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说故,二具对境有果故,
言说三时存在故,许说一切有部名。
彼等四种称事相,阶段以及他转移。
佛陀曾说三时存在,而且识之产生需要具足根、境二者,过去所造之异熟果亦存在之故,三时应为成实。由于认为三时存在之故,称他们为一切有部。三时成实的观点亦可分为四种,即事法转移、法相转移、阶段转移、其他转移。
既然说有些烦恼于三时中具足,那三时是否具有实体?若有实体,则成为常有,与外道观点相同;若无实体,则过去、未来如何具足,应与所说相违。
有部宗回答说:虽然三时实有,但所有的时间均具足有为法生、住、灭之法相的缘故,不会成为常有。那么,他们以什么原因认为三时成实呢?可以从教证与理证两个角度进行说明。首先是教证,佛在经中说:“比丘当知,若过去色非有,不应多闻圣弟子众于过去色勤修厌舍,以过去色是有,故应多闻圣弟子众于过去色勤修厌舍;若未来色非有,不应多闻圣弟子众于未来色勤断欣求,以未来色是有,故应多闻圣弟子众于未来色勤断欣求。”经中还说:“现在也是无常,何况过去未来?”既然现在之法为无常,则过去、未来之法也应该以无常的方式实体存在。以理证也可成立三时成实,意识需要依靠对境与根二者产生,而且意识产生时,可以缘过去、未来、现在三时,若三时不存在则所生之意识成为无因生;由于过去所造之业的异熟果于现在存在,所以过去时应存在,否则过去所作之业应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导致现在亦不会产生其果。为什么叫做一切有部呢?《自释》中说:“以说三世皆定实有,故许是说一切有宗。”由于承许过去、现在、未来三时,以及色、心、心所、对境、无为法五事成实,因而得名为一切有部。
有部对于三时成实的说法也有四种不同观点。法护尊者承许为事法转移,如苗芽由原来的未来之法,已经转变成现在之法,而现在之法也会变成过去,于此过程中,苗芽自己之本体未转移于他处,只是现象发生变化而已。比如将金器毁坏后所做成的装饰品,此时颜色虽未改变,然而形状却已改变;再比如以金器打造成佛像、耳环等,虽然金器的形状等已经改变,但黄金的颜色、性质等并未改变;或者以牛奶加工后的酸奶,味道虽已改变,但颜色、形状均未发生变化。妙音尊者认为,以法相不同故三时实有,也就是说,由于偏重那一法相而安立了过去等,比如某法虽于现在时存在,但并未远离过去、未来之法相,只因偏重于现在,所以立名为现在,如一个男人因特别贪恋某一女人而对其贪爱,并非已经远离了对其他女人之贪心。世友尊者说,从作用的不同可以安立三时,也即因作用未生而安立为未来法、作用已生未灭而安立为现在、作用已灭的角度安立为过去,如同骰点所置之处不同,所起作用也就有所不同,由此安立了不同的名称。觉天尊者认为,由观待角度不同而安立了过去、现在、未来三时,比如观待昨天来说,今天属于现在,观待明天来说,今天则成为过去,如同一个女人既可以是母亲也可以是女儿,只是观待角度不同而已。
戊二、辩答:
第三观点以作用,安立三时为最佳。
谁障作用非异时,时间亦成不应理。
若有何故未生灭,此等法性极甚深。
比较而言,第三种以作用安立三时的观点最为合理。若三时实有存在,那为什么现在没有未来、过去的作用?是谁障碍了它?既然汝宗承许作用与时间非异体,那时间亦应成不合理。而且,又是什么缘故使未来未生、过去已灭呢?有部宗回答说:法性甚深难思。
上述四种说法,哪一种比较合理呢?《自释》中说:“第三约作用,立世最为善。”四种观点中,若从承许为实有的角度而言,皆不合理,经部以上均不承认此种观点。世亲论师认为,若从起作用的角度,第三种世友尊者的观点比较合理。为什么其他三种观点不合理呢?首先第一种法护尊者的观点,若认为事物本质未变而只是现象有所改变,与数论外道无别;从本质与现象是一体还是异体的方法观察,也无法成立这种说法的合理性。第二种妙音尊者的观点有三时错乱的过失,比如现在法只是因偏重而安立为现在,但却未远离过去、未来两种法相,如此则现在法已经具足过去、未来之法相,那为何不承许其为过去和未来呢?如同只要具足人的法相就可以称之为“人”一样,不必管它到底偏重还是不偏重。第四种觉天尊者的观点也不能成立,若以“观待”来安立现在、过去、未来的话,则于一法上应同时具足过去、未来、现在三时,比如今天观待昨天是未来法,观待明天则成为过去,所以今天既是现在也是过去、未来,因此这种观点不合理。而且第四种观点所举之比喻也不合理,一个女人观待自己的母亲是女儿,观待自己的女儿又成为母亲,若是成实的话,则她既是母亲又是女儿,有这种过失;若不观待,真正的一个母亲或女儿的实体存在也不合理。只有第三种观点比较合理,而且从作用角度安立三时的说法与大乘观点也比较接近,因此世亲论师说第三种观点“最为善”。
若真正观察,第三种观点也有过失。以现在的相应眼根为例,由于此眼根未起到取境的作用,所以现在的相应眼根不能称为现在的眼根,有这种过失。
