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派(藏Dge-lugs-pa)
作者:蓝吉富
西藏佛教宗派之一。又名甘丹派,俗称黄教。这是依寺庙立名的。因为宗喀巴创建甘丹寺后,晚年长住这个寺中,所以就称这一派为甘丹派。在藏文习惯上,“甘丹寺”一词可略为“迦鲁”,一般人习称之为“格鲁”,于是又可称为“格鲁派”了。
西藏后弘期佛教中的卢梅大师,在临赴西藏时,拉勤贡巴饶塞将自己曾经戴过的黄帽一顶赠送给他,且嘱咐说︰“汝戴此帽,可忆念我。”由于这件事情,后来持律的大德们,都戴黄帽。当宗喀巴出世弘化时,藏地戒法久衰,就依古代持律大德的密意,也用黄颜色的帽子,作为戒法重兴的象征,并且成为一家的标帜,所以此派亦称黄帽派。
格鲁派的创始人宗喀巴,元·至正十七年(1357)诞生于青海宗喀地方。三岁受近事戒,八岁受沙弥戒,十六岁到藏,受比丘戒。自此以后,广参名师,博学多闻,对于性相显密诸部经典,都能如实通达。他不但通达内明、因明,而且对于声明、医方明等亦善了知。
宗喀巴的著述很多,无论申经释论,提要钩玄,不但文义显明,并且抉择精确。最重要的有《菩提道次第》和《密宗道次第》。另有《辩了不了义论》和《五次第明灯》等。
宗喀巴一生,致力于弘扬佛法,六十三岁示寂于甘丹寺,弟子将遗体建塔供奉。
宗喀巴逝世后,继承甘丹法席者为贾曹杰盛宝、克主杰善吉祥贤等。此后,次第相承,直至现在,已历九十余人。又宗喀巴的上首弟子妙音法王吉祥具德建哲蚌寺,大慈法王释迦智建色拉寺于拉萨,僧成(根敦主巴)在后藏日喀则地方修建札什伦布寺。甘丹、哲蚌、色拉、札什伦布四寺,通常称为格鲁派弘扬显教的四个根本道场。另外,他的弟子慧狮子创建下密院,庆喜义成建上密院,是格鲁派弘扬密宗的根本道场。
宗喀巴所传的格鲁派,成为西藏佛教的正统派,并渐次由西藏传播到西康、甘肃、青海、蒙古等地。
格鲁派的教义,认为释迦如来的一代正法,不外教、证两种,而一切“教”的正法,又摄在经、律、论三藏之中;一切“证”的正法,摄在戒、定、慧三学之中。因此,三藏未可偏废,三学亦须全修。当时西藏有些佛教徒,颇不注重广学,甚至讥诽三藏多闻者为分别师或戏论者,以为修学一种简略的法门,便能够得到解脱。也有的人只学一部经论,就自矜为已经从事闻思了。格鲁派力主对于经藏,多闻深思,在大小乘的三学上,认真修习;对于律藏也努力闻思,以成办戒定二学;对于论藏的闻思修习也不放松,在如实通达诸法性相后,成办慧学。它把大乘三藏中所说的“菩提心”和“六度行”,作为从闻思修,入境行果的纲要。
格鲁派认为︰正法是否清净,在于能否实践见、修、行三种离垢而定;能否实践见、修、行三种离垢,又依他们本身是否能够随顺解脱为尺度。现在略举见、修、行的要点于后。
(1)关于正见︰西藏古代佛教学者,有执“性空”为“毕竟无”,否定善恶业果等法,认为它的自性本来空故。这是把断见执为正见,与外道的见解相同,不合佛家的道理。在印度古代有顺世外道的分别论者和等入论者,前者承认有业果等,但是不承认有解脱;后者则否定业果和解脱。西藏的性空毕竟无的论师们,执业果完全没有,又承认有解脱道可修,于内学外学,均属无据。
又有一些学者,执空性为实有。他们说世俗法空,是究竟实际。
另有些学者︰若计为有,即是取相的执着,因为一切法,既非是有,也不是无。他们主张在修见的时候,全不作意有我无我,是空非空,以“不作意”为修真性,并以“不见为见”。这种说法,亦不合佛理。由于有与无,常及无常,一和异等彼此相矛盾的现象,都是一事物上的表诠、遮诠两门。心中若存一个“不作意”之念,即此已成作意;又“不见”已成见与不见两种。因此,他们的说法,都是自相矛盾的。
又有一类自称修静虑者说︰凡有分别计度的善行,都未离却散乱,所以主张只应专修实际之理。并说修实际之理,也不应依着正理去观察,只要在不寻伺中,勿追过去,不迎未来,于现在心不起造作,唯在明空无执之中,并舍一切分别造作,全不作意,平缓而住其心,即得亲见法身。这种说法,亦不应理。如果全不作意,平缓而住,即能得到佛的一切智时,那么,就是从异因而生异果,则一切非因,皆当生一切果了。
宗喀巴对于当时西藏佛教中的各种异见,在他的《菩提道次第》、《中论释》、《入中论释》等著作中,一一加以批判抉择。
宗喀巴的思想体系,是继承了由阿底峡所传述的龙树师资之旨,认为生死涅槃,一切诸法,都由“名”及“分别”所安立,在胜义中,虽不可得,在世俗中,都能成立。他在阐明缘起的中心时说︰由于一切法自性本空,故业果等缘起之法才能生起;设若自性不空,就不能生起业果等作用。又由于了知缘起之力,才能了知自性本空,因为业果等法待众缘才能生起,所以它的自性是空。因此,自性空与缘起有,不仅不相违背,并且能相互成立。它的理论方式,可归于︰由于自性空,才能缘起有;因是缘起有,所以自性空。显然,这里所说的缘起有与自性有的含义不同,自性空与毕竟无的含义也有所区别。因而自性有与毕竟无的说法,是错谬的;缘起有与自性空的义理,是正确的。欲得中观正见,对于这些词句的定义与内容,首先要有正确的理解。
