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和“离得”都是没有的。但有部认为,断是一种灭法,离得则是智慧反体的不同实法,而且离得智慧会越来越殊胜。
那所谓的离得智慧在何时会越来越殊胜呢?作为钝根者有六个阶段会越来越殊胜,即生起对治的解脱道、获得沙门四果以及通过炼根而变为利根者,在此六时中由于获得殊胜因之故,果必然会出现;利根者无有炼根的情况,在其他五个时间中会变得越来越殊胜。无间道时未生起真正的离得,因而此者的对治唯有解脱道。
《俱舍论大疏》和麦彭仁波切的讲义将以上内容均安立在“断之果遍知”的科判中,因为“遍知”分断知和得知,所以如此安立。但由于此处并未直接讲遍知,因此安立在“修断之断法”的科判中也可以。
甲四(断之果遍知)分五:一、分类;二、是何道之何果;三、定数;四、何补特伽罗具足;五、宣说得舍。
乙一、分类:
所谓遍知有九种,灭欲苦集谛为一,
灭后二谛各为一,上三遍知余亦三,
灭顺下分与色界,及灭诸漏三遍知。
所谓的果遍知共有九种,即灭除欲界苦集见断合为一个智慧,灭除欲界灭谛、道谛各为一种智慧,断除色无色界的遍知有三个,其余断除修断亦有三个智慧,即欲界断除顺下分的遍知,灭除色界贪欲的遍知,无色界灭尽诸漏法的遍知。
烦恼断完后,有几种离得智慧呢?有九种,其中欲界有三个遍知,欲界苦集见断断除之后的智慧算为一个遍知,断除灭谛见断的一个遍知,断除道见断的一个遍知;由于上二界的对治类相同,故将其合在一起宣说,也有三个遍知,即断除苦集谛见断的一个遍知,断除灭谛见断的一个遍知,断除道谛见断的一个遍知;断除修断的遍知也有三个,即欲界顺下分烦恼、色界贪欲烦恼和无色界的一切漏法烦恼,通过三界的修断智慧断除这三种烦恼后得到的三种智慧。因此,见断、修断共有九个遍知。
乙二、是何道之何果:
其中六种为忍果,余三即是智之果。
未至定为一切果,所有正禅五或八,
未至定果即为一,无色三正行亦尔。
前六种遍知均是忍之果,其余三种遍知是智之果。一禅未至定的果是九种智,所有正禅的果是五个或八个遍知,无色界未至定的果只有一个遍知,除有顶以外的三正禅也是如此。
此九种遍知是何种道、地所得之果呢?
前六种遍知是忍之果,它既有上界类忍之果,也有欲界法忍之果,但不必分开来讲,均属于见断智慧之故,因为无间道是见道的第一刹那,而解脱道的第一刹那可以摄于见道中,但第一刹那以后就摄于修道中,所以解脱道含有修道的成分。剩余的后三种遍知是法智和类智之果,因为是修道之果,而且获得修道时见道已经在相续中生起,所以无有忍。
未至定分为有漏和无漏两种,有漏禅定和未至定只能灭尽自地烦恼,而无漏禅定和无漏未至定可以灭尽上界烦恼。所以有漏未至定不能作为一切智的所依,但依靠无漏未至定可以在自相续中生起上述九种智。一切静虑正禅之果是上二界见断的三个遍知和修断的两个遍知,共有五个遍知。为什么不包括欲界呢?因为正禅不是欲界直接的对治,虽然世间道中也可以依靠欲界禅定断除烦恼,但这并非依靠正禅,而是以色界未至定断除的,因此色界正禅作为因,只产生上二界的五种遍知果。但妙音尊者认为,不仅前面所讲到的五个遍知可以作为一切静虑正禅之果,而且欲界见断的三个遍知也可以,因为离贪者首先依靠世间道断除自相续的贪欲,之后欲界的九品烦恼全部得以断除,这时并未获得得绳,最后依靠正禅生起见道时,即欲界的三种智慧,所以应该有八个遍知果。那为什么欲界修断的智慧没有算在其中呢?虽然可以得到断除顺下分的遍知,但是在断除上界见断时已经获得此遍知果,所以没有单独算为一个。无色界空无边处的未至定,认为色界禅定属于粗相,而无色界是寂静相,因此无色界未至定的果只有远离色界贪欲的一个遍知果。无色界中除有顶以外的前三无漏正行之果也只有一个,即灭尽诸漏法的遍知,因为依靠世间道不能断除有顶所断,但无漏法即使是有顶烦恼也是可以断除的。那为什么不将有顶包括在内呢?依靠有顶心和欲界心不会产生无漏智慧。
一切均是圣道果,世间之道果有二,
类智亦然法智三,彼之同品果六五。
上述九种遍知,圣者均可得到,世间道的果是后二种遍知,类智亦是如此,法智之果是后三遍知,此二者之同品分别有六个和五个果。
哪些遍知是世间道与出世间道之果呢?下两界之修断的两种遍知果,即断除欲界顺下分遍知果与灭尽色界贪欲的遍知果,它们依靠世间道也可以得到,其他七种遍知必须依靠圣道获得。修道类智也有两种果,即远离色界贪欲的遍知果和灭尽诸漏的遍知果,因为类智是上两界的对治,而且类智属于修断之故。修道法智之果是修断的三个遍知果,此处是指缘道谛灭谛的无漏法智,它是三界烦恼的对治,因此具有断除三界烦恼的三种遍知果。法智及其同品具有前三遍知与后三遍知共六个果,类智及其同品有上二界苦集灭道的三个遍知以及后两个遍知,共五个果。
