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种艺术的生活,是一种庄严的生活。归根到底,是一种解脱的生活。通过对戒律的学习,我们要去发现其中所蕴含的真,所实践的善,所体现的美,一旦认识这些内涵,就不会觉得戒律是枯燥的教条。
“五、虽诵律藏,前后杂乱。”第五种,虽然也在诵戒,但不能按戒的次第如法持诵,前后颠倒,杂乱混淆。
佛陀告诫优波离尊者,这些都是导致法灭的乱象。前四种主要说明妄摄徒众的过失,第五点说明懈怠的过失。遗憾的是,这些问题在当今教界非常普遍。自己不修身戒心慧,却大量剃度弟子,生活全无法度。这样做的当下,就已经失去法的内涵,就已经和佛法背道而驰。因为法就涵盖于戒定慧三学,除此而外,并没有另外的佛法。不是把法会搞得多大就有法,也不是收了多少弟子就有法。有没有法,关键是看我们的行为中究竟蕴含着多少戒定慧的内涵。如果所作所为没有法的内涵,必然是贪嗔痴的内涵,世俗心的内涵。所以说,法灭不灭,从每个佛弟子当下的行为就可以看到。佛弟子的行为如法,就是有正法住世,否则就是末法,就是法灭之相。
《四分律》
《四分》中,五种疾灭正法:一、有比丘不谛受诵律,喜忘文句,复教他人,文既不具,其义有阙。二、为僧中胜人上座,一国所宗,而多不持戒,但修不善,后生仿习,放舍戒行。三、有比丘持法、持律、持摩夷,而不教道俗,即便命终,令法断灭。四、有比丘难可教授,不受善言,余善比丘舍置。五、互相骂詈,互求长短,疾灭正法。①
①《四分律》卷59
有五法令正法疾灭,何等五?有比丘不谛受诵,喜忘误,文不具足以教余人,文既不具,其义有阙,是为第一疾灭正法。复次有比丘为僧中胜人上座,若一国所宗而多不持戒,但修诸不善法,放舍戒行,不勤精进,未得而得,未入而入,未证而证。后生年少比丘仿习其行,亦多破戒修不善法,放舍戒行亦不勤精进,未得而得,未入而入,未证而证,是为第二疾灭正法。复次有比丘,多闻、持法、持律、持摩夷,不以所诵教余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私便命终,彼既命终,令法断灭,是为第三疾灭正法。复次有比丘难可教授,不受善言,不能忍辱,余善比丘即舍置,是为第四疾灭正法。复次有比丘喜斗诤,共相骂詈,彼此诤言,口如刀剑,互求长短,是为第五疾灭正法。(T22-1006中-下)
引文出自《四分律·毗尼增一之三》,是世尊在王舍城为众比丘所作的开示。内容包括:有五法不应授人大戒,有五种人不应受大戒,有五种清净无难应受大戒,有五种与人依止法,有五法不应无依止而住,有五法失依止,和尚五法驱遣弟子,阿阇梨有五法驱遣弟子,弟子有五法为和尚阿阇梨驱遣,有五种失欲,有五种与清净与自恣,和尚有五非法弟子应忏悔而去,毗尼有五事答,有五法名为持律,持律人有五功德等等。以上所说的五法并不仅限于五法,如“有五法不应授人大戒”一项,世尊又反复说了20次“复有五法不应授人大戒”,虽有重复,但相关条件也达几十项之多。与此相反,则是可以为人授戒的条件,即律中所说的“复有五法应授人大戒(即反上句是)”。内容极多,不能一一列出,可参考《四分律》卷59。“有五法令正法疾灭”,在整个这一段的结束部分。
“《四分》中,五种疾灭正法。”《四分律》中,佛陀说到五种使正法走向灭亡的现象。这些现象,值得我们关注并深思。
“一、有比丘不谛受诵律,喜忘文句,复教他人,文既不具,其义有阙。”第一种情况,是有些比丘不认真地受持、读诵戒律,经常读前忘后,读后忘前,未将戒律条文牢记在心。虽然自己一知半解,却喜欢用这一点皮毛去教导他人。如果文句尚且不能完整记忆,对其中深意自然不能透彻了解,也就无法将戒律准确无误地继承下来。
“二、为僧中胜人上座,一国所宗,而多不持戒,但修不善,后生仿习,放舍戒行。”胜人,此处指身份上的胜人,即僧团中有地位的人,和前面所说的具有高尚品质的胜人不同。上座,二十腊以上的具德比丘,负责僧众的修行指导和道德教化。第二种情况,是僧团中具有相当地位的上座,乃至教界的领导人、住持者,同样不认真持戒,不引导大众学修,反而热衷于争名夺利,追求世俗享受。如此,“上有行之,下必效之”,其他僧众自然也会舍弃戒行,胡作非为。尤其是那些刚刚出家的青年僧众,修行尚未找到入手处,更缺乏择法眼和辨别力,很容易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
