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法纯善纯白,一向无罪。”从无漏法的本体来说,纯粹为白,此处也是从超越黑白的角度来说是非黑非白的。
通过何种方式灭尽三业呢?在讲见道十六行相时,缘欲界的有法智忍与法忍,缘上二界的有类智忍和类忍。欲界烦恼可分为九品,前八品烦恼通过无间道断除。在获得见道时,以苦、集、灭、道四法智忍加上断除前八品烦恼的无间道,共十二种无漏智慧即可断除黑业。那这里为什么只讲到四个法智忍,其他智慧难道不能断除黑业吗?三界的不善业以无间道即可断除,而其他智慧均是解脱道中安立的,不能与无间道配合,故于此处均未宣说。
杂业以何者来灭呢?以断除欲界第九品烦恼的无间道智慧断除。为什么以第九个无间道的无漏智慧能断除杂业呢?由于欲界的善业均为杂业,于第九无间道时,执著最细微善业的对境已经断除,所以此时杂业的相续自然而然全部断除,如同眼根对境断除,则眼识自然而然断除一样。所以,杂业以缘对境的方式来断,并不是依缘有境的方式来断除的,这是有部宗不共的说法。
色界白业于四禅中各自第九无间道的末尾断除。色界每一禅中均有九个无间道,当第九无间道的最后一刹那升起时,其善法所缘境的贪执已经断除,对境无有,则能缘的有境——白法善业即可完全断除。
有说地狱受黑业,余欲受业有二种,
余说见断即黑业,欲界所生黑白业。
对于黑、白二业,其他论师有不同认识。有论师说:只有地狱受业是黑业,除地狱以外,包括饿鬼、旁生在内的欲界所有众生,感受快乐的业为白业,感受痛苦的业属于黑业。还有些部的论师认为,获得预流果时,见断所需断除的业为黑业,欲界所生的其他修断之业为黑白二业。
丙五、以所依方式分类:
无学身语业意三,依次乃为三能仁。
无学道者之身业、语业以及意,依次为身能仁、语能仁和意能仁。
能仁有佛陀之义,因为自己有能力对付烦恼,故也有堪能之义。小乘认为无学道有三种,即缘觉、阿罗汉、佛陀,此三者均称为能仁。无学圣者所摄之身业与语业分别为身能仁与语能仁,意能仁则唯是指无学意,《自释》中说:“非意业,所以者何?胜义牟尼唯心为体。”
丙六、以作用方式分类:
所谓三种诸妙行,实则即是三清净。
所谓的身、语、意三妙行,即是经中所说的身清净、语清净、意清净。
为什么清净呢?因为通过身语意的善行可以使三业得以清净。三清净包括有漏与无漏两种,有漏妙行从暂时远离烦恼的角度得名为清净;无漏妙行则从永断烦恼的角度说为清净。
大家对《俱舍论》要有信心,学任何一个法没有信心是不行的。红原有一位根登洛若堪布,特别喜欢看书,现在已经快八十岁了,仍然想找一些以前没有看过的《俱舍论》注疏作为参考。我们这里有些人还没到四十岁,就开始说:“现在遇到《俱舍论》有点太老了,若是早一点学还是有希望的。”其实并不是年龄的问题,只是没有勇气和动力罢了。萨迦班智达曾经说:“即使明早要死亡,亦应学习诸知识,今生虽不成智者,来世如自取储存。”学问是依靠学习才能获得的,只要能精进地学习,即使今生没有成为智者,但来世也会如同取用自己储存的东西一样,轻而易举地掌握。
丙七(宣说妙行恶行)分三:一、业道之安立;二、单说邪命之原因;三、何业具何果。
丁一(业道之安立)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戊一、略说:
身之业等不善业,承许名为三恶行,
贪心等虽非为业,亦是意之三恶行,
与之相反为妙行,彼等笼统而归纳,
如应善与不善业,佛说各有十业道。
一切不善的身语意三业即为三恶行,贪心、害心、邪见虽然不是业,但亦属于意的三种恶行,与上述相反均为妙行。若将恶行与妙行笼统归纳,则对应善和不善,佛陀说各有十种业道。
经中说的“三恶行与三妙行”是指什么呢?身、语、意的不善业即为三种恶行,而且,贪心、害心以及邪见虽然不是意不善业,但也是三种意恶行。此处所说的贪心、害心与邪见是从因的角度进行宣说的,比如取对境的贪,它属于意恶行,但不属于意不善业,而后来相续中生起的贪则属于意不善业。
那为什么贪心、害心与邪见三者不属于业呢?因为此三者的自性为烦恼,而意业以思为体,它与烦恼互为异体。也就是说,有部宗认为业和烦恼分开,通过生起烦恼造恶业。经部宗不承认这种观点,因为佛经中说“贪、嗔、邪见即是意业”,所以贪心等既是业也是烦恼。有部说,如果这样承许,那业与烦恼就成为一体了,这种观点不合理。但是,经部宗认为,业与烦恼不相违,虽然也有是业而不是烦恼的情况,但此处的贪心、害心、邪见三者应该既是业也是烦恼。
相反,一切身、语、意的善业即是妙行,而非意善业的无贪、无害以及正见则属于意妙行。
