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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讲记 下▪P20

  ..续本文上一页也即于加行、正行直到究竟业道时,此思维一直未舍弃,此时即成重业。六、意乐,《俱舍论大疏》中说,如做善事时以自私自利之心做,则发心不广大,若为解脱轮回而做,则此种发心意乐十分广大。上述六条若全部具足,则所做不论是善是恶均成重业,其中每一条也分上中下三品,因此说,对于业果的分析是非常细致的,一般凡夫人根本无法衡量,只有断证功德圆满的佛陀能够抉择。

  那什么叫作已积集业、作已不积业呢?这也需要六个条件。一、故意做;二、业的支分圆满完成,如有时仅一个业即可堕入恶趣,有时却需要具足很多业才会堕入恶趣,真正能导致堕入恶趣的支分均应圆满;三、已做不悔,若生起悔心则果报不一定成熟;四、无有对治,如做恶事后一直不作忏悔;五、具足随喜等从属,如杀生时具足一种欢喜心;六、异熟果报必定成熟。若具足上述六种条件即称为作已积集业。其余的均称为作已不积业,如梦中做事、出现对治法、有后悔心等,这些虽然已经做了,但依靠对治等已经将其习气种子遣除。所以,从作、积的角度,也可以将业分为四种:作已积集业、作已不积业、积而未作业、未积也未作之业。

  供佛塔因所生福,虽无接受如慈等,

  因中生果无谬故,恶田亦有悦意果。

  供养无接受能力的佛塔等所产生的福德,就如同修慈无量心一样,由于从因中必定会生果而毫无错谬的缘故,即使对恶田作利益也会出现悦意之果。

  有人说,供养的对境如果有接受、享用的能力,则所作供养等会出生大福德,但供养佛塔等无心物不会获得福德。这种说法不合理。福德有两种,一是自己的供养之心与对方接受之心结合所产生之福德,如布施乞丐、供养僧众等;另一种是仅以供养殊胜对境之心所得之功德。因佛塔属于殊胜对境之故,若对其作供养同样会具足福德。比如修慈无量心时,虽然在缘一切众生的过程中,并不能减轻众生之苦,但因为观修的力量十分强大也会获得无量无边之功德。修空性正见时,即使修持过程中不能达到万法皆空的境界,但以自心的力量以及空性见的威力,自相续中的功德会自然而然增长。《入行论》中说:在如幻的佛前作如幻之供养,可以获得如幻之功德。

  若供养、布施善妙之田当然会出现悦意之果,对恶田作布施怎么会有悦意之果报出现呢?虽然从对境来说,所生功德很微弱,但自心所生善根的力量非常强大,所以一定会产生悦意的异熟果报,这就是因果规律,始终不会错乱。

  放生时,有一些会杀害其它众生的动物,那这样的众生遭杀时应不应该救它呢?应该救,因为每一个有情的生命都十分保贵。但是之后这个动物杀生的果报会不会在放生者身上成熟呢?不会。因为是以慈悲之心解救它的生命,而不是为了让它杀生而放它的,所以从自心的角度来说仍然有功德。

  以上已经介绍了布施所生之福德事,下面宣说戒律所生福德之事。

  断破戒恶佛制罪,二色戒具四净德,

  破戒因过未出现,依彼对治与寂灭。

  所断破戒以及能断除破戒的对治均属于有表色与无表色。佛制戒具有四种功德,即未被破戒所染,未出现破戒之因,依靠破戒之对治,依止回向解脱之寂灭。

  为什么称为三种福德事呢?因为布施、持戒和修所生慧三者的本体即为善业,故称为福德三事。戒律所生的福德之事是指什么呢?所断破戒也即恶戒,指不善有表色与无表色。戒律则是指能断除破戒的对治法,此为有表色与无表色的善业。戒律具有四种功德,即自相续未被破根本戒所染污;因未出现根本与随眠烦恼而清净自相续;依止能对治破戒的念住等,或者常修不净观等;依止出离心,相续中具有能灭除一切烦恼之寂灭法。若具此四因,则清净戒律之功德自然而然圆满。

  入定之善即为修,能熏染心之缘故。

  为得善趣戒重要,为离烦恼修重要。

  以心不散乱、入定而修之法即为修所生福德,因其能够熏染自相续之故。若想获得善趣,戒律非常重要;若欲断除烦恼、获得圣者果位,修行非常重要。

  何为修行?即善法于相续中串习熏染,如菩提心、无我空性或者大圆满的境界在相续中数数观修、串习,如同被花熏染一般,于相续中渐渐获得利益。所有功德中,修行的功德最大,经中说:一弹指间观修无常胜过百劫中用七宝供养诸如来。那什么是修行所生福业之事呢?心专注于所缘或安住于等持之中。

  戒律与修行何者更为重要呢?如果想获得人天善趣,别解脱戒很重要,若不具足别解脱戒则很难获得善趣。但也并不是说所有善趣之因均是别解脱戒,这里是从主要角度而言,虽有诸多经典说破戒者也有功德,但破戒的过患也是十分严重,《沙弥五十颂》中云:“破戒则痛苦,亦障获佛果。”因此作为修行人来说,圆满清净戒律非常重要,因为所有闻思修的功德均是在清净戒律的基础上增长的。

  若想远离烦恼获证圣者果位,就一定要修行,《三主要道论》中说:“不具证悟实相慧,纵修出离菩提心,亦不能断三有根,故当勤证缘起法。”唯一能断除轮回根本的就是无我空性,若未修持无我智慧,仅仅依靠戒律和发菩提心根本无法脱离轮回痛苦。因此应当精进修持无我空性以及无上大圆满之修法。