乙三、定数:
获得无漏之离得,失毁有顶一分惑,
二因一切均摧毁,故立遍知复超界。
具备无漏的离得重新获得、有顶的一部分已失毁、苦集谛见断的两类遍行因全部摧毁三个条件,所以安立为遍知,若是修断遍知则还需要超离三界的第四因。
既然所断有九十八种,从反体而言,则应有九十八种遍知智慧,那为何只安立九种遍知呢?安立遍知需要具足以下几个条件:无漏的离得重新获得、有顶的一部分烦恼已失毁、苦集谛见断的两类遍行因全部摧毁。具足这三种条件即可安立为断见断的前六个遍知。若具体分析,则苦有苦法忍、苦法智、苦类忍、苦类智四种;集有集法忍、集法智、集类忍、集类智四种;灭、道二谛同样具足前面的四种智,共有十六行相。其中苦法忍属于无间道,虽然已经获得无漏离得,但不能摧毁有顶烦恼,而且也未能摧毁苦集谛见断的两类遍行因,所以不能安立为遍知;苦类智时虽然具足无漏的离得和摧毁有顶烦恼两个条件,但不能摧毁苦集谛见断的两类遍行因;欲界苦集谛的根本断除时,获得集法智,已经具足三个条件,故安立为一个遍知;欲界中灭谛和道谛也是同样,若不具足这三种条件,则道谛和灭谛智慧也不能安立为遍知。同样,上二界合在一起的三个断见断的遍知,也可以依次分析是否具足上述三个条件,若具足即可安立为遍知。
断修断的最后三种遍知不仅要具足上述三个条件,而且还需要第四个条件,即超离欲界等三界,比如获得断顺下分遍知时,应超越欲界;若是远离色界贪欲的遍知,需要断除色界九品烦恼;要获得漏尽遍知,则必须断除无色界九品烦恼,这样才可以安立为遍知。
乙四、何补特伽罗具足:
凡夫一非见谛者,至五之间真实具。
住修道者六一二,超界得果故综合。
凡夫一个遍知也不具足,见道圣者从第六刹那起真实具足一到五个遍知。修道者具足六个、一个或二个遍知,若具足超界和得果的两个因则可将所得遍知综合。
九种遍知在何补特伽罗当中具足呢?上述九种遍知全部在圣者相续中具足,凡夫人一个遍知也不具足。大乘中的第一刹那到十六刹那全部摄于见道之中,而且这十六刹那是从一个刹那的不同反体来分的。按小乘观点,十六刹那中的前十五刹那属于见道,第十六刹那则属于修道,圣者获得见道第六刹那——集法智时真实具足一遍知;从第八刹那——集类智时起具足二遍知;第十刹那——灭法智之后具足三遍知;第十二刹那——灭类智时具足四遍知;第十四刹到第十五刹那——道法智、道类忍时即具足五遍知。因此,作为见道者具足一至五个遍知。
从未离贪者的角度来讲,他已经断除一至八品的修断,由于欲界贪欲仍未全部断除,所以见道的五种遍知次第得到,而到上二界的道类智时,上面的见断只断了一分,所以具足六种遍知;从果中退失者也同样具足六种遍知,这是渐次修道者。若不是渐次者,则虽然修断的道类智可以具足,但前面的遍知不一定具足,所以此处从未离贪者的角度来讲,具足六种遍知。也可具足一遍知,离贪者依靠世间道已经远离欲界烦恼,于道类智时具足断除欲界顺下分的一个遍知;阿罗汉原本具足远离修断的三个遍知,若起色界染心而退失则只具足断顺下分遍知。超越了色界的不来果者,具足断顺下分遍知和断色界贪欲遍知,以无色界烦恼而退失的阿罗汉也具足此二遍知。
为什么超越三界的阿罗汉只具足一个遍知,而其他的圣者却具足五个、六个遍知呢?由于具足超界和重新得果两种原因,所以无来果者具有断顺下分遍知,而阿罗汉则具足漏尽遍知。在获得预流果时,虽然已经得果,但并未超界,所以并未具足两个条件;离贪者虽然超界,但并未得果,故而所得遍知不能综合。既具足超界也已经得果的情况上面已经说明了,而凡夫人由于既未超界也未得果,所以不具足遍知。
乙五、宣说得舍:
有者一二五六舍,得者亦然除五外。
同一时间里有舍一个、二个、五个、六个四种情况,获得时除同时得五种遍知外其他皆相同。
同时舍弃遍知有以下几种。舍一种遍知:若是无色界的阿罗汉退失时,会舍弃其所获得的断诸漏尽遍知或者断顺下分遍知。舍二种遍知:获得阿罗汉果位时获得第九遍知,因此会舍弃原来的断顺下分遍知和断色贪遍知。舍五遍知:离贪者如果获得无来果,见道的五个遍知全部舍弃。舍六种遍知:渐次者相续中具足见道的五个遍知和断除欲界的断顺下分遍知,共六个遍知,当他远离欲界贪欲时会获得断色界贪欲遍知,这时原有的六个遍知全部舍弃。
同时获得,有得一、二、六个遍知三种情况,因为是同时获得,故不会有五个遍知的情况。获得一遍知:集法智时获得第一遍知;离贪道类智时,上二界见断全部断除,获得第六遍知;具贪欲界的第九解脱道时获得第七遍知,获得阿罗汉时具足第九遍知。得二遍知:与前面阿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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