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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戒律儀論(下)▪P11

  ..續本文上一頁衆生,不僅對一般人、甚至對于衆生有大恩德的菩薩也生嗔恚,並將其身肉和骨節一分一分地長時割截,菩薩對彼不但無絲毫嗔惱之心,且觀此愚癡衆生因傷損大福田菩薩之罪業,必感墮惡趣之苦報,故對其更加生起悲愍心,從而更增上忍辱之慧力。

  癸貳(忍辱之修法)分二:子壹、依勝義修法;子貳、依世俗修法。

  子壹、依勝義修法:

  已見無我諸菩薩,能所何時何相割,

  彼見諸法如影像,由此亦能善安忍。

  上一頌是由悲故忍,這一頌顯由慧故忍。已經通達無我空性的菩薩,在遭受割截時對能割者所割者以及什麼時候、用什麼方式來割截肢體等諸法現見都如鏡中影像,毫無實質,離開了我、我所等執著,因此亦能善修安忍。

  子貳(依世俗修法)分叁:醜壹、觀嗔恚過失而修忍辱;醜貳、觀忍度功德而修忍辱;醜叁、共同結尾。醜壹(觀嗔恚過失而修忍辱)分四:寅壹、觀無義故不生嗔而修忍辱;寅貳、觀能利者不應轉害者而修忍辱;寅叁、觀嗔恚罪業極大而修忍辱;寅肆、觀此生下世生起種種過失而修忍辱。

  寅壹、觀無義故不生嗔而修忍辱:

  若已作害而嗔他,嗔他已作豈能除,

  是故嗔他定無益,且與後世義相違。

  如果因別人對自己作了損害而生起嗔恨,那麼己做的損害會因自己的嗔心而挽回嗎?所以嗔恨他人不但于今生沒有任何利益,而且因毀滅了自己的善根,與後世義利也相違——由于嗔心而墮惡趣。

  寅貳、觀能利者不應轉害者而修忍辱:

  往昔所作惡業果,既許彼苦能永盡,

  雲何嗔恚而害他,更引當來苦種子。

  此頌以理觀知應修安忍。若于現世身中遭受怨敵割截身肉等極大痛苦,當知是因往昔造殺生等業,于叁惡趣中感受極大痛苦後的等流殘果,以此因緣能滅盡一切罪業,故當悅意承受。既然如此,爲什麼還要起嗔恚而損惱他人,從而再引生後世惡趣之苦種子呢?

  寅叁、觀嗔恚罪業極大而修忍辱:

  若有嗔恚諸佛子,百劫所修施戒福,

  一刹那頃能頓壞,故無他罪勝不忍。

  如果有菩薩對菩薩生嗔恨心,則一刹那頃能損壞一百劫中所修的布施、持戒等善根福德,《曼殊師利遊戲經》雲:“曼殊師利,以能壞百劫所修善根,故名嗔恚。”故雖有布施、持戒等功德,但還需要忍辱來攝持,方能使善根不毀壞。因此,再沒有其它罪業勝過不忍的危害。

  寅肆、觀此生下世生起種種過失而修忍辱:

  使色不美引非善,辨理非理慧被奪,

  不忍令速墮惡趣。

  易動嗔心發怒之人有四種過失。一、使色不美,別人見了就畏懼避開、不願親近;二、引來很多非法行爲,因被嗔心促使而行殺生、打劫等惡業;叁、辨別如理和非理的智慧亦被煩惱所劫奪,不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四、會使自己死後迅速墮入惡趣。

  醜貳、觀忍度功德而修忍辱:

  忍招違前諸功德,忍感妙色善士喜,

  善巧是理非理事,殁後轉生人天中,

  所造衆罪皆當盡。

  如果在違緣痛苦前,能將其轉爲道用,修習安忍,則會招感與前面不忍相違的諸多功德:一、身體顔色殊妙,相好莊嚴;二、善知識歡喜攝受;叁、並且善能辨別是理非理;四、命終後轉生人天中享受安樂,並且過去所造的衆多罪業,亦皆滅盡。

