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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 第二章 研究的资料与参考书

  第二章 研究的资料与参考书

  

  第一节 总说

  原始佛教圣典集成的研究,是以经律自身为研究对象。从经律自身,作比较、分析、研究,去发现结集的真实情况,集成的次第过程──结集,再结集而逐渐完成,成为各部派(及大乘学者)公认的圣典。然据以为研究的现存经律,无论为梵文sam!skr!ta的,巴利文Pa^li的,西藏译的,汉译的,这些代表初期「佛法」的圣典,都已经过部派的传宏,具有部派的色釆。所以对现存经律──研究的资料,有先为一一叙述,并说明其所属部派的必要。明了其部派的性质,在进行结集研究中,才会有比较客观的确当处理,而不致为传说的,权威的各种成见所蒙蔽。对于现存经律的叙述,着眼于作为研究的重要资料,以能对圣典部类集成的研究,提贡参考价值的为限。

  

  代表原始佛教的圣典,分为三大类:一、「经藏」,二、「律藏」,三、「杂藏」。「经藏」Su^tra-pit!aka,就是「四阿含」,或「四部」(1),这是包藏众多契经的四部丛书。除现存 [P66] 的四部外,汉译还有部分的别译本;别译本的一部分,也可为参考。「律藏」vinaya pit!aka,就是被称为「广毗奈耶」的「广律」。「广律」以外,有「戒经」,这是构成「律藏」的基石,一向结集别行,为僧团中半月半月诵说的要典。有「羯磨法」,是僧团中处理僧事的各项办法,从「律藏」中集出而成。还有「律论」,是后代的律师们,对「广律」及「戒经」等所作的论释。「戒经」与「律论」,对于律部集成的研究,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关于「律藏」的研究资料,平川彰『律藏之研究』,有精密的论证(2)。除部分有所修正外,多分引用他的研究成果。「羯磨法」,对律部集成的研究,不能给以有力的参考,所以下文也就从略了。「杂藏」Khuddaka-pitaka ,就是巴利圣典的「小部」Khuddaka-nika^ya。汉译也有部分的译出,但有些是部派佛教的作品,是不能称为原始佛教圣典的。此外,近代作品而为作者所参考的,也一并叙列出来。

  

  

  注【12-001】铜鍱部Ta^mras/a^t!i^ya 的「经藏」,加『小部』,共为五部。

  注【12-002】平川彰『律藏之研究』(五八──二八九)。

  

  

  

  第二节 律部

  [P67]

  第一项 广律

  律部,分「广律」、「戒经」、「律论」──三类。先叙「广律」:

  

  A『铜鍱律』:从印度传入锡兰,现在为缅甸、泰、柬、寮──南方五国佛教所传承的广律,以巴利语Pa^li书写;这是赤铜鍱部Ta^mras/a^t!i^ya的广律(简称『铜鍱律』)。铜鍱部自称上座部Sthavira,又称分别说部Vibhajyava^din。在部派统系中,这是属于上座部中的分别说部,从分别说部流出的赤铜鍱部。这部广律,起初由口诵传入锡兰;到西元前一世纪,Vat!t!aga^man!i王的时代,才以笔墨记录出来。现有罗马字本、泰文本、缅文本(1)。日译的『南传大藏经』的律藏──第一卷到第五卷,就是依据H.Oldenberg氏刊行的罗马字本,参照泰文本而译成。

  

  南传巴利语的律藏(广律),内容分三大部:一、「经分别」Suttavibhan%ga,是戒经的广释;内分「大分别」Maha^vibhan%ga、「比丘尼分别」Bhikkhuni^-vibhan%ga二部。二、「犍度」khandhaka,是有关僧团的规章制度;内分「大品」Maha^vagga、「小品」Cullavagga二部,共二二犍度。三、「附随」Pariva^ra,附录部分,凡一九章。 [P68]

  

  B『十诵律』:『十诵律』为我国最初译出的广律,属于流行罽宾Kas/mi^ra的萨婆多部 Sarva^stiva^din,译为说一切有部,如『大智度论』卷一00(大正二五‧七五六下)说:

  

   「罽宾国毗尼,除却本生,阿波陀那,但取要用作十部」。

  

  现存汉译的『十诵律』,依『大正藏』所载,分为六一卷(2)。这部律,经四位大师的传译与整理而成的。据『出三藏记集』与『高僧传』所说:初于姚秦弘始六年(西元四0四)十月起,由罽宾Kas/mi^ra三藏弗若多罗Pun!yata^ra诵出,鸠摩罗什Kuma^raji^va译文;仅完成三分之二,弗若多罗就去世了。到七年(西元四0五)秋,因卢山慧远的劝请,西域的昙摩流支Dharmaruci,依据梵本,与鸠摩罗什继续译出。但仅成初稿,还没有整治,鸠摩罗什又示寂了。后来有罽宾的卑摩罗叉Vimala^ks!a,将『十诵律』的初稿,带到寿春的石涧寺。在那里重为整治,开原译的五八卷本为六一卷;又将名为「善诵」的末后一诵,改名为「毗尼诵」。以上是『十诵律』六一卷本的翻译经过(3)。『十诵律』的内容是:初诵到三诵,是「比丘律」;四诵名「七法」;五诵名「八法」;六诵名「杂诵」,内分「调达事」与「杂事」;七诵名(比丘)「尼律」;八诵名「增一法」;九诵名「优波离问法」;十诵的内容极复杂,就是本名「善诵」而改为「比尼诵」的部份。

