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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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略释般若灯▪P5

  ..续本文上一页自摄持,

  堕落险处随他转,后以何因从彼出。

  在善趣中,身心自在,安住于修行的顺处,具足众多顺缘,这时如果没有用正知正念来摄持自己而毁犯戒律,后世必定堕入恶趣深渊,全然随着恶业的牵引力而转,那将以什么因缘从恶趣中解脱出来呢?

  寅肆、为除诸过而施后说戒律:

  是故胜者说施后,随即宣说尸罗教。

  由于破戒是堕落恶趣的种种过患之本,为了让修行者所修积的布施等善根不至于失坏,因此遍知胜者佛陀在宣说了布施度后,随即宣说了能摄持布施功德之戒律度。

  丑贰、具戒之利益:

  尸罗田中长功德,受用果利永无竭。

  戒如良田,为一切功德之所依,以持戒作为基础,而行持布施等诸多功德,则受用的果报与利乐都将辗转增上,永无穷竭。

  子贰、戒为诸功德之依处:

  诸异生及佛语生,自证菩提与佛子,

  增上生及决定胜,其因除戒定无余。

  若欲求得人天善趣果、证得暂时有余涅槃罗汉果之佛语生(声闻)、自证菩提的独觉以及佛陀意子菩萨之果位,都必须持守清净戒律,所以,无论是暂时的增上生之安乐,还是究竟的决定胜之解脱,不可或缺之因即是持戒,若没有清净戒律,世出世功德均无从生起。

  癸贰、诸菩萨如是持戒住相:

  犹如大海与死尸,亦如吉祥与黑耳,

  如是持戒诸大士,不乐与犯戒杂居。

  此颂以两种比喻来说明二地菩萨亦不愿与破戒者共住:很多清净龙神居住的大海中,若有尸体出现,龙神即以神力掀起海浪,使尸体漂到岸边,决不会与其共住;又如吉祥与不吉祥(黑耳),二者本性相违,不会同时存在。如是持戒清净的诸大士夫,也不乐意与犯戒之人杂居共住。

  壬叁、戒度之分类:

  由谁于谁断何事,若彼三轮有可得,

  名世间波罗蜜多,三著皆空乃出世。

  若对于持戒者、持戒的对境以及须断除何种恶业这三轮有实有可得的执著,这种持戒称为世间戒波罗蜜多;若以无漏智慧摄持,了达三轮皆为空性,无有任何执著,如此乃是出世的戒波罗蜜多。

  辛叁、结说此地功德:

  佛子月放离垢光,非诸有摄有中祥,

  犹如秋季月光明,能除众生意热恼。

  二地菩萨于自性罪、佛制罪恒时不犯,如同秋月放出离垢的光明,能遣除众生的热恼,又此地菩萨非三有所摄,但因悲愿而回入娑婆,因彼圆具诸多功德,为三有中的吉祥,众生见彼都将获得清凉安乐,一切功德随彼而转,此菩萨以大愿力作转轮圣王,以佛法教化有情,行持十善饶益众生。

  庚二、结尾本品:

  入中论第二胜义菩提心终。

  入中论略释般若灯第二胜义菩提心终

  第三胜义菩提心

  己叁(发光地)分二:庚壹、真实;庚贰、结尾本品。庚壹(真实)分三:辛壹、差别体地之释词;辛贰、地之差别法;辛叁、结说此地功德。

  辛壹、差别体地之释词:

  火光尽焚所知薪,故此三地名发光,

  入此地时善逝子,放赤金光如日出。

  菩萨到达第三地时,所发的智慧火光能焚尽一切如薪的所知障,故三地名发光地。凡是趣入此地的善逝子,皆能放射出赤金色光芒,已由初地、二地的寂静光明转为明利,如初出之日光。

  辛贰(地之差别法)分二:壬壹、宣说此地增胜忍度;壬贰、宣说此地生其它功德。壬壹分三:癸壹、此地增胜忍辱;癸贰、忍辱之修法;癸叁、忍度之分类。

  癸壹、此地增胜忍辱:

  设有非处起嗔恚,将此身肉并骨节,

  分分割截经久时,于彼割者忍更增。

  有些烦恼特别粗重的众生,不仅对一般人、甚至对于众生有大恩德的菩萨也生嗔恚,并将其身肉和骨节一分一分地长时割截,菩萨对彼不但无丝毫嗔恼之心,且观此愚痴众生因伤损大福田菩萨之罪业,必感堕恶趣之苦报,故对其更加生起悲愍心,从而更增上忍辱之慧力。

  癸贰(忍辱之修法)分二:子壹、依胜义修法;子贰、依世俗修法。

  子壹、依胜义修法:

  已见无我诸菩萨,能所何时何相割,

  彼见诸法如影像,由此亦能善安忍。

  上一颂是由悲故忍,这一颂显由慧故忍。已经通达无我空性的菩萨,在遭受割截时对能割者所割者以及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来割截肢体等诸法现见都如镜中影像,毫无实质,离开了我、我所等执著,因此亦能善修安忍。

  子贰(依世俗修法)分三:丑壹、观嗔恚过失而修忍辱;丑贰、观忍度功德而修忍辱;丑叁、共同结尾。丑壹(观嗔恚过失而修忍辱)分四:寅壹、观无义故不生嗔而修忍辱;寅贰、观能利者不应转害者而修忍辱;寅叁、观嗔恚罪业极大而修忍辱;寅肆、观此生下世生起种种过失而修忍辱。

  寅壹、观无义故不生嗔而修忍辱:

  若已作害而嗔他,嗔他已作岂能除,

  是故嗔他定无益,且与后世义相违。

  如果因别人对自己作了损害而生起嗔恨,那么己做的损害会因自己的嗔心而挽回吗?所以嗔恨他人不但于今生没有任何利益,而且因毁灭了自己的善根,与后世义利也相违--由于嗔心而堕恶趣。

  寅贰、观能利者不应转害者而修忍辱:

  往昔所作恶业果,既许彼苦能永尽,

  云何嗔恚而害他,更引当来苦种子。

  此颂以理观知应修安忍。若于现世身中遭受怨敌割截身肉等极大痛苦,当知是因往昔造杀生等业,于三恶趣中感受极大痛苦后的等流残果,以此因缘能灭尽一切罪业,故当悦意承受。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起嗔恚而损恼他人,从而再引生后世恶趣之苦种子呢?

