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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纲要(下册) 第十九讲 自他相换修习次第▪P2

  ..续本文上一页(自他是平等的),再来是修学让你不能发起自他相换的逆缘──“我爱执”的过患,从各方面去思惟“我爱执”这个逆缘的过患,并且从各方面去修学能够成就自他相换的顺缘──“爱他执”的功德。因此必须先修学自他平等。

   自他相换的平等和七支因果的平等,是不一样的。七因果里的平等舍,知母、念恩、特别念恩(不是说只有众生在当你母亲时恩泽很大,特别是众生不当你母亲的时候,恩泽更大,称为特别念恩),还有悦意慈,这种慈心要先修好,才有办法成办自他平等。七因果里的怨、亲、中庸的平等,是要我们遮止心中粗分的贪、嗔、痴,要能够遮止对众生产生亲疏爱憎的心情。自他相换里头的自他平等是说,一切众生离苦得乐的重担,皆由我一人承担,你固然必须对亲友成办离苦得乐的重担,对敌人、中庸众生也都一样,不论亲、疏、爱、憎,是平等的成办。

   例如有十个非常匮乏的乞丐,都需要帮忙,而你也有能力接济,却只帮其中的某一个乞丐,这不对吧!不能这样做。总的来说,不论是你的亲眷、怨敌、中庸众生,他们都同样的失去有漏的快乐,无漏的快乐更是没有。既然同样都是离苦得乐,为什么只救助某个亲友,而不管其他众生?这是不对的菩萨行,这种菩萨行太小了。了解众生和我一模一样,真的想要离苦得乐,反而特别地去成办某一个人的义利,而不管其他的人,这是错误的。

   有十个人被关入监狱,受苦刑,对一样痛苦的十个想逃狱的犯人,你有能力让他们出狱,却只放出某些人,不管其余的,这是不对的。一样的,众生都被关在生死轮回的大监狱里,他们都同样呼救,而你却只成办某些众生的义利,对某些众生,因为他是你的敌人而不管,这样是很卑鄙的行为。

   是啊!虽然说众生都一样,不论是敌人也好,亲友也好,都堕在生死大监狱里受苦、在求救,可是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何必要成办他们的事情?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无始以来我都这样做,所以才会一直轮回生死到现在,得到这种自己受苦的成果,却也还是无法离苦得乐。因此如果继续做下去,唯有更深陷于生死轮回,成佛更是遥遥无期。

   轮回中,我们可以说,某些人对你不好而成为你的敌人,所以与他远离;某些人对你特别好,特别贪爱他,而成为亲眷;这所谓亲、疏、爱、憎的安立是没有错的,但是这毕竟是无明中的事情,是你安立出来的。如果说,众生在无明中所见到的亲、疏、爱、憎是对的,那佛陀遍知一切,应该也看得到才对,于是佛陀就应该对众生有亲、疏、爱、憎才是,而事实上,佛陀没有分别心。(佛的本生故事)曾有一个人拿斧头砍掉佛陀的右臂,让他流血;而有一个人拿旃檀香涂佛陀的左臂,佛陀对这两个人没有所谓的亲、疏、爱、憎,没有特别好、特别坏,仍是以平等的大悲对待他们。

   从了义上来说,并没有所谓的亲、疏、爱、憎,那不过是我们自己的烦恼无明所导致的,是轮回界的安立而已。如果敌人一直是敌人,亲友一定是亲友,那佛一定可以看得到;佛看不到,那就表示没有所谓的怨、亲因此贪嗔痴是没有道理的。从究竟实相看来,哪里有所谓的怨、亲。这个怨、亲不过是我们错误的心识把它安立上去的,实相上并没有所谓自性实有的怨亲。一切众生和我的需求快乐,不要痛苦是一致的,而今失去快乐,得到痛苦,也是一致的,这种情况之下,去成办所有众生离苦得乐的重任,是我们应该做的,而且是要平等的去做,这是自他平等的意义。

   自他平等之后,再继续从各个门径、各种理由,去思惟我爱执的过患。“我执”是说你执着在五蕴之上,有一个实有的“我”。因为“我执”,认为有一个实有的“我”,你就贪着“我”、贪执“我”,而变成“我爱执”。寂天菩萨在《入行论》把“我爱执”和“我执”混在一起阐述。

   “于一切众生修大恩,一切过咎归于一。”“归于一”的“一”是指“我爱执”。上士道说,一切不顺利的因缘,魔扰、干扰、障碍或是病痛,都应归因于“我爱执”。下士道次讲业果,别人造恶业害我,归因于我以前所造的恶业,所以有此果报,这是比较粗浅的说法。到上士道次讲,一切痛苦的因,所有痛苦的果报,都源自于“我爱执”,是自己做的,不能怪别人。

   “我爱执”像屠夫一样,我们毫无能力地任它宰割控制。只要有“我爱执”,一切都是不吉祥的,都一定是痛苦的。饥荒以及一切的痛苦,都是因“我爱执”而产生的。有刀剑砍杀我们,不是别人的错误,是自己以前基于“我爱执”的关系,曾用同样的方式害过他,所以实际上害我的是“我爱执”,不是别人。善知识认为,一切的过患及痛苦均是来自于“我爱执”这个慢性病,它是一切让我不痛快的因,因此我要嗔恚“我爱执”,不能嗔恚别人。