  醜叁、共同結尾:

  了知異生與佛子,嗔恚過失忍功德,

  永斷不忍常修習,聖者所贊諸安忍。

  通過了知了異生凡夫由嗔恚招來的過患以及佛子菩薩安忍的功德,應當永遠斷除不忍之嗔恚心,恒常修習諸佛菩薩和諸大聖者所共同贊歎的安忍。

  癸叁、忍度之分類:

  縱回等覺大菩提,可得叁輪仍世間,

  佛說若彼無所得,即是出世波羅蜜。

  縱然是回向于正等正覺的無上菩提,但如果對能忍者、所忍的對境、忍辱之法生起實有執著,仍屬于世間的波羅蜜多。因此佛陀說:若修行人以無漏智慧攝持,了知叁輪體空而安忍,即屬于出世波羅蜜。

  壬貳、宣說此地生其它功德:

  此地佛子得禅通,及能遍盡諸貪嗔,

  彼亦常時能摧壞,世人所有諸貪欲。

  此頌講叁地佛子除了不共增勝忍辱功德以外的其余功德。此地菩薩獲得四種禅定、四無色等至、究竟四無量心,並獲六種神通,又能遍盡叁界的貪心和欲界的嗔心,佛經中說叁地菩薩常爲帝釋天王,爲諸衆生宣講五欲之過患,故能摧壞世人的一切貪欲。

  辛叁(說功德結尾此地)分二:壬壹、前叁度共同結尾;壬貳、分別此地結尾。

  壬壹、前叁度共同結尾:

  如是施等叁種法,善逝多爲在家說,

  彼等亦即福資糧,複是諸佛色身因。

  如是布施、持戒、忍辱叁度,善逝佛陀多數是針對在家衆的根機而宣說,此叁種修法亦是積累福德資糧的方便,亦是獲得諸佛叁十二相、八十隨好的色身莊嚴之近取因。

  壬貳、分別此地結尾:

  發光佛子安住日,先除自身諸冥暗,

  複欲摧滅衆生暗,此地極利而不嗔。

  發光地的佛子如同日輪,所發的智慧光明先遣除自身的黑暗,又能摧滅衆生相續中的無明癡暗,因其智光極爲明利,以大悲心縱遇造害的衆生亦不起少許嗔心,尤爲堪忍。

  庚二、結尾本品

  入中論第叁勝義菩提心終。

  

  入中論略釋般若燈第叁勝義菩提心終

  第四勝義菩提心

  己肆(焰慧地)分二:庚壹、真實;庚貳、結尾本品。庚壹(真實)分叁:辛壹、此地增勝精進;辛貳、此地之釋詞;辛叁、所斷之差別。

  辛壹、此地增勝精進:

  功德皆隨精進行,福慧二種資糧因,

  何地精進最熾盛,彼即第四焰慧地。

  一切世出世間的功德都唯有依靠精進方能産生,若無精進,諸善功德皆不得成,故精進是圓滿福慧二種資糧的共因。那麼,何地精進最爲熾盛呢?即是第四焰慧地,此地精進度最爲增勝圓滿,恒時無有懈怠。

  辛貳、此地之釋詞:

  此地佛子由勤修,菩提分法發慧焰,

  較前赤光尤超勝。

  此地佛子由于精勤修習叁十七菩提分法,成就最勝慧學,所發的智慧火焰較第叁地的赤金光更爲超勝,《寶鬘論》雲:“第四名焰慧,發正智焰故,一切菩提分,增上修習故。”

  

  大乘叁十七道品菩提分法

  

  

  

  

  

  

  

  注:1無垢地至法雲地屬修道所攝,彼諸共同修法爲八聖道。(此分法依據大乘俱舍與《現觀莊嚴論》)

