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教,这是大乘佛教的高明之处,即不离度生方便而达至究竟觉悟。
《华严经.普贤行愿品》中说:“一切众生而为树根,诸佛菩萨而为花果,以大悲水,饶益众生,则能成就诸佛菩萨智慧花果。……是故菩提,属于众生,若无众生,一切菩萨终不能成无上正觉。”这段话形象地说明了菩萨与众生的关系:大乘佛教的菩萨是不能脱离众生而得解脱的,六度、四摄等修行目的都是为了救渡众生,菩萨也只有在利益众生的过程中才能真正成就自我。
与菩萨慈悲济世、普渡众生相联系,大乘佛教的重要理论表现就是世间与出世间的圆融统一。《维摩诘经》中说:“不尽有为,不住无为”,菩萨既不离大慈不舍大悲,教化众生而不厌倦,同时又修学空、无相、无作,而不以空、无相、无作为证,也就是说菩萨为了救度众生,既不欣仰涅槃,也不厌离世间。(《维摩诘所说经·菩萨行品》)《中论》中也说:“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世间与涅槃,亦无少分别。涅槃之实际,及与世间际,如是二际者,无毫厘差别。”
然而,这种人世与出世圆融无碍的思想,以及菩萨不离众生积极进取的精神,在具有浓厚出世倾向的印度并未形成风气。英国学者渥德尔曾指出:“根据现有的证明,印度大多数佛教徒无论什么时候都尊奉早期部派,反之大乘自始至终只是一种少数派的运动;只是在印度之外的某些国家(中国和西藏和其它从大乘佛徒引入佛教的国家)中大乘完全取代了较早的佛教。”
佛教在两千多年的流传过程中,由于顺应了不同的民族文化、不同的风俗习惯,顺应了不同时代的发展,所以佛教才保持了其旺盛的生命力。中国佛教接受了印度传来的大乘佛教,使其在中国得到了发扬光大,隋唐的佛教宗派,为人类文化史上留下了辉煌的一页。佛教传人中国后,开始并没有区分大小乘,至南北朝以后出现了判教理论。判教体现了中国人的智慧,反映了中国人对印度佛教的自觉选择和吸收。判教的结果是中国人接受了大乘佛教,特别强调了出世与人世的统一。大乘佛教产生于印度,却在中国得到了广泛地传播和发展,其中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儒家思想中则有“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思想,主张于世间完成道德人格,不离世间日用而成贤圣,儒家这一思想与大乘菩萨精神具有一致性。人间佛教思想是深深扎根于中国佛教的土壤之中,它既是中国佛教优秀传统的继承,同时又是在新时代契和时机的创新与发展。
大乘佛教中的世间与出世间圆融无碍的思想,在中国佛教各宗派中都影响很大,这是人间佛教最重要的思想源头。圆融精神是中国佛教中的一个重要特色。三论宗讲真俗二谛圆融,最高境界即是“俗不碍真,真不碍俗”、“俗即是真,真即是俗”;天台宗讲“三谛圆融”、“烦恼即菩提”,“一念三千”;华严宗讲“六相圆融”以及“理事无碍”、“事事无碍”。都强调了现象与本体、世间与出世间等等的差别与对立都是互相融通而不相妨碍。
禅宗的兴起,对于圆融的精神更为重视。禅宗六祖慧能讲过“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寻兔角”,这一思想已为后来的中国佛教所普遍接受。禅宗的“平常心是道”也是对这一思想的发挥。《景德传灯录》卷十记载,赵州从谂问南泉普愿:“如何是道
”南泉曰:“平常心是道。”:叫这是禅宗最基本的精神,也是人间佛教的根本精神的重要体现。真正的佛法,就体现在乎常的日用生活之中,要在现实的人生中体会高深的佛法,这表现出中国佛教积极的人生态度和强烈的人世精神。百丈创立清规,倡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结合我国的国情,创立了独具特色的丛林制度,并逐步形成了我国佛教“农禅并重”的优良传统。禅宗的世间出世间圆融、“即心即佛”,“平常心是道”等思想,使佛教真正发挥人间的积极精神,具有显著的人间佛教特点。禅宗将修行融人日常生活之中,打破世间与出世间的界限,行住坐卧,皆不离禅,担柴运水,无非妙道。以其简约易行、广接群机的灵活特性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可以说禅宗兴盛揭开了中国佛教史上最辉煌、最精彩的一页。
三、中国佛教史上的慈善事业
从中国佛教史上看,历代高僧大德无不秉承大乘菩萨精神,积极实践着慈悲利他事业,致力于赈灾济困,兴办各项慈善公益事业,这是中国大乘佛教精神的重要体现。这方面的事例在历代高僧传(如“兴福科”)中随处可见。当遭受自然灾害或人为的战争时,佛教界积极协助政府赈灾救难,不少僧人们往往舍寺院的衣食以拯救灾民,收埋遗骸,甚至有“舍身以赈贫饿”的感人之事。在和平时期,佛教徒也努力兴办了各种社会福利事业,如筑施诊济药(如“悲田养病坊”)、筑路修道,铺桥造船、没凉亭茶庵、旅社、义井、放生等,具有卓著的成绩。中国佛教界的慈善事业,为服务社会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形成了优良的传统。
