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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略釋般若燈▪P15

  ..續本文上一頁義:

  若能了因是實有,及所了宗有自性,

  則可配此合等理,非爾故汝唐劬勞。

  若計能破之理論爲實有,及所破法亦有自性,則可配此能破之理推求能立所立是合還是不合,而向中觀宗問難,然中觀宗非如是承許,故汝唐設劬勞,將不淨宗之過失推于淨宗,毫無所益。如《中觀四百論》雲:"有非有俱非。諸宗皆寂滅,于中欲興難,畢竟不能申。"

  酉叁、如何辯論亦破不了無自性宗而結尾:

  易達諸法無自性,難使他知有自性,

  汝複以惡分別網,何爲于此惱世間。

  中觀宗以自他共許之幻化諸喻,令衆生輕易了達諸法無自性,而汝宗所許則難使他人了知諸法皆有自性,以無自他共許實有之喻故。汝宗非但不于衆生開示破除惡見疑網的方便--空性正理,反而複以惡分別執使其網上加網般地宣說諸法實有自性,令諸衆生再再增上邪惡分別無法得以解脫,何爲于此惱害世間衆生耶?

  未貳、明余答上已述訖:

  了知上說余破已,重破外答合等難,

  雲何而是破法人,由此當知余能破。

  前在安立緣起法時,亦當了知破實事宗所余之能破理論,此處答有部宗所謂能破所破合不合之問難時,爲其所發太過,已是重破了。中觀亦承許緣起因果,所破爲于無自性法中執爲實有;並非是唯破他宗所見真實之法、自無所立的破法之人。上文已盡破彼執,余有如是執者,此理亦能破也。

  癸貳、(空性之分類)分二:子壹、略說;子貳、廣說。

  子壹、略說:

  無我爲度生,由人法分二,

  佛複依所化,分別說多種,

  如是廣宣說,十六空性已,

  複略說爲四,亦許是大乘。

  佛陀爲度化衆生而善說無我空性,由人法而分攝爲兩種空性,佛陀又複依隨所化衆生的根器差別,將二無我又分別宣說爲多種空性,如是廣宣說者,于般若經中有十六空性,複攝略說爲四種空性,亦許爲大乘的甚深教法。

  子貳、(廣說)分二:醜壹、廣說十六空之分類;醜貳、歸攝四空之分類。醜壹(廣說十六空之分類)分四:寅壹、宣說內空等四;寅貳、大空等四;寅叁、離邊空等四;寅肆、諸法空等四。寅壹(宣說內空等四)分四:卯壹、內空;卯貳、外空;卯叁、內外空;卯肆、空性空。

  卯壹、內空:

  由本性爾故,眼由眼性空,

  如是耳鼻舌,身及意亦爾,

  非常非斷故,眼等內六法,

  所有無自性,是名爲內空。

  由前理論抉擇諸法本性應如此,眼由眼自性空,如是耳鼻舌身以及意識自性亦爾,諸法于勝義中本來非常亦非斷的緣故,眼等內六法均無自性,是名爲內空,經雲:"雲何爲內空,內謂內法,即眼耳鼻舌身意,當知此中眼由眼性空,非常非壞,何以故,本性爾故。"

  卯貳、外空:

  由本性爾故,色由色性空,

  聲香味及觸,並諸法亦爾,

  色等無自性,是名爲外空。

  外境諸法本性亦爾,故色法由色法自性本空,聲、香、味及觸並諸法自性空亦是如此,色等外塵六境皆無自性,是名爲外空,經雲:"雲何外空,外謂外法,即是色等,色由色空,乃至法由法空。"

  卯叁、內外空:

  二分無自性,是名內外空。

  內識相續所攝之根依處與諸根不攝之外色境,此二分悉無自性,是名爲內外空,經雲:"內外諸法,無內外法自性,名內外空。"

  卯肆、空性空:

  諸法無自性,智者說名空,

  複說此空性,由空自性空,

  空性之空性,即說名空空,

  爲除執法者,執空故宣說。

  內外諸法皆無自性,智者們說名爲空性,複說此空性並非實有存在,而是由空自性而空,如是所依空性上之空性,即說名爲空空,說空性是由實有而空,是爲遣除實法之執、妄執空性爲實有存在。故爾般若經中宣說空性空之甚深法義,經雲:"雲何空空,空謂一切法空,此空複由空空,是名空空。"

  寅貳(大空等四)分四:卯壹、大空;卯貳、勝義空;卯叁、有爲空;卯肆、無爲空。

  卯壹、大空:

  由能遍一切,情器世間故,

  無量喻無邊,故方名爲大,

  由是十方處,由十方性空,

  是名爲大空,爲除大執說。

  由能周遍一切情器世間、宇宙萬有,並修四無量心時緣十方所遍一切有情而修,由所緣門立爲無量,十方即是無量之喻,由無邊際,故"方"名爲大,十方即由十方自性空,是名爲大空,爲除對方的實執心而宣說所謂之方亦自性本空,經雲:"雲何大空,謂東方由東方空。"

  卯貳、勝義空:

  由是勝所爲,涅槃名勝義,

  彼由彼性空,是名勝義空,

  爲除執法者,執涅槃實有,

  故知勝義者,宣說勝義空。

  諸瑜伽行者所希求的殊勝聖果爲勝所爲,故涅槃即名勝義,此法身本淨之究竟涅槃本來無生,由彼自性而空,是名勝義空。佛陀愍念衆生,爲除執法者計涅槃爲實有自性之執著,而如實宣說了勝義亦自性本空、離一切戲論,如經雲:"雲何勝義空,勝義謂涅槃,當知此中涅槃由涅槃空。"