宗喀巴对于龙树的中观,广为阐明。但对于唯识宗所说色的体相和遍计,以及安立遍计为无自性的法无我义,认为难于如实说明。
(2)关于真修︰西藏佛教中古代修静虑者对于修习的方法,有多种说法︰有的说一切分别应断;有的说分别是法身现相,分别愈多,修证愈广;有的说分别是大光明;有的说分别即是法身;有的说意未散动,明了安住时,即是佛陀,或名涅槃,若稍散动,即是众生,或名轮回;有的说于暗室中,结跏趺坐,瞪目而视,心不作意,安住之时所现烟等各种幻相,都是法身和自性身,并说凡夫异生,也能现见法身;有的说以上诸说,虽非法身,但也是速见法身的前相;有的说这些只是乱心所现迷乱之相,毫无益处,种种异说,举不胜举。
对于上述这些误解修习体相的异说,宗喀巴都一一给以驳斥。例如说一切分别应断,则通达空性的理智比量,也应断除,因为它也是分别。可是正观诸法,若先没有通达空性的理智比量,就不能生起现证空性的瑜伽现量。所以说一切分别应断的说法不对。反之,计执分别而是法身也不对,因为众生的分别多,如果分别即是法身,那么众生所证,应比佛高。所以这一说法也不合理。
又有人认为在修习静虑时,只应止住修,把修见时所起如理观察,也认为是过失。这种唯以“住分”为主之说,实在是通达实际真理的障碍,甚至误解“心高举者,亦令低下”之语,把积聚细沉和陷于惛沉状态的境界,误为善修。还有把定心不明利的细沉当作修定的好现象。因此,不懂真正修定的方法,就很难得到修定的实益。
宗喀巴如理破斥唯止修论的异说之后,指出应依莲华戒所著的《修习次第》等书中所说的方法去修,应观察修者即观察修,应止住修者即止住修,应止观二种轮次修者即轮次修。
(3)关于戒行︰当时西藏有些僧人说︰经中所说“断酒”和“不非时食”等戒,是为信解小乘者说,大乘人和已见真性者则无须此束缚之法。因此,他们不仅对于出家者所应保持的行法弃而不顾,并且任意脱卸三衣,破坏清净律仪。宗喀巴认为佛教的基础是增上戒学。他对于“断酒”和“不非时食”戒,以及“授食”等微小戒法非常重视,以身作则,依律而行。
(4)关于密乘︰在密部的数量和灌顶、三昧耶戒、近修,以及曼荼罗的事业、次第等方面,宗喀巴都依据密经和印度大德的释论,阐发入微,使后来修密宗者有所遵循。
宗喀巴对于四部密宗,一切道次,以历代相承的教授作为依据,加以汇通,认为一切经论,皆是修行证果的教授。
格鲁派兼具西藏各派教义之长。西藏向来相传的“上传戒律”和“下传戒律”等所有戒律,迦当派所传的菩提道次第和菩提心教授等,峨洛扎瓦师徒所传《俱舍》、《现观庄严》、《中论》、《因明》等大论讲传,麻巴和廓洛扎瓦等所传集密,惹、卓、雄等所传时轮;萨迦派师资所传胜乐和喜金刚;玛玑等所传大轮金刚手,惹、觉、当等三人所传红黑怖畏等四部曼荼罗灌顶,迦举派中法义心要的乐空大手印、那若六法、尼古六法等,在格鲁派中无不兼具并包。
格鲁派还具备五明学处(声明、因明、医方明、工巧明、内明),以及文法、算术等世间艺术,亦甚丰富。(观空)
◎附︰丁汉儒(等)着《藏传佛教源流及社会影响》第四章(摘录)
格鲁派寺庙集团的形成及其对西藏统治的确立
宗喀巴死后,其门徒以拉萨为中心,向东西方向发展,西至阿里,东抵康区,北及安多,格鲁派迅速传播开来,西元十六世纪中叶以后,开始形成为一个具有全藏性的政治、经济实力雄厚远远超过其他教派的黄教寺庙集团,为我国宗教史上一种比较特殊的现象。
这一历史现象的出现,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经济和社会政治根源。一开始格鲁派也是依附于世俗封建主阶级而取得财富,这和其他教派没有什么不同。如规模巨大的哲蚌寺是以帕竹政权内邬宗宗本为施主而修建的,帕竹贵族们还拨给土地、农奴等为寺产。但是所有黄教寺庙的财产包括世俗封建主布施、赠送、封赐给寺庙的土地、农奴等生产资料,却因这个教派要求僧人严守戒律,禁止娶妻生子,把僧与俗严格区分开来的规定,而全由寺庙直接支配,这就改变了过去寺庙经济与世俗封建主经济紧密结合为一的状况,年积月累,黄教寺庙便拥有了独立的强大的经济基础。同时,这个教派还和以往各教派不同,不是仅仅单一地依靠某一个地方势力,而是向各个地方势力敞开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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