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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戒律仪论(下)▪P11

  ..续本文上一页众生,不仅对一般人、甚至对于众生有大恩德的菩萨也生嗔恚,并将其身肉和骨节一分一分地长时割截,菩萨对彼不但无丝毫嗔恼之心,且观此愚痴众生因伤损大福田菩萨之罪业,必感堕恶趣之苦报,故对其更加生起悲愍心,从而更增上忍辱之慧力。

  癸贰(忍辱之修法)分二:子壹、依胜义修法;子贰、依世俗修法。

  子壹、依胜义修法:

  已见无我诸菩萨,能所何时何相割,

  彼见诸法如影像,由此亦能善安忍。

  上一颂是由悲故忍,这一颂显由慧故忍。已经通达无我空性的菩萨,在遭受割截时对能割者所割者以及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来割截肢体等诸法现见都如镜中影像,毫无实质,离开了我、我所等执著,因此亦能善修安忍。

  子贰(依世俗修法)分三:丑壹、观嗔恚过失而修忍辱;丑贰、观忍度功德而修忍辱;丑叁、共同结尾。丑壹(观嗔恚过失而修忍辱)分四:寅壹、观无义故不生嗔而修忍辱;寅贰、观能利者不应转害者而修忍辱;寅叁、观嗔恚罪业极大而修忍辱;寅肆、观此生下世生起种种过失而修忍辱。

  寅壹、观无义故不生嗔而修忍辱:

  若已作害而嗔他,嗔他已作岂能除,

  是故嗔他定无益,且与后世义相违。

  如果因别人对自己作了损害而生起嗔恨,那么己做的损害会因自己的嗔心而挽回吗?所以嗔恨他人不但于今生没有任何利益,而且因毁灭了自己的善根,与后世义利也相违——由于嗔心而堕恶趣。

  寅贰、观能利者不应转害者而修忍辱:

  往昔所作恶业果,既许彼苦能永尽,

  云何嗔恚而害他,更引当来苦种子。

  此颂以理观知应修安忍。若于现世身中遭受怨敌割截身肉等极大痛苦,当知是因往昔造杀生等业,于三恶趣中感受极大痛苦后的等流残果,以此因缘能灭尽一切罪业,故当悦意承受。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起嗔恚而损恼他人,从而再引生后世恶趣之苦种子呢?

  寅叁、观嗔恚罪业极大而修忍辱:

  若有嗔恚诸佛子,百劫所修施戒福,

  一刹那顷能顿坏,故无他罪胜不忍。

  如果有菩萨对菩萨生嗔恨心,则一刹那顷能损坏一百劫中所修的布施、持戒等善根福德,《曼殊师利游戏经》云:“曼殊师利,以能坏百劫所修善根,故名嗔恚。”故虽有布施、持戒等功德,但还需要忍辱来摄持,方能使善根不毁坏。因此,再没有其它罪业胜过不忍的危害。

  寅肆、观此生下世生起种种过失而修忍辱:

  使色不美引非善,辨理非理慧被夺,

  不忍令速堕恶趣。

  易动嗔心发怒之人有四种过失。一、使色不美,别人见了就畏惧避开、不愿亲近;二、引来很多非法行为,因被嗔心促使而行杀生、打劫等恶业;三、辨别如理和非理的智慧亦被烦恼所劫夺,不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四、会使自己死后迅速堕入恶趣。

  丑贰、观忍度功德而修忍辱:

  忍招违前诸功德,忍感妙色善士喜,

  善巧是理非理事,殁后转生人天中,

  所造众罪皆当尽。

  如果在违缘痛苦前,能将其转为道用,修习安忍,则会招感与前面不忍相违的诸多功德:一、身体颜色殊妙,相好庄严;二、善知识欢喜摄受;三、并且善能辨别是理非理;四、命终后转生人天中享受安乐,并且过去所造的众多罪业,亦皆灭尽。

  丑叁、共同结尾:

  了知异生与佛子,嗔恚过失忍功德,

  永断不忍常修习,圣者所赞诸安忍。

  通过了知了异生凡夫由嗔恚招来的过患以及佛子菩萨安忍的功德,应当永远断除不忍之嗔恚心,恒常修习诸佛菩萨和诸大圣者所共同赞叹的安忍。

  癸叁、忍度之分类:

  纵回等觉大菩提,可得三轮仍世间,

  佛说若彼无所得,即是出世波罗蜜。

  纵然是回向于正等正觉的无上菩提,但如果对能忍者、所忍的对境、忍辱之法生起实有执著,仍属于世间的波罗蜜多。因此佛陀说:若修行人以无漏智慧摄持,了知三轮体空而安忍,即属于出世波罗蜜。

  壬贰、宣说此地生其它功德:

  此地佛子得禅通,及能遍尽诸贪嗔,

  彼亦常时能摧坏,世人所有诸贪欲。

  此颂讲三地佛子除了不共增胜忍辱功德以外的其余功德。此地菩萨获得四种禅定、四无色等至、究竟四无量心,并获六种神通,又能遍尽三界的贪心和欲界的嗔心,佛经中说三地菩萨常为帝释天王,为诸众生宣讲五欲之过患,故能摧坏世人的一切贪欲。

  辛叁(说功德结尾此地)分二:壬壹、前三度共同结尾;壬贰、分别此地结尾。

  壬壹、前三度共同结尾:

  如是施等三种法,善逝多为在家说,

  彼等亦即福资粮,复是诸佛色身因。

  如是布施、持戒、忍辱三度,善逝佛陀多数是针对在家众的根机而宣说,此三种修法亦是积累福德资粮的方便,亦是获得诸佛三十二相、八十随好的色身庄严之近取因。

  壬贰、分别此地结尾:

