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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原始佛教到部派佛教▪P3

  ..续本文上一页书与注疏等着作问世。另外,与经量部相关的纲要书,则有四世纪前后诃梨跋摩(Harivarman)所作的《成实论》,该论与《婆沙论》、《俱舍论》等,在中国也彻底地研究了。

  大致说来,上文表列的巴利与汉译七论中的一至三论,可以说均属初期论书,四与五论系中期论书,六与七论则属后期论书。在细节上,初期论书包含了中期论书的元素,中期论书也有后期论书的某些成分。因此,以下将对阿毗达磨三个阶段的特征作概观说明。

  初期的阿毗达磨,采用的是前述整理研究阿含经的四种方法。也就是:

  一、将诸法依法数分类;

  二、将诸法依条目区分;

  三、作语句的定义说明;

  四、将教理与修行法门予以体系组织化。

  初期的阿毗达磨完全是在论究与阿含经(法)的关连,阿毗达磨(对法)的本意亦即在此。

  但是到了中期,由于当时对有关心与色等诸法作全面性的探考,使其视野更广泛、深入,因此在阿毗达磨中也加进了经典所未宣说的新用语。教理的解释与用语在概念上的规定,也迥异于向来形式性的说明,而变得极为严格,成为与阿含的经说、词句无直接关系的独立着作。这可说已悖离了“对法”的意义,也意味着远离了本来的佛说。

  再进展到后期阶段时,涉及时间、空间的关系论已扩大,甚至也论及诸法的存在问题,将生灭变化的“有为法”分为色(物质)、心(心的主体)、心所(心的属性)、心不相应(促使心及色迁流变化的力量)[1] 并再予以细分,另外也标立了不生不灭的“无为法”。

  而就“无为法”方面,各部派间有种种不同的说法。阿含经中并无以上那些分类,而且经典中将一切“法”作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的这种分类法,在此便渐渐失去功用,因为与阿含相较起来,这里所说的一切法范围更为广泛。

  又,在阿含经中,并无“心所”与“心不相应”的用语及概念,经中虽有“无为”一词,但它只是如前述的是指心开悟的状态,并非此处所说的不生不灭的客观性存在。

  说一切有部更进一步说“法体恒有”,认为有为诸法虽然是生灭变化的,而诸法的体性(本体、本质)却是不会变化而恒有常存的,这种说法应该已悖离佛教本来的立场。总之,所以会如此,或许是为了与外道作论争。但到了后期的阿毗达磨,已将释尊所禁止的“有什么”、“是什么”的存在论题,也纳入讨论的范畴,如此一来,就佛教原貌而言,可说是种堕落。

  简要来说,阿毗达磨论书是对佛教作了详细的学问研究,而对诸法的分类、用语等,又作了严谨的概念规定,这些成果对佛学研究者而言,有很大的助益,但对以信仰实践为中心的一般学佛者来说,却无此必要,尤其违反佛说的存在论题,可以说更是有害无益。那么,西元初年前后兴起的初期大乘运动,将这些阿毗达磨的部派佛教贬抑为“小乘”,并强调佛教本来的信仰实践,宣说应该回归释尊的立场,该是因应时机而兴起的如法之事了。

  然而,部派佛教并非如初期大乘所宣告的是一种堕落。他们遵守严谨的戒律,也常常善尽出家僧团所应肩负的僧伽机能。在说一切有部的新律中,有“经师”、“律师”、“论师”、“法师”、“禅师”等语词,这是将僧团的成员予以分工,使其各自专司不同的领域。例如,精通经、律、论三藏圣典的人就成为“法师”,以教化为专职,对民众说法;专精于禅定的就称为“禅师”。如此分别依其所长而各自精进,又彼此协力合作,僧团于是逐渐兴隆。

  从法显、玄奘、义净等中国僧人的印度游记看来,即使在大乘兴起后,大、小乘仍然并行。不论在五世纪初的法显时代,或七世纪的玄奘时代,小乘部派的寺院与僧徒数目都比大乘多,甚至到佛教在印度本土灭亡的十三世纪为止,某些部派都依然存续着。特别是斯里兰卡等地的南方上座部,生活如释尊时代般纯粹的僧伽,迄今两千数百多年来,依然保持着,且兴盛不衰。

