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说法一项需要说明,说法前当然可以礼敬法师,表示对法的恭敬。但开始说法后就不要接二连三地在那里拜,以免干扰大众闻法。
《增一阿含经》
《增一》云:“塔中不应礼。”
《增一阿含经》说:在佛塔中,五众之间不得相互礼敬。原因是什么呢?别有所敬故。因为佛菩萨和塔本身属于最高礼敬对象,此时此地,就不适合再礼其他对象。就像师父在座时,众弟子应当共同礼敬师父,师兄弟间暂时就不需要互相作礼了。
《五分律》
《五分》:“相嗔、屏处不得礼①。”
①《五分律》卷26
诸比丘食时相礼,僧食时、歠粥时、噉果时、经行时、不着三衣时、暗时、不共语时礼、相瞋、于屏处礼,诸比丘以是白佛。佛言:“此时皆不应礼,犯者突吉罗。”(T22-169中)
《五分律》说:对方对你没有好感,不想接受你的礼拜时不要礼拜,以免激发对方的嗔心。此外,在黑暗偏僻处也不要礼拜。
《十诵律》
《十诵》:“睡、缝衣、大众中、在路行、病时不得礼②。”
②《十诵律》卷41
不得礼睡者,不得礼入三昧者。不得礼嚼杨枝者,自嚼杨枝亦不得作礼。自洗面不得作礼,亦不得向洗面者礼。自食时不得礼,不得礼食者。自缝衣时不得礼,不得向缝衣者作礼。自剃发时不得作礼,亦不得礼剃发者。自在高处不得礼下处,下处亦不得礼高处。佛前不得礼人,佛塔前、声闻塔前亦不得礼人。大小便处、取水处、浴室乃至不安隐处,皆不得礼。在道行时不得礼,若至心欲礼者,语上座住:“我欲礼。”若住者应礼,不住者不应礼。(T23-299下-300上)
《十诵律》中也列举了很多不适合礼敬的情况,律祖节选了其中五种。一、睡觉;二、缝补衣服;三、在大众中不应对个人行礼;四、走路时;五、卧病不起时。在这些情况下不必礼拜。
对照原文可以看到,《十诵律》列举的这些情况都是相互的。比如,自己正在吃饭时无须起身作礼,也无须向其他正在吃饭的人礼拜。自己正在剃发时无须起身作礼,也无须向其他正在剃发的人礼拜,诸如此类。
《僧祇律》
《僧祇》:“泥作、浣衣、洗浴及手足、着一衣时、疾行等,不应礼①。”
①《摩诃僧祇律》卷35
若屋作、泥作时不应礼,如是一切作,熏钵、浣衣、煮染、染衣、缝衣、澡浴、油涂身、洗足、洗手面、洗钵、礼塔、食时、含咽、着眼药、读经、诵经、写经、经行,下阁上阁时,上厕时,不着衣时,着一泥洹僧时,尽不应礼。暗中不应礼,授经时不应礼,着泥洹僧时,着衣时,若疾行时不应礼。(T22-510中)
《僧祇律》中也列举了很多不适合礼敬的情况,律祖还是节选了其中五种。一、泥作,比如修建房屋、烧钵、熏钵等;二、浣洗衣服;三、洗澡或洗手、洗脚;四、穿得不正式,衣冠不整时;五、对方急着赶路时。在这些情况下不必礼拜。
《十诵律》
《十诵》:“佛塔、声闻塔前,自他不得互礼①。”
①《十诵律》卷41
佛前不得礼人,佛塔前、声闻塔前亦不得礼人。(T23-300上)
《十诵律》还说到:在佛塔和声闻塔前,自己和他人不应该相互礼拜,原因也是别有所敬。
《五百问》
《五百问》云:“佛塔前礼比丘,犯堕①。”
①《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卷1
问:“佛塔前得礼比丘不?”答:“不得,犯舍堕。”(T24-985上)
《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中,也以问答的方式说明:不可以在佛塔前顶礼比丘,否则是要犯堕的。据《资持记》注解,这里的堕是指突吉罗。
《僧祇律》
《僧祇》:“礼塔、诵经、读经、写经、授经、暗中并不得礼,皆谓别有所敬故也①。”
①《摩诃僧祇律》卷35
礼塔……读经、诵经、写经……尽不应礼,暗中不应礼,授经时不应礼。(T22-510中)
《僧祇律》说:当别人在礼拜佛塔、读诵经典、抄写经典、讲授经典,或者在黑暗中,这些情况下都不应该礼敬。这里所列举的六点,和前面所引的泥作等为同一出处,律祖分为两类分别引用,前面侧重说明生活中不适宜礼敬的情况,后面侧重说明“别有所敬”的情况。
这两类,也可对前面所有引文作基本归纳。通常来说,有两种情况不必多礼,一是对方不威仪或正在做事时,二是有更高礼敬对象时。否则反而会引起对方不便或造成尴尬局面,反而显得不懂礼仪。俗话说,“礼多人不怪”,这是就世俗层面而言。而佛教礼仪是以举止有度为原则,这个度就是法度。
《僧伽礼仪及塔像建造 第一章 僧像致敬 第二节 应礼与不应礼》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