F『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是根本说一切有部Mu^lasarva^stiva^din 的广律。现有梵文、汉译、藏译三部,但都有部分的缺佚。一、汉译:唐义净西游印度,特重视律部的探求。回国以后,从周证圣元年(西元六九五),到唐景云二年(西元七一一),将根本说一切有部的律典,大部译出。属于广律部分的,『开元释教录』卷九,仅出四部,并且说(大正五五‧五六九上):
「又出说一切有部跋!3缘堵[即诸律中犍度跋渠之类也梵音有楚夏耳],约七八十卷。但出其本,未遑删缀,遽入泥洹,其文遂寝」。
其后,『贞元新定释教目录』(10),又搜辑遗文,得七部五0卷(内缺三卷)。但对于说一切有部的「跋!3缘堵」(事),还是有所遗失的,今总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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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毗奈耶』(律分别之一)五0卷
『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律分别之二) 二0卷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药事』(律事之六) 一八卷
[P73]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律事之十七) 二0卷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律事之一) 四卷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安居事』(律事之四) 一卷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随意事』(律事之三) 一卷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皮革事』(律事之五) 二卷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羯耻那事』(律事之八) 一卷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 四0卷
『根本说一切有部尼陀那目得迦』 一0卷
二、西藏译而属于广律的,「十七事」完全不缺。比对汉译,缺『尼陀那目得迦』(这在『十诵律』中,属「比尼诵」末后部分)。藏译「毗奈耶藏」的次第组织,与其他的律部都不同,现在次第列出,并注明汉译的缺失如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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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毘奈耶事」── 1.『出家事』
2.『布萨事』(汉译缺)
3.『随意事』
4.『安居事』
[P74]
5.『皮革事』
6.『药事』
7.『衣事』(缺)
8.『羯耻那事』
9.『拘闪毗事』(缺)
10.『羯磨事』(缺)
11.『黄赤苾刍事』(缺)
12.『补特伽罗事』(缺)
13.『别住事』(缺)
14.『遮布萨事』(缺)
15.『卧具事』(缺)
16.『诤事』(缺)
17.『破僧事』
二、「毗奈耶分别」──1.『(苾刍)毗奈耶分别』
2.『苾刍尼毗奈耶分别』
[P75]
三、『毗奈耶杂事』
四、『毘奈耶上分』(缺)
三、梵文:属于说一切有部广律的梵文断片,在Gilgit,Ba^miya^n(古称梵衍那)等处不断发现。而Gilgit发现的根本说一切有部律,数量最大。经N Dutt于西元一九三八年,在Gil- git Manuscripts,Vol,111,刊出关于「毗奈耶(十七)事」部分。其中完整无缺的,有「衣事」、「羯耻那事」、「拘闪毗事」、「羯磨事」、「黄、赤苾刍事」、「补特伽罗事」、「别住事」、「遮布萨事」──八事。首尾或中间略有脱落的,有「出家事」、「布萨事」、「随意事」、「安居事」、「皮革事」、「药事」──六事。「卧具事」与「破僧事」,没有刊出。「灭诤事」缺佚(12)。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与『十诵律』同为说一切有部的广律,但组织与内容,都多少不同。『十诵律』的传译,在西元五世纪初;而『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汉译为西元八世纪初,藏译在九世纪中。所以称『十诵律』为有部律,『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为新有部律(13),是不妨这样说的(但新与旧的分判,极易引起误会)。龙树Na^ga^rjuna『大智度论』卷一00(大正二五‧七五六下)说:
「毘尼……有二分:一者,摩偷罗国毗尼,含阿波陀那、本生,有八十部。二者,罽宾国 [P76] 毗尼,除却本生、阿波陀那,但取要用作十部」。
龙树所见的二种毗尼,是否就是『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与『十诵律』?据『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六九下)说:
「二百五十戒义,作三部、七法、八法、比丘尼、毗尼增一、忧波利问、杂部、善部,如是等八十部,作毗尼藏」。
龙树所说的『八十部律』,次第与『十诵律』相合,而与『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简称『根有律』)的次第不合。『根有律』是否就是『八十部律』呢?现存的『根有律』,汉译的不完全,西藏译本也是不完全的。而西藏所传『根有律』的组织,是晚期的新组织;在汉译『根有律』的论书中,可以明白的看出,『根有律』的组织,是近于『十诵律』的(如本书第六章说)。『根有律』就是『八十部律』,与『十诵律』为同一原本,只是流传不同而有所变化。起初,『十诵律』从摩偷罗Madhura^而传入罽宾──健陀罗Gandha^ra、乌仗那Udya^na一带,为旧阿毗达磨论师所承用。如『十诵律』说的结集论藏,为:「若人五怖、五罪、五怨、五灭……」,与『阿毗达磨法蕴足论』「学处品」相合(14)。其后,『根有律』又从摩偷罗传到北方,为迦湿弥罗Kas/mi^ra阿毗达磨「毗婆沙师」所承用。例如『大毗婆沙论』解说「譬喻」为:「如大涅槃持律者说」(15)。所说大涅槃譬喻,出于『根有律杂事』(16)。又如『顺正理论』,说 [P77] 结集论藏为「摩呾理迦」(17);也与『根有律杂事』相合(18)。流行于北方的说一切有部,源远流长,化区极广,随时随地而有多少不同。这二部广律,不全为广略的差别,实为同一原典而流传不同。
注【13-001】参照平川彰『律藏之研究』(六五──六六)。
注【13-002】本书引用汉译经律的卷数,一概依『大正藏』。
注【13-003】参照平川彰『律藏之研究』(一二一──一二四)。
注【13-004】参照平川彰『律藏之研究』(七七──八五)。
注【13-005】『出三藏记集』卷三(大正五五‧二0下)。『高僧传』卷二(大正五0‧三三四中)。
注【13-006】我国所译,…
《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 第二章 研究的资料与参考书》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