“三、有比丘持法、持律、持摩夷,而不教道俗,即便命终,令法断灭。”法,经藏。摩夷,论典。第三种情况是,有些比丘对经律论三藏的修学有很高成就,却不愿教化大众学法,不愿带领弟子修行。待他们命终入灭,就会使正法因无人传承而中断。所以,出家人不仅需要加强个人学修,还担负着住持佛法、续佛慧命的使命。佛法传到我们这代人手上,我们就有责任继往开来,一方面继承佛教传统,一方面负责教导后学,使佛法薪火相传,代代延续。
“四、有比丘难可教授,不受善言,余善比丘舍置。”第四种情况是,僧团中有些比丘刚强难调,有不如法的行为时,也不肯接受大众的善意规劝。对于这些人,如果僧团不对他进行制裁,其他比丘放弃对他的教育,听之任之,也是在无形中助长不良习气,从而导致法灭。所以说,我们同在一个道场修行,不是独善其身就可以了,还有责任对同参道友进行帮助。
“五、互相骂詈,互求长短,疾灭正法。”詈,责骂。第五种情况是,如果出家人之间互相指责,互相攻击,只见他人短处,不见他人长处。甚至互相诽谤,制造是非,也会加速正法灭亡。古德云,“僧赞僧,佛法兴”。惟有僧团大众互相赞叹,互相扶持,才能使佛法在世间弘传普及,利益人天。
二、废学呵责
其次,呵斥那些不学戒、不重律的僧众,如果佛弟子忽视乃至轻毁戒律,正是法灭的象征。
《十诵律》
《十诵》,诸比丘废学毗尼,便读诵修多罗、阿毗昙,世尊种种呵责,乃至由有毗尼,佛法住世等。多有上座长老比丘学律。①
①《十诵律》卷34
诸比丘废学毗尼,诵读修多罗、阿毗昙,远离毗尼。佛见诸比丘不学毗尼,诵读修多罗、阿毗昙,远离毗尼故,见已赞叹比丘通利毗尼者。面前赞叹长老优波离:“诸持毗尼中最胜第一。”诸比丘作是念:“佛赞叹比丘通利毗尼者,面前赞叹长老优波离诸持毗尼中最为第一,我等何不读诵毗尼?”诸上座长老比丘从长老优波离受诵毗尼。(T23-246下)
引文出自《十诵律》“八法中卧具法第七”,当时佛在舍卫国中,一些比丘未按戒定慧三学的次第修学,受到佛陀的呵责。
“《十诵》,诸比丘废学毗尼,便读诵修多罗、阿毗昙,世尊种种呵责。”修多罗,经藏。阿毗昙,论藏。《十诵律》记载,有些比丘不学习戒律,就直接开始读诵经藏、论藏,佛陀对这种不按次第的修学方式进行了严厉呵斥。根据佛制,比丘出家之后应“五年学戒,不离依止”。作为一个出家人,首先要经历培养僧格的阶段,这就必须依戒完成。我们研究所预科的课程,也是定位于僧格培养。虽然没有安排大家专门学戒,但仍以戒律作为教学重点,这种安排正是依佛陀的教学思想而设立。如果出家后不学戒,直接学经学论,懂得一些大道理之后,往往就会不把戒放在心上。还有些人从参禅起步,也会觉得戒律过于琐碎,难以引起重视。问题在于,没有戒律作为修学基础,学教者易流于玄谈,参禅者易流于盲修,最后反而是欲速则不达。所以,佛陀规定出家后应先学戒律,然后再深入经藏,修习止观,这是基本的修学次第。否则的话,即使学了许多大经大论,往往也只会夸夸其谈,说起来滔滔不绝,做起来一无是处。
“乃至由有毗尼,佛法住世等。”因为有戒律,才有如法的比丘,才有清净的僧团,佛法才能长久住世。关于有毗尼才能令佛法住世的道理,前面反复论及,希望同学们引起重视,反复思考其中深意。
“多有上座长老比丘学律。”佛陀看到比丘们忽视戒律而专意于经论,为了使他们对戒律引起重视,特别赞叹那些认真学戒、严谨持戒的比丘,尤其是对长老优波离尊者,赞之为“诸持毗尼中最胜第一”。那些在僧团有一定资历却未能按次第修学的上座长老们,听了佛陀的赞叹后感到非常惭愧,纷纷跟随优波离尊者学习戒律。
《杂阿含经》
50卷,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罗译。杂集不摄于其余之阿含经者,是汉传佛教的四部阿含之一,也是原始佛教的基本经典。
《杂含》云:“若长老、上座、中年、少年初不乐戒,不重戒,见余乐戒者不随时赞美,我不赞叹。何以故?恐余人同其见,长夜受苦故①。”
①《杂阿含经》卷30
正使迦叶为上座者,不欲学戒,不重于戒,不叹制戒,如是比丘我不赞叹。所以者何?若大师所赞叹者,余人则复与相习近,恭敬亲重。若余人与相习近亲重者,则与同见,同彼所作。同彼所作者,长夜当得不饶益苦。是故我于彼长老初不赞叹,以其初始不乐学戒故,如长老、中年、少年亦如是。(T02-213中)
引文出自《杂阿含经》。当时,佛陀在崩伽阇崩伽耆林中为诸比丘说戒相应法,赞叹制戒法。迦叶氏听说后,初不…
《戒律与佛教命脉——《标宗显德篇》解读 第二章 引文显德 第二节 违戒法灭》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