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水面上途生出无数同心环形,每一圆心,喻如一个众生的我相,从此中心起无数环形波浪向外散展,由于数环无形波浪互相冲击,遂使清净平等的水面,幻起浊乱不平之相。在此不平的水面上,没有一个水分子不受到各个中心的波动影响。由此喻可以摧知世界一切事物,无不有众生的主观参杂在内,任何所谓客观的事理,印是由许多主观事理编织而成。即是用仪器测得的数量,及用算学算出的公式,亦仍不离主观,必我相消灭,能所双亡,然后始有纯客观的真理。无我相、无能所,喻如水面无波,平静如镜,物来像现,如镜照物,如此方为真客观。
三、慈悲与博爱
宗教家倡言博爱,学者不察翕然和之,以为这是天经地义,真实不刊之论,那知佛教却非但不言博爱,而且反以爱为众苦之因,生死之本,弃之惟恐不及。那末佛教言慈悲,与博爱有什么分别
答曰:此二者的含义决然不同。因为既称爱必有能爱所爱,既有能所,必有人我,以我为能爱,彼为所爱。有了人我相,就有差别。爱我甚于爱人,世人大都如此,这果然是俗见,但若说爱人要甚于爱我,也何尝不是偏见。况且既有爱,必有可爱的条件,譬如说,因为他相貌好、学问好、品性好。但相貌学问口叩性不是固定的,不是绝对的,一旦变得不好,或比不上先前,比不上别人时,你就会不爱他了。再进一步讲,我所爱的,人家亦爱,我爱而取为我有,则人必失其所爱,因我得人失,人得我失,于是起嫉妒,发之于行为,则为杀、为盗、为淫,论其果,则怨憎会苦、求不得苦、爱别离苦,于是清净世间送成五浊恶世。所以佛说爱是生死输回之本,忧悲苦恼之因。爱既是染因,则纵然博而广之,以至无限,亦无法变染为净。这就是佛教不提倡博爱的理由。还有一句口头禅,叫做「爱我敌人」,也是一般宗教家常常提到的,其实既为敌人,心中已有敌相,对此敌相所起的心,只有怨恨、嫉妒、嫌恶,就绝不会生起欢喜心、爱好心,纵然你勉强爱你的敌人,也不外是虚伪心、诈欺心,佛教就绝不这样说的,只教我们对这辈恼害我们的人,要先作平等观,不作敌友想,我们用不到爱他,只可起同体的大悲心,设法治弭他的恼害心,使他转生欢喜心。这样才是佛法。所以我再把慈悲的真意介绍给读者。
佛教对于慈悲两字的解释,慈是与乐,悲是拔苦。慈悲不是以我为中心而出发的,乃是建立于一切众生的平等相上面的,这是慈悲与博爱的决然不同处,上文已经说过。从物质方面讲,一切众生皆同一体,绝无差别;从精神上讲,一切众生同具心识,而且精神更无界限可分,尤足表明其为平等一点,所以佛教中又称慈为平等慈、无缘憨,悲为同体悲,我们如练习作慈悲观时,应先观一切众生(连我亦在内)平等一体,如见众生需要什么,我就随分随力给他什么,使他获得满足而快乐。当我施舍于众生时,切不可存我为能施,彼为所施之想,于二者之间,亦不存施舍多少财物想,如此则不起我慢,不求名誉,不望报答,不缘一切相,这才是所谓无缘慈、平等慈:如果众生有何痛苦,当作同体想,彼所受苦,印我所受,无有彼我分别,遂兴大悲心,随分随力,除彼痛苦。当我救度众生时,亦不可存我相人相,不求名誉报答,不住一切相,这才是所谓同体大悲。
明白这慈悲的理论后,自然不肯杀害众生,供我口腹,自然不肯取非分财物供我挥霍,自然不肯贪爱美色,起邪淫心。因为我们已觉悟鸡鸭猪鱼与我并非二体,货财美色亦非心外别有,能贪所贪,两不可得,而众生所以犯杀盗淫者,总之曰「愚痴」而已。又我们如明白这慈悲的理论后,对于观世音菩萨的许多感应事迹,也不会认做迷信,斥为妄诞,因为我们已知道菩萨法身与我们的本性是平等一体,惟其一体,所以我有所感,彼有所应,但必须具至诚恳切心,否则被贪欲所障,印与本体不易相应。若菩萨与诸众生本性不是一体,所占一定空间,则菩萨即不能随缘应现,且将不胜往来救应之烦,一声佛号,便同虚掷。