  

  汉译的律部中,有『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凡十卷,为宋元嘉十二年(西元四三五), [P69] 僧伽跋摩Sam!ghavarman所译。一向称为「五论」之一,看作律部的论书。但勘对内容,这就是『十诵律』「优波离问」及「毗尼诵」的异译(部分不全)。详细比对,如后第五章中说。这部「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现存本已有缺佚。因为一卷后半,到三卷上半(大正二三‧五六九下──五七九中),名「优波离问分别波罗提木叉」,与八卷到十卷──三卷,内容完全相同,仅文字上有少少的增减。比对『十诵律』,部分不完全,所以可论断为:十卷原本,后三卷应为「毗尼诵」中其他部分,但早已佚失。于是将「优波离问分别波罗提木叉」的初稿与治定本,合成十卷,而一直这样的误传下来。

  

  『十诵律』的「毗尼诵」与『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中,名符其实的毗尼摩得勒伽部分, G‧Macartney在Kashgar地方,曾发现有梵文写本的断片三叶(4)。

  

  C『四分律』:『四分律』是昙无德部Dharmaguptaka的广律。姚秦弘始一二到一五年(西元四一0──四一三),罽宾三藏佛陀耶舍Buddhayas/as所出。依『出三藏记集』、『高僧传』等古记,『四分律』为佛陀耶舍所出,竺佛念所译,道含所笔受(5)。出,是诵出;『四分律』的译出,当时并没有梵本,所以由佛陀耶舍忆诵出来。译,是将诵出的梵文,译为汉语(6) 。笔受,是依所译成的汉语,笔录成文。出、译、笔受,是古代传译的情形。南北朝以下,都依梵本译出;译主每每兼通梵汉,因而出与译不分。关于『四分律』的传译,也就有「佛陀耶舍与 [P70] 佛念共译」,「道含、竺佛念二人笔受」等异说。『四分律』的卷数,古来开合不定,现作六0卷。『四分律』的内容,略分「比丘律」、「比丘尼律」、「二十犍度」、「集法毗尼」、「调部」、「毗尼增一」。

  

  D『摩诃僧祇律』:Maha^san%ghi,译义为大众,所以『摩诃僧祇律』也称『大众律』。这是大众部的广律,汉译凡四0卷。据法显『摩诃僧祇律私记』所说:律本为法显西游天竺时,在摩竭提国Magadha巴连弗邑Pa^t!aliputra阿育王塔天王精舍(或作大乘寺)所写得。晋义熙一二到一四年(西元四一六───四一八),法显与道场寺禅师──佛陀跋陀罗Buddhabhadra 合作译出。这部律的来源,本是从祇洹精舍Jetavana$na^thapin!d!adasya$ra^ma传来的。在部派分裂中,这部律是根本的,固有的;经大众行筹表决时,是为大多数所遵用的(7)。这是大众部的传说,与『舍利弗问经』所说相合(8)。这部律的组织,与上座部系各部广律,非常不同。大致分二:一、「比丘毗尼」──「波罗提木叉分别」、「杂跋渠法」、「威仪法」。二、「比丘尼毗尼」──「波罗提木叉分别」、「杂跋渠法」、「威仪法」。这是分为二部的,但「比丘毗尼」部分,共三五卷,占全书八分之七,可见「比丘尼毗尼」部分,实只是附属而已。

  

  僧佑所作『出三藏记集』、「新集律来汉地四部序录」(大正五五‧二0下──二一上)说:

  

   「婆粗富罗,此一名僧祇律。……婆粗富罗众筹甚多,以众多故,改名摩诃僧祇」。 [P71]

  

  婆粗富罗Va^tsi^putri^ya,就是犊子部。在部派传承中,属于上座部系;婆粗富罗与大众部,是决非同一的。僧佑将婆粗富罗部与大众部,混而为一,当然是误解的;是由于五部的传说不同而来。但大众部,为七百结集中,东方跋耆比丘Vr!jiVajji发展所成,为近代学者所公认。而梵语的犊子部,巴利语作Vajjiputtaka,恰与跋耆的对音相合。所以,僧佑的这一传说,在部派中,虽显然是误解的,而可能与锡兰的传说有关。

  

  E『五分律』:『五分律』,或作『弥沙塞律』,『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为弥沙塞部Mahi^s/a^saka 译为化地部)的广律。律本为法显西游时,在师子国Sim!hala,即今锡兰得来。直到宋景平元年(西元四二三),罽宾化地部的律师佛陀什Buddha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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