  发光佛子安住日,先除自身诸冥暗,

  复欲摧灭众生暗,此地极利而不嗔。

  发光地的佛子如同日轮,所发的智慧光明先遣除自身的黑暗,又能摧灭众生相续中的无明痴暗,因其智光极为明利,以大悲心纵遇造害的众生亦不起少许嗔心,尤为堪忍。

  庚二、结尾本品

  入中论第三胜义菩提心终。

  

  入中论略释般若灯第三胜义菩提心终

  第四胜义菩提心

  己肆(焰慧地)分二:庚壹、真实;庚贰、结尾本品。庚壹(真实)分三:辛壹、此地增胜精进;辛贰、此地之释词;辛叁、所断之差别。

  辛壹、此地增胜精进:

  功德皆随精进行,福慧二种资粮因,

  何地精进最炽盛,彼即第四焰慧地。

  一切世出世间的功德都唯有依靠精进方能产生,若无精进,诸善功德皆不得成,故精进是圆满福慧二种资粮的共因。那么,何地精进最为炽盛呢?即是第四焰慧地,此地精进度最为增胜圆满,恒时无有懈怠。

  辛贰、此地之释词:

  此地佛子由勤修,菩提分法发慧焰,

  较前赤光尤超胜。

  此地佛子由于精勤修习三十七菩提分法,成就最胜慧学,所发的智慧火焰较第三地的赤金光更为超胜,《宝鬘论》云:“第四名焰慧,发正智焰故,一切菩提分,增上修习故。”

  

  大乘三十七道品菩提分法

  

  

  

  

  

  

  

  注:1无垢地至法云地属修道所摄,彼诸共同修法为八圣道。(此分法依据大乘俱舍与《现观庄严论》)

  2 大乘无学道已经圆满具足此等一切功德。

  

  小乘三十七道品菩提分法

  

  

  

  

  

  

  

  

  注:1 此分法依据小乘《俱舍论》。

  2 小乘无学道之阿罗汉已圆具上述一切功德。

  

  辛叁、所断之差别:

  自见所属皆遍尽。

  自见指微细萨迦耶见之我见,凡是此见所属的相对生起四地功德作障碍的一切执著悉皆灭尽。如经云:“佛子!菩萨住此焰慧地,所有身见为首,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所生起的执著,出没思维、观察治故。我所故,财物故,著处故,于如是等一切皆离。”

  庚贰、结尾本品

  入中论第四胜义菩提心终。

  入中论略释般若灯第四胜义菩提心终

  第五胜义菩提心

  己伍(难胜地)分二:庚壹、真实;庚贰、结尾本品。庚壹(真实)分二:辛壹、差别地之释词;辛贰、差别地之功德。

  辛壹、差别地之释词:

  大士住于难胜地,一切诸魔莫能胜。

  大士住于第五难胜地之时,以其定力不共增胜圆满之故,一切诸魔都不能超胜,故名难胜地。如《宝鬘论》云:“第五极难胜,诸魔难胜故,善知圣谛等,微妙深义故,此所感异熟,作睹史天王,能破诸外道,烦恼恶见处。

  辛贰、差别地之功德:

  静虑增胜极善知,善慧诸谛微妙性。

  五地菩萨静虑波罗蜜多最为增胜圆满,永不再为散乱等障品所伏,并且善能通达善慧圣谛之微妙法性。

  庚二、结尾本品

  入中论第五胜义菩提心终。

  

  入中论略释般若灯第五胜义菩提心终

  第六胜义菩提心

  戊贰(现前地)分二:己壹、真实;己贰、结尾本品。己壹(真实)分三:庚壹、略说能境地之体性;庚贰、广说所境空性;庚叁、说此地功德而结尾。

  庚壹、略说能境地之体性:

  现前住于正定心,正等觉法皆现前,

  现见缘起真实性,由住般若得灭定。

  第六现前地菩萨已得灭定之根本智慧,安住于如然、本来的法性之中,正等觉(佛)的功德智慧等悉皆现前,距佛果非常近,并现证诸法缘起性空的真实本性,由是甚深微妙的般若智慧而获得不共灭定。《宝鬘论》云:“第六名现前,现证佛法故,由修止观道,得灭定增广。”

  庚贰(广说所境空性)分二:辛壹、宣说空性之深义;辛贰、真实宣说具深义空性。

  辛壹、宣说空性之深义:

  如有目者能引导,无量盲人到止境,

  如是智慧能摄取,无眼功德趣圣果。

  此颂讲般若为一切功德之引导。如同有眼目之人能引导无量盲人到达所欲目的地;如是般若智慧能明见正道与非道,能摄取如无眼般的其余施、戒等功德趋达圣位佛果。如《般若摄颂》云:“无量盲人无引导,不能见道入城廓,阙慧五度无眼导,无力能证菩提果。”

  辛贰(真实宣说具深义空性)分三:壬壹、如何传相;壬贰、为谁传器;壬叁、所讲之法。

  壬壹、如何传相:

  如彼通达甚深法,依于经教及正理,

  如是龙猛诸论中,随所安立今当说。

  月称论师谦虚地说:如六地菩萨所通达之甚深空性法,非我的境界所能宣说,而是依于佛的经教及诸大论师的正理,如是于龙猛菩萨中观诸论中所弘立的甚深理论,随所安立而今当如实地为有缘者宣说。

  壬贰(为谁传器)分二:癸壹、认定传讲之法器;癸贰、于彼宣说空性生功德而劝闻。

  癸壹、认定传讲之法器:

  若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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