四、善恶的辨别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这两句话真是三岁孩童都道得。可是这两句话不是佛教专用的标语,各宗教都如此说,一般不求甚解的人,便根据这八个字,说一切宗教都是好的,都是劝人为善的。在有科学头脑,喜欢仔细分析,不喜欢拢侗随便的人看来,则以为并不如此简单。我们首先要问:各宗教对于善恶的定义如何
善恶的标准如何
劝人行善止恶的目的是什么
一、关于善恶的定义,各宗教就没有一定,有的以拜祖先为恶,而佛教儒教则认为善,有的以为动物是造物主特地造给人类吃的,杀牠吃牠并不算恶;有的主张禁吃某种动物,而不吃另一种动物,吃不应该吃的才算是恶。在佛教则认为杀任何动物都是恶。二、关于善恶的标准,各教亦属不一,大多根据各教敌主所立的诫条,犯者为恶;但在佛教则分得很细,在家有在家的标准,出家有出家的标准,菩萨戒与比丘戒的标准又有不同,有在家人犯了不算恶,出家人犯了便是恶的,有持比丘戒的犯了不算恶,持菩萨戒的犯了便算恶。三、关于行善止恶的目的,各教亦有不同,有的是求生天堂,有的是希圣希贤,而佛教则是为求无上的真正平等的觉悟,不为求得人间天上的福报。由此看来,论善恶两字,就不如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简单了。
佛教论善恶的道理,说得最精最细。说善有行善止善之分,有漏无漏之别。行善是指积极的善,止善是指消极的善;有漏善是指夹杂烦恼不彻底而有漏泄之善,无漏善是指无烦恼彻底圆满之善。世间人对于善恶大都辨别不清,所以一般人常说:「我但凭良心行事,自间于心无愧,从来不做恶事。「其实这话是不彻底的,依佛教彻底的教义(了义教)讲,他自己虽说不做恶事,其实一天到晚时刻不离我痴、我见、我慢、我爱,事事为自己谋利益,种烦恼痛苦的种子。他所谓良心者,就是虚妄分别的六识,正是佛教称为劫夺家宾的六贼,他早已沉溺在深重的愚昧中,认贼为子,日日造恶,时时造恶而不自知。所以一个人要止恶行善,必先明白善恶的真义,然后知所去取。要明白善恶的真义,必先明白佛教的平等观,照佛教的平等观,众生是平等的。无能所,无人我的,众生因愚痴故,于无能所中妄见能所,于无人我中妄分人我;由此我见,生我慢心,以为我比人人重要,以为我比人人可爱,遂尽力攫取种种可享受的物质,供奉于「我」这就是造恶的起端,所谓贪、瞋、痴、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等十恶业,以及种种烦恼邪见皆从此生。故彻底的讲,只要一存我见,不论对人对我利害如何,与此见相应之一切心理行为皆是恶业,反之若无此见则一切行为皆是善业。这才是佛教中对于善恶的彻底的定义,但因众生无始以来积习深重,佛为方便说法,遂树立各种标准,令诸众生渐次修习。至于他教不以杀害动物为恶,甚至说动物有生命而无灵知,或说是造物供人食用,那是非但不明真理,真是邪见,颐读者勿为所惑。又他教以信仰一神或多神为善,信者获福生天,不信者获罪入狱。这在佛教看来,信仰此神,郎违平等性,是恶非善,与佛教之信仰平等佛性,决然不同。又佛教平论善恶,皆从心地出发,不重事相,与世间但重事相者不同。例如:单看人家打人骂人,不足以定善恶,必再看其存心如何,然后断定。若为他利益,则打骂者皆属善行,若为己谋利益,则虽敬礼人尚且是恶,何况打骂。据菩萨戒本,凡持菩萨戒的,如破除我见,但为利益众生故,虽行杀盗淫事,亦不算恶,反而是善。例如:国中有一暴君,贪财好战,使无数人民失财丧命,持菩萨戒的人,便不能袖手旁观,应竭其智力,去此暴君,虽将其杀害,亦不作犯杀戒论,且得大功德。由此证明佛教是怎样积极而合理的宗教。
《佛教科学观(尤智表)》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