   所以要祈请加持,令我能摧灭“我执”大魔。《上师荟供》文里,把“我执”和“我爱执”混在一起讲,事实上是“我爱执”的意思,是祈请加持让我能够摧灭“我爱执”这个魔(注一)。我们有外魔、内魔或者四魔的说法,所有的魔中,最坏的是“我爱执”。《度母赞》里有一句话:“真正最有力的魔鬼是指“我执”与“我爱执”,是这两个魔让我们一直受苦。”大致来说,整个世界、国家的战争,乃至于家庭的纷争都来自于“我爱执”。团体组织、佛法事业里,学员间相互的斗争,不是有谁让你斗争,就是“我爱执”让你斗争的。地狱的境界虽然是外在,地狱道众生所受的苦,那些狱卒、刀剑,刑器等,事实上,都是“我爱执”所显现出来的。没有“我爱执”与“我执”,就没有所谓的地狱可言,也就没有地狱的相了。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还有朋友之间的互相怨恨、斗争,也都是来自于“我爱执”。它住在我们内心的深处,如果没有办法把它请出去,痛苦就会连连不断。

   转念法门是完全地把“我爱执”看成真正怨敌,看清它的过患,把它摧灭;再观“爱他执”的胜利,启发希求心,去修学“爱他执”。佛法的修学就是修心,但是这里特标为“修心转念法门”的原因是说,它是比较困难的修法,需要刻意的去修行。事实上开始时是很困难,但经由串习就不会那么困难了。

   我们之所以游逛三界、轮回生死,都是因为我们没能够观“我爱执”的过患,并观“爱他执”的胜利的缘故。释迦牟尼佛开始时,也和我们一样是凡夫众生,只不过他是把内心的“我爱执”请了出去,然后取“爱他执”来修学,而成就了佛道。如果我们不把“我爱执”去除,一定会继续的生、老、病、死,然后尝受无边的痛苦。此刻在我们得暇满人身,而且碰到大乘这种修心转念法门教法的当下,如果可以真正地把心力放在摧灭“我爱执”之上,人生就有意义了。

   有个跛脚的人好不容易,很辛苦地爬到山顶上,却又不慎从山崖掉下,刚好掉到山下一只未驯的野马身上。他抓住野马,骑起马来,还唱着歌。旁人看到,觉得好危险,叫他赶快下来。他说:“这怎么可以,我跛脚,还能爬到山上,掉下来,却掉在野马身上,这一生大概也就只有这一次而已,多开心啊!为什么要下来?”这比喻什么呢?我们从无始轮回生死以来,也只有这一次得到暇满人身,还又值遇大乘教法,这时候不修这种自他相换法门,更待何时?

   暇满人身的珍贵譬喻很多,一个北方的小孩,那时糌粑很稀少,而小孩子又很贪心,所以当母亲给了他糌粑,他没拿在手上,放到身后,然后又想去拿。结果后面那个给狗吃了,于是哭了起来,他说:“这么好的糌粑被狗吃了,我怎能不哭,我难过得要死。”正如我们今天得到十八要件的暇满人身,又碰到大乘的正法,此时不修行更待何时?

   又比如说吃鱼,后藏那一带很少鱼,能够吃到鱼的机会不多。有一次有个人来到前藏吃鱼,由于鱼很新鲜,太好吃了,就吃了很多,吃得想吐。当快吐出来时,他用绳子绑着自己的脖子。别人问他为什么绑脖子?他说:“因为吃太多鱼了。可是鱼那么好吃,怎么舍得吐出来,所以把脖子绑起来。”像这比喻一样,对吐出一点鱼都舍不得,得到暇满人身更应该很珍惜的去利用。

   我们都不要痛苦,既然不要痛苦,就应该把那个痛苦的根本因──“我爱执”去除掉。“一切过咎归于一”,一切都是“我爱执”的错,不是别人的错,要常常这样想,而“于一切众生修大恩”,要把这两句话记在心上。如果你可以视“我爱执”如怨敌,来对治,把它摧灭,那不论别人怎样对待你都没有关系了。因为在你废除“我爱执”的当下,就可以成办“爱他执”,一心想利他,所以别人对你好,对你坏,都如沐春风,到哪个地方都是极乐世界。事实上,还可以转恶缘为菩提道,用恶缘来修学佛法,积集你的资粮,这以后会讲到。既然我们知道,在任何时空里,让你痛苦的根源是“我爱执”,那么如果你这个行者能够一天到晚观“我爱执”的过患,即使你没有修别的法门,也没有关系。只要你可以观“我爱执”的过患,然后一心地防护遮止,你就一定可以得到快乐,痛苦也一定会越来越减少,你的人生就有意义了。

   进一步分析,“我执”是怎么产生的呢?由于你觉得在我的身心上有个真实的“我”,并执为实有,因为认为身体是我的,所以对“我的”身体就更为珍爱,很珍惜我的脸孔、我的手臂,对我身体的每个部位,都很真实的照顾着。事实上,这是错的,这个身体不是你的,它只不过是经由父精母血的交合,所产生的一个色法罢了,这是父母的东西,不是你的东西,为什么要如此的照顾呢?

   “我执”和“我爱执”是可以区分的,我们就将“我爱执”比喻成一块很坚硬的山岩,在那上面盖一座很大的城堡──“我执”,“我执”是根本的无明,由贪、嗔、痴、烦恼围绕着。让你轮回生死的,就是“我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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