  感数劫住善趣故,四种梵天之福德。

  法施非为染污性,如实开示契经等。

  能够感得数劫中于善趣享受快乐,即称为四种梵天之福德。法布施时应意乐清净,不杂有染污性,如理如实地开示契经所说之义。

  四种梵天福德,即以前未造之处造如来灵塔,于僧众嬉戏之花园建造经堂,调解声闻(指僧众)分裂,修持四无量心。修持以上四者会获得梵天福德,也即与梵辅天的寿量相应,于四十中劫享受与梵辅天同等之福德。有些论师认为,此处的梵天即梵辅天;有些则认为,与梵天福德相同即可,如前所说的住定菩萨;格热堪布说,梵天福德主要从寿命方面讲。有部认为,一业只能引一世,不会引多世,因此梵天福德首先成为妙相之因,并非引出四十中劫之业。此处主要是以经部观点而言,四种梵天福德是寿命方面的比喻,若想四十个中劫于梵天界享受快乐,一定要具足大福德。还有其他经中说:若修持四法有无量功德,即慈无量心,说大乘佛法,发菩提心,修空性。

  下面附带讲述法布施。传法或为人念经时,首先观察自己的发心是否清净,是不是为了名声、利养、恭敬而做,如果怀有此心则应舍弃,《自释》中说:“故有颠倒或染污心求利名誉恭敬辩者,是人便损自他大福。”真正断除所有的烦恼障和所知障,只有在七地菩萨以后才可以做到,但作为凡夫,在传法时不夹杂染污之心很重要。而且,在讲解时也应如理如实、毫无错谬的讲解,若不懂装懂,以妄语欺骗他人则十分不如法。不理解之处即如实说明,或者自认为已经明白法义,但实际并未完全了知而对他人宣讲,也不会有过失。《幻师妙贤请问经》中说:传法者需要具足四个条件,即知足、少欲、性格贤善、利他之心。宗喀巴大师的《善解密意疏》中说,传法者应不为名闻利养、如理如法传讲;听法者在听闻时也应无有名闻利养之染污心,法义无颠倒而受持。按《时轮金刚》的说法,即使破戒者也可以传法,以此既可以清净自相续的罪障也会对众生有利。但小乘认为破戒者不能传法。

  所有布施中,法施与无畏施最为殊胜,因为财施仅能利益一世,而法施却可以熏染人的相续,使自心于生生世世中与解脱相合,而且,若想报答佛陀与上师的恩德,作法布施最殊胜。既然法施有如此大的功德,那闻法是否有功德呢?佛经中说:听法也有大功德,即使听到海螺声、为前往经堂而迈步,甚至听法过程中的呼吸也具极大功德。在传法与闻法时还要发清净愿,发愿时也应具足四种条件,一是为利益众生而听闻的意乐;二是发善妙愿,讲闻佛法以及自己的所作所为皆为利益无边有情,并非自己获得一点利益而做;三是诚心祈祷,愿诸佛菩萨以及十方高僧大德、上师们加持,希望所发之愿圆满实现;四是具有坚定的誓言,对所发之誓言乃至遇生命险难也不退失。

  丙十四、宣说三随分:

  随福德分随解脱,随抉择分三种善。

  善业分随福德分、随解脱分以及随抉择分三种。

  经中所说的随福德分、随解脱分、随抉择分三种善业分别是指什么呢?随福德分善,即以此善可获得善趣人天之快乐、福报,随解脱分善是指向往解脱之善法。小乘从生起出离心开始即为随解脱分善,大乘则从菩提心开始,密宗于获得灌顶后对密法等性无二之见解生起定解后才称为随解脱分善,生起此种善根后即已成为解脱之因。怎样才算是生起随解脱分善呢?《入中论》中说:“若异生位闻空性,内心数数发欢喜,由喜引生泪流注,周身毛孔自动竖。”随抉择分善是指暖、顶、忍、胜法位四加行道。以上即三随分善。

  丙十五、宣说如理而入之业:

  如理三业具等起,次第乃为书字印,

  计算诗歌与数目。有覆下劣与具罪,

  此等染污法异名,无漏善业为善妙,

  有为善法当敬依,解脱乃为最无上。

  如理善业是指身语意的三种善业,依照次第分别是书写、刻印,算数、诗歌,数目等。有覆、下劣、具罪等均是染污之异名;善妙则为无漏善业之异名。对一切有为善法皆应恭敬依止,解脱涅槃之抉择灭则是所有善法中最无上者。

  书写、刻印、计算、诗歌、数量等均以何者为其自性呢?《自释》中说:“此中书印,以前身业及彼能发五蕴为体;次算及文,以前语业及彼能发五蕴为体;后数应知,以前意业及彼能发四蕴为体,但由意思能数法故。”小乘观点认为,书写、刻印等均为身口意所引,乃五蕴之本性。其中,书写“嘎”、“卡”等,刻印、绘画佛像等均属身业。《宝积经》中说:出家人不得绘画佛像。有人曾请问佛:世尊对波斯匿王宣讲、赞叹画佛像之功德,却为何又说画佛像有诸多过患呢?佛陀回答说:在家人通过绘画佛像可种下福德,出家人依靠绘画佛像以做买卖,依此会损害道心。但一般说来,若以善心绘画佛像还是有很大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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