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忏法与世俗社会的广泛结合。如果说前者表现天台宗人以忏法的形式来体证实相的话,那么后者则反映天台宗对世俗社会的众人,前者属于台宗自行、后者则为化他。天台宗忏法对世俗社会的介人,二是忏法与菩萨戒为代表的佛教戒律的结合。前者适合了广大民众的需求,后者则为土层贵族的即世间而解脱提供了。
1施食忏法的普及
施食既是以施食之方式救拔恶鬼,它最早见于《佛说面然恶鬼陀罗神咒经》和《佛说施甘露水陀罗尼咒》的感印度佛的佛典,属于佛教化他的一种法门,并无特别的重要性。但当施食忏法传入中国后,通过与中国传统习俗的结合而渐趋流行。及至宋代,施食忏法的流行达到鼎盛,它不仅成为僧人日常的主要法事活动,而且还分化出种种不同的类型,其中有瑜伽焰口,蒙山施食以水陆忏法三种,此三种各异实而一,道式在《施食正各》14,一文说:“施食一经凡两样,共三名:一曰救面然,二曰救拔焰口,三直云施食的本质即为施饿鬼食,至于种种不同的施食,则与所忏饿鬼种类以及具体采用的行仪有关。比较三种施食焰口之行仪最为复杂,主要防堕饿鬼道。蒙三则至为简单,为普济幽灵。而水陆针对的是水陆有情,除了蒙三施食外,其他两种行法与遵式均有密切关系。
同为佛教法门,施食之法在天竺与中国有看不同的境遇,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印两国不同的文化传统,印度人对鬼神的理解是与“三世因果”观念相联系,众生之色身有灭。但在无始之“业力”驱使下,众生之神识处于“轮回”状态之中,故现出亦道相状,饿鬼与天神虽有等次,但是未得解脱则是相同的因而施食鬼神之目的是要让其摆脱痛苦获得解脱。中国文化是从魂魄角度理解鬼神的,人为魂魄只结合体,鬼神则为魂魄之分离,施食鬼神是出于一种“报”的文化心理,通过施食来平衡人神(鬼)关系。以次获得护佑,所以 当施食之法传到中国后,很快就与传统的“祭礼”文化结合起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施食法门。这便是施食之不可思议力“回报”鬼神。其中“施”之不可思议属于印度佛教的内容,而回报则是显然与中国固有的仁、孝有关。
2、忏法与菩萨戒的结合
尊式的忏法在北宋之所以有极大的影响力,除了上面所说的忏法普及外,还在于忏法与菩萨戒的结合,这使得菩萨戒不仅进入上层贵族社会,而且与下层普通信仰相关联。
中国菩萨戒自梁武帝,后来天台智者大师亦曾与隋炀帝扬广授戒。因为授菩萨是佛教为立法事而依国主的一种方便,所以菩萨戒主要局限于上层社会,而从授戒的仪式看,忏仪在其中并不占非常重要的地位。至宋代,遵式对“戒”作了忏法式的改造,使菩萨戒面向更广大的民众,这一点集中体现在他的《授菩萨戒仪式十科》(15)一文中。文中遵式开列菩萨戒仪式十科:一 开导信心 二请三宝诸天加护 三 归依三宝 四 请五圣 五下座佛前乞戒 六 弘誓愿 七 开遮问难 八 三番羯摩 九 请佛证明 十示持戒相。遵式将忏法与菩萨戒相结合,为忏法在民间的推广提供了保证。
五 :遵式忏法的护教立场
忏法在宋代的兴盛刺激了天台佛教教义的发展,提升了它在佛教界的地位,扩大了它在世俗社会的影响力。当然也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
维护天台忏法的纯正性与和法性,既是佛教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天台佛教的现实考虑。为此,遵式从护教的立场出发对忏法的合法性以及忏法的发展方向作了阐发,这主要体现在《炽盛光道场念诵仪》一文中。在文中大师对有关忏法的疑难进行了辩解。