第一,赈灾救难。
佛教讲人生是苦,除了自己的生老病死苦之外,外界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的战争等也是无法避免的。每当天灾人祸发生之时,中国佛教徒本着大乘佛教慈悲济世的精神,积极对受灾的百姓进行救济。
佛教历史上曾出现过僧祗户制度,用以救赈当时几乎长期发生的饥荒。据《魏书·释老志》记载,北魏孝文帝承明元年(476),沙门统昙曜上奏在州镇设立了“僧祗户”制度:“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人僧曹者,即为僧只户,粟为僧只粟,至于俭岁,赈给饥民。”“平齐户”是被课以极重赋税的军户,改为僧祗户后变为寺院依附人口,每年向各州郡僧曹缴纳六十斛谷子,所交的谷子为各州郡县僧团共同所有,遇灾荒之年,用以赈放给饥民。这是佛教辅助国家进行救灾的一种社会慈善事业。
除了制度性赈灾的僧祗户外,中国佛教史上还涌现出不少赈灾救难的感人事迹。南北朝时期僧人释法进,凉州张掖人,为北凉沮渠蒙逊及其子景环、安周所尊崇。安周即位后发生严重饥荒,死者无数。为救饥饿百姓,法进舍身救饥,将自己身体净洗后,携带刀和盐,来到穷困饥饿百姓所聚居之处。法进自割身肉,用盐腌制施舍给饿人,第二日才去世。此事感动了官府,安周下令以三百斛麦施与饿者,又开国家粮仓赈济贫民。(《高僧传》卷十二)隋朝大业年间,蒲州一带人民因为发生严重的饥饿灾害,尸骸满地,甚至出现吃人肉的情况。仁寿寺道悬与另外一僧人道宗不辞辛劳,筹粮救济灾民,受其所施粮物而得存活者无数。(《续高僧传》卷十四)法喜,俗姓李,襄阳(今湖北襄樊市)人,以为百姓治病著称。武德四年(621),右仆射萧玛于蓝田造津梁寺,因仰慕法喜道德高尚而请他住持。当时正遇灾荒,四方饥饿的灾民纷纷涌至寺门,法喜便撤衣资以供给灾民,为人所称赞。(《续高僧传》卷第十九)元代僧人正因,杭州仁和金浦人,元军攻克杭州城以后,人民生活困苦,正因每日施粥给饥民达千人。(《补续高僧传》卷十二)明末清初时,福建兴化、福清、长乐一带遭遇战乱,饥民甚众,鼓山涌泉寺永觉元贤禅师率僧众设粥赈济,又以棺葬死者二千余人,历时五十天。清乾隆二年(1737),镇江大旱,焦山寺住持僧福毅,到扬州募米二万四千担,用以赈济灾民。在中国佛教史上,佛教僧人像这样自发地赈灾救难事例可谓不胜枚举,因此受到时人的称道。
第二,贫困救济。
在和平年代,中国佛教徒还积极从事赈施食物、周济衣物等救济贫困等善行。这种行为源于菩萨行中的布施,是菩萨为利益众生而修行的六波罗蜜之一。六波罗蜜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根据大乘佛教理论,这是菩萨成佛所必须修行的善行,其中布施行对于众生的利益最大。在佛教看来,真正的布施目的不是为了自己得到善的回报,而是出于自己的怜悯心、慈悲心,是为了给他人带来安乐。
中国佛教“无尽藏院”的设置,始于南北朝,而盛行于唐代。这一制度最初设立的目的,即在于用于社会救济和福利,即将信徒施舍的钱粮由寺院库藏,然后布施或借贷给贫苦信徒,或供修缮寺塔经藏之用。借贷时不须立字据,利息极低,而且归还时间也不加限定。如隋唐三论宗吉藏大师“法化不穷,财施填积,随散建诸福田。用既有余,乃充十五尽藏,委付昙献,资于悲、敬。”:“悲、敬”,即布施于贫穷孤老的“悲田”与佛法僧三宝的“敬田”,可见无尽藏的设立,在社会救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唐代时有的寺院还专门设立悲田院(俗作“卑田院”),又称养济院,用于收养鳏寡孤独穷民。宋代时沿袭这一传统,设立“福田院”。北宋嘉佑初年,即于京师东西设立了两个福田院,嘉佑八年又增设了南北福田院,主要是安顿一般老幼贫疾和没有依靠之人。无尽藏院、悲田院、福田院的出现,体现了佛教救助悲苦众生的的菩萨精神,受到了国家的肯定和社会的赞誉。
第三,施舍医药,救济贫病。
唐代时设置养病坊,是佛教寺院为救济贫病之人,而设病坊于寺内,曰养病坊。养病坊源于悲田院,因施济贫困的重点是残疾重病,故称此名。养病坊把贫穷患病无力求医濒死者、为老而无养所恼者、贫穷流落街头者、幼失所亲而孤苦者集中起来,供给其衣物。武则天、唐玄宗时分别加强对养病坊的管理,改为官办,“置使专知”,即由朝廷提供经费并派官员负责,但具体的事务仍由寺院僧人操理。“会昌灭佛”后才由佛教的“悲田养病坊”完全改为官办的“养病坊”。由僧尼出于宗教慈悲精神而自发组织的“悲田养病坊”在救济贫病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宋徽宗时设置安济坊制度,是依寺庙而立的医院兼疗养院,募僧主之,为贫病无力求医者治病并收住养疗。为考核僧医的治疗成绩,还给每个病人建立了病历(“手历”),纪录病情治疗情况,这是中国最早的病历制度。政府鼓励寺院慈…
《中国大乘佛教传统与人间佛教实践——以慈善事业为中心(纪华传)》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