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和“離得”都是沒有的。但有部認爲,斷是一種滅法,離得則是智慧反體的不同實法,而且離得智慧會越來越殊勝。
那所謂的離得智慧在何時會越來越殊勝呢?作爲鈍根者有六個階段會越來越殊勝,即生起對治的解脫道、獲得沙門四果以及通過煉根而變爲利根者,在此六時中由于獲得殊勝因之故,果必然會出現;利根者無有煉根的情況,在其他五個時間中會變得越來越殊勝。無間道時未生起真正的離得,因而此者的對治唯有解脫道。
《俱舍論大疏》和麥彭仁波切的講義將以上內容均安立在“斷之果遍知”的科判中,因爲“遍知”分斷知和得知,所以如此安立。但由于此處並未直接講遍知,因此安立在“修斷之斷法”的科判中也可以。
甲四(斷之果遍知)分五:一、分類;二、是何道之何果;叁、定數;四、何補特伽羅具足;五、宣說得舍。
乙一、分類:
所謂遍知有九種,滅欲苦集谛爲一,
滅後二谛各爲一,上叁遍知余亦叁,
滅順下分與色界,及滅諸漏叁遍知。
所謂的果遍知共有九種,即滅除欲界苦集見斷合爲一個智慧,滅除欲界滅谛、道谛各爲一種智慧,斷除色無色界的遍知有叁個,其余斷除修斷亦有叁個智慧,即欲界斷除順下分的遍知,滅除色界貪欲的遍知,無色界滅盡諸漏法的遍知。
煩惱斷完後,有幾種離得智慧呢?有九種,其中欲界有叁個遍知,欲界苦集見斷斷除之後的智慧算爲一個遍知,斷除滅谛見斷的一個遍知,斷除道見斷的一個遍知;由于上二界的對治類相同,故將其合在一起宣說,也有叁個遍知,即斷除苦集谛見斷的一個遍知,斷除滅谛見斷的一個遍知,斷除道谛見斷的一個遍知;斷除修斷的遍知也有叁個,即欲界順下分煩惱、色界貪欲煩惱和無色界的一切漏法煩惱,通過叁界的修斷智慧斷除這叁種煩惱後得到的叁種智慧。因此,見斷、修斷共有九個遍知。
乙二、是何道之何果:
其中六種爲忍果,余叁即是智之果。
未至定爲一切果,所有正禅五或八,
未至定果即爲一,無色叁正行亦爾。
前六種遍知均是忍之果,其余叁種遍知是智之果。一禅未至定的果是九種智,所有正禅的果是五個或八個遍知,無色界未至定的果只有一個遍知,除有頂以外的叁正禅也是如此。
此九種遍知是何種道、地所得之果呢?
前六種遍知是忍之果,它既有上界類忍之果,也有欲界法忍之果,但不必分開來講,均屬于見斷智慧之故,因爲無間道是見道的第一刹那,而解脫道的第一刹那可以攝于見道中,但第一刹那以後就攝于修道中,所以解脫道含有修道的成分。剩余的後叁種遍知是法智和類智之果,因爲是修道之果,而且獲得修道時見道已經在相續中生起,所以無有忍。
未至定分爲有漏和無漏兩種,有漏禅定和未至定只能滅盡自地煩惱,而無漏禅定和無漏未至定可以滅盡上界煩惱。所以有漏未至定不能作爲一切智的所依,但依靠無漏未至定可以在自相續中生起上述九種智。一切靜慮正禅之果是上二界見斷的叁個遍知和修斷的兩個遍知,共有五個遍知。爲什麼不包括欲界呢?因爲正禅不是欲界直接的對治,雖然世間道中也可以依靠欲界禅定斷除煩惱,但這並非依靠正禅,而是以色界未至定斷除的,因此色界正禅作爲因,只産生上二界的五種遍知果。