疑问之一是:“斯经作法,专以持咒为主。近岁孤山法师于《请观音记》中,不许梵诵,故令华音不遵梵诵,有梵诵者排彼华音。疑既在心,功何成就
”(16)疑者以智圆法师的着作为据,以为在行事无须用梵音念咒,因为无明烦恼系结于心,梵诵于消业去疑无补。对此遵式从梵经华译的角度论证了梵诵的合理性与必要。因为梵语是拼音文字,属多音节,与汉字不一,故在译经过程中,有些梵汗可以对应,故音字具翻;而有些梵语与汉语不和。只可翻字不可翻音,这种情况翻咒语时会经常出现。所以若以梵语是字音具翻,则可以华音而诵。后者诵读是只可用梵音。
对于“变灾为福,报应之说出乎释典。儒宗则天命所赋,何所祈禳
”(17)基于此遵式以儒家的感应说证明了儒释并不矛盾,这自然出于护教的需要。因为从根本上说,二者有较大的差别儒家除完善德行外,亦求世间福报。但这种报应不具有必然性。佛教则不然,佛教坚持因果,认为若至诚祈求,必有果报。
若佛教志在出世,为何又祈求世间果报呢
疑问由此而发:“此法专为国主大臣,一切庶民及诸眷属,除灾难法得大吉祥。出家之人视身如寄,小乘之人乃无常苦空,念念生死;大乘则心安实相,造境即中,何灾可消,何福可禳
”(18)对于此,遵式首先以经典为据说明祈禳不违圣,他说:“经云:若比丘、比丘尼、族姓男、族姓女,受持读诵此陀罗尼者,能成就八万种吉祥事,能除八万种不吉祥事,据手经文,何隔道俗!”(19)遵式强调诵念陀罗尼法的功德在于处于临界状态时,单靠熏修力难以消除灾难,适时称名诵咒,方可除毒害。
随着宋代天台忏法的普及和民间化,忏法在实施的过程中出了精粗并在的混乱局面。基于此遵式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呼吁,规范忏法制度,清净忏悔道场制定了五种规定:
第一欲陈法会,家中长幼,尽须同心,去其酒肉五辛等物,施主每日随僧礼佛,陈吐忏悔。第二当斋僧次,躬须给侍,不得作于僧上,称是主人,放纵说笑。第三佛前供养须信于僧,凡僧等心,是是粗细。第四尽其所惜,施佛及僧,勿得阴细用粗,世世招失意果报。第五,道场缓急,不得使僧,此是辐田,翻为童仆,岂得然呼
20 遵试的五项原则,主要是维护佛教的圣性,到场的壮严。清净及僧格的尊言与清高。在佛教教化导俗的过程中,导俗而不失神圣,适应而又不表原则,这是佛教发展的关键。对于忏法实践来说保持忏法的实践精神尤其重要,遵式希望能够回归到忏法的本怀。
总结:天台忏法是天台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北宋天台忏法发展的高峰期,成为天台僧人的日课,亦成为一种面向世俗社会的制度化行为,这与知礼,遵式两位大师是分不开的。在其中知礼捉供了根本性的指导原则,而遵式则将整个理论系统化并最终以一种园融的形式表述出来。两位大师所着的忏法对后世影响深远。
注释:
(1) 《大正藏》卷40 道宣律师撰、《四分律补随机磨》492
(2) 《大正藏》卷46 1页
(3) 《大正藏》卷39 46页
(4) 《大正藏》卷52
(5) 《大正藏》卷46 132A
(6) 《天台教学史》中华佛教文献编辑出版 慧岳编 247页
(7) 《大正藏》卷46 961页
(8) 《大正藏》卷46 973页
(9) 《大正藏》卷46 868页
(10)《大正藏》卷46 957页
(11)《大正藏》卷46 968页
(12)《大正藏》卷46 978页
(13)《大正藏》卷47 490页
(14)《舍园集》卷中 《续藏论》101册
(15)《授菩萨戒仪式十科》
(16)《炽盛光到场念诵仪》 《大正藏》卷46
(17)《炽盛光到场念诵仪》 《大正藏》卷46
(18)《炽盛光到场念诵仪》 《大正藏》卷46
(19)《炽盛光到场念诵仪》 《大正藏》卷46
(20)《炽盛光到场念诵仪》 《大正藏》卷46
《试论两宋间的天台忏法(觉慧法师)》全文阅读结束。