对方反辩说:现在的相应眼根虽然现在没有起到见色法的作用,但却具备将来产生果的能力,所以可以安立为现在。
这样一来,过去的同类因也应成为现在,因为它可以产生现在果之故,譬如昨天种子的同类因应成现在,因为具有生果的能力与作用,将来可以产生果之故。若如汝宗所许,则三时已经错乱,实际上,所谓的时间仅是事物变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概念,并非真实存在。
另外,从三时角度来讲,未来、过去、现在三时均于现在存在,如此一来,那过去已灭之法与未来未生之法,是谁障碍了它,而于现在不存在呢?因为有部并不是承认未来于未来时实有,过去于过去时实有,而是承认过去、未来于现在时实有,这样一来,必定导致时间的概念无法安立。而且,若以这种观点承许,那作用与时间是异体还是一体呢?若承许为异体,则作用应成无为法,因无为法不被时间所摄,而作用也不能成为无常法;若认为是一体,则所有的作用与时间成为无二无别,因此过去、未来也不应该存在,因过去的作用已灭,故过去的时间已经不存在,而未来的作用未产生,所以未来的时间也不会存在,因此除现在的作用与时间外,过去、未来的时间均不存在。既然如此,你们的观点究竟是从何处建立的呢?在其他注疏中还有另外一种观察方法,也就是说,事物与作用是一体还是异体?事物与时间是一体还是异体?以柱子为例,若柱子与时间异体,柱子应成为常有。若柱子与时间一体,那过去的柱子于现在时是否存在?有部宗也承认过去的柱子于现在不存在,既然如此,由于过去的柱子与时间无别之故,时间也不存在,那你们为什么还要承认过去的时间存在呢?以这种方法进行观察时,他们的观点也已经无法立足了。
对方认为,没有上述所说的过失,从作用未生与作用已灭的角度可以安立为未来与过去。既然汝宗承许过去、未来的实体于现在存在,那究竟是谁在未来未生?是谁在过去已灭?我们虽然已经对其观点进行了强有力的驳斥,但有部宗并未舍弃自宗观点,并且说:“此等法性极甚深。”他们认为,以佛经当中的教证可以证明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
下面经部宗开始驳斥他们的这种观点。第一,上述教证的密意并不是像你们所解释的那样,教证中虽然说过去色有、未来色有,但并不是说过去、未来的时间存在,而是缘过去所产生过的法,心里自然而然产生厌离心;缘未来产生之法也可以修持厌离心。在《俱舍论大疏》中也说到,是对将要产生和已经产生过的法生起厌离之心。并非如你们所解释的“三时实有”之义,应该这样理解。第二、汝宗承许有意根、有果之故三时实有,这一点也不能成立。第六意识依靠意根无间而产生,当我们观外境总相时,自相续之根识立即产生,并非过去法已经存在,之后缘它再产生根识,并非如此。所谓的果也并不是由一直存在的因产生的,因果只是相续中有名言假立的,造业时有一种特殊的能力,相当于种子,因缘成熟之后,果即产生,这是世俗中的一种自然规律,除此之外,若观察因与果是否接触,或者因与果一体异体,这样观察时,胜义中不能成立,而名言中不经观察时属于自然规律,可以成立。
丁三、断与离之差别:
虽断苦谛之见断,其余所有遍行具,
初品修断虽已断,然彼余诸有境垢。
苦谛见断虽已断除,但其余的遍行集谛见断的所有遍行仍然具足,同样,虽然初品修断已经断除,然而其他有境垢染存在之故,仍会缘已断之修断。
断是指断除所断,离是指解脱。有部宗认为,断与离之间有一定的差别,所断虽已断除,但却不一定离开,而离了以后必定会断。那什么情况下断而未离呢?比如生起了知一切有漏取蕴的苦谛之智,而未生起集智时,虽然从苦谛见断本身来讲已经断除,但集谛中的贪心、嗔心等,以所缘的方式可以缘已经断除的苦谛所断,这是从对境角度来说的。大乘观点则与此不同,若自相续的苦谛所断已经断除,就再也不会以其他方式来缘,但有部宗认为虽然已经断除,但还没有离。这是从见断角度来讲。同样,修断的上上品虽然已经断除,但由于后面的八品仍未断除之故,仍然可以缘已断的上上品修道,所以,已断的上上品修断也以所缘的方式具足。
丙五、境与有境之差别:
欲界所生苦集谛,见断以及修所断,
自地三心色界一,无垢心识之行境。
欲界所产生的苦集见断与修断,属于自地三心、色界一心以及无垢心之行境。
所有随眠以所缘方式增长之理,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来了知,一是以一般方式了知,二是以分别方式了知。比如缘灭谛与道谛时,虽然会缘,但不会起执著,所以也就不会增长;缘苦谛、集谛时,不但缘而且也会增长,尤其缘自地烦恼时,一定会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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