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戒律與佛教命脈——《標宗顯德篇》解讀 第二章 引文顯德 第二節 違戒法滅▪P2

  ..續本文上一頁種藝術的生活,是一種莊嚴的生活。歸根到底,是一種解脫的生活。通過對戒律的學習,我們要去發現其中所蘊含的真,所實踐的善,所體現的美,一旦認識這些內涵,就不會覺得戒律是枯燥的教條。

  “五、雖誦律藏,前後雜亂。”第五種,雖然也在誦戒,但不能按戒的次第如法持誦,前後顛倒,雜亂混淆。

   佛陀告誡優波離尊者,這些都是導致法滅的亂象。前四種主要說明妄攝徒衆的過失,第五點說明懈怠的過失。遺憾的是,這些問題在當今教界非常普遍。自己不修身戒心慧,卻大量剃度弟子,生活全無法度。這樣做的當下,就已經失去法的內涵,就已經和佛法背道而馳。因爲法就涵蓋于戒定慧叁學,除此而外,並沒有另外的佛法。不是把法會搞得多大就有法,也不是收了多少弟子就有法。有沒有法,關鍵是看我們的行爲中究竟蘊含著多少戒定慧的內涵。如果所作所爲沒有法的內涵,必然是貪嗔癡的內涵,世俗心的內涵。所以說,法滅不滅,從每個佛弟子當下的行爲就可以看到。佛弟子的行爲如法,就是有正法住世,否則就是末法,就是法滅之相。

  

  《四分律》

  

  《四分》中,五種疾滅正法:一、有比丘不谛受誦律,喜忘文句,複教他人,文既不具,其義有阙。二、爲僧中勝人上座,一國所宗,而多不持戒,但修不善,後生仿習,放舍戒行。叁、有比丘持法、持律、持摩夷,而不教道俗,即便命終,令法斷滅。四、有比丘難可教授,不受善言,余善比丘舍置。五、互相罵詈,互求長短,疾滅正法。①

  

①《四分律》卷59

   有五法令正法疾滅,何等五?有比丘不谛受誦,喜忘誤,文不具足以教余人,文既不具,其義有阙,是爲第一疾滅正法。複次有比丘爲僧中勝人上座,若一國所宗而多不持戒,但修諸不善法,放舍戒行,不勤精進,未得而得,未入而入,未證而證。後生年少比丘仿習其行,亦多破戒修不善法,放舍戒行亦不勤精進,未得而得,未入而入,未證而證,是爲第二疾滅正法。複次有比丘,多聞、持法、持律、持摩夷,不以所誦教余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私便命終,彼既命終,令法斷滅,是爲第叁疾滅正法。複次有比丘難可教授,不受善言,不能忍辱,余善比丘即舍置,是爲第四疾滅正法。複次有比丘喜鬥诤,共相罵詈,彼此诤言,口如刀劍,互求長短,是爲第五疾滅正法。(T22-1006中-下) 

  

   引文出自《四分律·毗尼增一之叁》,是世尊在王舍城爲衆比丘所作的開示。內容包括: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有五種人不應受大戒,有五種清淨無難應受大戒,有五種與人依止法,有五法不應無依止而住,有五法失依止,和尚五法驅遣弟子,阿阇梨有五法驅遣弟子,弟子有五法爲和尚阿阇梨驅遣,有五種失欲,有五種與清淨與自恣,和尚有五非法弟子應忏悔而去,毗尼有五事答,有五法名爲持律,持律人有五功德等等。以上所說的五法並不僅限于五法,如“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一項,世尊又反複說了20次“複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雖有重複,但相關條件也達幾十項之多。與此相反,則是可以爲人授戒的條件,即律中所說的“複有五法應授人大戒(即反上句是)”。內容極多,不能一一列出,可參考《四分律》卷59。“有五法令正法疾滅”,在整個這一段的結束部分。

  “《四分》中,五種疾滅正法。”《四分律》中,佛陀說到五種使正法走向滅亡的現象。這些現象,值得我們關注並深思。

  “一、有比丘不谛受誦律,喜忘文句,複教他人,文既不具,其義有阙。”第一種情況,是有些比丘不認真地受持、讀誦戒律,經常讀前忘後,讀後忘前,未將戒律條文牢記在心。雖然自己一知半解,卻喜歡用這一點皮毛去教導他人。如果文句尚且不能完整記憶,對其中深意自然不能透徹了解,也就無法將戒律准確無誤地繼承下來。

  “二、爲僧中勝人上座,一國所宗,而多不持戒,但修不善,後生仿習,放舍戒行。”勝人,此處指身份上的勝人,即僧團中有地位的人,和前面所說的具有高尚品質的勝人不同。上座,二十臘以上的具德比丘,負責僧衆的修行指導和道德教化。第二種情況,是僧團中具有相當地位的上座,乃至教界的領導人、住持者,同樣不認真持戒,不引導大衆學修,反而熱衷于爭名奪利,追求世俗享受。如此,“上有行之,下必效之”,其他僧衆自然也會舍棄戒行,胡作非爲。尤其是那些剛剛出家的青年僧衆,修行尚未找到入手處,更缺乏擇法眼和辨別力,很容易受到不良風氣的影響。

