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烦恼心;以染定作为死心,因未断下地烦恼,故仅转生自地与下地而不会生于上地。
丁二、别说净定:
净定有四顺退等,依次随顺于烦恼,
自地上地与无漏,渐次生二三三一。
净定有四种,即顺退分、顺住分、顺胜分与顺抉择分,它们依次随顺于烦恼、自地、上地以及无漏,渐次产生二、三、三、一种定。
每一种定无间可以产生如上所述之定,但这里仅仅是“可以生”,而并非是“必定生”,因明当中,“可以生”与“必定生”有很大区别,大家应善加分析。
那净定是不是一定会产生上地、下地等三地之间的一切善呢?不一定。所谓的净定可以分四种,即顺退分、顺住分、顺胜分、顺抉择分净定。顺退分净定是指随顺自地之烦恼而生起的染定,如三禅之净定,生起烦恼后生起三禅之染污定;顺住分净定指随顺自地净定而相续产生后面的净定,如三禅净定相续产生自地后后之净定;顺胜分净定指随顺生起上地净定,如三禅之净定所生起的四禅净定,因其比较殊胜,故称为顺胜分净定;顺抉择分净定指随顺产生无漏定,如由三禅之净定产生有学道或无学道之无漏定。上述四种净定中,每一种无间生起之定并不相同,即顺退分净定无间产生染污定其本身,也可生起顺住分净定;顺住分净定不会无间生起无漏定,因此是不包括顺抉择分的三种;顺胜分净定是指生起殊胜定,故不会生起顺退分净定,其他三种均可无间生起;顺抉择分净定无间生无漏定,若产生其他定则不称为顺抉择分净定。
丁三、别说超越定:
与八地二相关联,超越一者顺逆式,
以不同类至第三,即是超越之等至。
与有漏八地及无漏七地相联,超越一者顺行与逆行的方式为同类修法;以不同类的三种随意而行,即是超越定之正行。
前面所提到的超越定如何生起呢?一切定的基础应与有漏八地与无漏七地相联。所谓的远加行,指首先从有漏一禅、二禅、三禅、四禅直到有顶之间顺行,之后从有顶、无所有处、识无边处、空无边处至有漏一禅之间逆行;无漏定也是如此,从无漏一禅、二禅、三禅、四禅至无所有处之间上行,因有顶没有无漏定,故不会到达有顶,之后从无所有处、识无边处、空无边处下至无漏一禅逆行,这样顺行、逆行的方式以入定方式得以清净,因距离正行较远而称为远加行。从有漏一禅起超越二禅而直接去往三禅,这样以超越一者的方式直至有顶之间上行,向下也是如此,中间跳跃一者而至一禅;同样,无漏一禅超越一个至无漏三禅,如是每超越一个而至无所有处之间上行,再下至无漏一禅,此修法纯熟即为近加行。上述近加行时有漏与无漏并未混杂而修,修持超越定正行时即将有漏与无漏混杂,并如近加行般超越一者而顺行逆行,也就是说,首先从有漏一禅至无漏三禅,再从无漏三禅到有漏空无边处,然后是有漏空无边处至无漏无所有处,此为顺式上行;之后从有漏无所有处至无漏空无边处、由无漏空无边处到有漏三禅、从有漏三禅至无漏一禅之间,即为逆式下行,无论何时,若不同类的三种可随意而行即已成就超越定之正行。如此入定之所依身份唯是智慧敏锐者,补特伽罗唯是无烦恼、自在等持的不动法罗汉。
《现观庄严论》中也讲到了超越定,但因其所讲主要是菩萨的超越定,因此更加复杂。
丙五、法之差别:
静虑无色依自下,非上下者无必要,
唯生有顶之圣者,现前无所有尽漏。
静虑与无色定以自地与下地所依现前,非以上地现前下者,因为没有此种必要,唯有转生有顶的圣者需要现前无所有处之无漏道方可灭尽漏法。
四静虑与四无色定之正行即称为净定,若以无漏智慧摄持则称为无漏定,若对正行生起贪执则为染污定。不论哪一种定,均为四禅四无色所摄,那此等定必然是以上地所依现前吗?静虑与无色定依靠自地现前,比如于因地已经修成一禅,此一禅自地之功德依靠以前的修行与发愿力即可现前;也可依下地现前,比如依靠欲界的禅定力现前一禅境界。由于上地具足殊胜之禅定,因此没有必要以下地现前上地。此处仅是从禅定角度来讲,若从根识角度,如二禅以上虽然无有耳鼻等根,但依靠一禅的根也可以现前,不过此处不是从这个角度讲的。
以上是从一般角度来讲,上地不必依靠下地之道,但就特殊情况而言,转生有顶的不来圣者从有顶涅槃时,需要现前无所有处的无漏道才能灭尽漏法,因有顶自地无有无漏道,而且无所有处之无漏定具有这样的能力,当它现前之后即可以断除有顶之所断。
有爱缘于自地蕴,净无漏定缘一切,
无色正行善行境,非为有漏之下地,
以无漏断诸烦恼,未至净定亦复然。
与味著相应之定缘各自地的有漏之蕴,净定与无漏定缘一切有为与无为法。无色正行之善的行境并非有漏下地。以无漏定可断除一切烦恼,未至净定也是如此。
上述三种定的所缘对境是什么呢?“有爱”也即染污定,它的所缘是各自地之有漏诸蕴,由于已经远离下地之贪,故不缘下地;也不缘上地,比如一禅,它不会缘二禅生起贪染,因为已经中断了异地之爱,就像人在生起傲慢、嫉妒之心时,针对的仅仅是与自己同类的人,而不会缘牦牛、天人等生起烦恼;无漏也不能成为所缘,否则就已经成为善法了。
