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环境保护:佛教的自觉认知与践行事迹(陈建勤)

  环境保护:佛教的自觉认知与践行事迹

  陈建勤

  近代工业革命以后,人类为达到利益最大化与满足物欲需求,不惜对有限资源进行无限制超负荷的索取,造成了全方位的环境污染,诸如“白色污染”、废气污染、噪声污染、电磁辐射污染以及由此带来的水质恶化、洪涝灾害、酸雨、泥石流、荒漠化、沙尘暴、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森林面积锐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给整个生态环境带来不可逆转的破坏性灾难。

  据《英卡达·百科全书》载: 在1700 年, 动植物年灭绝种类仅为一种,到1970 年达到二百种,1990 年则高达一千多种。自1989 年起,全球性环境问题已年年“荣列”“世界末日”指标。日益严峻的环境危机,威胁着人类的身心健康与生存发展,成为事关人类生存的根本性问题。造成环境危机的原因多多,日本著名思想家池田大作认为,人的外在生活环境之所以出现危机,其根本原因在于人的心灵出现了问题,是人类人性深处潜藏着无穷无尽的“魔性的欲望”所致。与俗界所不同的是,佛教的教义教规、佛徒的生活浸润着强烈而宝贵的环境生态伦理思想。宣扬佛教环境伦理思想及其实践活动,对于提高人类的环境伦理道德,培植全体国民环保意识,倡导科学环保行为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一、佛教的环境观

  著名的环境伦理学家罗尔斯顿指出:“禅学并不是人类中心论说,并不倾向于利用自然,相反,佛教许诺要惩戒和遏制人类的愿望和欲望,使人类与他们的资源和他们周围的世界相适应。我们知道,禅宗懂得如何使万物广泛协调,而不使每一物失去其自身在宇宙中的特殊意义。禅宗知道怎样使生命科学与生命的神圣不可侵犯性相结合。”[1]佛教为反抗印度婆罗门教的压迫,寻求精神解脱而创立,因而极为重视生存环境的生态性与原始性,力求与自然环境、与万事万物保持高度的和谐一致。因此,在佛教的理想观、自然观、生命观中,渗透着极为丰富的热爱自然、倡导平等、尊重生命等内容,构成了一整套系统而复杂的环境伦理思想,从而使得佛教成为具有浓郁环境主义色彩的宗教。

  1.“依正不二”的环境因缘观

  生物的多样性是人类存在的必备环境条件。任何事物不可能独立生存,都是依赖他物生存、发展的。宇宙作为一个庞大的生命体,生命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一切事物皆处于彼此不能分切的因缘关系之中,有了它缘,才有自身,它缘消失,自身也就不存在。佛教的这种“缘起说”,作为佛教自然观的哲学基础, 深刻地揭示了事物之间的依存关系。一切事物缘有因缘而聚散生灭,所有事物都是互为条件、互相依存, 它们都是因缘和合而成,不能孤立存在。

  在此基础上,佛教进一步提出了科学处理生命体与环境万物关系的“依正不二”理论。《三藏法数》指出:“正由业力,感报此身,故名正报;既有能依正身,即有所依之土,故国土亦名报也。” 这里的“依”、“正”就是指“依报”、“正报”。“正报”指有情有性的生命体,“依报”是指生命体所依的生存环境。“依正不二”,讲的是生命主体与生存环境为不可分离的同一整体,两者相辅相成,处在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因果关系之中。一切生命都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离开自然界,生命就不复存在。也就是,身心境三缘合集,如同芦苇三捆能立,拆去其一余二必倒。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2]。

  “依正不二”理论告诉我们,人类应当尊重与之相伴的生物同伴。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说:整个宇宙, 还有其中的万物都有尊严性,包括大地、空气、水、岩石、泉、河流、海等。如果人类侵犯了这些自然物的尊严, 就等于侵犯了我们自身的尊严。由此,尊重自然环境、保护自然环境就是保护人类、保护生命,破坏自然环境就是破坏生命。所以,池田大作对“依正不二”理论作了极高评价:““依正不二”原理即立足于这种自然观,明确主张人和自然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的。《经藏略义》中“风依天空水依风,大地依水人依地”对生命与环境相互依存的关系作了最好的诠释。如果把主体与环境的关系分开对立起来考察,就不可能掌握双方的真谛。” [3]

  2.“无情有性”的万物佛性观

  万事万物不仅是我们人类生存之依靠,而且作为生灵之一,他们虽然不具有如同人类的情感,但却有着与人类一样的生命与佛性。对此,大乘佛教提出了“无情有性”说,以为没有情感意识的山川草木、大地瓦石,都是生命体,皆具有佛性,都能成佛。唐代天台宗高僧湛然说“我及众生皆有此性故名佛性,其性遍造遍变遍摄。”[4]三论宗创始人吉藏也说:“若于无所得人,不但空为佛性,一切草木并是佛性也。”[5]禅宗更是强调:“青青翠竹,皆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 由此可知,大自然的一草一木都是生命体,都有其存在价值,也就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利。佛教号召众生平等,凡夫与佛平等,人与动物平等,如《大般若经》所说:“上从诸佛,下至傍生,平等无所分别。”佛教认为,生命