  2 大乘無學道已經圓滿具足此等一切功德。

  

  小乘叁十七道品菩提分法

  

  

  

  

  

  

  

  

  注:1 此分法依據小乘《俱舍論》。

  2 小乘無學道之阿羅漢已圓具上述一切功德。

  

  辛叁、所斷之差別:

  自見所屬皆遍盡。

  自見指微細薩迦耶見之我見,凡是此見所屬的相對生起四地功德作障礙的一切執著悉皆滅盡。如經雲:“佛子!菩薩住此焰慧地,所有身見爲首,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所生起的執著,出沒思維、觀察治故。我所故,財物故,著處故,于如是等一切皆離。”

  庚貳、結尾本品

  入中論第四勝義菩提心終。

  入中論略釋般若燈第四勝義菩提心終

  第五勝義菩提心

  己伍(難勝地)分二:庚壹、真實;庚貳、結尾本品。庚壹(真實)分二:辛壹、差別地之釋詞;辛貳、差別地之功德。

  辛壹、差別地之釋詞:

  大士住于難勝地,一切諸魔莫能勝。

  大士住于第五難勝地之時,以其定力不共增勝圓滿之故,一切諸魔都不能超勝,故名難勝地。如《寶鬘論》雲:“第五極難勝,諸魔難勝故,善知聖谛等,微妙深義故,此所感異熟,作睹史天王,能破諸外道,煩惱惡見處。

  辛貳、差別地之功德:

  靜慮增勝極善知,善慧諸谛微妙性。

  五地菩薩靜慮波羅蜜多最爲增勝圓滿,永不再爲散亂等障品所伏,並且善能通達善慧聖谛之微妙法性。

  庚二、結尾本品

  入中論第五勝義菩提心終。

  

  入中論略釋般若燈第五勝義菩提心終

  第六勝義菩提心

  戊貳(現前地)分二:己壹、真實;己貳、結尾本品。己壹(真實)分叁:庚壹、略說能境地之體性;庚貳、廣說所境空性;庚叁、說此地功德而結尾。

  庚壹、略說能境地之體性:

  現前住于正定心,正等覺法皆現前,

  現見緣起真實性,由住般若得滅定。

  第六現前地菩薩已得滅定之根本智慧,安住于如然、本來的法性之中,正等覺(佛)的功德智慧等悉皆現前,距佛果非常近,並現證諸法緣起性空的真實本性,由是甚深微妙的般若智慧而獲得不共滅定。《寶鬘論》雲:“第六名現前,現證佛法故,由修止觀道,得滅定增廣。”

  庚貳(廣說所境空性)分二:辛壹、宣說空性之深義;辛貳、真實宣說具深義空性。

  辛壹、宣說空性之深義:

  如有目者能引導,無量盲人到止境,

  如是智慧能攝取,無眼功德趣聖果。

  此頌講般若爲一切功德之引導。如同有眼目之人能引導無量盲人到達所欲目的地;如是般若智慧能明見正道與非道,能攝取如無眼般的其余施、戒等功德趨達聖位佛果。如《般若攝頌》雲:“無量盲人無引導,不能見道入城廓,阙慧五度無眼導,無力能證菩提果。”

  辛貳(真實宣說具深義空性)分叁:壬壹、如何傳相;壬貳、爲誰傳器;壬叁、所講之法。

  壬壹、如何傳相:

  如彼通達甚深法,依于經教及正理,

  如是龍猛諸論中,隨所安立今當說。

  月稱論師謙虛地說:如六地菩薩所通達之甚深空性法,非我的境界所能宣說,而是依于佛的經教及諸大論師的正理,如是于龍猛菩薩中觀諸論中所弘立的甚深理論,隨所安立而今當如實地爲有緣者宣說。

  壬貳(爲誰傳器)分二:癸壹、認定傳講之法器;癸貳、于彼宣說空性生功德而勸聞。

  癸壹、認定傳講之法器:

  若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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