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說故,二具對境有果故,
言說叁時存在故,許說一切有部名。
彼等四種稱事相,階段以及他轉移。
佛陀曾說叁時存在,而且識之産生需要具足根、境二者,過去所造之異熟果亦存在之故,叁時應爲成實。由于認爲叁時存在之故,稱他們爲一切有部。叁時成實的觀點亦可分爲四種,即事法轉移、法相轉移、階段轉移、其他轉移。
既然說有些煩惱于叁時中具足,那叁時是否具有實體?若有實體,則成爲常有,與外道觀點相同;若無實體,則過去、未來如何具足,應與所說相違。
有部宗回答說:雖然叁時實有,但所有的時間均具足有爲法生、住、滅之法相的緣故,不會成爲常有。那麼,他們以什麼原因認爲叁時成實呢?可以從教證與理證兩個角度進行說明。首先是教證,佛在經中說:“比丘當知,若過去色非有,不應多聞聖弟子衆于過去色勤修厭舍,以過去色是有,故應多聞聖弟子衆于過去色勤修厭舍;若未來色非有,不應多聞聖弟子衆于未來色勤斷欣求,以未來色是有,故應多聞聖弟子衆于未來色勤斷欣求。”經中還說:“現在也是無常,何況過去未來?”既然現在之法爲無常,則過去、未來之法也應該以無常的方式實體存在。以理證也可成立叁時成實,意識需要依靠對境與根二者産生,而且意識産生時,可以緣過去、未來、現在叁時,若叁時不存在則所生之意識成爲無因生;由于過去所造之業的異熟果于現在存在,所以過去時應存在,否則過去所作之業應隨著時間的流逝而導致現在亦不會産生其果。爲什麼叫做一切有部呢?《自釋》中說:“以說叁世皆定實有,故許是說一切有宗。”由于承許過去、現在、未來叁時,以及色、心、心所、對境、無爲法五事成實,因而得名爲一切有部。
有部對于叁時成實的說法也有四種不同觀點。法護尊者承許爲事法轉移,如苗芽由原來的未來之法,已經轉變成現在之法,而現在之法也會變成過去,于此過程中,苗芽自己之本體未轉移于他處,只是現象發生變化而已。比如將金器毀壞後所做成的裝飾品,此時顔色雖未改變,然而形狀卻已改變;再比如以金器打造成佛像、耳環等,雖然金器的形狀等已經改變,但黃金的顔色、性質等並未改變;或者以牛奶加工後的酸奶,味道雖已改變,但顔色、形狀均未發生變化。妙音尊者認爲,以法相不同故叁時實有,也就是說,由于偏重那一法相而安立了過去等,比如某法雖于現在時存在,但並未遠離過去、未來之法相,只因偏重于現在,所以立名爲現在,如一個男人因特別貪戀某一女人而對其貪愛,並非已經遠離了對其他女人之貪心。世友尊者說,從作用的不同可以安立叁時,也即因作用未生而安立爲未來法、作用已生未滅而安立爲現在、作用已滅的角度安立爲過去,如同骰點所置之處不同,所起作用也就有所不同,由此安立了不同的名稱。覺天尊者認爲,由觀待角度不同而安立了過去、現在、未來叁時,比如觀待昨天來說,今天屬于現在,觀待明天來說,今天則成爲過去,如同一個女人既可以是母親也可以是女兒,只是觀待角度不同而已。
戊二、辯答:
第叁觀點以作用,安立叁時爲最佳。
誰障作用非異時,時間亦成不應理。
若有何故未生滅,此等法性極甚深。
比較而言,第叁種以作用安立叁時的觀點最爲合理。若叁時實有存在,那爲什麼現在沒有未來、過去的作用?是誰障礙了它?既然汝宗承許作用與時間非異體,那時間亦應成不合理。而且,又是什麼緣故使未來未生、過去已滅呢?有部宗回答說:法性甚深難思。
上述四種說法,哪一種比較合理呢?《自釋》中說:“第叁約作用,立世最爲善。”四種觀點中,若從承許爲實有的角度而言,皆不合理,經部以上均不承認此種觀點。世親論師認爲,若從起作用的角度,第叁種世友尊者的觀點比較合理。爲什麼其他叁種觀點不合理呢?首先第一種法護尊者的觀點,若認爲事物本質未變而只是現象有所改變,與數論外道無別;從本質與現象是一體還是異體的方法觀察,也無法成立這種說法的合理性。第二種妙音尊者的觀點有叁時錯亂的過失,比如現在法只是因偏重而安立爲現在,但卻未遠離過去、未來兩種法相,如此則現在法已經具足過去、未來之法相,那爲何不承許其爲過去和未來呢?如同只要具足人的法相就可以稱之爲“人”一樣,不必管它到底偏重還是不偏重。第四種覺天尊者的觀點也不能成立,若以“觀待”來安立現在、過去、未來的話,則于一法上應同時具足過去、未來、現在叁時,比如今天觀待昨天是未來法,觀待明天則成爲過去,所以今天既是現在也是過去、未來,因此這種觀點不合理。而且第四種觀點所舉之比喻也不合理,一個女人觀待自己的母親是女兒,觀待自己的女兒又成爲母親,若是成實的話,則她既是母親又是女兒,有這種過失;若不觀待,真正的一個母親或女兒的實體存在也不合理。只有第叁種觀點比較合理,而且從作用角度安立叁時的說法與大乘觀點也比較接近,因此世親論師說第叁種觀點“最爲善”。
