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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四百论广释——句义明镜论▪P66

  ..续本文上一页出琵琶箜篌声,彼等美音从何出?事故智者应观察,彼从何来往何去,一一方隅便寻求,声音来去不可得。”当修行者相续中能融入如是如理观察诸声音的智慧时,于外界的一切毁誉赞骂等等,皆可了知如同空谷回音,自心不为所动。以此即能渐渐斩断实执生死轮回之根。-

  癸二、(破意识取境有自性):

  问曰:心意能至境而取,所以意识取境是自性有。

  心若离诸根,去亦应无用,

  设如是命者,应常无有心。

  心意若离开诸根,而去至境也应无有取境作用;假设这样,命者——2我应恒无有心。

  有人认为耳等根识能至境,所以意识可以自性成立有取境的作用。这种承认实际上也不合道理,即使耳识能心识能至境,而耳根等诸法根也不可能与意识一起至境,一次心识与境相遇也不会发生缘取作用。因为在取境过程中,有情的耳的根与识,必须相互缘助才能起作用,根识不能单独境界取境。在《释量论》等因明论著中对此阐述得很详细。心识单独至境,只会会如同盲人无有取色境的功能,如同聋者无有取声的功能无法发生任何取境作用。不但如此,如果心能往至外境,有情所执著实有的命者——我,就会如同一具僵尸一样,恒常无有辨别思维的心,这样的我又怎么会是有情法呢?

  辛二、(破能取的有境(心心所)实有)分二:一、明想蕴的相;二、破想蕴释迦牟尼有。

  壬一、(明想蕴的相):

  问曰:诸根境若无无有自性,那观察不同境的想蕴又会如何呢?

  领心妄取尘,依先见如焰,

  妄立诸法义,是想蕴应知。

  使心识妄取色等尘境,先依于所见境而使意识取执种种如同阳焰的幻相,由是妄立诸法不同义相的心所法,应知这就是想蕴。

  如上所作观察,诸根境皆无自性,而观察诸根境不同的想云,也同样无有自性。但是在世俗中想蕴也并非全然无有成断灭,它也有自身的种种作用表现,若要破除对它的实执,需要先认识其体相作用。想蕴有情妄;筽诸法的一种心所法,它能令心迷妄的执取色等尘境,先依靠所见境,然后意识进行判断取种种不同境像,并进一步执著这些境相。这个过程如同执著阳焰水一样,虽然阳焰无有水的性质,但是依想蕴的作用,有情会生起水想;同样,名言中的色声香味等尘境,本来无有任何可缘执之体,然而依想蕴的作用,有情安立了诸法的各各不同义相,如这是火、这是大山等等,这一切皆是由想念而迷妄安立的名言假相。若能了知想蕴的这种迷乱作用,对内外境诸法的自性妄执,一定可以有一个清楚认识。

  壬二、(破想蕴实有):

  问曰:想蕴若无有自性,则一切法都不能建立。

  眼色等为缘,如幻生诸识,

  若执为实有,幻喻不应成。

  以眼根色境等为缘,就能如幻术般生起诸意识,如果执诸法为实有自性,则说如幻的比喻不应成立。

  想蕴诸法虽然皆无自性,然而于名言中,可以依眼根等为缘,以色等外境为所缘,以作意为无间等缘,等以种种因缘和合,即可如幻化般生起眼识等各种意识。前面的内容中也讲过。依虚妄境可产生虚妄的忆念,同样,依幻化不实的外境等缘,也可产生种种幻化的意识诸法。因此,诸法虽无自性,依于因缘聚合,种种如幻的显现并无断灭,如执根境等缘产生的心识或种种其它缘起法实有自性,那么一切智智所说的如幻比喻则不应成立。对此有理智者谁能认许呢?无论以理证比量推理,抑或已圣者的现量,皆可无误成立诸法如幻化无有自性的立论。比如说心识,它并非来自于诸根,也非来自于外境,以二者皆为无情色法故,它也非自生,然而当根境缘聚合时,它即能宛然而现,当缘散之后,它又刹那消逝无迹,寻其来处、去处、住处皆不可得,这与幻师依木石幻变象马又有何差别呢?故当反复深思,诸法若有实,则此等如幻的生灭现象皆不容有。

  辛三、(明无实体如幻是极为希有的原因):

  问曰:既说诸根非能取境,又说依眼色等为缘能生眼识,这岂不是希有难测之事吗?

  世间诸所有,无不皆希有,

  根境理同然,智者何惊异。

  世间所有的法,无不都是显而无自性的希有之事,根境无自性之理也是同样,以此智者为何惊异呢?

  于实义中,根并非能缘取外境,然于名言中依于眼色等缘,又能如幻地生起眼识,这种事确实是非常希奇难测。然而无误通达胜义世俗而谛法的智者以,以胜义谛正理观察时,世间一切法皆如梦如幻不能自性成立。比如种子生苗芽,若以理智观察,种子灭而生苗与种子不灭生苗等何种方式也不能成立。可是于不观察的名言世俗中,依种子等因缘又可无欺地生起苗芽。所有的法无不如是,奇妙难测;而根境之理也是同样,以正理观察时,眼耳诸根无论遇境或不遇境等,不管以何种方式,也不能成立见境等事;不观察时,依于根境等缘聚,可无欺骗地生起种种意识。若能通达此缘起不虚、自性不有的正理,智者于此也就不会感到惊奇难测了。龙树菩萨言:“知此诸法空性已,一切业果依缘起,稀有又此极稀有,希奇又此极希奇!”智者于此深赞稀有,乃是因已知诸法本体空性,缘起不虚的二谛双云妙理,诸学人若能深入此妙义海洋,因也能于此深得稀有妙味!