  “叁、有比丘持法、持律、持摩夷,而不教道俗,即便命終,令法斷滅。”法,經藏。摩夷,論典。第叁種情況是,有些比丘對經律論叁藏的修學有很高成就,卻不願教化大衆學法,不願帶領弟子修行。待他們命終入滅,就會使正法因無人傳承而中斷。所以,出家人不僅需要加強個人學修,還擔負著住持佛法、續佛慧命的使命。佛法傳到我們這代人手上,我們就有責任繼往開來,一方面繼承佛教傳統,一方面負責教導後學,使佛法薪火相傳,代代延續。

  “四、有比丘難可教授,不受善言,余善比丘舍置。”第四種情況是,僧團中有些比丘剛強難調,有不如法的行爲時,也不肯接受大衆的善意規勸。對于這些人,如果僧團不對他進行製裁,其他比丘放棄對他的教育,聽之任之,也是在無形中助長不良習氣,從而導致法滅。所以說,我們同在一個道場修行,不是獨善其身就可以了,還有責任對同參道友進行幫助。

  “五、互相罵詈,互求長短,疾滅正法。”詈,責罵。第五種情況是,如果出家人之間互相指責,互相攻擊,只見他人短處,不見他人長處。甚至互相誹謗,製造是非,也會加速正法滅亡。古德雲,“僧贊僧,佛法興”。惟有僧團大衆互相贊歎,互相扶持,才能使佛法在世間弘傳普及,利益人天。

  

二、廢學呵責

  

  其次,呵斥那些不學戒、不重律的僧衆,如果佛弟子忽視乃至輕毀戒律,正是法滅的象征。

  

  《十誦律》

  

  《十誦》,諸比丘廢學毗尼,便讀誦修多羅、阿毗昙,世尊種種呵責,乃至由有毗尼,佛法住世等。多有上座長老比丘學律。①

  

①《十誦律》卷34

   諸比丘廢學毗尼,誦讀修多羅、阿毗昙,遠離毗尼。佛見諸比丘不學毗尼,誦讀修多羅、阿毗昙,遠離毗尼故,見已贊歎比丘通利毗尼者。面前贊歎長老優波離:“諸持毗尼中最勝第一。”諸比丘作是念:“佛贊歎比丘通利毗尼者,面前贊歎長老優波離諸持毗尼中最爲第一,我等何不讀誦毗尼?”諸上座長老比丘從長老優波離受誦毗尼。(T23-246下) 

  

   引文出自《十誦律》“八法中臥具法第七”,當時佛在舍衛國中,一些比丘未按戒定慧叁學的次第修學,受到佛陀的呵責。

  “《十誦》,諸比丘廢學毗尼,便讀誦修多羅、阿毗昙,世尊種種呵責。”修多羅,經藏。阿毗昙,論藏。《十誦律》記載,有些比丘不學習戒律,就直接開始讀誦經藏、論藏,佛陀對這種不按次第的修學方式進行了嚴厲呵斥。根據佛製,比丘出家之後應“五年學戒,不離依止”。作爲一個出家人,首先要經曆培養僧格的階段,這就必須依戒完成。我們研究所預科的課程,也是定位于僧格培養。雖然沒有安排大家專門學戒,但仍以戒律作爲教學重點,這種安排正是依佛陀的教學思想而設立。如果出家後不學戒,直接學經學論,懂得一些大道理之後,往往就會不把戒放在心上。還有些人從參禅起步,也會覺得戒律過于瑣碎,難以引起重視。問題在于,沒有戒律作爲修學基礎,學教者易流于玄談,參禅者易流于盲修,最後反而是欲速則不達。所以,佛陀規定出家後應先學戒律,然後再深入經藏,修習止觀,這是基本的修學次第。否則的話,即使學了許多大經大論,往往也只會誇誇其談,說起來滔滔不絕,做起來一無是處。

  “乃至由有毗尼,佛法住世等。”因爲有戒律,才有如法的比丘,才有清淨的僧團,佛法才能長久住世。關于有毗尼才能令佛法住世的道理,前面反複論及,希望同學們引起重視,反複思考其中深意。

  “多有上座長老比丘學律。”佛陀看到比丘們忽視戒律而專意于經論,爲了使他們對戒律引起重視,特別贊歎那些認真學戒、嚴謹持戒的比丘,尤其是對長老優波離尊者,贊之爲“諸持毗尼中最勝第一”。那些在僧團有一定資曆卻未能按次第修學的上座長老們,聽了佛陀的贊歎後感到非常慚愧,紛紛跟隨優波離尊者學習戒律。

  

  《雜阿含經》

  

50卷,宋天竺叁藏求那跋陀羅譯。雜集不攝于其余之阿含經者,是漢傳佛教的四部阿含之一,也是原始佛教的基本經典。

  

  《雜含》雲:“若長老、上座、中年、少年初不樂戒,不重戒,見余樂戒者不隨時贊美,我不贊歎。何以故?恐余人同其見,長夜受苦故①。”

  

①《雜阿含經》卷30

   正使迦葉爲上座者,不欲學戒,不重于戒,不歎製戒,如是比丘我不贊歎。所以者何?若大師所贊歎者,余人則複與相習近,恭敬親重。若余人與相習近親重者,則與同見,同彼所作。同彼所作者,長夜當得不饒益苦。是故我于彼長老初不贊歎,以其初始不樂學戒故,如長老、中年、少年亦如是。(T02-213中)

  

  引文出自《雜阿含經》。當時,佛陀在崩伽阇崩伽耆林中爲諸比丘說戒相應法,贊歎製戒法。迦葉氏聽說後,初不…

《戒律與佛教命脈——《標宗顯德篇》解讀 第二章 引文顯德 第二節 違戒法滅》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