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乘仅见九条,迦湿弥罗所传的有部新律有二十五条,到了中国便增加至三十 三条。若从小乘律部的成立史上考察,摩诃僧祗律乃是大众部的根本部所传用 ,根本说一切有部律是与十诵律同为萨婆多部,成立时间乃在十诵律之后,萨 婆多部乃是上座部下化地部的分支,他的时间可能与四分律的法藏部同时,根 本说一切有部律的出现,则在十诵律及四分律之后,当无疑问。因此,我们从 史实的考察上看,衣的条数是愈往后传而愈增多,我们在圣迹记中见到“如来 著十三条大衣”的记载,相传释迦世尊交付迦叶尊者待传弥勒佛的衣,也只有 十三条。那么,依次发展的顺序是佛世最多十三条,佛后约二百年的摩诃僧祗 律增为十五条,稍后的四分律复增为十九条,最后的根本说一切有部律又增为 二十五条,到了中国竟然多达三十三条了。
二、衣的品级: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十七说: “僧伽胝有三(种差别),谓上中下,上者竖三肘横五 肘,下者竖二肘半横四肘半,二内名中。若罗僧伽(安陀会或五衣)及安婆裟(郁多罗 僧或七衣),亦有三种,谓上中下,量如僧伽胝(大衣 )说。”又说:“得新衣……两重为僧伽胝,一重为罗僧伽,一 重为安婆裟”,“得故衣……四重为僧伽胝,两重为罗僧伽及安 婆裟。”由此可见,三衣的品级是以幅度大小及新旧布料的层数多少而区分的 。
衣的条格的理由,主要是为表现福田僧相(十诵律卷二十七 ),为了福田相,所以作衣必须将布料割截之后再缝起来,并且由于 比丘所得的粪扫(破烂肮脏的抛弃物)衣 (布)及檀越施舍的布料,往往不足一件衣料,所以要七拼八凑起来 。因此,佛陀规定:“能著割截衣者,是名比丘。”(善见律卷 七)“不割截衣,不得守持。”(根本尼陀那卷二)
将僧伽梨(大衣)分为九品的根据是萨婆 多毗尼毗婆沙卷四:“僧伽梨下者九条,中者十一条,上者十三条;中僧伽梨 下者十五条,中者十七条,上者十九条;上僧伽梨下者二十一条,中者二十三 条,上者二十五条。”又说:“下僧伽梨二长一短,中僧伽梨三长一短,上僧 伽梨四长一短。”将二十五条衣称为上上,九条衣称为下下,中国人对三品 九等的臆测根据,也即在此,而非“大乘菩萨戒本”。不过我们应当明白,萨 婆多论是由律师撰著的律论而非佛制的律典,该论的作者,根本就没有注意到 有部律说“过此已上,便成破衲”的记载,所以到了藕益大师也极力主张“二 十五条是下下品。”这从条格的长短数即可证明;从割截衣的出发点上也可得到 反证;再从新布三衣及旧布三衣制作的层数多少上也可得到旁证。
至于三衣的用途,根本不是拿来分别阶级的,而是各有它们的作用的, 这在各部律中,几乎有着一致的记载,弘一大师把它们综合起来,曾作过如此 的说明:安陀会,又名内衣、里衣、中著衣、下衣、五条衣、院内道 行杂作衣。郁多罗僧,又名中价衣、上衣(在内衣上常服用故) 、七条衣、中衣、入众衣。僧伽梨,又名杂碎衣(条数 多故)、复衣、大衣、高胜衣、集众时衣、入聚进宫说法衣(四分律戒本随讲别录)。
事实上,自佛世迄今的一切佛典之中,尚不可能发现有以三衣的 条数来作阶级区别的记载。也许因为中国的僧尼经常穿著“听衣”,今天所以 有人觉得“制衣”应有它的新用途了?可是,在佛的正法律中,三衣是实用的日 常必需物,每天都要用到三衣的。以幅度的大小分别九等,乃为适应各人的身 量,层数的多少乃为适应耐寒及耐破,决不是表示阶级性的。我们在各部律中 ,均可见到比丘之间相互换衣的记载,上下座之间互换,乃至比丘与比丘尼之 间也互换,就是为了身量大小的缘故。
我们也见到有人供佛大衣,佛令施给比丘(五分律卷二十及 中阿含经四七·一八○等);我们又见到阿难尊者(非 上座)将贵价大衣转供养上座大迦叶(四分律舍堕法 第一条),从这些迹象中,根本不可能见到衣制的阶级性。其实,佛 陀也与比丘僧一样,常常要说“我在比丘僧中”(佛般泥洹经卷 上),“我在僧数”(五分律卷二十等),佛 的正法律中,从那儿可见一丝阶级色彩的呢?