但妙音尊者認爲,不僅前面所講到的五個遍知可以作爲一切靜慮正禅之果,而且欲界見斷的叁個遍知也可以,因爲離貪者首先依靠世間道斷除自相續的貪欲,之後欲界的九品煩惱全部得以斷除,這時並未獲得得繩,最後依靠正禅生起見道時,即欲界的叁種智慧,所以應該有八個遍知果。那爲什麼欲界修斷的智慧沒有算在其中呢?雖然可以得到斷除順下分的遍知,但是在斷除上界見斷時已經獲得此遍知果,所以沒有單獨算爲一個。無色界空無邊處的未至定,認爲色界禅定屬于粗相,而無色界是寂靜相,因此無色界未至定的果只有遠離色界貪欲的一個遍知果。無色界中除有頂以外的前叁無漏正行之果也只有一個,即滅盡諸漏法的遍知,因爲依靠世間道不能斷除有頂所斷,但無漏法即使是有頂煩惱也是可以斷除的。那爲什麼不將有頂包括在內呢?依靠有頂心和欲界心不會産生無漏智慧。
一切均是聖道果,世間之道果有二,
類智亦然法智叁,彼之同品果六五。
上述九種遍知,聖者均可得到,世間道的果是後二種遍知,類智亦是如此,法智之果是後叁遍知,此二者之同品分別有六個和五個果。
哪些遍知是世間道與出世間道之果呢?下兩界之修斷的兩種遍知果,即斷除欲界順下分遍知果與滅盡色界貪欲的遍知果,它們依靠世間道也可以得到,其他七種遍知必須依靠聖道獲得。修道類智也有兩種果,即遠離色界貪欲的遍知果和滅盡諸漏的遍知果,因爲類智是上兩界的對治,而且類智屬于修斷之故。修道法智之果是修斷的叁個遍知果,此處是指緣道谛滅谛的無漏法智,它是叁界煩惱的對治,因此具有斷除叁界煩惱的叁種遍知果。法智及其同品具有前叁遍知與後叁遍知共六個果,類智及其同品有上二界苦集滅道的叁個遍知以及後兩個遍知,共五個果。
乙叁、定數:
獲得無漏之離得,失毀有頂一分惑,
二因一切均摧毀,故立遍知複超界。
具備無漏的離得重新獲得、有頂的一部分已失毀、苦集谛見斷的兩類遍行因全部摧毀叁個條件,所以安立爲遍知,若是修斷遍知則還需要超離叁界的第四因。
既然所斷有九十八種,從反體而言,則應有九十八種遍知智慧,那爲何只安立九種遍知呢?安立遍知需要具足以下幾個條件:無漏的離得重新獲得、有頂的一部分煩惱已失毀、苦集谛見斷的兩類遍行因全部摧毀。具足這叁種條件即可安立爲斷見斷的前六個遍知。若具體分析,則苦有苦法忍、苦法智、苦類忍、苦類智四種;集有集法忍、集法智、集類忍、集類智四種;滅、道二谛同樣具足前面的四種智,共有十六行相。其中苦法忍屬于無間道,雖然已經獲得無漏離得,但不能摧毀有頂煩惱,而且也未能摧毀苦集谛見斷的兩類遍行因,所以不能安立爲遍知;苦類智時雖然具足無漏的離得和摧毀有頂煩惱兩個條件,但不能摧毀苦集谛見斷的兩類遍行因;欲界苦集谛的根本斷除時,獲得集法智,已經具足叁個條件,故安立爲一個遍知;欲界中滅谛和道谛也是同樣,若不具足這叁種條件,則道谛和滅谛智慧也不能安立爲遍知。同樣,上二界合在一起的叁個斷見斷的遍知,也可以依次分析是否具足上述叁個條件,若具足即可安立爲遍知。
斷修斷的最後叁種遍知不僅要具足上述叁個條件,而且還需要第四個條件,即超離欲界等叁界,比如獲得斷順下分遍知時,應超越欲界;若是遠離色界貪欲的遍知,需要斷除色界九品煩惱;要獲得漏盡遍知,則必須斷除無色界九品煩惱,這樣才可以安立爲遍知。
乙四、何補特伽羅具足:
