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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略释般若灯▪P15

  ..续本文上一页义:

  若能了因是实有,及所了宗有自性,

  则可配此合等理,非尔故汝唐劬劳。

  若计能破之理论为实有,及所破法亦有自性,则可配此能破之理推求能立所立是合还是不合,而向中观宗问难,然中观宗非如是承许,故汝唐设劬劳,将不净宗之过失推于净宗,毫无所益。如《中观四百论》云:"有非有俱非。诸宗皆寂灭,于中欲兴难,毕竟不能申。"

  酉叁、如何辩论亦破不了无自性宗而结尾:

  易达诸法无自性,难使他知有自性,

  汝复以恶分别网,何为于此恼世间。

  中观宗以自他共许之幻化诸喻,令众生轻易了达诸法无自性,而汝宗所许则难使他人了知诸法皆有自性,以无自他共许实有之喻故。汝宗非但不于众生开示破除恶见疑网的方便--空性正理,反而复以恶分别执使其网上加网般地宣说诸法实有自性,令诸众生再再增上邪恶分别无法得以解脱,何为于此恼害世间众生耶?

  未贰、明余答上已述讫:

  了知上说余破已,重破外答合等难,

  云何而是破法人,由此当知余能破。

  前在安立缘起法时,亦当了知破实事宗所余之能破理论,此处答有部宗所谓能破所破合不合之问难时,为其所发太过,已是重破了。中观亦承许缘起因果,所破为于无自性法中执为实有;并非是唯破他宗所见真实之法、自无所立的破法之人。上文已尽破彼执,余有如是执者,此理亦能破也。

  癸贰、(空性之分类)分二:子壹、略说;子贰、广说。

  子壹、略说:

  无我为度生,由人法分二,

  佛复依所化,分别说多种,

  如是广宣说,十六空性已,

  复略说为四,亦许是大乘。

  佛陀为度化众生而善说无我空性,由人法而分摄为两种空性,佛陀又复依随所化众生的根器差别,将二无我又分别宣说为多种空性,如是广宣说者,于般若经中有十六空性,复摄略说为四种空性,亦许为大乘的甚深教法。

  子贰、(广说)分二:丑壹、广说十六空之分类;丑贰、归摄四空之分类。丑壹(广说十六空之分类)分四:寅壹、宣说内空等四;寅贰、大空等四;寅叁、离边空等四;寅肆、诸法空等四。寅壹(宣说内空等四)分四:卯壹、内空;卯贰、外空;卯叁、内外空;卯肆、空性空。

  卯壹、内空:

  由本性尔故,眼由眼性空,

  如是耳鼻舌,身及意亦尔,

  非常非断故,眼等内六法,

  所有无自性,是名为内空。

  由前理论抉择诸法本性应如此,眼由眼自性空,如是耳鼻舌身以及意识自性亦尔,诸法于胜义中本来非常亦非断的缘故,眼等内六法均无自性,是名为内空,经云:"云何为内空,内谓内法,即眼耳鼻舌身意,当知此中眼由眼性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

  卯贰、外空:

  由本性尔故,色由色性空,

  声香味及触,并诸法亦尔,

  色等无自性,是名为外空。

  外境诸法本性亦尔,故色法由色法自性本空,声、香、味及触并诸法自性空亦是如此,色等外尘六境皆无自性,是名为外空,经云:"云何外空,外谓外法,即是色等,色由色空,乃至法由法空。"

  卯叁、内外空:

  二分无自性,是名内外空。

  内识相续所摄之根依处与诸根不摄之外色境,此二分悉无自性,是名为内外空,经云:"内外诸法,无内外法自性,名内外空。"

  卯肆、空性空:

  诸法无自性,智者说名空,

  复说此空性,由空自性空,

  空性之空性,即说名空空,

  为除执法者,执空故宣说。

  内外诸法皆无自性,智者们说名为空性,复说此空性并非实有存在,而是由空自性而空,如是所依空性上之空性,即说名为空空,说空性是由实有而空,是为遣除实法之执、妄执空性为实有存在。故尔般若经中宣说空性空之甚深法义,经云:"云何空空,空谓一切法空,此空复由空空,是名空空。"

  寅贰(大空等四)分四:卯壹、大空;卯贰、胜义空;卯叁、有为空;卯肆、无为空。

  卯壹、大空:

  由能遍一切,情器世间故,

  无量喻无边,故方名为大,

  由是十方处,由十方性空,

  是名为大空,为除大执说。

  由能周遍一切情器世间、宇宙万有,并修四无量心时缘十方所遍一切有情而修,由所缘门立为无量,十方即是无量之喻,由无边际,故"方"名为大,十方即由十方自性空,是名为大空,为除对方的实执心而宣说所谓之方亦自性本空,经云:"云何大空,谓东方由东方空。"

  卯贰、胜义空:

  由是胜所为,涅槃名胜义,

  彼由彼性空,是名胜义空,

  为除执法者,执涅槃实有,

  故知胜义者,宣说胜义空。

  诸瑜伽行者所希求的殊胜圣果为胜所为,故涅槃即名胜义,此法身本净之究竟涅槃本来无生,由彼自性而空,是名胜义空。佛陀愍念众生,为除执法者计涅槃为实有自性之执著,而如实宣说了胜义亦自性本空、离一切戏论,如经云:"云何胜义空,胜义谓涅槃,当知此中涅槃由涅槃空。"