  寅叁、观嗔恚罪业极大而修忍辱:

  若有嗔恚诸佛子,百劫所修施戒福,

  一刹那顷能顿坏,故无他罪胜不忍。

  如果有菩萨对菩萨生嗔恨心,则一刹那顷能损坏一百劫中所修的布施、持戒等善根福德,《曼殊师利游戏经》云:"曼殊师利,以能坏百劫所修善根,故名嗔恚。"故虽有布施、持戒等功德,但还需要忍辱来摄持,方能使善根不毁坏。因此,再没有其它罪业胜过不忍的危害。

  寅肆、观此生下世生起种种过失而修忍辱:

  使色不美引非善,辨理非理慧被夺,

  不忍令速堕恶趣。

  易动嗔心发怒之人有四种过失。一、使色不美,别人见了就畏惧避开、不愿亲近;二、引来很多非法行为,因被嗔心促使而行杀生、打劫等恶业;三、辨别如理和非理的智慧亦被烦恼所劫夺,不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四、会使自己死后迅速堕入恶趣。

  丑贰、观忍度功德而修忍辱:

  忍招违前诸功德,忍感妙色善士喜,

  善巧是理非理事,殁后转生人天中,

  所造众罪皆当尽。

  如果在违缘痛苦前,能将其转为道用,修习安忍,则会招感与前面不忍相违的诸多功德:一、身体颜色殊妙,相好庄严;二、善知识欢喜摄受;三、并且善能辨别是理非理;四、命终后转生人天中享受安乐,并且过去所造的众多罪业,亦皆灭尽。

  丑叁、共同结尾:

  了知异生与佛子,嗔恚过失忍功德,

  永断不忍常修习,圣者所赞诸安忍。

  通过了知了异生凡夫由嗔恚招来的过患以及佛子菩萨安忍的功德,应当永远断除不忍之嗔恚心,恒常修习诸佛菩萨和诸大圣者所共同赞叹的安忍。

  癸叁、忍度之分类:

  纵回等觉大菩提,可得三轮仍世间,

  佛说若彼无所得,即是出世波罗蜜。

  纵然是回向于正等正觉的无上菩提,但如果对能忍者、所忍的对境、忍辱之法生起实有执著,仍属于世间的波罗蜜多。因此佛陀说:若修行人以无漏智慧摄持,了知三轮体空而安忍,即属于出世波罗蜜。

  壬贰、宣说此地生其它功德:

  此地佛子得禅通,及能遍尽诸贪嗔,

  彼亦常时能摧坏,世人所有诸贪欲。

  此颂讲三地佛子除了不共增胜忍辱功德以外的其余功德。此地菩萨获得四种禅定、四无色等至、究竟四无量心,并获六种神通,又能遍尽三界的贪心和欲界的嗔心,佛经中说三地菩萨常为帝释天王,为诸众生宣讲五欲之过患,故能摧坏世人的一切贪欲。

  辛叁(说功德结尾此地)分二:壬壹、前三度共同结尾;壬贰、分别此地结尾。

  壬壹、前三度共同结尾:

  如是施等三种法,善逝多为在家说,

  彼等亦即福资粮,复是诸佛色身因。

  如是布施、持戒、忍辱三度,善逝佛陀多数是针对在家众的根机而宣说,此三种修法亦是积累福德资粮的方便,亦是获得诸佛三十二相、八十随好的色身庄严之近取因。

  壬贰、分别此地结尾:

  发光佛子安住日,先除自身诸冥暗,

  复欲摧灭众生暗,此地极利而不嗔。

  发光地的佛子如同日轮,所发的智慧光明先遣除自身的黑暗,又能摧灭众生相续中的无明痴暗,因其智光极为明利,以大悲心纵遇造害的众生亦不起少许嗔心,尤为堪忍。

  庚二、结尾本品

  入中论第三胜义菩提心终。

  入中论略释般若灯 第三胜义菩提心终

  第四胜义菩提心

  己肆(焰慧地)分二:庚壹、真实;庚贰、结尾本品。庚壹(真实)分三:辛壹、此地增胜精进;辛贰、此地之释词;辛叁、所断之差别。

  辛壹、此地增胜精进:

  功德皆随精进行,福慧二种资粮因,

  何地精进最炽盛,彼即第四焰慧地。

  一切世出世间的功德都唯有依靠精进方能产生,若无精进,诸善功德皆不得成,故精进是圆满福慧二种资粮的共因。那么,何地精进最为炽盛呢?即是第四焰慧地,此地精进度最为增胜圆满,恒时无有懈怠。

  辛贰、此地之释词:

  此地佛子由勤修,菩提分法发慧焰,

  较前赤光尤超胜。

  此地佛子由于精勤修习三十七菩提分法,成就最胜慧学,所发的智慧火焰较第三地的赤金光更为超胜,《宝鬘论》云:"第四名焰慧,发正智焰故,一切菩提分,增上修习故。"

  大乘三十七道品菩提分法

  

  注:1 无垢地至法云地属修道所摄,彼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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