  部派佛教与初期大乘

  部派佛教与原始佛教相异之处,在于部派除继承原始佛教的“法”与“律”之外,又另外阐述“对法”(阿毗达磨),而具备了经、律、论三藏。从这个意义来说,部派的特征可以说就在“对法”的论书,同时也可看出将部派佛教视为较低阶教法的原因,是针对阿毗达磨论书说的。为了匡正阿毗达磨部派佛教的缺陷,以及推广释尊真实的佛法,初期大乘佛教因此而兴起。

  如众所周知,初期大乘经典有般若诸经、《维摩诘经》、《华严经》、《法华经》、《无量寿经》等,而将这些思想汇整、纂集的,则有龙树的《中论》与传说是他所着述的《大智度论》,以及其他诸多着作。所以,初期大乘的学说,可见于前述经典与论书中。若列举部派佛教与初期大乘佛教在立场、主张等各特征上的差异处,应可汇整为以下的六种(见表三,页131)。关于这点,已在拙着《佛教要语的基础知识》(《佛教要语の基础知识》,页 22 以下 [2])发表过了,仅在下面简要说明。

  初、中期大乘的不同课题

  说“大乘”时,应该区别为初期大乘与中期以后的大乘。将原始经典作学术上研究的部派阿毗达磨,是已经丧失原始佛教的主体性—信仰实践,而成为无生命且徒具形式的客观性学术研究。初期大乘的本意正是要导正这项缺陷,回归原本以信仰实践为中心的高层次佛教,不过中期大乘则转而将初期大乘的教说,作哲学性详密探讨的客观性研究。从这点来说,中期大乘又失去了初期大乘信仰实践的主体性,而成为学问佛教,因而可称为大乘的阿毗达磨。

  佛教四派哲学论说

  当时印度的思想界,是以六派哲学为首,而佛教中也以小乘部派的哲学最为兴盛。大乘佛教为了对抗并超越它们,不得不树立理论性的哲学学说,因此,中期大乘的学说不仅限于佛教内,更成为全印度各哲学论说中最为精采、殊胜的学说。当时外道对佛教的学说,举出了四种代表性的论说,分别是小乘的毗婆沙说(说一切有部)、经部说(经量部)与大乘的中观说、瑜伽行说(唯识说),这些都是指小乘部派与中期大乘的阿毗达磨学说。这些学说在学术上可谓精深详密,却与一般民众的信仰实践无直接关系。

  中期大乘哲学论说的议题

  中期大乘时期,成为议题的哲学性论述有:菩萨论、菩提心论、佛性(如来藏)论、人无我(我空)/法无我(法空)论、八识(前五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论、三性(遍计所执、依他起、圆成实)/三无性论、修道阶位论、佛身论、佛土论、涅槃论、认识论(量论、因明学)等。这些理论学说是中期大乘所钻研的,都不应视为初期大乘的特征。

  一、声闻乘与菩萨乘:大乘中将圣者分为“声闻”、“缘觉”、“菩萨”、“佛”四圣,而且后者胜于前者。声闻是听了佛的教法而觉悟,其最高阶位为阿罗汉而未必成佛。菩萨是发菩提心,修波罗蜜行,自觉而成佛者,所以菩萨是从一开始就以成佛为目的。由此可看出声闻(小乘)与菩萨(大乘)的差异。而且,大乘以菩萨乘自居,视部派佛教为声闻乘而轻蔑之。

  二、业报思想与愿行思想:声闻依四谛教法,只求自身脱离三界轮回的苦迫,希望能获得无苦安稳的涅槃寂静法乐,主要着眼于自我的苦乐业报。而菩萨从最初发菩提心时,便始终抱持着「自未得度先度他”的誓愿,因此,菩萨不像小乘那般厌离生死轮回苦、希求涅槃乐,而是把自己的苦乐安危置之度外,为了救济苦难的众生,宁可亲趋恶道苦界,并以此愿行为中心而积极践履。这点即是声闻与菩萨在态度与心念上的根本差异。