  卯叁、有为空:

  三界从缘生,故说名有为,

  彼由彼性空,说名有为空。

  三界中的一切法均从因缘所生,故说名有为法,彼诸法亦由彼诸法自性空,说名有为空。经云:"云何有为空,有为谓三界,当知此中欲界由欲界空。"

  卯肆、无为空:

  若无生住灭,是法名无为,

  彼由彼性空,说名无为空。

  若无有生、住、灭、异等差别体相,是法名为无为,彼无为法亦由彼无为法自性空,说名无为空,经云:"云何无为空,无为谓无生、无灭、无住、无异,当知此中无为由无为空。"

  寅叁(离边空等四)分四:卯壹、毕竟空;卯贰、无初后际空;卯叁、无散空;卯肆、本性空。

  卯壹、毕竟空:

  若法无究竟,说名为毕竟,

  彼由彼性空,是为毕竟空。

  若诸法从四边及常断等任何一边来观察时,毫无究竟自体,本体毕竟不生,说名为毕竟,彼毕竟亦由彼毕竟自性空,是为毕竟空,经云:"云何毕竟空,究竟谓常究竟断究竟,若法究竟不可得,是名毕竟,当知此中毕竟由毕竟空。"

  卯贰、无初后际空:

  由无初后际,故说此生死,

  名无初后际,三有无去来。

  如梦自性离,故大论说彼,

  名为无初际,及无后际空。

  所谓的轮回,在真实义中无初际,故亦无观待之后际,亦必定无有中际,三有的本性无来亦无去,诚如梦境般自性本离之空性,故般若大论中说彼本性名为无初际及无有后际之无生大空性。经云:"云何无际空,若法初后不可得,则无中间。若法初后中间俱不可得,即无法来。当知此中初后中间,由初后中间空,非常非坏。"

  卯叁、无散空:

  散谓有可放,及有可弃舍,

  无散谓无放,都无可弃舍,

  即彼无散法,由无散性空,

  由本性尔故,说名无散空。

  散谓可弃可放,即弃舍之义,无散谓无可放弃之义,大乘法以彼自体任于何时都无可弃舍,因大乘五道十地中所摄三十七菩提分法,为大乘行者必须受持、修证之法,然则即彼无散法由彼无散法自性空,由诸法本性亦尔,故说名为无散空。经云:"云何无散空,散谓可放可弃可舍,当知此中无散由无散空。"

  卯肆、本性空:

  有为等法性,都非诸声闻,

  独觉与菩萨,如来之所作。

  故有为等性,说名为本性,

  彼由彼性空,是为本性空。

  有为、无为等诸法的一味体性,都非诸声闻、独觉、菩萨、如来之所作性,是故一切有为法的平等性空,说名为本性,彼本性由彼本性空,是名为本性空。经云:"云何本性空,谓诸法本性无作、无为,非声闻作。"

  寅肆(诸法空等四)分四:卯壹、诸法空;卯贰、自相空;卯叁、不可得空;卯肆、无性空。

  卯壹、诸法空:

  十八界六触,彼所生六受,

  若有色无色,有为无为法,

  如是一切法,由彼性离空。

  十八界和六触为缘所产生的六种觉受,无论有色物质性的法,还是无色精神性的法,有为法或无为法,如是一切诸法,无不是空,以由彼自性是本离之空故。

  卯贰(自相空)分三:辰壹、略说;辰贰、广说;辰叁、结尾。

  辰壹、略说:

  变碍等无性,是为自相空。

  变异、质碍之色法乃至一切种智的一切染净之法皆毫无自性,是名为自相空。

  辰贰(广说)分三:巳壹、基法自相;巳贰、道法自相;巳叁、果法自相。

  巳壹、基法自相:

  色相谓变碍,受是领纳性,

  想谓能取像,行即能造作,

  各别了知境,是为识自相。

  蕴自相谓苦,界性如毒蛇,

  佛说十二处,是众苦生门。

  所有缘起法,以和合为相。

  色蕴的法相为变碍性,受蕴的法相是领纳性,想蕴即能取诸法之各异色像,行蕴即能造作为相,各别了知色声等境是识蕴自相。蕴的自相谓苦性,界性的定义如同毒蛇一样是巨苦之因,故佛陀宣说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是生众苦之门,由是当知,世俗名言当中的所有缘起法皆以和合为相。

  巳贰、道法自相:

  施度谓能舍,戒相无热恼,

  忍相谓不恚,精进性无罪,

  静虑相能摄,般若相无著,

  六波罗蜜多,经说相如是。

  内心毫无吝啬,具能舍的清净意乐为布施度的法相;持戒度的法相即是心中无炽热烦恼;心中非但无有嗔恚恶念,且以大慈悲心愍念众生,泰然自若容忍一切难忍之事为忍辱度的法相;精进度即是希求善法的强烈欢喜心,为一切善法之本,其性必定无有罪苦;静虑度之相为能摄取一切善业功德、于善所缘心一境性;般若度之相即是通达胜义本性,破除一切分别实执。六度波罗蜜多,在经论中阐明此等法相时,处处皆如是说。

  四静虑无量,及余无色定,

  正觉说彼等,自相为无嗔。

  色界的四静虑禅与四无量心,及其余的四无色定,正觉佛陀说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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