三、衣的颜色:佛说:“我昔为菩萨 (未成佛道)时,天帝释作猎师形,被一杂色衣,我时为出家故,脱 于细软上服而与换之。”(根本药事卷七)这在杂阿含 经也有同样的记载,可见佛陀最初出家时,即被杂色衣,后称三衣为袈 裟,袈裟即是杂色的意思,今以纯色三衣称袈裟,那是不合原意的。佛陀也不 许比丘们着纯色衣:“色有五大色,黄、赤、青、黑、白”,“凡此五色,若 自染,突吉罗。”“除此五色,有纯黄、蓝、郁金、落沙、青黛,及一切青, 名纯色,亦不得著。”(萨婆多毗婆沙卷八);“若复 刍得新衣,当作三种染坏色,若青、若泥、若赤,随一而坏,若不作三种坏色 而受用者,波逸底迦。”(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三十九); “有一比丘白佛:愿听我等着纯青、赤、白、黑色衣。佛言:纯黑色 衣产母所着,犯者波逸提,余四色,突吉罗。”(五分律卷二十 );四分律单堕第六十条及僧祗律单堕第五十条,也禁止比丘着纯色 的新衣,必须经过“坏色”的工夫之后,才可以着,否则,“青、黑、木兰, 若不作三种一一坏色受用者,波逸提。”
根据这些资料,可知佛世的佛及比丘比丘尼们,都是着的坏色衣(坏色、坏式、杂色者称为袈裟)。
不过也有例外,比如因为难陀尊者的身量及相好,从远处看很像 佛陀,往往使弟子们把难陀当作佛陀去恭迎,常常弄成误会,所以佛陀规定难 陀尊者一个人着黑色衣(不记得是在那一部大律中了)。
另在中阿含经四七·一八○中说:“瞿昙弥持新金缕黄色衣,往 诣佛所”供养佛陀。又在舍利弗问经中预记说:“摩诃僧祗部”“应着黄衣” ,“昙无屈多迦部”“着赤衣”,“萨婆多部”“着衣”,“迦叶维部”“ 着木兰衣”,“弥沙塞部”“着青衣”。这些是比丘可着纯色衣的根据。
但是,今日南传国家是上座部的佛教,并非摩诃僧祗部,他们为什么要着 纯黄衣呢?中国佛教一向盛行昙无德部的四分律,为什么要着黑色——衣而 称为“缁流”呢?这都是打不破的谜。(注)
事实上,若从史迹的考察,舍利弗问经的成立,决定是佛后数百 年间的事了,预记当然是真的,但已经过了后人的手脚改变,也是显然的,至 于阿含中的黄色金缕衣,究竟是布抑是衣,尚是值得推敲的问题,因为在佛典 中的“衣”字,有着衣料(布)及衣裳的两重意思,那 所称的黄色金缕衣,可能就是黄色的织锦,是衣料而非即是三衣中的成品,这 在律典中也有根据,凡是佛及弟子们得的贵价衣,也多是高贵的布料而非即是 衣的成品,所以佛陀每在结夏安居终了,必须先要缝制了衣,再去人间游化(如杂阿含三三·九三二等)。
总之,若根据原始经律的考察,杂色衣是比丘的标志,纯色衣是 很难找到有力根据的。
至于比丘尼的服装,除了较比丘多了二衣共有五衣之外,颜色则与男众相 同,律中虽未言明究系何色——必然是杂色,但是比丘与比丘尼的三衣可以相 互贸易交换(四分律卷六);莲华色比丘尼曾把她自己 着的贵价僧伽梨,送给一位“着弊故补衲僧伽梨”的比丘(四分 律卷六)。可见比丘比丘尼的衣色是相同的。
四、衣袋:这在律中是有根据的:“刍作三衣 竟,置在肩上随路而行,逐被汗沾及尘土污。佛言:应以袋盛,置肩而去。… …可当中开口,应安纽。刍以常用衣置于下,非常用者安于上,取时翻搅 ,令衣杂乱。佛言:常用者在上,非常用者在下。”(根本杂事 卷十五);律摄卷五也有如此的记载:“三衣袋法,长三肘,广一肘 半,长牒两重,缝之为袋,两头缝合,当中开口,长内其衣,搭在肩上,口安 带,勿令出入。”
僧尼要有阶级吗?
标明阶级的问题,对于近来部分戒长的比丘们,似乎很感兴趣, 似乎有意要将比丘比丘尼分成许多明显的阶级。如果这是合乎正法的话,我倒 是非常赞成的,可惜的是,这一观念,怎样也得不到正法律的支持。
一、从原则上说:反对阶级的观念,不但是佛教的 思想,也是佛陀当世的时代新思潮的共通趋向,虽然旧派婆罗门教的社会, 始终坚持着阶级的观念,根深蒂固而牢不可破。佛教却在反传统的运动下,时时 鼓四姓平等及男女平等乃至众生平等的主张。
佛对比丘们说:“譬如恒河,遥扶那萨罗摩醯,流入大海,皆失本名,合 为一味,名为大海;汝等如是,各舍本姓,皆同一姓,沙门释子。”(僧祗律卷二十八)
佛告诸弟子们说:“有若干辈各自道说言:我种豪贵,如贵,富 乐贫贱,当如五江水入海;若干辈为佛作弟子,皆当弃本名字,乃为佛弟子耳 。”(恒水经)
佛说:“吾道弘大,合众为一,帝王种、梵志种、君子种、下贱 种,来作沙门者,皆弃本姓。”(佛说海八德经)
佛说:“诸比丘,若见众生爱念欢喜者,当作是念:如是众生, 过去世时必为我等父母、兄弟、妻子、亲属、师友、知识。”(杂 阿含经三四·九五二)
像类似的教说,经律中当然还有,在此不用多举。这里所说的四 姓 ,并不是四个姓氏,而是印度教看得极其严格的四大阶级。佛陀的是把它 们从根本上推翻了,佛陀看人,完全是以恶及善的行为作标准,不以出身的族 姓阶级为标准(中阿含经三九·一五四)。佛陀当时的 大弟子,也都信奉着这一原则,不但不以种姓阶级衡量人,也不以年龄大小衡 量人,而是以“贪欲爱念浊”的离与不离,作为“共语问讯,恭敬礼拜,命之令 坐”的原则(杂阿含经二十·五四七)。
二、下座中座与上座:佛教是不是有阶级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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