  对于人类之外的一切不会说话的动植物一样宝贵,他们与人一样,都有可能领悟佛性,甚至到达成佛的最高境界。因此,要敬畏生命,“敬畏生命、生命的休戚与共是世界中的大事”,二十世纪人道主义巨擘史怀泽在《敬畏生命——第一次公开阐述》中认为,人类不仅应该对人类的生命负责,而且也应对自然界的生命负有神圣的广泛的责任。“你踏上了林中小路,阳光透过树梢照进了路面,鸟儿在歌唱,许多昆虫欢乐地嗡嗡叫。但是,你对此无能为力的是:你的路意味着死亡。被你踩着的蚂蚁在那里挣扎,甲虫在艰难地爬行,而蠕虫则蜷缩起来。由于你无意的罪过,美好的生命之歌中也出现了痛苦和死亡的旋律”。敬畏生命伦理与佛教“无情有性”观异曲同工,它们都促使我们关怀周围所有的人和生物的命运。

  “ 无情有性”观所强调的万物与人类一切平等,归根到底是佛教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否定,要人类扬弃自我高尚的自身优越感,尊重生命万物。正如日本学者阿部正雄所指出的,佛教提倡“无我”,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将人放置于与万物同一层面之上,这种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性解释,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环境的重要思想。

  3.“因果报应”的劝善戒恶观

  佛教倡导的因果报应论,即业报轮回的观念,以为决定众生生死流转的动因在于“ 业”,这个“业”就包含功德与过失在内的行为或作为,“业”之不同,所得果报也不一样。受报时间分为现报、生报和后报三种。佛教宣扬无论是人类还是动植物死后都要转生,决定来世转为何物的因素是前世的“业”。转世的范围不出天道、人间、阿修罗、畜生、饿鬼与地狱六道。这一世生在这一道,下一世可能生在另一道,但总是在这六道里轮回不止,如同车轮一般地运转,故称之为六道轮回。六道中,天道、人间、阿修罗为“善趣道”,是比较好的转生之处,而畜生、饿鬼、地狱则为“恶趣道”,是下等受罪的投生处。如果平生多行不端必遭恶报,东晋名僧慧远在《明报应论》说:“失行相推,祸福相袭,恶积而天殃自至,罪成则地狱斯罚。”所谓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是也。

  源于“因果报应”的劝善戒恶观,认为那些不怜爱众生、屠炭生灵者,死后要坠入地狱、备受折磨之苦,旨在借机劝人多行善事、尊爱生命以遭厚报。其中所蕴含的对自然、对人类多行不义必遭报应的哲理,并不无科学道理,是佛教对社会、对自然发展轨迹长期观察之所得,对环境保护启迪尤大。

  

  二、佛教的环境保护实践

  本于“出世间”的理念,佛教各种清规戒律中,都有许多保护环境、戒杀生的戒律,体现了佛教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环境的关爱。佛教徒遵照教义规章,约束自己的日常起居,与“经济主义”号召的无限消费所不同的是,他们开展了广泛的生态型生活。《觉海慈航》中所描述的佛家弟子生活图景便是这种生活的实录:不贪求、戒杀素食、生活节俭、亲近自然、少欲知足、心怀慈悲……

  佛教徒所开展的一系列以“护生”为主的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主要表现在“戒杀生”、素食、放生、植树造林、美化环境等几个方面。

  1.“戒杀生”、放生、素食

  佛教视一切众生皆为佛,故不忍互相残杀,永沉恶道。所以,《大智度论》说:“一切佛法中,慈悲为大。”佛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化身,慈悲是佛教道德观的内核。因而在佛教戒律中,无论是五戒、八戒,还是十戒,其第一戒都是“戒杀生”,就是戕杀生灵。“不杀生”的戒律规定, 成为约束佛教徒的第一大戒。《大智度论》以为诸罪当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在“戒杀生”的生灵中,当然包括动物在内。凡杀伐动物,以为未杀之前,均谓是畜,已杀之后,方知是佛。是知杀生,不殊杀佛,即非佛现,亦未来佛,因而戒杀动物。更何况佛教认为人的身体由地、水、火、风四大和合形成,大自然对人类有天覆地载和养育之恩,对万事万物应怀抱感恩之心,不能无度的占有、挥霍,更不得滥杀、妄杀,应从“善”出发,倍加珍惜。在万物有性、怜爱众生观念的驱使下,佛教徒多怀菩萨心肠,而普度众生,泛爱万物,珍爱自然、怜爱生命成了佛教徒的神圣使命。

  缘于佛教慈悲精神设立的“放生池”、“放生会”,则是佛教发起,由全社会善男信女参加的善待生命、戒杀护生、维护生态平衡的善举。作为由戒杀、素食发展而来的放生活动,包括建造“放生池”、设立“放生会”,是佛教崇尚生命的又一举措。所谓放生,就是赎买被捕的鸟兽鱼鳖等动物, 将其放回江河、山野之中, 使其重获自由新生。为此,许多寺庙通常在庙门外设有“放生池”,作为象征性放生活动的主要场所。设立“放生池”在历…

《环境保护:佛教的自觉认知与践行事迹(陈建勤)》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