  庚二、(明实有空与如幻相同):

  诸法如火轮,变化梦幻事,

  水月彗星响,阳焰及浮云。

  缘起诸法犹如火轮、变化、梦、幻事、水月、彗星、空谷回声、阳焰及浮云,虽有显现而无实体。

  诸法虽无真实本体,然而依于种种不同因缘的聚合,其现象却宛然而不成断灭。这些缘起现象以比喻而言,可以举处许多现实生活中的例子,让学人明白其无有自性的实义。首先说如火轮,当人们受持火棍迅速旋转,特别是于黑暗中转动时,在眼前即会分明地出现一个火虽然,人们也明明知道这个火轮是不真实的,于实际无有火轮存在,然而依旋转火棍与人类的视觉残留误觉,火轮的形象却分明不灭,还有瑜伽师以禅定通力所变化的美女宫殿,梦中千奇百怪的种种景象,幻术师所幻现的少女象马等事,虽然不实,却能迷惑有情,生起种种颠倒执著,同样,一切法莫不如是,其本体虽无实,缘起现象却不段迷惑着不知真理的有情。诸法也如同水月,水中虽无真实的月亮,然因缘具足时,其现象却明然而存,如彗星(雾),空虚之中能现轻纱山峦等相状;如空谷回音,能引颠倒识生,如阳焰,于非境之中引生错乱分别,如远处浮云,见似山丘、象马等形。诸法如幻无实,显二无自性的比喻,在诸经论中尚有许多,通常以幻化八喻对应释说诸法无生无灭,不一不异,不来不去,不断不常,离八边的义趣。佛陀在《金刚经》中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于《月灯三昧经》中也更为详细地说过:“譬如有童女,夜卧梦产子,生欣死忧戚,诸法亦复然。如幻作多身,谓男女象马,是相非真实,诸法亦复然。如净虚空月,影现于清池,非月形入水,诸法亦复然。如人在山谷,歌哭言笑响,闻声不可得,诸法亦复然。譬如春日中,辉光所焚炙,阳焰状如水,诸法亦复然。见野马如水,愚者欲趣饮,无实可救渴,诸法亦复然。如虚空无云,忽然起阴曀,知从何所出,诸法亦复然。如焰寻香城,如幻事如梦,观行相空寂,诸法亦复然。”若能常时吟诵观修,定可现见如是诸法法空寂如体的实相。

  第十三品终

  第十四品 破边执品

  己五、(破边执)分四:一、成立诸法自性空;二、妄执诸法为常为实有的错乱因;三、略示成立无实有之理;四、明通达无实有的所为。

  庚一分二:一、略示;二、广释。

  辛一、(略示):

  问曰:如果说所有缘起现象如同旋火轮,无有自性,那么什么叫做有自性呢?

  若有任何法,都不依他成,

  可说为实有,然彼皆非有。

  若有任何法都不依靠,而是他自己能单独成立存在,这种法即可说为实有,然而这种法于任何处任何时都不会有。

  世间诸法皆无有自性,以诸法必定会是从因缘而生起。如果某法有自性,这种法应不依靠任何因缘。即能成就或说存在,也不受任何他缘的影响而恒常不变,以自性永远不会变为他性故。如果有这样的法存在,即可称它为实有法,然而,无论是谁,即使寻遍三前大千世界中的三世所有事物,也不可能得到此类实有自性之法。这是洞察十方三世一切法的一切智智佛陀,以无碍智慧所亲见的事实,也是每一个了知中观空性缘起正理的智者,能以无垢正理建立的正量。

  不管于世俗胜义中,不依他缘而自性成立之法,何时何处皆非与,这便是破边执的中心正理,也是龙树父子所阐述的中观了义密意所在。此处所说的有自性、自性成立,是指不由他缘而唯由自体单独成立,也即实有,成实自体有、自相有,自性有,实相中成立,胜义谛堪忍等,在诸经论中有诸多异名而所指相同。

  在大疏中,月称扑于此广述了中观义理的所破,叙述中观宗遮止一切实执戏论的正理。全知麦彭仁波切曾于《中观庄严论释》中言:若有一切法成实存在,其余所有的法都不会显现;以无有一法实有故有无边无际的法可以显现。能于此颂深入思维者,定可掌握这些遣荡一切实执的智慧。

  辛二(广释)分四:一、观察四边破积聚实有;二、破有聚实有;三、观察一与多而破;四、由破四边的理例破其余。

  壬一分二:一、略示;二、广释。

  癸一、(略释):

  非一色而瓶,非异瓶具色,

  非依瓶有色,非有瓶依色。

  瓶与色非一体,否则色即是瓶,也非异与瓶体而具有色相;非依于瓶子而有色相,也非有瓶子依于色相。

  有人认为瓶子等色法是由众多极微积聚而成,故有自性实体。这种说法是否成立,尚需观察,若瓶子有自性实体,那么瓶体与其色相是一体 或异体?如果是一体,那么颜色形状的色相应成为瓶体,瓶的形色也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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