  三、小乘与大乘:所谓“小乘”,是以个人一己得度为教义;“大乘”则是救拔周遭众人,与社会大众共同迈向解脱的一种教法。声闻的根本教法是四谛、八正道,乃是完成自我;菩萨的根本教法则在六波罗蜜,是以利他救济为终极关怀。大乘认为小乘声闻的八正道仅教说自我解脱的项目,因此不够圆满,应该要再加上布施与忍辱等利他救济的法门,因而以六波罗蜜为大乘菩萨的修行道。

  然而,实际上,依八正道而圆满解脱的声闻阿罗汉,并非仅求利己的独善者。因为透过四谛与缘起的理则,就会了解社会人生的一切是相辅相成、共存共荣的,修行者不会不指导、教化周遭社会。“阿罗汉”的意义为“应供”,也就是有资格接受别人供养与受人尊敬的圣者,由于他会教化世人,给予人福德、利益,所以当然有资格接受世间的尊敬、供养。

  就这个意义来说,将声闻阿罗汉视为利己、独善者,是大乘方面不当的批评、责难。这或许是由于大乘运动兴起时,部派佛教中有形式化且疏于教化的情况,才会引发这类的批判吧!

  四、“有”与“空”:虽然部派佛教研究的,是所谓阿毗达磨的周密哲学理论,但其中也将释尊禁止处理的存在与实有的“有”、“无”视为研究的课题。又从大乘的角度来看,小乘在处理一切问题时,常表现“有”的执着、拘泥态度。相对地,大乘佛教则说“一切皆空”,因为认为所有的存在皆无自性(无固定性),所以是“空”。如此一来,大乘不仅驳斥“有”、“无”等存在的讨论,且在日常态度上,也必须完全抱持无我、无执着,即所谓“无所得空”的理想态度,并且具备无窒碍、法尔自然、自由自在的生命态度,亦即所谓“无挂碍空”的潇洒解脱,而将此视为佛教的究极目标。

  五、理论性与实践性:部派佛教对存在的论题等展开了严密的理论学说,而且部派之间彼此也针对这些学说交锋论战,其中有不少是为了与实践无关的理论而争辩,如此反而妨碍了信仰与实践,使佛教难以振兴。为了除此弊害,大乘强调笃实的信仰与实践,更胜于无用的理论与学说,即使大乘中提及的理论,也仅限于以实践为基础的理论。

  六、窄化的出家佛教与胜义的在家佛教:在部派佛教中,详细严密地进行依于阿毗达磨教理学说等的研究,但那是极为僻涩专业的,非一般民众所能理解的学术范畴,而且对信仰实践来说并无必要,那可说是钻研者深居寺内经阁而从事经典探究的出家佛教,因而与民众有所疏离。阿毗达磨的教学,只是拘囿于处理繁琐、低阶的理论,丝毫不具第一义谛的崇高立场。

  反之,大乘佛教则无出家、在家的区别,甚或可以说是以在家为中心的。在家修行方面,布施居六波罗蜜之首,那是吻合“波罗蜜”究竟、圆满意义的布施,是三轮体空的“施”,不系着于施者、受者、施物三轮,也不期待布施的果报,只是非常纯粹出自慈悲心的一种布施而已。另外,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也同样必须全部是奉“波罗蜜”为至上、最高的第一义谛修持,而且它并非理论性,是实际落实于日常生活中的。

  【译注】

  [1]《俱舍论》将万法分五位,即“色”指物质;“心”意为精神作用的主体;“心所”系与心相应而同时存在,为种种复杂的精神作用;“心不相应”这种法与心、色都不相应合,所以不能说是心或色,却是依心、色等法的分位而假名以立,即无客观的实物与之相应,只是思想中的分位假法。“无为法”,《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云:“若法,无生无灭,无因无果,得无为相,是无为义。”五位可再作分类为七十五法。

  [2] 中译本为蓝吉富主编,《佛教要语的基础知识》,《世界佛学名着译丛》第三册(台北县:华宇,民 73),页 5 以下。

  编者按:本文为水野弘元着《佛教的真髓》一书之第十章,文中明体字为其发表于《大*轮》杂志之原文,标楷体字为结集成书后的补述内容。本书中译本将由香光书乡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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