若对上述所有恶行与妙行作归纳,即是十善业道与十不善业道,但这是佛陀根据众生根基不同而作的大概归纳,所有恶行并未全部包括在十不善业中,所有的妙行也并未全部包括在十善业之中。有哪些没有包括呢?十不善业中的杀生是指杀生的正行,其前行与后行并未包括;嗔心、无惭无愧以及一些随眠烦恼等也未包括在十不善业之中。布施、印经书等善业也未包括在十善业中。
戊二(广说)分七:一、是否具有表色无表色;二、业道各分三类;三、别说不善业道;四、断善根与恢复方式;五、思与几业道俱生;六、何界何趣中有几业道;七、业道之果。
己一、是否具有表色无表色:
六种不善无表色,淫二彼自做亦然,
七种善业具二种,等持所生无表色,
所有加行具有表,无表不定后行反。
除邪淫以外的六种不善业具无表色,若自己做则也具有表色,邪淫具有表、无表二者。七种善业具二种,等持所生之戒具足无表色。善不善业的所有加行一定具足有表色,不一定具足无表色,后行与加行正好相反。
身不善业的杀生、不予取,以及语不善业的粗语、妄语、离间语、绮语必定具有无表色,而有表色不一定具足。比如杀生,正杀之时具足有表色,但已经完成或者只是心里想时,不具足有表色;让别人去杀,也不具有表色,若自己亲自做则有表色与无表色全部具足。邪淫既具有表色又具无表色,因为邪淫必须自己亲自去做的缘故。若在上师面前受别解脱戒,承诺断除身语七种不善业,则有表色与无表色全部具足。等持所生禅定戒与无漏戒属于随心戒,唯具无表色。
善不善业的加行与后行是否具足有表色与无表色呢?加行时,有表色必定具足,无表色则不一定;后行恰恰相反,无表色必定具足,有表色不一定具足。《自释》中以杀生为例,自己说“我要杀这头牛”,并且开始拿刀前往牛所在之处,直到用刀子刺在牛的身体上而牛还未断气之前一直属于加行,这期间有表色一直具足,而无表色具足与否则以是否具足强烈杀心来判定;牛死以后,相续中已经染上恶业无表色,此无表色相续不断,若继续用刀子割牛皮、作清洗等后行则具足有表色,否则不具足有表色。再以受戒为例,首先在亲教师前顶礼、重复偈颂等都属于身体和语言的有表色,此时若具足强烈的受戒之心,则具足无表色,若无有则不具足无表色;作完白四羯摩之后,戒律的无表色一直存在,若于亲教师前顶礼、回向等则属于后行有表色。
戒律中说:如果杀者比被杀者先死,则杀者不犯根本罪。这样一来,《自释》提出一个疑问:牛未死时属于正行,还是死亡之后属于正行?若牛未死时属于正行,那杀者虽然已经死亡,但仍然犯杀戒,有这个过失;若牛死亡之后作为正行也不合理,为什么?佛经中说“未摄之正行”,有部宗认为,佛经的意思是死后包括于后行中,死前则属于加行。那何时属于真正的正行呢?真正断气的一刹那即为正行,断气的前一刹那为加行,后一刹那即属于后行当中了。得戒也是如此,亲教师以手弹指并说“你已得戒”,自己产生得戒之心的一刹那,得戒之正行圆满。所以,正行是一种刹那性的,前行与后行的时间则比较长。
己二、业道各分三类:
加行三根本所生,贪等彼后即生故。
善业加行及后行,均由无贪嗔痴生。
不善业道的加行均由三根本产生,因为贪心等出现后会立即出现恶业的加行。善业的加行、正行与后行,均由无贪、无嗔、无痴中产生。
所有恶业的业道是否均由三根本来究竟呢?不是。不善业道之加行由三根本所生,但正行与后行并非全部以三根本圆满。
不善业的加行如何从三根本中产生呢?首先以杀生为例,由贪心所生之加行,比如为获得钱财或以贪求嬉乐而杀生;嗔心所生,如为除去怨敌而杀人;痴心所生,如有些外道为报父母恩德而将父母杀死,就像喜鹊一样,在藏地,说某某人不孝顺时,就说他像外道和喜鹊一样。再以不予取为例,贪心所生的加行,比如欲将自己喜欢之物占为己有,或者为了获得财物而偷盗;以嗔心所生,对自己怨恨之人的财物进行偷盗;以痴心所生,婆罗门认为,天下所有财产均属梵天,而婆罗门是梵天的儿子,所以婆罗门偷东西是在享用自己父亲的财物,属于正法。
意的三不善业也由三根本所生,但无有加行、正行以及后行,因为意业在生起时就已经成为根本业道。那意业中所讲到的三根本与此处所说的三根本是否相同呢?不相同。此处所说的三根本是贪心、嗔心与愚痴,以此三者为因会产生意业的贪心、害心与邪见,它们之间属于一种因果关系。
善业与不善业不同,十善业的加行、正行、后行,全部由无贪、无嗔、无痴中产生。
己三(别说不善业道)分三:一、不善业道之作用;二、各自之法相;三、业道之词义。
庚一、不善业道之作用:
杀生害心与粗语,皆由嗔心而究竟,
邪淫贪心不予取,均由贪心而圆满,
邪见由痴而究竟,余者以三而圆满,
基为众生与受用,名色以及名称也。
杀生、害心、粗语三者以嗔心究竟;邪淫、贪心、不予取三者以贪心圆满;邪见以痴心圆满;其余的妄语、离间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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