凡夫一非見谛者,至五之間真實具。
住修道者六一二,超界得果故綜合。
凡夫一個遍知也不具足,見道聖者從第六刹那起真實具足一到五個遍知。修道者具足六個、一個或二個遍知,若具足超界和得果的兩個因則可將所得遍知綜合。
九種遍知在何補特伽羅當中具足呢?上述九種遍知全部在聖者相續中具足,凡夫人一個遍知也不具足。大乘中的第一刹那到十六刹那全部攝于見道之中,而且這十六刹那是從一個刹那的不同反體來分的。按小乘觀點,十六刹那中的前十五刹那屬于見道,第十六刹那則屬于修道,聖者獲得見道第六刹那——集法智時真實具足一遍知;從第八刹那——集類智時起具足二遍知;第十刹那——滅法智之後具足叁遍知;第十二刹那——滅類智時具足四遍知;第十四刹到第十五刹那——道法智、道類忍時即具足五遍知。因此,作爲見道者具足一至五個遍知。
從未離貪者的角度來講,他已經斷除一至八品的修斷,由于欲界貪欲仍未全部斷除,所以見道的五種遍知次第得到,而到上二界的道類智時,上面的見斷只斷了一分,所以具足六種遍知;從果中退失者也同樣具足六種遍知,這是漸次修道者。若不是漸次者,則雖然修斷的道類智可以具足,但前面的遍知不一定具足,所以此處從未離貪者的角度來講,具足六種遍知。也可具足一遍知,離貪者依靠世間道已經遠離欲界煩惱,于道類智時具足斷除欲界順下分的一個遍知;阿羅漢原本具足遠離修斷的叁個遍知,若起色界染心而退失則只具足斷順下分遍知。超越了色界的不來果者,具足斷順下分遍知和斷色界貪欲遍知,以無色界煩惱而退失的阿羅漢也具足此二遍知。
爲什麼超越叁界的阿羅漢只具足一個遍知,而其他的聖者卻具足五個、六個遍知呢?由于具足超界和重新得果兩種原因,所以無來果者具有斷順下分遍知,而阿羅漢則具足漏盡遍知。在獲得預流果時,雖然已經得果,但並未超界,所以並未具足兩個條件;離貪者雖然超界,但並未得果,故而所得遍知不能綜合。既具足超界也已經得果的情況上面已經說明了,而凡夫人由于既未超界也未得果,所以不具足遍知。
乙五、宣說得舍:
有者一二五六舍,得者亦然除五外。
同一時間裏有舍一個、二個、五個、六個四種情況,獲得時除同時得五種遍知外其他皆相同。
同時舍棄遍知有以下幾種。舍一種遍知:若是無色界的阿羅漢退失時,會舍棄其所獲得的斷諸漏盡遍知或者斷順下分遍知。舍二種遍知:獲得阿羅漢果位時獲得第九遍知,因此會舍棄原來的斷順下分遍知和斷色貪遍知。舍五遍知:離貪者如果獲得無來果,見道的五個遍知全部舍棄。舍六種遍知:漸次者相續中具足見道的五個遍知和斷除欲界的斷順下分遍知,共六個遍知,當他遠離欲界貪欲時會獲得斷色界貪欲遍知,這時原有的六個遍知全部舍棄。
同時獲得,有得一、二、六個遍知叁種情況,因爲是同時獲得,故不會有五個遍知的情況。獲得一遍知:集法智時獲得第一遍知;離貪道類智時,上二界見斷全部斷除,獲得第六遍知;具貪欲界的第九解脫道時獲得第七遍知,獲得阿羅漢時具足第九遍知。得二遍知:與前面阿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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