  卯叁、有爲空:

  叁界從緣生,故說名有爲,

  彼由彼性空,說名有爲空。

  叁界中的一切法均從因緣所生,故說名有爲法,彼諸法亦由彼諸法自性空,說名有爲空。經雲:"雲何有爲空,有爲謂叁界,當知此中欲界由欲界空。"

  卯肆、無爲空:

  若無生住滅,是法名無爲,

  彼由彼性空,說名無爲空。

  若無有生、住、滅、異等差別體相,是法名爲無爲,彼無爲法亦由彼無爲法自性空,說名無爲空,經雲:"雲何無爲空,無爲謂無生、無滅、無住、無異,當知此中無爲由無爲空。"

  寅叁(離邊空等四)分四:卯壹、畢竟空;卯貳、無初後際空;卯叁、無散空;卯肆、本性空。

  卯壹、畢竟空:

  若法無究竟,說名爲畢竟,

  彼由彼性空,是爲畢竟空。

  若諸法從四邊及常斷等任何一邊來觀察時,毫無究竟自體,本體畢竟不生,說名爲畢竟,彼畢竟亦由彼畢竟自性空,是爲畢竟空,經雲:"雲何畢竟空,究竟謂常究竟斷究竟,若法究竟不可得,是名畢竟,當知此中畢竟由畢竟空。"

  卯貳、無初後際空:

  由無初後際,故說此生死,

  名無初後際,叁有無去來。

  如夢自性離,故大論說彼,

  名爲無初際,及無後際空。

  所謂的輪回,在真實義中無初際,故亦無觀待之後際,亦必定無有中際,叁有的本性無來亦無去,誠如夢境般自性本離之空性,故般若大論中說彼本性名爲無初際及無有後際之無生大空性。經雲:"雲何無際空,若法初後不可得,則無中間。若法初後中間俱不可得,即無法來。當知此中初後中間,由初後中間空,非常非壞。"

  卯叁、無散空:

  散謂有可放,及有可棄舍,

  無散謂無放,都無可棄舍,

  即彼無散法,由無散性空,

  由本性爾故,說名無散空。

  散謂可棄可放,即棄舍之義,無散謂無可放棄之義,大乘法以彼自體任于何時都無可棄舍,因大乘五道十地中所攝叁十七菩提分法,爲大乘行者必須受持、修證之法,然則即彼無散法由彼無散法自性空,由諸法本性亦爾,故說名爲無散空。經雲:"雲何無散空,散謂可放可棄可舍,當知此中無散由無散空。"

  卯肆、本性空:

  有爲等法性,都非諸聲聞,

  獨覺與菩薩,如來之所作。

  故有爲等性,說名爲本性,

  彼由彼性空,是爲本性空。

  有爲、無爲等諸法的一味體性,都非諸聲聞、獨覺、菩薩、如來之所作性,是故一切有爲法的平等性空,說名爲本性,彼本性由彼本性空,是名爲本性空。經雲:"雲何本性空,謂諸法本性無作、無爲,非聲聞作。"

  寅肆(諸法空等四)分四:卯壹、諸法空;卯貳、自相空;卯叁、不可得空;卯肆、無性空。

  卯壹、諸法空:

  十八界六觸,彼所生六受,

  若有色無色,有爲無爲法,

  如是一切法,由彼性離空。

  十八界和六觸爲緣所産生的六種覺受,無論有色物質性的法,還是無色精神性的法,有爲法或無爲法,如是一切諸法,無不是空,以由彼自性是本離之空故。

  卯貳(自相空)分叁:辰壹、略說;辰貳、廣說;辰叁、結尾。

  辰壹、略說:

  變礙等無性,是爲自相空。

  變異、質礙之色法乃至一切種智的一切染淨之法皆毫無自性,是名爲自相空。

  辰貳(廣說)分叁:巳壹、基法自相;巳貳、道法自相;巳叁、果法自相。

  巳壹、基法自相:

  色相謂變礙,受是領納性,

  想謂能取像,行即能造作,

  各別了知境,是爲識自相。

  蘊自相謂苦,界性如毒蛇,

  佛說十二處,是衆苦生門。

  所有緣起法,以和合爲相。

  色蘊的法相爲變礙性,受蘊的法相是領納性,想蘊即能取諸法之各異色像,行蘊即能造作爲相,各別了知色聲等境是識蘊自相。蘊的自相謂苦性,界性的定義如同毒蛇一樣是巨苦之因,故佛陀宣說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是生衆苦之門,由是當知,世俗名言當中的所有緣起法皆以和合爲相。

  巳貳、道法自相:

  施度謂能舍,戒相無熱惱,

  忍相謂不恚,精進性無罪,

  靜慮相能攝,般若相無著,

  六波羅蜜多,經說相如是。

  內心毫無吝啬,具能舍的清淨意樂爲布施度的法相;持戒度的法相即是心中無熾熱煩惱;心中非但無有嗔恚惡念,且以大慈悲心愍念衆生,泰然自若容忍一切難忍之事爲忍辱度的法相;精進度即是希求善法的強烈歡喜心,爲一切善法之本,其性必定無有罪苦;靜慮度之相爲能攝取一切善業功德、于善所緣心一境性;般若度之相即是通達勝義本性,破除一切分別實執。六度波羅蜜多,在經論中闡明此等法相時,處處皆如是說。

  四靜慮無量,及余無色定,

  正覺說彼等,自相爲無嗔。

  色界的四靜慮禅與四無量心,及其余的四無色定,正覺佛陀說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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