若真正觀察,第叁種觀點也有過失。以現在的相應眼根爲例,由于此眼根未起到取境的作用,所以現在的相應眼根不能稱爲現在的眼根,有這種過失。
對方反辯說:現在的相應眼根雖然現在沒有起到見色法的作用,但卻具備將來産生果的能力,所以可以安立爲現在。
這樣一來,過去的同類因也應成爲現在,因爲它可以産生現在果之故,譬如昨天種子的同類因應成現在,因爲具有生果的能力與作用,將來可以産生果之故。若如汝宗所許,則叁時已經錯亂,實際上,所謂的時間僅是事物變化過程中出現的一種概念,並非真實存在。
另外,從叁時角度來講,未來、過去、現在叁時均于現在存在,如此一來,那過去已滅之法與未來未生之法,是誰障礙了它,而于現在不存在呢?因爲有部並不是承認未來于未來時實有,過去于過去時實有,而是承認過去、未來于現在時實有,這樣一來,必定導致時間的概念無法安立。而且,若以這種觀點承許,那作用與時間是異體還是一體呢?若承許爲異體,則作用應成無爲法,因無爲法不被時間所攝,而作用也不能成爲無常法;若認爲是一體,則所有的作用與時間成爲無二無別,因此過去、未來也不應該存在,因過去的作用已滅,故過去的時間已經不存在,而未來的作用未産生,所以未來的時間也不會存在,因此除現在的作用與時間外,過去、未來的時間均不存在。既然如此,你們的觀點究竟是從何處建立的呢?在其他注疏中還有另外一種觀察方法,也就是說,事物與作用是一體還是異體?事物與時間是一體還是異體?以柱子爲例,若柱子與時間異體,柱子應成爲常有。若柱子與時間一體,那過去的柱子于現在時是否存在?有部宗也承認過去的柱子于現在不存在,既然如此,由于過去的柱子與時間無別之故,時間也不存在,那你們爲什麼還要承認過去的時間存在呢?以這種方法進行觀察時,他們的觀點也已經無法立足了。
對方認爲,沒有上述所說的過失,從作用未生與作用已滅的角度可以安立爲未來與過去。既然汝宗承許過去、未來的實體于現在存在,那究竟是誰在未來未生?是誰在過去已滅?我們雖然已經對其觀點進行了強有力的駁斥,但有部宗並未舍棄自宗觀點,並且說:“此等法性極甚深。”他們認爲,以佛經當中的教證可以證明自己的觀點是正確的。
下面經部宗開始駁斥他們的這種觀點。第一,上述教證的密意並不是像你們所解釋的那樣,教證中雖然說過去色有、未來色有,但並不是說過去、未來的時間存在,而是緣過去所産生過的法,心裏自然而然産生厭離心;緣未來産生之法也可以修持厭離心。在《俱舍論大疏》中也說到,是對將要産生和已經産生過的法生起厭離之心。並非如你們所解釋的“叁時實有”之義,應該這樣理解。第二、汝宗承許有意根、有果之故叁時實有,這一點也不能成立。第六意識依靠意根無間而産生,當我們觀外境總相時,自相續之根識立即産生,並非過去法已經存在,之後緣它再産生根識,並非如此。所謂的果也並不是由一直存在的因産生的,因果只是相續中有名言假立的,造業時有一種特殊的能力,相當于種子,因緣成熟之後,果即産生,這是世俗中的一種自然規律,除此之外,若觀察因與果是否接觸,或者因與果一體異體,這樣觀察時,勝義中不能成立,而名言中不經觀察時屬于自然規律,可以成立。
丁叁、斷與離之差別:
雖斷苦谛之見斷,其余所有遍行具,
初品修斷雖已斷,然彼余諸有境垢。
苦谛見斷雖已斷除,但其余的遍行集谛見斷的所有遍行仍然具足,同樣,雖然初品修斷已經斷除,然而其他有境垢染存在之故,仍會緣已斷之修斷。
斷是指斷除所斷,離是指解脫。有部宗認爲,斷與離之間有一定的差別,所斷雖已斷除,但卻不一定離開,而離了以後必定會斷。那什麼情況下斷而未離呢?比如生起了知一切有漏取蘊的苦谛之智,而未生起集智時,雖然從苦谛見斷本身來講已經斷除,但集谛中的貪心、嗔心等,以所緣的方式可以緣已經斷除的苦谛所斷,這是從對境角度來說的。大乘觀點則與此不同,若自相續的苦谛所斷已經斷除,就再也不會以其他方式來緣,但有部宗認爲雖然已經斷除,但還沒有離。這是從見斷角度來講。同樣,修斷的上上品雖然已經斷除,但由于後面的八品仍未斷除之故,仍然可以緣已斷的上上品修道,所以,已斷的上上品修斷也以所緣的方式具足。
丙五、境與有境之差別:
欲界所生苦集谛,見斷以及修所斷,
自地叁心色界一,無垢心識之行境。
欲界所産生的苦集見斷與修斷,屬于自地叁心、色界一心以及無垢心之行境。
所有隨眠以所緣方式增長之理,可以通過兩個途徑來了知,一是以一般方式了知,二是以分別方式了知。比如緣滅谛與道谛時,雖然會緣,但不會起執著,所以也就不會增長;緣苦谛、集谛時,不但緣而且也會增長,尤其緣自地煩惱時,一定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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