善妙净定与无漏定的所缘境可以是一切有为与无为法,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讲义中说“如应”,是指不同程度的可以缘,并非始终去缘一切万法。无色界之净定与无漏定不以有漏下地作为所缘,因为有漏下地是未至定之所缘,如一禅正行不会缘欲界,但一禅未至定可以缘欲界烦恼之粗相,并断除欲界烦恼;根据不同的情况,自地可以缘;上地也可以作为所缘;虽然可以缘下地无漏,但也仅以类智所摄的一切道为所缘,而不会缘法智。
三种定在断除烦恼方面有何差别呢?以正行无漏定可以断除所有烦恼,但也并非必定断除。以正行净定无法断除烦恼,因其已经远离下地之贪,若未离贪则无法获得正行;增上自地之爱,如一禅之寻伺需要以二禅未至定断除,而一禅自地除增上外无法断除;上地更为超胜,故无法断除,如以一禅无法断除二禅烦恼,因为二禅之定比一禅境殊胜。染定也无法断除烦恼,因其本身即具足烦恼。以未至净定可远离下地之贪,故它也能断除烦恼。
乙二、未至定:
彼等八种未至定,体净非乐非苦受。
初未至定亦有圣,有者说为具三种。
彼等正行之未至定有八种,其本体为净定,与非苦非乐之舍受相应。一禅未至定也具有圣者无漏定,但有些论师说它应具有三种定。
未至定,唐玄奘翻译为“近分定”,其含义无有差别。那所谓的未至定共有几种呢?因为是入于八种正行之方便,故此未至定也有八种,其本体从断除烦恼以及为正行所摄的角度来讲,可以称其为净定。若是染定则无法断除烦恼,但以未至定可远离下地烦恼,故非染定。
未至定与非苦非乐之舍受相应,因为需要以精进功用,而且未远离下地烦恼,心中尚且具足恐怖之心,所以不与喜乐相应。
一禅未至定也具有圣者无漏定,也即它有断除上地烦恼的能力,与其他正行之未至定相比,一禅未至定更为殊胜。有些讲义中说:欲贤论师认为初禅未至定不但具足净定与无漏定,而且也应该具有染定,因其还未获得正行禅定,仍然会生起贪爱。
乙三、殊胜定:
无寻殊胜之静虑,具三舍果大梵天。
无寻唯伺的殊胜正禅具有三种定,与舍受相应,其果为大梵天。
一禅可分为一禅未至定、一禅粗分正禅、一禅殊胜正禅。那一禅的殊胜正禅是指什么呢?也即无寻唯伺之静虑正行,它有无漏定、净定与染定三种,与非乐非苦之舍受相应,因为是勤修之道。
殊胜禅之果是十七色界天中的第一处——大梵天。前面已经讲到,以四无量心与四梵住的功德方可转生大梵天,此处为何说殊胜禅之果也是大梵天呢?有些注释中说:前面是从满业角度讲的,而此处则是从引业角度来讲。
乙四(等持之分类)分四:一、以界而分类;二、以道而分类;三、以出离道而分类;四、以作用而分类。
丙一、以界而分类:
胜禅以下有寻伺,中定唯伺上无二。
殊胜禅以下为有寻有伺之等持,中间静虑是无寻唯伺之等持,殊胜禅以上是无寻无伺之等持。
佛经中既然已经宣说了“有寻有伺、无寻唯伺、无寻无伺”三种等持,那它们各自是指什么呢?有寻有伺之等持即殊胜禅以下的一禅未至定与粗禅;无寻唯伺之等持是指殊胜禅;无寻无伺之等持也即殊胜禅以上的二禅等。
丙二、以道而分类:
无相等持灭谛四,空性无我入空性,
无愿彼外余谛相,善中无漏三脱门。
无相等持即灭谛四行相,空性等持指无我与空性二行相,无愿为前六行相以外的其余十行相。此三种等持中以无漏所摄者即为三解脱门。
何为空性、无相、无愿三解脱门呢?无相是指与灭谛四行相相应之等持,因灭除十种相,故而称为无相。是哪十种相呢?即色声香味触五境,男、女,有为法之法相——生、住、灭,若不缘此十相而以灭谛本体来了知,则称为无相。既然色声香味触五境可以称为相,那五根为什么不是相呢?五根为相续所摄,不能成为众生之对境,因此不称为相。空性即是与无我、空性二行相相应之等持。无愿是与前六行相以外的其余十行相相应之等持,不与前六行相相应,因其不是可厌离的对境,而无常、苦以及集谛四行相是可厌离的对境,此六者为三有之果以及因,不愿成就此等法,故名为无愿;证得无余涅槃时,所修持之道也应舍弃,非为所愿,故名为无愿,缘于上述非所愿之等持即为无愿等持。
以上三种等持,若以世间道所摄即为净定,其依于静虑六地、四无色与欲界共十一地;若以出世间道所摄则为无漏定,其依于无漏九地。此三解脱门从基道果三个方面来讲,即基无相、道空性、果无愿。其中,以无漏所摄者即为解脱之因、是趋入解脱之门,因而经中称之为三解脱门。
丙三、以出离道而分类:
所谓空性空性等,余外复说三等持,
二缘无学空无常,末缘静相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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